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人走了、錢還在類型的冤種

丟錢這事兒,生產隊直鬧到了晚上,但並沒有人來找餘穗去問話。

下午的時候,夏凜生真的去買了魚來,但送完魚他就離開了,說明天再來。

孫玉英拎著魚在餘穗房間來回了好幾趟,先是告訴她買魚了,一會兒來告訴她魚有十斤,一會兒又問魚想怎麽做,一會兒又來誇夏凜生的好……

這讓餘穗根本不敢進空間看看,那些轉移進去的錢怎麽樣了。

晚飯剛吃完的時候,張彩鳳來了。

她把一件外套遞給餘穗:“丫頭,你衣服忘記拿了,我順手給你拿回來了。”

孫玉英顯然也是喜歡她的,連忙夾了一塊爆魚給張彩鳳:“謝謝她六嬸,來來,吃塊魚,是穗她對象下午特意去買的!嚐一口,嚐一口!”

張彩鳳就拿了,沒舍得吃,放在手心裏:“這女婿不錯,是個疼媳婦的,他下午來鬧了一場,陳明麗倒沒再敢一口咬定是餘穗偷的了。”

孫玉英馬上開始罵罵咧咧,問候過陳明麗活著的死去的所有家人後,才問:“現在怎麽說?公安局的人找到賊了嗎?”

張彩鳳搖搖頭,不屑地笑:

“怎麽可能!要我看,這賊是抓不著的了,鈔票上又沒寫名字,再說了,這都是多少天的事情了!光我知道的,這筆貸款是十天前下來的,現在才鬧出來丟了,那究竟丟多少天了?

餘大潮也說不出個所以然,餘老根呢,就是個老粗,他向來就不管這些,一聽錢沒了,除了害怕,一點章程都沒有。

還是大隊鄒書記做事幹脆,公安局的人問了好久沒問出個啥來,他就說,先停了隊長和會計的工作,要是能找著最好,要是找不著,這個錢,得他們兩個人三七開承擔!餘老根三,餘大潮七,就是餘大潮要賠三百五十塊。”

孫玉英拍手:“該!本來就該他們承擔,怎麽想出來的,竟然誣賴我們穗,真不是東西。”

餘穗插了一句:“陳明麗呢?”

張彩鳳:“公安局的人單獨問她話的,但是我聽見那些人跟鄒書記說陳明麗一問三不知,生生的拖掉他們時間,所以鄒書記把陳明麗好一頓罵,說她是典型的長舌婦,在生產隊倒是會嫁禍人,真的上了台麵屁也不敢放,把陳明麗罵得哭著回去的。”

“就這樣?”

張彩鳳笑:“你要怎樣?”

餘穗也笑笑沒再出聲。

她現在是被迫的“身有屎“,賊贓在她這兒呢,就怕言多必失。

孫玉英感興趣的是以後誰管:“她六嬸,你說鄒書記停了餘老根他們工作,那我們沒有隊長啦?不出工啦?“

“你想得美!”張彩鳳笑起來的樣子很年輕:“老社員出工,有沒有隊長都得幹!鄒書記讓餘富貴先代隊長,我還負責女同誌那部分。”

孫玉英嘖嘴:“嗬,餘富貴?他更不行!有得吃他倒是能奔前頭,可分配幹活的時候,那次不鬧矛盾,怎麽讓他代呢?”

“他是副隊長嘛,當然他代。”

餘穗忍不住問:“六嬸,為什麽不讓你當隊長?”

張彩鳳斜睨她:“孩子話!哪有讓女人當隊長的事!沒有的,整個公社都沒有!畢竟很多都是力氣活,女人去分配他們男人幹活,誰搭理我呀?”

餘穗一本正經地說:

“這個理解不對,隊長不應該隻是分配怎麽幹活,而是負責帶領隊員們分紅比以前多,吃得比以前好就行,不能隻看體力,誰腦子拎得清誰當!我覺得我們生產隊,你是腦子最拎得清的,應該你當隊長!”

“哈哈哈,哈哈哈!”張彩鳳大笑起來,像聽見了什麽大笑話:

“哎喲,可真是謝謝你看得起我,哎喲,沒看出來啊,我們餘穗還挺會誇人的,還分紅比以前多,吃得比以前好呢,咱們這老社員種地的,都是靠力氣拿工分,辛苦一年,到頭來可不就是誰的力氣大,誰就工分多,誰家就吃得比以前好嗎?你個死丫頭,虧得我拎得清,不然真被你誇上天了呢!得了,我得走了,不然我要被你誇得不認識回家了,哈哈哈!”

張彩鳳幹脆利落地走了。

孫玉英也在笑:“死丫頭你想啥呢,女人哪裏能當隊長的,還好張彩鳳是直爽人,不然還以為你笑話她。”

餘穗沒出聲,默默地回了房間。

觀念這個東西,不是一天能改變的,說再多也沒有用。

天徹底黑了的時候,餘穗終於有機會進了空間。

空間裏一地的錢。

後世流通幣。

餘穗數了挺久,總共是112540元。

那塊透明電子屏上,一長溜的文字和數字,詳細地羅列了貨幣的麵額、數量、版本,特征和價格,需要滑動很久才能看完。

比如十元麵額,某某年份版本,總共十張,單張售價280元,這樣。

餘穗隻能粗略地看一下,按照上麵標注的數量,這次所有售出的第三套錢幣總共是三百九十八元八角三分,其中最值錢的,是三張一角麵額的,因為是什麽綠背水印,所以一張就賣了三萬多。

餘穗捏著錢,歎氣。

她就是個“人走了,錢還在”的冤種,她這穿到七十年代了,在後世賺到了幾千萬就給留下了,跑來這裏吧,錢倒是嘩嘩嘩的進,但又是後世的錢,不能用。

反正就是不給她爽快花就是了。

餘穗有些自嘲地笑了笑,便開始想今天這個事。

從空間統計出來的內容來看,當時餘秋塞在她口袋裏的錢,應該是三百八十六元八角三分,另外的十二元是夏凜生給她的,這個她還得花錢買回來。

當然,她是拿來使用的,那麽隨便買些舊錢就行了,所有這一來一去,她賺了十一萬多。

她這兒錢多得沒處花,餘秋肯定愁死了。

按照張彩鳳的說法,餘秋家裏要賠生產隊三百五十塊錢呢。

這年頭,三百五十塊簡直是餘秋那樣家庭三年半的收入。

就算他們能借到這筆錢,那他們以後十年都得節衣縮食才行。

真爽啊!

餘穗在被塞錢的時候就料到了,憑這年頭的刑偵水平,這種偷走現金多日的事情,是很難破案的。

餘秋沒從她口袋裏搜出錢,就沒法誣陷她。

但同樣的,她沒法把這筆錢拿出去交給警察,也沒法指正餘秋。

可是,在這場暗戳戳的事件裏,餘穗沒輸,還有好處,反正後世流通幣放在空間又不會有人知道,她就放著怎麽了?

而餘秋一家,想必這時候正抱頭痛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