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不試試怎麽知道不行

林朗一聽這歌詞就沒忍住偷偷笑了起來,小姑娘怎麽會喜歡這麽憂傷的歌曲?

“牧歌,你在這裏啊!我們找你半天了。”江萍帶著方揚從另外一條路上走來。牧歌微微點了一下頭,繼續微笑著彈唱她的歌曲。

方揚此時也看到了對麵的林朗:“原來你也在這裏,來。”說著,便走了過去把他拉了進來。

牧歌看見方揚和江萍在一起出現並不奇怪,但看到又出現了另外一個人時,有一些小慌亂,竟彈錯了一個和弦。

“算了,算了。不彈了。”牧歌把吉他抱在懷裏:“反正你們也不喜歡。休息,今天就到這裏。”

“很好聽。”林朗說得很快、很溜。像擔心自己說慢了會不禮貌。

“芳芳,你們先回去吧,我們找牧歌有些事。”江萍直接給牧歌下了逐客令。

牧歌看著這三個人都盯著她看,有些不解地問:“你……你們是來找我的?”

方揚悄悄踹了林朗一腳,可他卻傻站著不知道怎麽接話。

江萍則直接從牧歌手上拿過吉他,遞給身邊其他的同學:“你們先拿回去,我和牧歌有點事。走吧,走吧。”

“那好吧,牧歌,我們改天繼續把這磁帶正反麵錄完啊。”

江萍不等牧歌回答就推著這幾個不懂味的同學走出了小亭子:“好咧,好咧。明後天牧歌一定幫你們錄完。”

剛才她和方揚在找牧歌的路上,就聽方揚說了林朗的心思。心裏暗暗高興,恨不得馬上就撮合好他們這一對。

“牧歌,你的相機還有膠卷嗎?他們說你技術好,再幫他們找幾張,特別是小一寸的那種證件照,他們學校要。”

方揚不由地向江萍伸了個大拇指。這說法好,又可以約著照相,又可以挨到晚上吃飯時間。一切來得自然而然。

牧歌不疑有他,連忙回道:“哦,好啊!正好還有十幾張沒照完。”

方揚一聽樂嗬了:“正好,今天我們全用了。”

“啊?哦,也好,也好!照完了,我就可以拿去衝洗了。”方揚的話雖然聽起來有些別扭,但好像又沒什麽問題,牧歌隻能笑著附和說道。

“那就走吧,現在就去拿相機。”江萍牽著牧歌的手匆匆往宿舍走。

直到視線裏沒有這兩個女生的身影,方揚才把目光收回來看著林朗說道:“剛才探了一下口風?想聽?”

“愛說不說,我以後可以自己問。”

“嘿!林朗你這小子還蹬鼻子上臉了是吧?”方揚實在是不想搭理這貨,可自己好不容易探到的一點消息如果不說出來,好像又變成了沒有價值的信息,還不如便宜了這小子。

於是伸手把林朗的肩膀搬過來:“行,行。你厲害!我說!我先說啊,你們如果成了,一雙皮鞋。”

林朗憋著笑,馬上斬釘截鐵甩出了兩個字:“兩雙。”

方揚高興地鼓了一下掌:“得咧!成交!”

“請開始你的演說。”

“牧歌,現年20歲……哎,這麽一說,你是老牛了啊?”

“廢什麽話!趕緊的。”

“牧歌,南京人,20歲,父親是公務員,母親是醫生,身高163,體重,你自己目測吧……”

方揚說得眉飛色舞,卻發現林朗表情有些凝重,頭低著,像是在陷入了意識漩渦裏一般,一時半會出不來了。也對身邊一切事物沒有任何反應。

方揚叫了幾聲,沒回答,不由地伸出手去在他眼前晃了晃。

“喂,喂!”

