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舊日(一)

吳細妹很小的時候就明白,這世上的神恨她。

六歲那年,她學著阿婆的樣子,在村頭土廟裏跪了整整一宿,可第二天,阿媽還是走了。

阿媽的婚禮很簡單,沒有花轎,也沒有喧天鑼鼓,她所有的聘禮隻是一件嶄新的花衣裳。

阿媽的嫁妝也很簡單,阿爸去世後,這個貧苦的家已經拿不出什麽像樣的東西,阿媽唯一的陪嫁就是剛滿三歲的弟弟。

她也想去,即便以物品的名義,可那戶人家是不要賠錢的女娃的。

臨近傍晚的時候,阿媽牽著弟弟,跟著那個瘸腿男人走了。

她哭著跟出了二裏地,那個陌生男人不耐煩地推搡,她一次次爬起來再跟上去。

阿媽也哭了,蹲在地上摟著她,久久不肯撒手。流著鼻涕的弟弟什麽也不懂,看著阿媽哭也跟著哭。男人被他們哭得煩躁,罵了句難聽的髒話,飛起給了阿媽一腳。

阿媽收起哭聲,無聲地掉著淚,手卻忙不迭地去擦她的臉。

“聽話,回去吧,”阿媽聲音囔囔的,“再晚路就不好走了。”

男人憤而拖起阿媽,阿媽護著弟弟,三個人拉拉扯扯地向前走去。她獨自跟在後麵,赤腳跑過山路,一聲聲地喊著阿媽。

阿媽被男人扯著頭發,回不了頭。

最終她累了,倒在地上再也沒有力氣爬起來。

她趴在泥地上無聲嚎哭,看著西邊的日頭一點點消失,連同阿媽小小的影子。吳細妹伸出胳膊,徒勞地張大手掌,卻抓不住太陽,也留不下阿媽。

星光落在枝頭的時候,她回到了失去所有至親的家。

風雨飄搖的老屋裏,如今隻剩下瞎眼的阿婆。在她所剩無幾的童年裏,也隻剩下這一個殘缺的親人。

“你不要怪她,”阿婆沒有牙的嘴皺成一團,“她也是要活的,女人家沒辦法的。”

那她該怪誰呢?

像是聽見了她心中的抱怨,阿婆渾濁的眼珠轉向她,“要怪就怪你命不好吧。”

阿婆生養了九個兒女,隻活下來五個。兩個女兒嫁去了很遠的村子,而娶她阿媽的那個男人不許她再跟這個家來往,所以能指望的也隻有二兒子和小兒子。

小兒子早年去了縣城打工,慢慢斷了聯係,而二兒子的家庭同樣的貧苦,上有癱瘓三年的嶽父,下麵也是一群仰著髒臉,嗷嗷待哺的崽子,能給予自己母親的也隻不過是一日三餐的溫飽。

她是個累贅,即便大人們不明說,吳細妹也能感受到這一點。

小小年紀就學會了察言觀色,如果吃飯時二舅媽臉色難看,她就乖巧地放下飯碗,手腳麻利地背起門後的竹簍子,不聲不響地跑去後山割豬草。

阿婆不敢說什麽,阿婆也是看兒子臉色吃飯的。

夜深人靜時,祖孫二人窩在茅屋裏,聽著彼此肚子此起彼伏的咕嚕。

阿婆輕輕拍著她,替她扇走嗡鳴的蚊蟲,哄她說這雲層頂上有天宮,裏麵住著救苦救難的神,專門庇佑他們這些苦命人,隻要虔誠地禱告,終有一天神會帶著她脫離苦海。

可是神明厭惡她,慈悲的神跡從未在她的命運中顯現,就像她跟著阿婆念叨了一宿,第二天醒來時,肚子依舊很餓。

她時常盼望自己快些長大,可又時常覺得長大沒什麽好,不過是將從阿媽到阿婆的老路再走一遍。

可無論她願不願意,朝夕更替,她還是餓著肚子長大了。

吳細妹出落得像母親一般標致,田間的毒日拿她生來白皙的皮膚沒有辦法,一張小尖臉總是粉撲撲的,像是沾著露水的鵝蛋在粉盒裏滾了一圈般細膩軟糯。

寄人籬下的日子教會了她謹言慎行,講起話來柔聲細氣,做起事來慢條斯理,更顯得整個人小巧嬌憨。

村裏的青年不安分起來,就連二舅家的男孩子也總有意無意地在她眼前晃悠。二舅媽將一切看在眼裏,時常一腳蹬在兒子的屁股蛋上,再怨毒地剜她一眼,大聲嗬斥她醜帶騷。

可臨近仲夏的時候,二舅媽卻忽地變了臉。

那日晚飯吃得早,吳細妹收拾桌上的碎骨頭時,月亮還沒有爬上椰樹。

二舅媽坐在竹凳上打著扇子,視線順著她的腰身上下遊走,喃喃低語。

“轉眼細妹長成大姑娘了。”

她向二舅遞個眼色,二舅假裝沒看見,別過身去,裝模作樣地捂著嘴剔牙。

“噯。”

舅媽不甘心,又朝他努嘴,用胳膊肘去頂他的肋骨。

“我不管,你自己去說。”二舅推開她,煩躁地起身走回裏屋。

吳細妹快速收拾好碗筷,扭頭往廚房走,隻當沒看見二人間的啞謎。舅媽臉上堆著笑,身子一擰,起身堵住她的路。

“你眼看也快十六歲了,這以後怎麽打算的?”

