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拍賣品
淘沙樓舞台中央,旗袍美女舉著那枚玉璽語速均勻,繪聲繪色的介紹著它的曆史背景,相關來曆以及玉璽背後所包含的文化故事。
我對古文物沒什麽太大的理解,也不怎麽感興趣,可是聽著那旗袍美女優美的聲音,還是忍不住細細的聽了起來。那枚玉璽是北宋仿明朝的古董。它的原身是北宋期間一名宰相所製造,這宰相姓甚名誰已經無法知曉,隻知道他從狀元開始一步步登入朝廷晉升為宰相。
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這宰相野心勃勃仍舊不甘心,總想獨攬權政坐上皇位,甚至連自己入位以後所使用的玉璽都提前找人做好。這尊玉璽就是那宰相所造之物,隻是他的野心皇上早有察覺,不等他做出什麽舉動,便搶先找了個時機將其滿門抄斬。
宰相家破人亡,家裏的珍奇異寶也流落各處,那枚價值連城的玉璽更是不知道落座何方。後來到了明代,這玉璽就變成了傳說之物,價值更是往上翻了不知道多少倍。
既然變成了寶物,那就一定會出現同款的仿品。明代有一個玉匠就動了這番心思,他家世代祖傳都是做玉之人,流傳下來的手藝更是人間一絕。偶爾從旁人手中得到了那枚北宋玉璽的圖畫,玉匠感覺如此品質的玉璽自己也能做的出來,於是便挑選上好的玉石材料仿照製作。
一番精心雕琢之後,玉璽真的被做出來了,而且做工要比真品更加精細,僅從外觀來看足以達到以假亂真的程度,甚至可以說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但仿品終歸是仿品,就算製作的再怎麽精良再怎麽逼真,價值也會和真品有一定差距。
而我們今天所看到的這枚玉璽,就是明代時期那名玉匠仿照北宋真品製作出來的仿品,說好聽了叫仿品,說白了其實就是假貨。隻是明代時期的假貨放到現在,假古董也變成了真古董,所以自然也有著很高的收藏價值。
清晰明了的介紹完這一切,旗袍美女給出了最初底價六萬元,同時黃老板宣布競拍開始。話音一落,立刻開始有人喊出價碼,每次加價不得低於一千。起初價格喊的很高,六萬過後即刻有人給出八萬元價格,接著九萬,十萬。等突破了六位數,價格的增幅也平緩下來,一萬的漲幅變成五千再變成一千。
最後被一樓的一位老板以十一萬八千元的價格成功買下。
雖然我們作為賣家沒有參與其中,可是聽著其他人此起彼伏滿腔熱血的喊著價格,自己也在不知不覺當中融入到競拍當中。從頭到尾,就隻是在現場看著都感覺熱血沸騰。
成交以後舞台緩緩降入地下,旗袍美女拿著玉璽消失在眾人視線當中。幾分鍾後,隨著黃老板的喊聲舞台重新升起,第二件珍品開始拍賣。
這次不是古董,也沒有旗袍小姐,而是一個膀大腰圓的中年漢子拎著一個保溫箱。他應該也沒有專門去請語模小姐,自己帶著東西就上了舞台。等到舞台升起徹底停穩以後,那漢子掀開保溫箱從裏麵拎了一塊紫紅色的冷凍生肉出來,讓大家看了一眼便重新放回了箱子。
不是專業的語模小姐,介紹起來自然也沒有那麽井然有序,隻能是有什麽說什麽,然後報出底價。漢子看起來很憨實,手裏掐著話筒說道:“這是俺兩天前在興安嶺林子裏抓到的一隻山藥肉,具體的俺也不明白,就聽說這東西比較稀有,是很難得的藥材。底價就一千塊錢,你們有看上的就出個價,沒看上的我就自己帶回去吃了。”
我第一次聽說這種動物,轉頭看了看旁邊的李九福:“老李,我記得山藥不是一種薯科植物麽,他說的那個山藥是什麽東西?”
