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因其言,聽其辭

原文

人言者,動也;己默者,靜也。因其言,聽其辭[1]。言有不合[2]者,反而求之,其應[3]必出。言有象,事有比。其有象比[4],以觀其次。象者象其事,比者比其辭也。以無形求有聲,其釣語[5]合事,得人實也。其張罝網[6]而取獸也,多張其會[7]而司之。道合其事,彼自出之,此釣人之網也。常持其網驅之,其言無比[8],乃為之變[9],以象動之,以報其心,見其情,隨而牧之[10]。己反往,彼複來,言有象比,因而定基。重之襲之,反之複之,萬事不失其辭,聖人所誘愚智[11],事皆不疑。

注釋

[1]辭:言辭。

[2]言有不合:所說的話不合理。

[3]應:答應。

[4]象比:象,法象、仿效形象和原形。比:比較。指按照形象進行比較。

[5]釣語:像釣魚投餌一樣,在發言時給予對方誘餌,以便引出對方的話頭。

[6]罝(jū)網:罝是捕兔子等野獸的網。

[7]會:會合,聚會。

[8]其言無比:比,可比的規範。指言辭無可比較。

[9]乃為之變:於是就為此改變方向。

[10]牧之:在此與“察”同義。就是進行調查加以闡明。

[11]愚智:愚者和智者。

譯文

人家說話,是活動;自己緘默,是靜止。要根據別人的言談來聽他的詞意。如果其言辭有矛盾之處,就反複詰難,其應對之詞就要出現。語言有可以模擬的形態,事物有可以類比的規範。既有“象”和“比”存在,就可以預見其下一步的言行。所謂“象”,就是模仿事物;所謂“比”,就是類比言辭。然後以無形的規律來探求有聲的言辭。引誘對方說出的言辭,如果與事實相一致,就可以刺探到對方的實情。這就像張開網捕野獸一樣,要多設一些網,匯集在一起來等待野獸落入。如果把捕野獸的這個辦法也能應用到人事上,那麽對方也會自己出來的,這是釣人的“網”。但是,如果經常拿著“網”去追逐對方,其言辭就不再有平常的規範,這時就要變換方法,用“法象”來使對手感動,進而考察對方的思想,使其暴露出實情,進而控製對手。自己返過去,使對手返回來,所說的話可以比較類推了,心裏就有了底數。向對手一再襲擊,反反複複,所有的事情都可以通過說話反映出來,聖人可以**愚者和智者,這些沒有什麽值得懷疑的。

鬼穀錦囊

在今天,能夠做到克己製人、喜怒不形於色是一個人成功的必備能力,倘若一遭遇困難或麵臨危險,就無法自持,臉上立刻露出不安或慌亂,不僅會降低自己的自信心,還會影響到周圍共事者的士氣和情緒,一旦如此,便有可能根基動搖,“軍心渙散”,導致事業停步甚至倒退或失敗。

延伸閱讀

《十善業道經》說“言必契理,言可承領,言則信用,言無可譏”,意思是說,言論一定要合理。要讓別人能接納領受,就要有信用,令人無懈可擊。

“因其言,聽其辭”是說話的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交談藝術中的重要技巧,在與人溝通的過程中,尤其是以推銷或說服為目的的談話中,必須學會傾聽,善於傾聽。

“因其言,聽其辭”還有一個重要表現,就是以靜製動、克己以製人。這樣的人擁有超強的自我克製力,能夠時時處處控製住自己的脾氣和情緒,喜怒不形於色,通過製己進而達到製人的目的。曆史上凡是成大事者,一般都具備這種品質和能力,漢高祖劉邦便是其中一位。

楚漢相爭時期,有一次劉邦和項羽在陣前對話,劉邦曆數項羽的罪狀,項羽大怒,命令潛伏的士兵放箭射殺劉邦。劉邦躲閃不及,一支箭射中胸口,傷勢嚴重,劉邦甚至痛得無法起身。

此時事態嚴峻,若是主將受傷,群龍便會無首。萬一楚軍乘勝追擊,那麽漢軍就會潰敗。於是劉邦忍了忍,他鎮靜下來,趁人不注意,把手放在自己的腳上,對項羽大聲喊道:“碰巧你們射中了,不過可惜射中了我的腳,並不是我的身體。”士兵聽見劉邦這樣說,便穩定下來,最終沒有被楚軍攻陷。

曆史上大凡成大事者,往往都是城府很深、喜怒不形於色的人。《三國誌·先主傳》中有關於劉備“喜怒不形於色”的描述:劉備身長七尺五寸,兩隻手能垂到膝蓋,眼睛能看到自己的耳朵。他沉默寡言,喜怒不形於色。正是因為如此,劉備才被神化為奇人奇像,所以才能擁有那麽多的追隨者,從而成就大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