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你太軟了,不行

大飛沒想到,第一次在愛情方麵開竅,是為了保住自己的童子之身。

女人解他衣服的時候,大飛突然說了句:“我是第一次,你呢。”

女人被這話問懵了,手中動作一滯,結結巴巴地說:“我……我也是第一次。”

大飛趁熱打鐵:“我還沒談過戀愛。”

剛才還在扒人衣服的豪邁女青年突然麵現嬌羞:“我也,沒談過戀愛。”

第一步進展順利,接下來要循序漸進,拉近彼此心與心的距離。

“你叫什麽名字。”

“我叫長玉。”

“長玉,我第一個選你,其實不是因為你救了我。”

深情,一定要深情。真摯,一定要真摯。

長玉果然順著他的話問:“那是因為什麽?”

對,要的就是這個效果。

“因為,你長得最好看。”

大飛在心裏給自己加油打氣:想要貞潔,就不能要臉。

誇女人好看,永遠是打開她心扉的第一步。不一定加分,但基本不會減分。

尤其是久未被誇過的女人,同她講這句話,勢必效果卓絕。

長玉果然羞紅了臉,摸著自己的額頭,輕輕笑出了聲:“你還挺有眼光。”

好了,第二步火候也差不多了,可以進行第三步——提出訴求了。

大飛突然麵露苦澀,唉聲歎氣起來。心中不斷期待著:快,快問我,為什麽歎氣。

“你怎麽了?為什麽歎氣?”

大飛睜大眼睛,一眨不眨看著長玉,一直到眼球酸澀難忍,流出眼淚,才說:“我是個對愛情很忠貞的人,我曾發過誓,一生隻愛一個女人,這輩子,隻要她一個。”

說到這裏,戰術性停頓。

遐想,要引人遐想。

長玉果然中招:“你是……說我嗎?”

大飛沒有正麵回答這個問題,隻是任由眼角一滴淚滑過臉頰:“可惜,我可能做不到了。”

這滴眼淚,倒是沒有摻假,大飛想到春分,一時悲從中來,真心實意地哭了。

“可是,我和她們說好了的……”長玉開始動搖,冥思苦想很久,提出解決方案:“要不然,我就和她們說,你不行。”

這怎麽可以?男人永遠不能承認自己不行。

大飛堅決不同意,這不是他想要的結果。

於是,一狠心,一咬牙,說了句非常臭不要臉的話:“萬一她們不相信你,非要試試怎麽辦?萬一試過之後,發現我其實很行怎麽辦?”

長玉手指撚著衣角,罵他:“討厭。”

好了,鋪墊已經完成,到了關鍵的最後一步:以退為進。

該上猛料了。

“沒關係,我懂,我都懂。你不想與她們鬧翻,我也不願讓你為難。”大飛善解人意地說:“我的身子髒了,但是我的心,隻屬於我愛的女人。”

話說至此,還有最後的重磅炸彈:“我不怪你。”

長玉遭遇靈魂一擊,心理防線全麵崩潰,開始動手解綁住大飛的繩子。

邊解邊說:“我帶你走。”

“你們幹嘛呢,這麽慢可不……”有人等得不耐煩,直接推門而入。

見到眼前一幕,怒道:“長玉,你什麽意思?”

長玉撲通一聲跪下,說:“求求你們,讓我帶她走。”

來人根本不與長玉廢話,開始大聲呼喊:“快來呀,長玉想獨吞!”

本來守在門外的女人一股腦兒地衝進來,不由分說,對著長玉又打又罵。

這些人被憤怒衝昏頭腦,滿心隻想教訓不守規矩的長玉,大飛竟然被晾在一邊,無人理會。

他鑽了個空子,貓腰鑽出人群,成功出逃。

一直跑到相對安全的地方,才敢回頭看。

心裏有些難受,要不是為了他,長玉也不會被人圍攻。

可是若不是她們先動了歪心思綁人,大飛也不必用上這等下三濫的手段。

孰是孰非,真是,說不清,道不明。

現下已然成功出逃,當務之急還是尋找春分。

既然寨子都找過一遍了,接下來,就去樹林裏碰碰運氣吧。

樹林,一個隱秘的洞裏。

冰冷的水劈頭蓋臉澆下。

春分醒了過來。

整個人被五花大綁,扔在地上。

潑冷水的人春分認得,她不可置信地問:“阿招?”

阿招手裏拿著一串石頭項鏈,居高臨下地看著春分,問她:“這個項鏈,你哪來的?”

春分沒回答,隻是問阿招:“你為什麽要綁我?”

阿招伸出手,抬起春分的下巴,強迫春分與她對視:“我再問你一遍,這個項鏈,你哪來的?”

識時務者為俊傑。

春分在梁府多年,雖心懷仇恨,仍舊隱忍不發。其心思深沉,能屈能伸的功力可見一斑,絕對不是個簡單角色。

她在心中暗暗盤算:此刻敵強我弱,毫無優勢,萬萬不可將阿招激怒。

於是順從地答道:“在流溪鎮,一個叫董小傑的人給我的。”

“小傑?”阿招將石頭死死攥在手裏,指尖的關節因過度用力顯得有些發白:“他……還好嗎?”

不好,很不好。

春分暫時摸不清阿招和董小傑的關係,不敢說出董小傑馬上要變成魚怪的事情,隻得撿些能說的:“他一直在找你。”

這話也不知說得對不對,阿招聽完之後,陷入了長久的沉默,一遍一遍地摩挲著石頭上的“娣”字

春分心中忐忑,也不好再開口。

等了很久,阿招苦笑一下,也不知在對誰說話:“都這麽久了,還找我幹什麽呢?”

根據語氣判斷,兩人曾經應該有過一段故事。

春分出言試探:“董小傑,是個挺好的人。不過,家裏好像,挺窮的。”

阿招笑了笑,說:“他連這個都告訴你了?”又點了點頭:“是,我們家,是很窮。”

阿招原來的名字,叫做董招娣。

會被叫做這個名字的,十個裏麵,有九個,都不受父母寵愛。

如果再有個弟弟,那麽她的一生,從血到肉,連骨帶皮,都注定要被最親的人吃幹抹淨。

不過,董招娣雖然爹不疼娘不愛,但是和弟弟董小傑的關係卻很要好。

“冬天,水很冷,洗衣服的時候,小傑就坐在我旁邊,拿著衣服又揉又搓。那雙手,那麽小,沒有力氣,其實根本幫不上什麽忙。”

阿招眼前浮現董小傑那雙凍得通紅的小手,賣力地搓著衣服,吸著鼻涕,衝她笑,說:“姐姐,我不冷。”

“我娘疼他,買了好吃的,總隻給小傑一個人吃。他就趁我娘不注意,偷偷藏起來,自己舍不得吃,全都留給我。”

“再長大一些,學會寫的第一個字,是我的名字。費了大力氣,歪歪扭扭刻在石頭上,穿成項鏈,送給我。東西遞給我的時候,手上還有被刻刀劃破的傷口。”

提到董小傑的時候,阿招嘴角總會帶笑,看起來很幸福。

春分問:“那你們後來,走散了?”

阿招嘴邊笑容消失,糾正她:“不是走散的,是我自己跑了。”

春分沒明白:“為什麽要跑?”

阿招語氣平靜,像是在訴說別人的故事:“因為,我爹要賣了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