她隻有十四歲,思忖著舅媽對自己的事情一貫不熱心,記錯年齡也是意料之中,因此懶得多嘴去論證,隻是垂著頸子搖頭,黑眸子盯著木盆裏的髒碗筷出神。

“給你說個親吧?”

她詫異地抬頭,眼中滿是困惑。

對於男人,那時候的她並沒有什麽想象。

提起這個稱呼,腦中能聯想到的也隻有村子裏的幾個中年懶漢。他們每天晌午過後就背著手四處閑逛,喝茶發呆,留老婆在田裏幹活。

再要不就是那幾個年齡相當的毛頭小子,在路上遇見了,他們幾個總是傻笑著相互推搡,呆頭呆腦的。

她的心房還沒有一絲春風拂過。

整個少女時期隻有昏暗的老屋與瞎眼的阿婆作伴,阿婆嘴裏的那些“愛情”故事,說來說去也無非是勸誡女人要從一而終,在家安心相夫教子的。

她聽完隻感到一股氣悶,感覺這些故事正一點點給她施法,將她變成阿媽。

她又想起出嫁那天阿媽臉上的淚。

“不要。”

“哪有不嫁人的,德財也要娶了,你不嫁,他怎麽娶的進來?”

德財是二舅的三兒子,今年二十歲。在八十年代的南洋省,這年紀已經算得上晚婚,畢竟村裏的那些男孩二十出頭就做了爸爸。

“福昌。”

她扭捏了一會,輕聲吐出這個名字。

福昌是鄰居家的小兒子,生得纖細白淨,看上去文氣得很。但也隻有吳細妹這麽認為,村莊裏其他人都覺得他憨傻,不會有什麽出息。

每次見到細妹,福昌總是躲得遠遠的,衝她靦腆地笑,不像別的男人老是趁機湊到她身邊,尋機會摸一把,抓一下的。

他會幫她割草,打水,也時常將采來的野花悄悄別到她的竹筐上,一切都是悄無聲息的,就像他這個人一樣,安靜的,妥帖的,沒有任何威脅。

唯一不好的,他是個小啞巴,家裏條件也不好。

吳細妹不在乎這點。如果非要她在男人裏選一個的話,她想跟他湊一對。

盡管她還不知道夫妻到底是什麽含義,大抵不過一張**睡,一張桌上吃,為他洗衣生娃,她想了想,福昌無疑是最好的人選,今後求神時她也願意幫他祈福求壽的。

“福昌有什麽好,不精不神的,”二舅媽一腳踏碎她的夢,“依我看,嶺西的吳阿弟不錯,人又神氣,你嫁給他好福氣,睡在珍鼓裏腳都直方言,形容人逢喜事精神爽,萬事順心。”

雖然叫阿弟,足有三十七歲。

“不去,他打老婆的。”

這是實話,吳阿弟媳婦挨揍時的哭喊全村都能聽見。

“男人都有點脾氣嘛,”舅媽撇嘴,“你哄著點他。”

“他有老婆的。”

“以前有,現在不是跑了嘛。”

半年以前,吳阿弟的老婆忽然不見蹤影,他家對外說是跑了,可村裏女人們私底下傳言,說八成是給打死,拖到哪裏去埋了。

“不,要嫁就嫁福昌,別個都不要。”

“還自己挑上了,多心女子穿破裙方言,水性楊花的女子沒有好下場。”

二舅媽狠狠地丟下這句話,扭頭走了。

阿婆去世後的第二個月,吳細妹出嫁了。

聘禮是 800 塊錢,村裏人都說她好福氣,畢竟隻有在縣城打工的吳阿弟才能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掏出這筆錢。

後來德財用這筆錢蓋了新房,娶了媳婦,這些都是後話。

娶親那天,吳細妹板著臉,神情木然,看著吳阿弟裹在一群爛哄哄的閑人裏麵,沿路派煙扔糖,跟村裏懶漢們咬耳朵,講些下三濫的笑話。

她在送親的人裏看見了福昌,還是那身舊衣裳,遠遠地躲著,隻是這次是躲著哭。

呀呀的哭,原來啞巴哭起來也會有聲音的。

福昌你不要怪我,要怪就怪我命不好吧。

她命不好,生來是受苦的。

阿婆總是這麽告訴她,要她忍著,忍過了這一生,來世就好了。

那一夜,她獨自駛入未知的命運,耳畔是男人野獸般地喘息。

她不明白發生了什麽,也不懂吳阿弟為何要這樣對她,隻是身體的疼痛讓她隱約覺得自己受到了傷害。

她開始懷疑,定是自己的言行招惹了一切苦難,就像村人背後說母親的那樣。

她哭了,為自己羞愧,咬牙切齒地告訴自己,怪不得別人,要怪就怪自己命不好吧。

那一夜,她隻有十四歲。

來不及長大,已然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