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番外-溫秒
我是溫秒,一個孤兒,自有記憶起,我就生活在幸福孤兒院。
關於六歲以前的記憶,我已經無法準確地回憶起來,那些曾經發生過的故事和經曆,已經被時間衝刷得越來越模糊。
隻是年少的時候,我時常會做一個模糊不清的夢。
在夢中,我仿佛置身於一個白色的世界,四周全是冰冷的儀器,一群穿著白色大褂的人擺弄著我的身體,有人拿著針筒將什麽**注入我的身體。我感覺自己的意識越來越微弱,直到有人不停地在我的耳邊,呼喚著什麽。
“2號,2號……”
那些聲音仿佛來自遙遠的天際,讓我感到一陣陣的迷茫。在那聲聲呼喚的刺激下,我迷迷糊糊地睜開了眼睛,然而映入眼簾的卻是一片晃眼的白熾光,刺耳的警報聲,以及一張模糊的臉。
我無法看清楚那個人的樣子,隻能感覺到他似乎是一個男人,奮力地推著一個箱子,努力地奔跑。
看到我醒了,他朝我做了一個噤聲的手勢。他伸出寬厚的手掌蓋在我的頭頂,將我推回到一個箱子裏。
我覺得我以前應該認得他,但我現在又記不清他究竟是什麽模樣。
我伸出手在狹小的箱子裏摸索著,逐漸觸碰到了其它溫熱的身軀,散發著熟悉的味道。我感覺越來越困,於是我將身體靠近箱子裏的其他人,徹底昏睡了過去。
再後來,就是在幸福孤兒院生活的那些記憶。
在孤兒院的孩子們,沒有一個是不期待被收養的。大家都希望擁有自己的媽媽和爸爸。
後來,我和孤兒院的小樹一起被顧爸爸收養了。
但顧媽媽懷孕之後,我感覺自己和小樹好像成了他們的負擔。我想自己照顧自己,卻弄傷了小樹……
我決定要回到孤兒院了。
小樹,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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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回到孤兒院,麵臨的將是什麽。填不飽的肚子、短一截的衣裳、以及再也沒有每一個早上叫我起床時落在額頭上的早安吻。
我以為沒關係的,我以前就是這樣子過來的啊。
可當真的失去時,我才知道那有多難過。或許,這就是書裏說的,由奢入儉難吧。
在最難熬的時候,溫棠棠牽著溫鑫出現在了我的麵前。
他們也是幸福孤兒院的孤兒,院長媽媽說,其實他們和我是一起來的。我們一起來的,一共有六個孩子。
可溫鑫隻對溫棠棠好。
我以前和小樹玩得比較好。
在我最難受的那一段日子,是溫棠棠拉起了我的手。
從此,我們三個人相依為命,成為了彼此之間最重要的人。
我們約定,無論世事如何變化,我們都要一直一直在一起。
絕對不會,拋棄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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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的時候,我們都順利考上了A科大,這是一所非常著名的學府。
報考專業的時候,我們三個人都報考了材料學。
因為數理化一直是我們三個人的長項,可惜棠棠的總分比材料學的錄取分低了幾分,被調劑到了生物學。
但沒關係,至少我們都在一個學校,仍然可以一起上課、吃飯、去圖書館。
我本以為我們會一直這樣三人行下去,直到有一天棠棠帶著南牧一起坐在了通常隻有我們三個人的小飯桌上。
南牧,是眾人眼中低調謙遜,萬人矚目的天之驕子。
聽說,他的父母、叔伯、爺奶全是各界的專家、研究學家,是真真正正的書香門第。
可我知道,這個人……
他討厭我。
第一次和他有交集,是我為了學分,去參加了校籃球隊的啦啦隊。
生物係和化學係的那場比賽,溫棠棠和我說,讓我一定要為生物係加油。
我笑著答應了,所以在賽場邊上格外賣力。
生物係的王牌選手就是南牧,他本來就長得高,動作又利落又快,對麵隻有一個瘦瘦高高,叫做阿川的是他的對手。
兩人打得難舍難分,中場休息的時候,他坐在休息位上喝水。
場外一群女生都心疼壞了,吼著讓人給他送水,說他體力消耗得最多。
盡管心裏有點感覺我去送水這件事似乎有點不太對勁,讓人覺得有點怪異,然而這種模糊的感覺在我身後此起彼伏的聲音的壓力下也顯得無足輕重,我的內心陷入了猶豫不決的複雜情緒之中,片刻之後,我還是艱難地拿起了那瓶已經空了的礦泉水,硬著頭皮向著他的方向走過去。
不知道是不是被身後的聲音打擾,我看到他回過神來,原本平靜的神情卻在看到我的那一刻,狠狠皺了起來。
深邃的眉骨下,是一雙寡淡疏離的眼睛。
他隻看了我一眼,就仿佛看到了什麽不該看的東西似的,渾身散發著冰冷的氣息。
我一時不知道該不該上前,可他卻從位置上起身,往後走來。和我擦肩而過的時候,他冷冷地丟下一句話:你不適合這個工作。
後來,他還給我換去了攝影社團。
雖然我很喜歡這個攝影社團,我之前也一直想要加入,但因為攝影太搶手了,名額總是很快就沒有了。但是,他自作主張,強製將我換到其他社團的行為,還是很讓我惱火!
