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我隻是失了手
法官點了一下頭。
不一會兒就有好幾個人出現在了證人席上。
首先被問的是公正處的王天亮。
“4月6號上午10點,我們去了康太婆的家裏,那時候她的精神狀態還不錯,頭腦清晰,說話有條理。
她立下了一份遺囑,將她的財物都交給吳娟紅同誌和莫悠竹同誌處理。
我們當時還在問她,為什麽不交給親人?
她說,她沒有親人,現在母女倆就是她的親人。
但等遺囑立好之後,就有一個自稱是她兒子的男人闖了進來。
還想搶我們手裏的東西,老人家吩咐我們趕緊帶走。
我們當然得遵從老人家的意願。”
隨後被問的是,曾經介紹莫悠竹母女租房子的阿婆。
“4月6號那天,下午四點過,我本來打算去看一看康姐,卻看到一個男人鬼鬼祟祟的樣子,從後門離開了。
現在一辨認,那男人正是他無疑了。”
說著,指向鍾富國。
鍾富國的衣服已經被冷汗浸透了,他自認為他離開得神不知鬼不覺,卻沒想到還是被人看到了。
卻還想狡辯,“你胡說,我中午之前就已經離開了。”
要是這個年代有天網,他就不敢狡辯了。
這起案子,似乎已經很明朗了。
而後,被問的竟然是周惠的丈夫,“那天,周惠回家之後就悄悄挖坑,好像在埋啥子東西,等她不在之後,我去挖出來一看,全都是錢,一共五千塊。”
說著,將錢放在了前麵的小桌上,“雖然我們家很窮,但這種不義之財,還是別要為好。”
周惠本來已經平靜了下來,這會兒又崩潰了。
“啊!啊!楊剛,這可是為兒子取媳婦的錢啊!”
一個公安走過去,將錢收了起來。
宋宇勳接著道,“鍾先生回國之後,在好幾家銀行辦理過美元兌換人民幣,我想,要查這些錢的出處,並不難。”
聽到此話時,鍾富國差一點沒站穩,跌坐下去。
而後被問的是一位針灸師,“這兩個月,我每周兩次去康奶奶家針灸,經過治療之後,她確實好了很多,人也開朗了。
但4月5號那晚,她卻滿臉的淚,不用說他的兒子肯定說了一些不好聽的,氣了她。
她本來就是腦溢血患者,一生氣很容易第二次複發,但他的兒子似乎完全不在意她的生死。
哎!可憐啊!”
證人都問完了之後,宋宇恒還拿出了物證。
首先拿出來的是莫悠竹給他的賬單,“康雪琳同誌的治療費一直都是吳娟紅同誌幫著墊付的,直到現在鍾富國先生還沒有為她們報賬呢!
鍾先生,你不會不願意為你母親買單吧!
我的當事人並不是鍾先生以為的,貧困又貪婪的農民。
她經營著一家服裝店,生意一直不錯,並不存在為了老人家的財產而謀害她。”
說著,又拿出一件物證,一個碗。
“這碗是老人家去世之前,喝魚湯的那一個碗,上麵隻有周惠的指紋。”
周惠縮著肩膀道,“我,我不知道裏邊有安眠藥,但我確實是用那個碗喂了康嬢嬢。”
“是嗎?但這碗有很明顯的被人擦去指紋的印跡,而周惠同誌的指紋,也很奇怪。”說著就拿出一張照片來,交給法官。
“這指紋很明顯是故意弄上去的,因為以這種方式,根本就沒辦法拿得住裝了湯的碗。”
法官點了一下頭,整個碗隻有一個大拇指的指印,這碗要怎麽拿?
“我們可以猜測一下,其實,喂老人家喝湯的並不是周惠同誌,而是鍾先生,他為了掩蓋罪行,故意抹去了自己的指紋。
又強迫周惠把指紋留了上去。
周惠想反抗,他就用錢收買她,讓她照著他的吩咐去做。”
“我反對,我反對用假設的方式來判定案情。”控方律師再次舉手反對。
但法官卻說,反對無效。
“鍾先生,你似乎百密一疏了。”宋宇勳勾唇一笑,“老人家的臉上,嘴角處留下了你的指紋。
老人家已經意識到,你想殺了她,她想反抗,你就用手掰開她的嘴,往她的嘴裏灌。”
說著,又拿出一份文件,交到了法官的手裏。
鍾富國癱軟如泥,說不出一句話來。
宋宇勳的辯論還沒有結束呢!緩緩地走到了周惠的麵前。
“周惠同誌,你還有將功補過的機會,老老實實把4月6日發生的事說出來,你就不用陪著凶手一塊兒死。”
本來周惠以為自己已經在劫難逃了,卻沒想到還有活下去的機會,哪裏有不抓住的道理。
“我說,我說。”
.....
4月6日上午十點半左右。
鍾富國得知自己的母親立了遺囑,氣得七竅生煙,當場就與康老太大吵起來。
並逼迫她重新立遺囑,要不然他就不認她這個媽。
但那時的康老太早就已經寒了心,已經不在乎兒子認不認她了。
隻讓他趕緊滾回M國去,今後永不相見。
鍾富國見威脅不成,就讓康老太交出爺爺留下的遺物,隻要她馬上交出來,他立馬就走。
但康老太卻說,那些東西已經被立在了遺囑裏,已經不再是屬於鍾家的了。
“鍾先生很生氣就與康嬢嬢動起手來,後來,後來康嬢嬢就被捂死了。
那安眠藥,是康嬢嬢死了之後才灌進去的,鍾先生還擔心那藥進不了胃裏,還,還用了導管。
我非常害怕,想去通知吳妹,卻被他揪住威脅。
嗚嗚嗚!我是被逼的,他說,要是我不聽他的,他就殺了我全家。
他連自己的親媽都敢殺,這樣的人,我害怕呀!”
說到這兒時,已經泣不成聲。
這下子,鍾富國殺母的罪名,再也不容反駁了。
鍾富國淚流滿麵,抱著自己的腦袋,已經接近崩潰的邊緣。
“我沒有想過要殺她的,她是我的母親,我怎麽可能會殺她?
我,我隻是一時失了手,我隻是一不小心失了手。
我沒想過要親手殺了她,啊!”
過失殺人,如果自個兒去公安局自首,還有活命的機會,但過失殺人之後,卻想著嫁禍他人,罪名就更大了。
恰恰在最緊要的時刻,法官卻宣布休庭了,十分鍾之後,再給出宣判結果。
而鍾富國已經被兩個公安控製了起來。
莫悠竹向莫老太的方向看去,看看她有沒有如釋重負的感覺,畢竟要審判的人是她的兒媳婦。
但,這終究還是令她失望了。
莫老太居然是大失所望的表情,這是腫麽一回事?
剛才她不是還在譴責母女倆幹了喪盡天良的事,丟了莫家的臉麵嗎?
現在沉冤得雪,她應該開心才對呀!
難道,她的心眼真的壞到巴不得母女倆死的地步?
.....
十分鍾之後,休庭結束,法官宣布結果,不出意外,吳娟紅的謀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同時,還起訴鍾富國先生回家期間謀殺他的母親,罪大惡極。
但鍾富國卻叫囂著,“我是M國公民,你們沒有權利定我的罪,我要求遣返回M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