第二十六章 老公!
“對不起。”
易書月小聲說。
對不起,我以前和你發過很多莫名其妙的脾氣。
宋琛一開始沒明白她的意思,抱著她走了幾步,望見餐桌上空了的小碗,也想起了以前的那場爭執。
他當時隻是隨口一說,沒想到易書月會發那麽大脾氣,他愣住片刻,也發現自己的那句隨口會讓人聽著不太舒服。
他有想過去道歉,但無故承受了易書月一通火氣,他也拉不下那個臉再去找她。
那次爭執過後他就去學了南瓜粥,打算做給她吃,當作一場無聲的道歉,可還沒來得及實行,聽他道歉的人已經不在了。
“道什麽歉?”
想到這,宋琛拍拍她的背,平和地說:“都過去了。”
飯後,宋琛開車和易書月去附近的超市。
他住的樓盤位於市中心,周邊產業一應俱全,大型商場一個接著一個。地麵往上通常是入駐的各型商鋪,地下一層是超市,宋琛挑了規模最大種類最齊全的那個。
他剛推了輛購物車,易書月湊過來,抬抬下巴:“你要買什麽?”
“家裏的鹽快用完了。”他一眼看破她的小心思,“想買什麽自己去拿。”
易書月等的就是他這句話。
“那你在調料區等我。”她叮囑道,“就待在那別動。”
幾分鍾後,她抱著幾袋零食和切片麵包回到調料區。想到這段時間一直都是宋琛負責做飯,易書月有些過意不去,可她仔細想想,自己好像也沒什麽擅長的菜。
思前想後許久,她打算弄點烤麵包,塗個果醬應該還是沒有問題的。
不知道宋琛喜歡什麽果醬,她打算買最常見的藍莓醬和草莓醬。草莓醬的貨架前站著個白裙子的女孩,看起來像大學生,易書月挑選完藍莓醬,抬眼,發現那個女孩還站在原地。
“你好。”她客客氣氣地說,“請問你挑完了嗎?我想買草莓醬,被你擋住了。”
“啊。”女孩嚇了一跳,急急忙忙往右踏了步,給她讓位,視線卻仍不斷往貨架的縫隙瞟,“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什麽東西這麽好看?
易書月被激起了好奇心,順著女孩剛才的角度看過去,唇角忽地僵住。
宋琛身旁站了個她不認識的小姑娘,側著頭,嘴唇一張一合,在和他搭話。
男人手裏拿著瓶醋,低著頭,似乎在看瓶子上的標簽,右手無名指上的婚戒在白熾燈下亮得刺眼。
沒接話,也沒分給人家眼神。
易書月有點無語。
現在的年輕人這麽不矜持的嗎!這麽大這麽亮一個婚戒沒看見嗎!
一口氣堵在心裏下不去,易書月說話不過腦子,等意識到時已經喊了出去:“老公!”
話音剛落,所有人不約而同地頓住。
易書月身邊那女孩看她的目光稱得上驚悚。
聽到熟悉的聲音,宋琛回過頭,往四周望了圈,終於在貨架的縫隙瞥見易書月眨巴眨巴的眼睛。
“喊什麽。”他掉頭,推著購物車往她這裏來。瞥見她懷裏抱著的零食,眉頭微皺,還是沒說她,“買完了?”
“沒,這隻是一部分,我抱不下了。”
早在宋琛回應的時候,那兩個女孩就沒了蹤影。想到剛才的事情,易書月瞅他眼,忍不住開始碎碎念:“宋琛琛,已婚男人最重要的是什麽,是守男德。”
“最典型的就是不要和路上的小妹妹講話。”
“……”
盡管這口鍋背得莫名,宋琛沒反駁,隻心情極好地嗯了聲:“知道了。”
“你剛喊我什麽?”
這會輪到易書月沉默:“……”
想到剛才脫口而出的稱呼,她有些羞恥,恨不得把自己砸扁再一頭塞進泥巴裏。
她幹巴巴笑了聲,試著轉移話題:“你什麽時候戴的婚戒啊?”
她也是剛剛才發現。
以前沒注意過這個,她隻記得做那種事的時候,宋琛手上沒戴婚戒。
宋琛不著痕跡地看了眼她的手,光禿禿的,什麽都沒有。
他說:“在你不戴的時候。”
易書月一下沒反應過來。
回過神,才覺得他這話聽起來怪委屈的,像在外打工賺錢的丈夫回家發現自己的新婚妻子跟人跑了,而自己就是那個渣女。
換作往常,易書月早跳起來和他鬧了,然而……她確實記不太清自己把婚戒放在哪裏,如果不是看到他戴,她壓根就想不起來還有這個東西。
她低著腦袋,不敢說實話。
易書月心虛表現得很明顯。宋琛眯起眼,索性直接開口問:“你的婚戒呢?”
戒指是忠貞的象征,也是這個人已經有主的證明,對男人和女人都管用。
小姑娘眼神開始飄了,四處轉悠著就是不敢看他,被宋琛掰著腦袋強行摁回來,認真看著他的眼睛。
半晌,他認輸似得鬆開她,平靜地問:“還記得自己丟在哪裏了嗎?”
易書月遠沒有自己重視這場婚姻,宋琛是知道的,她不願意戴婚戒,把戒指隨意亂丟,他也早做好了心理準備。
無論她的態度如何,他總得先表明自己的立場。
他始終記得,易書月說過自己喜歡幹淨的人。
高中追她的人並不少,同校的,別的學校的都有,其中不乏外貌條件優渥,家境也不錯的男生。
宋琛就撞見過有人向她表白。
他記得很清楚,那天陽光很好,雲高而遠,學校組織高一高二的籃球賽,高三待在教室自習。但當時高三課業不多,壓力又大,下去湊熱鬧的不在少數。
那時易書月才追他兩個月不到,他被好友拉著下樓,說去看看學弟的風采。
好友說,高一有個名氣很大的體育生,在年級裏很受歡迎。
他下樓時剛好一場比完,場上充斥著歡呼聲和喝彩聲,都在喊那個體育生的名字。
“厲害啊。”好友滿臉揶揄,拍拍他的肩感歎,“上次有這陣仗,好像還是你決賽那會兒,宋琛你校草地位不保啊。”
這不是學校第一次舉辦籃球賽,宋琛高二時也參加過,職位是前鋒,決賽時他一個人拿了八分,接下來的一個月,每天都能在抽屜裏看見情書。
宋琛對校草這種稱呼沒有任何興趣,他對任何別人強加給他的評價都沒有興趣。
少年興致缺缺地轉頭:“走了。”
卻在不遠處的角落望見易書月,她麵前站著一個比她高很多的男生,額間還有未擦幹淨的汗,好像就是那個體育生。
好友也注意到了:“這不是死纏爛打追你那小姑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