李九福想了幾秒,也有些不太確定:“他說的山藥不是咱們平常在菜市場看見的那種山藥,而是一種動物的名稱。其實我也沒見過,但是以前聽人說,那玩意的全名其實叫山藥子,犬科動物的一種。隻有在深山老林無人涉足的地方才有可能會見到,極其稀有。
那哥們說的沒錯,山藥子肉是上好的藥材,能治療許多重大疾病。咱也不是學醫的,具體治什麽病不太清楚。總之,物以稀為貴,越少的東西就越值錢。
我在這淘沙樓溜達了這麽多年,賣什麽的都見過了,在拍賣場賣肉還是第一次遇見,這哥們也算是開了先例了……”
可能因為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山藥子肉的藥用價值,也有不少人懷疑這塊肉的真實程度,所以並沒有拍賣出很高的價格。從一千塊底價開始喊起,喊到八千就沒人再繼續叫了。那漢子倒也不在乎,一塊肉能賣到八千塊錢,在他心中已經算是最理想的價格了。
開始喊價的時候,李九福就被人叫了出去,因為下一個輪到了我們,所以他要拿著白狼皮提前去到樓下準備登台。臨走前,他湊到耳邊對我低聲說道:“我不會看錯,這張皮子的實際價值至少在六位數以上。一會從六萬底價開始拍賣,如果最終價格沒有超過十萬,你就趕緊到一樓以最高的價格拍下來。咱們換個地方,一樣能賣出高價!”
我知道他是擔心價格賣的太低,讓其他人占了便宜,答應一聲讓他放心下去。如果最終價格真的沒有超過十萬,我知道接下來該怎麽做。
幾分鍾後,那漢子隨著舞台降入地麵,片刻李九福拎著旅行包又升了上來。不知道他在什麽地方弄了些發膠,把自己那些不長不短的頭發都給捏的豎立了起來,身上也多了件米黃色的皮夾克外套。等舞台停穩以後,他臉上沒有任何緊張的神色,捏著話筒就開始長篇大論的吹起了牛逼。
“各位老哥老姐,大爺大叔,老總老板,小姐少爺。自我介紹一下,我叫李九福,人稱李九爺,是個職業獵人,常年出沒在深山老林跟豺狼虎豹打交道。前些日子,我去了一座大山。那座山邪門的厲害,山下是常年不化的積雪,山上則綠草如茵花開遍地。山頂住著一群白狼,聰明至極,智商超高。它們就像是軍隊一樣捍衛著自己的家園。
在這群白狼之中,有一隻體型碩大的白色狼王,長嘴獠牙目光凶狠,站在山岩邊,身上的毛發威風凜凜。我打了這麽多年獵,還是第一次見到如此稀有的物種,它身上的皮毛更是讓人嘖嘖稱奇。
於是我衝上山頂,尋找狼群,在它們的狼窩中三進三出……”
李九福說的唾沫橫飛,慷慨激昂,連我這個參與了整個事件的知情者都聽的一愣一愣。明明很簡單的一個捕狼事件,硬是被他給講成了武俠故事。別說是我,就連一樓的買家臉上都掛滿了無奈之色。
為了抬高物品價格而胡編亂造的情況他們都見的多了,所以李九福自然也被當成了這種人。有不少人甚至都料定了他吹噓這麽多,東西一定沒有多好,所以幹脆放下拍賣的牌子,準備放棄這件東西等待下一件物品了。
整整五分鍾的介紹時間,李九福一秒鍾都沒有浪費,嘴巴就跟機關槍一樣說話都不帶標點符號。一直從進山開始講述到遇見狼群,後邊的故事就開始胡編亂造,說什麽自己跟狼群大戰三百回合,期間還折了個兄弟,最後終於戰勝狼群殺死狼王,並且剝下狼王的皮毛帶了回來。
講完這些,他拽開旅行包拉鏈,捏著狼頭的位置將整張狼皮一把扯了出來,高舉雙臂將其完全展開。雪白的毛發在聚光燈照射下顯得晶瑩晃眼,所有人臉上的無奈和不屑都變成了震驚,努力伸著脖子瞪大眼睛,滿臉都是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