林朗茫然抬頭,帶著歉意笑了笑:“嗯,你繼續說。”

“說完了……隻是……”方揚看看林朗有些欲言又止。他想到的,可能也正是剛才林朗變得沉默的原因。

“牧歌不錯,隻是,你將來要帶走,可能,可能……”有些話說與不說,當事人心裏都透亮著,明白著。

林朗在聽到牧歌家庭情況的時候,心裏在一瞬間有過猶豫。可當他抬眼,正好看到牧歌跟著江萍出現在林間小道上的時候,那些曾在腦海裏閃現過的退縮念頭,在刹那間被眼前見到的光景擊得粉碎。

隻見,秋日的光影照在牧歌青春的臉上,溫柔而明媚。

她像個發光體點亮了林朗曾是一片荒蕪的青春。

“不試試怎麽知道不行呢?”

林朗沒有看方揚而是邁出腳步向她大步流星的走去。

或許,為了眼前這片明媚,值得一試。

“相機拿來了,我們現在去哪?”江萍指了指牧歌掛在胸前的相機。

方揚牽著她的手走到了前麵,一語雙關地說道:“隨便,你們的地盤你們帶路。隻要記得午餐時間找個有飯館的地方就行。我啊,就等著吃這一頓呢。”

“你們從學校來沒吃早餐嗎?”牧歌抬起大眼睛問道。

“我吃了,他,我不清楚。”

“你們學校對小一寸有什麽要求嗎?比如說,紅底,藍底,還是白底?”

“要求?應該,應該是紅底吧……”林朗沒想到這小姑娘竟然真被忽悠了,還問得這麽認真,仔細。頓時為欺騙她而感到有些心慌,也有些內疚。

“應該?”牧歌明亮的眼睛對上來,把林朗看得立馬就別過頭去。

心虛的時候,直視都需要莫大的勇氣。這強大的內心,林朗還練不出來,隻能扯著嗓門:“方揚,我們小一寸照片是紅底嗎?”

“是!必須是,肯定是,絕對是!”方揚頭都不回,拉著江萍越走越快。

看到他們的背影離自己越來越遠,牧歌有些糊塗了,不是說了要照相嗎?怎麽跑了啊?

想追吧,看著他們雙飛雙棲,自己跑過去又不合適。畢竟誰都不願意有電燈泡;可不追吧,牧歌悄悄看了一眼身邊的林朗,又覺得自己無所適從。

真是進退兩難。

牧歌不安地用手不停地在照相機的背帶上來回搓擦著,渾身不自在,尷尬地都不知道眼睛應該往哪裏瞟。

“我,我叫林,林朗。”林朗此刻的聲音聽起來也比牧歌好不了多少。

“嗯,上次聽方揚介紹過了。”

口中提到的“上次”,距今已經過了幾個月,她竟然能記住。林朗心中微微一動,伸出手去:“把你相機給我吧,要用的時候我再給你。”

“沒事,也沒多重。”

“給我。”林朗語氣很輕,但在牧歌聽起來卻仿佛帶著一股無形的命令。她下意識地抬手把相機從脖子上拿出來,交給他。

林朗連忙用手去接,但卻沒想到他接過相機的時候,牧歌的一縷頭發被夾在了相機帶的回扣上,一並帶著她的頭,向他的胸前撞了過來。

“哎……”

牧歌急得連忙伸手抓住自己的頭發,防止頭皮被夾得更疼。

可林朗情急之下卻是下意識地往後退幾步,迫使牧歌幾乎把整個頭都靠在了他的胸口才能緩解這頭皮之痛。

“林朗,你給我站住!”

被牧歌一聲嗬斥,林朗這才明白過來,立即昂頭挺胸,“啪”的一聲,來了個立正動作。

因為林朗一挺胸,頭發再次被抬拉起來,牧歌疼得又急又氣:

“林朗,低一點!再低一點……”

遲遲沒有見到他們兩個過來的方揚,又帶著江萍回來找。正好看見林朗不知所措的一幕,方揚一笑:

“萍萍,咱們有皮鞋穿了,你等著吧。”

“什麽,什麽皮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