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嫂子太難追怎麽辦
但江愈禮並沒有被凍死在大街上。
因為她被出來覓食的池挽星撿了回去。
說來也巧。
池挽星很少熬到三四點,但今天她寫文,實在是被一個情節搞得抓心撓肝,不寫完都舍不得返回下電腦回去睡覺。
直到終於將心心念念的情節寫下來,又讀了一遍改了改錯別字和不通順的地方,才終於舒了一口氣。
滿意下來,被她忽視的饑餓就浪潮般的湧了上來。
樓下有便利店,可她不愛吃,就手機上查了查,發現附近有一家餐廳是二十四小時營業,她直接就驅車過來了。
但是今天下了雪,地滑,她一個不常出門的死宅也不太認識這邊的路,就在這一片饒了一會。
正沮喪的準備開導航回家吃口泡麵對付一下,卻看到了路邊那個蜷縮著不知道是暈了還是凍麻木的身影。
“你還好嗎?”
蜷縮的人影沒動。
池挽星也摸不準她是因為風雪太大沒聽見還是暈了沒聽見,猶豫了一下,伸出手去觸碰她的肩。
“請問需要送你去醫院嗎?”
那個人影動了動。
池挽星立刻將手縮了回去。
就見那個一直抱著雙膝把臉埋在臂彎裏的女人抬起頭,一張嬌俏的臉因為冷而發著一種不正常的白。
她眨眨眼,像是沒反應過來,眼眶陡然紅了,好一會兒才壓抑著喉間的哭腔,啞聲道:
“嫂子,你能不能帶我回家啊。”
池挽星想拒絕。
她也詫異為什麽江愈禮一個大明星會在大半夜在街上出現,還一副被拋棄的心如死灰的模樣。
但她不八卦,就什麽都沒問。
“我送你去120。”她邊拿手機邊問,“在這坐了多久了?”
“不去醫院。”江愈禮眼疾手快的把她的手機奪下來塞進自己的口袋裏。
也是奇怪,她明明都被凍的身體僵硬麻木了,可是這一刻的動作卻出奇的快。
快到池挽星都沒反應過來,手機就已經從自己手上消失了。
池挽星:“……”
偏偏奪了人手機的小強盜握著她的手晃了晃,像一隻對著主人撒嬌的寵物犬。
嘴裏還含著搞破壞的物證,但眼神濕漉漉的特別討人憐惜。
她怯生生的說,“去你家,好不好嘛,嫂子……”
端得就是一副可憐楚楚惹人疼的樣子。
可池挽星絕不是一般人物。
她前一秒點著頭,把人先騙到了車上,後一秒就驅車去了江鬱雪的公寓。
他和江銘生不一樣。
江銘生是一個實打實的工作狂魔,尤其是兩個孩子都成年後,他十天裏麵有八天都在辦公室的休息間休息。
可江鬱雪受不了這樣工作和休息混為一談的生活,就在附近買了公寓。
該工作的時候絕不含糊,可是到了他該休息的時候,無論多晚,他都會回去那個公寓裏。
當然,很巧不巧的是,池挽星也住在這。
兩人還是上下樓的關係。
江愈禮發誓,她隻知道她哥在這邊有一套房產,但具體在哪她不知道。
可是車子越往小區裏走,她就越覺得不安。
“嫂子,你家不是在清衡苑嗎?”
A棟9層,她記得清清楚楚。
結果她就看見這位甜美身禦姐心的準嫂子輕描淡寫的朝她遞了一個眼神。
“你哥給我的。”
“……”江愈禮委屈巴巴,“她都沒給我一套。”
“我送了他一本小說影視改編的權限,這房子,是他的回禮。”
江愈禮更加委屈巴巴。
“我幫他哄你的時候,他也沒給我回禮,什麽都沒有。”
眼看著她被自己逗的快要鬱悶死了,注意力也被轉移的差不多了,池挽星笑了笑。
“好了,別難受了,騙你的,這房子我付了錢的。”
池挽星目視前方,嗓音卻帶著一點笑意,“不然吃人嘴軟,拿人手軟,我總覺得欠他的永遠也還不清了。”
其實江愈禮也沒多難受。
畢竟她哥從小到大對她都很好,他在追嫂子,動用一點君子坦****範圍內的手段也不足為奇。
隻是聽了池挽星這話,她又長歎了一口氣。
“我哥巴不得你這輩子永遠欠著他,欠的越多越好。”
池挽星笑了笑,沒說話。
這副油鹽不進的模樣,讓江愈禮感到了深深地挫敗。
什麽宋景什麽回憶什麽委屈難過心痛此刻全都被她通通丟到了一邊。
她現在滿心滿眼滿腦子都在替他哥發愁:
嫂子太難追怎麽辦?
她深刻的懷疑,她哥估計都沒有什麽再進一步的可能了。
車子停在了地下停車庫。
池挽星從後座的一個帆布包裏拿出一個針織帽。
米色的,襯得她的手指白皙纖細,還很小巧。
江愈禮接過帽子,忍不住和她比了比手掌,然後驚奇的一把握住。
“嫂子,你的手好小好軟啊。”
手心裏的觸感和屬於男性的骨節分明寬大燥熱的感覺不一樣。
甚至是兩種極端。
江愈禮自覺自己的手已經算是好看了,不會過分大隻,卻也不會到了小巧的地步。
是麵對鏡頭是剛剛好還能看出手指纖長的恰到好處。
可是池挽星不一樣。
她個子小,骨架小,臉也小,手也小。
這樣子一把握住她的手就能包裹住的感覺,有一種很奇妙的親昵和妥帖感。
總而言之,就是舒服。
池挽星被她捏的不自在,用了點力氣抽回手,有些無語。
“你現在眼睛裏好像寫著三個字。”
“什麽字?”
“大色狼。”
江愈禮嘿嘿一下,“實不相瞞,好看的我都喜歡。”
“……”
池挽星被她的不要臉震驚到,率先一步轉身朝電梯走。
江愈禮把帽子扣上,跟在她身後。
短靴帶著一點跟,踩在地上發出“噠噠噠”的聲響,又在寂靜的地下車庫裏無限延長。
她忍不住看向身前那個稱得上是嬌小的背影。
她穿著鼓鼓囊囊的白色羽絨服,不知道是因為懶還是單純的為了圖方便,衣服長到幾乎到了她都腳踝。
腳上也隨意的穿了雙毛茸茸的帶著兔子耳朵的棉拖。
居家,獨立,且反差感極大。
江愈禮和就明白,為什麽她哥會對池挽星念念不忘這麽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