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阿婆不見了

門,幾乎是被撞開的。

三叔反手握著刀,臉上和身上都沾著泥土,散發著腥臭的氣味。

這種氣味,貫穿了我的童年。

是屍臭。

我顧不得身上的疼痛,趕緊上去扶他。

三叔大口喘著氣,幾乎癱軟地坐到八仙桌旁,提起桌上的茶壺,直接對著嘴,一口氣喝了個底朝天。

“三叔,出了什麽事?阿婆呢?”

我的心裏,隱隱有不祥的預感。

“我到胡家祖墳的時候,已經圍滿了人,但是都說沒有看到師母。順子的電話打不通,一直提示不在服務區。”

“會不會,他們的車壞在了路上?”

三叔搖頭。

“從這裏去胡家祖墳,隻有一條路,我們沿路什麽都沒有看到。那麽大的車,就算是拋錨了,也不可能一點影子都沒有。除非……”

三叔頓了頓,我看到他的眼神裏,帶著怒火。

“除非是鬼,把他們擋住了。”

鬼?

我心中一驚,想起小時候,曾聽說過這麽一件事。

有一天,三叔的火葬場裏,運來一具失足墜樓的女屍。

因為摔得太過慘烈,家人不敢把她拖回家,便想著當天就燒掉。

一起來的親屬中,除了幾個成人外,還有個一歲左右的小孩,據說是女人的兒子。

小孩一直牽著他爸爸的手,不哭不鬧,很乖巧的樣子。

可就在大家悲傷痛苦的時候,突然爸爸發現,孩子不見了。

火葬場的休息室不大,除了供人休息的桌椅外,沒有任何家具。

當時是臘月寒冬,休息室關著門,孩子能去哪裏呢?

所有人驚慌失措尋找了一個多小時,都找不到小孩的影子。

這時候正好阿婆回來,問了情況之後,便讓三叔趕緊把女屍燒掉。

說來也奇怪,屍體推進爐膛沒多久,休息室裏,眾人突然發現,孩子居然就端端正正地坐在角落,嘴裏含糊地說著“媽媽,再見”。

後來,這件事越傳越邪乎,大家都說小孩子見了鬼。

三叔告訴我,這就是鬼遮眼。

意外死掉的人,因為事情發生地太過突然,完全不能接受自己已經死亡的事實,魂魄意識沒有散去,甚至因為脫離了身體的束縛,反而變得更加強烈。

那個女人肯定是放不下兒子,所有的氣數都集中到了兒子身邊。

濃烈的鬼氣遮蓋住了活人的氣息,所以即便孩子始終在身邊,但卻沒有人看得見他。

如果時間太長,被遮蓋的人陽氣又不足,那很有可能會鬼氣入侵,死於非命。

不過,鬼氣魂魄,終究還是要依附於肉體,當屍體被燒掉,那些東西再強烈,也會消失殆盡。

這也是為什麽,火葬推行後,鬧鬼的事越來越少的原因了。

同樣,冤死或自殺的人,怨念極重,往往比意外死掉的人更可怕,鬼氣更強。

我想起昨夜那女屍猙獰的樣子,身上就驚出了一身冷汗。

“三叔,那是不是隻要燒掉她的屍體,就可以找到阿婆?”

“我也是這麽想的。可我到了那,卻發現胡家人,並沒有真的把屍體葬進祖墳,而是埋在了靠近祖墳的荒地裏。胡家這幫雜碎,真是不怕死,連死人都敢糊弄。”

“那荒地裏,有找到屍體麽?”

三叔搖搖頭。

“我們挖出那副棺材的時候,蓋子是開的,裏麵除了臭烘烘的爛泥,什麽都沒有。”

“三叔,你的刀,不是說可以砍屍斷魂麽?”

“哎,可以是可以,但我看不見鬼,我隻能胡亂揮刀碰運氣。”

說到這裏,我和三叔不約而同地抬起頭,對視三秒。

“帶我去。”

三叔的眼裏略過一絲希望,但很快又連連搖頭。

“不行不行,太危險了。而且這種東西,看多了傷陽氣,想當年你媽……”

“我媽怎麽了?”

我心頭一顫,連忙追問。

三叔發現說漏了嘴,趕緊轉移話題。

“我答應過師母,一定要保護你的安全。你哪裏都別去,我自己再出去找找。”

“三叔,恐怕我也已經脫不了關係了。”

我猶豫了一下,把剛才見到小鬼的事說了一遍。

昨晚,那女屍就一直說要借我的身體,今天這小鬼也是要我的身體去救媽媽,難道還能是巧合?

想到這裏,我突然記起昨夜祭台上,阿婆在超度的兩個嬰兒,正是用黃色的法布包裹,和剛才小鬼身上的一模一樣。

“你是說,有人救了你,並且搞定了那隻小鬼?”

三叔打斷了我的思緒,他神色凝重,我猜他想說的,或許和我想到的一樣。

“叔,你說,會不會是我媽救了我?”

三叔不自覺地看了一眼三樓,若有所思地搖搖頭。

其實,我也覺得,疑點重重。

如果真的是我媽,為什麽她不出來見我?為什麽凶巴巴地把我甩到地上。

尤其是那隻冰冷的手,雖然我看不見,但是能感覺到,手掌寬大,骨節分明,應該是男人的手,或者說,是死男人的手。

“叔,這些以後再說。帶我去找阿婆,現在隻有我能幫你的忙。”

三叔不是個猶豫不決的人,看了看外麵漆黑的天,一咬牙,示意我跟他走。

“師父給你的玉戴著的吧?”

我摸索了下胸口,點點頭。

三叔說的玉,是一塊乳白色的玉墜,形狀不太規則,上麵沒有任何圖案雕刻,隻是玉的中心,隱隱有一小片紅色,就像是有一滴血,滲入玉石中一般。

玉墜用一根紅色的細繩穿著,兩邊各串了三粒小小的珠子當裝飾。

說是裝飾,我覺得還不如別放,因為那珠子不知是什麽材質,看起來隻有渾濁的灰色,沒有半點美感可言,像是死魚的眼珠,反倒還把玉都顯得廉價了。

阿婆說,這是外公留給我的護身符,必須要時刻貼身戴好。

這一戴,就十八年。

因為從未離開過,我已經把它當做了身體的一部分,三叔不提的話,我都忽略了它的存在。

臨到門口,三叔又從口袋裏掏出一堆符紙塞給我。

“這些是師母以前就寫好,讓我帶著以防萬一的。你抓好,如果看到那些東西,隻要指給我大概的方向,別的都不用管”。

我點頭,可還沒等踏出門口,便看到黑暗中,一個熟悉的身影,正朝我們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