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上鎖的院子

陳漫有些狐疑地坐下,我悄悄打量了她一下,年紀不過二十出頭,一頭棕色的大波浪卷發披在肩膀上,臉上畫著淡妝,整個人看上去很年輕漂亮。

剛剛看到陳漫的一瞬間,我甚至以為昨天晚上在隔壁出現的就是她。但是,昨天從白家小孫子房間裏出來的那個女人,頭發是黑色的長發,顯然不對。

我給陳漫倒了一杯水,“你先跟我們說說,婚禮那天發生什麽事了?”

陳漫低頭喝了一口,潤了潤嗓子,“我不知道該怎麽說,我就從頭說起吧。”

“我跟表姐是半個月之前到青田鎮的,他們說鎮上的規矩,新郎和新娘子結婚之前是不能見麵的,就把我跟表姐兩個人安排了旅館住下。”

“婚禮的事情,都是白家安排的,隻是叫我們在婚禮之前不要隨便出去。萬一新娘子在婚禮之前磕著碰著,有點什麽事,太晦氣了。”

“但是,我們在旅館裏實在是憋得慌,所以,婚禮的前一天,我就跟表姐偷偷溜了出來。本來,我們隻是想在街上溜達一下,買點東西。”

“可是,我們聽鎮上的人說,城東有一座觀音廟很靈的,表姐說,她現在有個好歸宿了,讓我也開始考慮一下自己的終身大事,就帶著我去廟裏求姻緣。”

“可是,我們從廟裏回來的當天晚上,表姐就發燒了,整個人燒得滾燙滾燙的,還開始說胡話。第二天就是婚禮了,白家說,定好的吉時不能改。就算是死了,表姐當天都要進白家的門。幾個婆子硬是把病**的表姐拉起來,穿上新娘服,送上了送嫁的轎子上。”

“當天晚上,我被灌著喝了點酒,還差點,差點被白家下麵的那幫混小子給……”陳漫咬著唇停頓了一下,眼眶已經紅了,似乎回憶起了什麽很不好的記憶。

我們跟青田鎮隔得不算太遠,同屬於南方,確實也有婚鬧的情況,不過現在已經好很多了。看陳漫的樣子,應該是婚禮當天被鬧了。

過了好一會兒,她才深吸一口氣,繼續說道,“到後半夜的時候,老管家通知我說,表姐不行了,沒有呼吸了。我到了新房之後,就看到表姐躺在**,身上的喜服都還是完好的。”

陳漫低頭抹眼淚,小聲地抽泣著,“誰知道會出這樣的事情,我回去該怎麽跟舅舅舅媽交代。”

“為什麽就你一個送嫁的,你們娘家沒有其他人來麽?”

陳漫吸了吸鼻子,“我們家跟青田鎮離得很遠,在東北,舅舅跟舅媽身體都不太好,不能長途跋涉,小輩裏就我跟表姐感情最好,所以隻有我來給表姐送嫁。”

我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隨即站了起來,“行吧,那我們先去祠堂看看新娘子吧。”

我們沒有走正門,陳漫帶著我們穿過走廊,繞著從後門走了出去。

白家的祠堂跟白家老宅離得不是太遠,走路也就十來分鍾的樣子。白家祠堂這邊並不繁華,屬於偏僻地帶了,雖然周圍也有房子,但是人煙稀少。大白天的,我們一路走來,也沒遇上什麽人。

把陳雪的“屍體”安放在祠堂是老管家的意思,陳雪雖然是在新婚之夜暴斃的,但好歹已經是白家明媒正娶的媳婦了,名字也是入了族譜的。

在去祠堂的路上,我借機問了一下陳漫,“我聽宅子裏的小姑娘說,新娘子死後,有人看見她回來過?”

陳漫的臉一下子就白了,咬了咬嘴唇說,“我聽說了,但是我沒親眼看見過,本來婚禮結束,很多人都要回去的,就是因為這樣,老管家才不讓宅子裏的人走。”

我們跟著陳漫來到了白家祠堂,發現這個雞賊的老管家根本就沒有把陳雪的棺材放在白家的祠堂裏,而是白家祠堂後麵的一個不起眼的小院子裏。

院子在白家祠堂的外圍,根本不需要經過祠堂,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個院子跟白家祠堂根本沒有關係。

我看著眼前的有些破敗的小院子,品出了一絲掩人耳目的味道。老管家說把陳雪的棺材放在了白家祠堂裏,應該就是為了給白家宅子裏的那些人一些心安。

陳漫走到屋子前麵,從口袋裏掏出一把鑰匙,把門上掛著的鎖打開。輕輕地把門一推,“我表姐就在裏麵,我就不進去了,我……我看了難受。”

我站在屋子門口往裏麵看,這屋子應該常年沒有人來過,到處都是灰塵和蜘蛛絲,一開門就聞到一股腐敗的味道。

屋子的中間擺放著一口黑漆的新棺材,棺材的前麵有一堆燒紙後的灰燼,還有香燭的痕跡。

就這破房子,裏麵什麽都沒有的,還需要鎖嗎,咋了,還有人偷屍體不成?

我們也沒有為難她,她在這兒對我們也沒什麽幫助,反而會讓我們束手束腳的,於是就叫她不要在這裏等著了,回白家去等著就行。

說完我就跟小道士一起走進了屋子,陳漫在門口看了兩眼,最後還是咬了咬牙,轉身回去了。

我站到棺材的旁邊,看到漆黑的棺材蓋上麵密密麻麻地貼著黃色的朱砂符。宋家的驅邪術靠的不是這些符咒,所以這些畫的是什麽意思,我看不出來,應該也是跟驅邪有關的。

看樣子,在我們來之前,已經有人來過了,應該是解決不了,所以才叫了我們來。

陳雪的棺材並沒有用棺材釘封上,蓋子有點沉,我跟小道士合力才把它推開。

新娘子陳雪雙手交疊在小腹上,安安靜靜地躺在棺材裏麵,身上還穿著結婚時穿的大紅色喜服。畫著新娘妝,顯得麵若桃花的。

如果不說她在新婚夜的時候就已經“死了”,我都要懷疑,她隻是睡著了。

按照婚禮的時間來推算,如果陳雪是在新婚之夜死的,到今天為止已經過去一周的時間了。

天氣這麽熱,屍體就這麽悶著放在棺材裏,照理說,早就開始腐爛了。但是,陳雪偏偏一點腐爛的跡象都沒有。

我甚至還伸出手指,在她白皙的手背上戳了一下,皮膚吹彈可破富有彈性,跟活人沒什麽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