但我沒有找他質問。
我就是那種,最平平無奇且軟弱的人。
我唯一的骨氣,大概就是:你不是不想看到我嗎,那我就非要在你麵前晃。
但人真的很奇怪,晃的多了,他就晃到了心裏。我總是會下意識地關注他今天要去做什麽,會去什麽地方……
但我知道對方討厭我,更不想將臉伸過去讓人家打。
所以,我藏著這份喜歡,一直到了研一。
雖然他有時候會被溫棠棠帶著,和我們一起吃飯,但我能不說話就不說話……
我怕他會嫌我煩,我怕他會再也不來我們的小飯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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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的轉折,大概是在十月份那天,他忽然衝到崇敬樓拉住了我的手,還問我要不要一起吃飯。
沒人知道,那一天,我的心跳得有多快,就像是一直仰望的月亮,落到了我的手心。
我以為,這是我們的開始。
但月亮就是月亮,流光月影罷了,它在我的手心轉瞬即逝。
我不明白徐鐳為什麽要殺我,而南牧為了保護我,殺死了徐鐳……
如果我知道,我會給他帶來怎樣的傷害,我絕不會再靠近他。
如果我知道,我的月亮會因為我而失去他的萬丈光芒,我寧願我從不存在。
他本該是所有人仰望的存在,卻因為我,被跌落塵埃,碾入泥地裏,成了人人口中的殺人犯。
他不是……
我知道他不是……
他可以是任何人,但唯獨不能是殺人犯!
所以,我用我的一生,來改變他的命運。
我研發時光機,穿越時間,一遍遍和他相遇,想要改變他的命運。
第一次,我分明攔住了他,可他還是死了。
第二次,我給自己寫信,讓自己提前去案發現場,可改變的隻不過是他的死亡時間。
第三次,我意識到不殺了徐鐳,南牧就活不下來,所以我反殺了對方。可南牧卻在幾天後為了救一個墜樓的小男孩,成了植物人。
第四次,我回到過去,在他救下小男孩的時候,推了他一下,讓他避開了最致命的一擊。
我以為這次一定能成功了,可我不明白為什麽,時間仿佛再次重置了一般。我之前所做的所有努力都突然消失了,他死在了他第一次死亡的那個時間。
……
如果認識我,是這場災難的開始。
那我情願,他從不認識我。
我穿越時間,回到了2004年。
那個時候的南牧,還隻有6歲。小小隻,皮膚有些黑。
讓人完全看不出,這樣的他,在不遠的未來,居然會成為那樣一個耀眼的、萬丈光芒的人。
我帶他去了遊樂園。
讀書的時候,偶爾也會幻想和他一起去遊樂園玩,可惜始終未能如願。
這一次,就當是圓了我的心願吧。
從此之後,不複相見。
南牧,願沒有我的世界,你能永遠如月亮一般,在這廣袤無垠的天空裏,皎潔明亮,高不可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