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突陣術
最少的一個,一圈跑下來,僅僅隻射出了四五支箭,而眾人的命中率也都遠遠不及李琛的命中率,不過好歹沒有人全部落空,多少都射中了目標,即便是有所偏離,但是距離白點靶心也都不算太遠,這對他們這樣年紀的少年來說,已經是非常難得了。
於是一幫少年郎,圈馬來到李琛身邊,射的最少的一個少年,紅著臉說道:“是我輸了!看來今晚我隻能看你們飲酒了!真想不通,你是怎麽練的!真是非人也!”
眾人聽罷之後,頓時又是有陣哄堂大笑,一群少年郎紛紛指著李琛叫到:“非人也!非人也!”
而李琛同樣也哈哈一笑,也不生氣,再次沉聲喝道:“投槍!”
話音一落,他便再次一馬當先的朝著樹林衝去,反手從馬鞍後麵的皮囊之中,抽出了一支短矛,也是投槍,雙腿夾緊馬腹,身體伏低在馬脖子下,催動戰馬加速,直朝林緣衝去。
其餘少年也都呼喝著催動馬匹,紛紛追了過去,效仿李琛的動作,從馬鞍後麵的皮囊中拔出了投槍,不斷的加速朝著林緣衝去。
這時候一群人形成了以李琛為鋒矢的三角陣型,如果有懂行的人在這裏看到他們這一幕的時候,一眼便可以看出,他們這樣的隊形,是一種標準的小股騎兵突陣的隊形,這是這個時代,戰場上騎兵對敵方步兵隊陣發動突擊一種標準的突擊方式。
當他們一直直衝到林緣的三十步距離上的時候,李琛沉聲大喝一聲,身體後仰,然後將右臂極力向後舒展,抓緊投槍,以腰部為軸,右手抓住投槍奮力朝前揮去,腰帶動肩膀,肩膀帶動胳膊,胳膊帶動手中的投槍,姿勢極其舒展,仿佛一瞬間他在馬背上化為了一個人形拋石機一般,將手中的投槍借著戰馬奔馳的速度,朝著林緣一棵大樹奮力拋擲了出去。
投槍的重量可是遠超過弓箭許多的,被他投擲出去之後,立即發出一聲破空之音,投槍飛出的時候,相對纖細的槍杆,還微微震動著,發出輕微的嗡聲,疾如閃電一般的便篤的一聲,深深地釘入到了粗大的樹幹之中。
而這個時候戰馬也已經衝至了林緣二十步左右,眼看著就要撞入到林中了,騎著戰馬要是這時候極速撞入林子裏麵,那麽後果就別想了,橫七豎八的樹枝還有林下的矮樹,鐵定會把他給搞個人仰馬翻,弄不好的話,撞到樹上,連人帶馬都可能會被撞得筋斷骨折。
但是李琛不慌不忙,左腳一磕馬腹,黃驃馬便立即開始向左轉向,在林緣處畫了個弧線,從林子邊衝了過去,而這個時候林緣處有一棵碗口粗的小樹,隻見李琛瑲啷一聲從馬鞍上又拔出了他的那柄四尺餘長的環首刀,就在戰馬從這棵小樹旁邊馳過的電光火石之間,李琛右手寒光一閃,這一刀就重重的劈在了這棵小樹上。
起初小樹僅僅是震了一下,但是似乎卻沒有什麽影響一般,依舊聳立在林緣處,待他策馬衝出老遠之後,這棵小樹突然間發出吱呀一聲,樹冠劇烈的一抖,然後欻拉一聲便緩緩的傾倒了下去,轟的一下倒入到了林中。
李琛趕緊看了一眼手中的這柄環首刀的刀鋒,這是一柄五十煉的精鋼刀,是他不惜重金從一戶人家淘到的,此刀甚是鋒利,而且刀鋼堅固,刀背厚重,刀型細長,放在此世間,雖然稱不上是一柄絕頂寶刀,但是也算是一柄不錯的精鋼刀了。
所以李琛平日將這把刀保養的相當不錯,也很是愛惜,今天一時興起之下,忘乎所以,才會做出抽刀劈樹的舉動,但是砍完了樹之後,他手腕劇烈一震,嚇他一跳,趕緊檢查手中的這柄鋼刀,發現刀並未受損,這才放心了下來。
跟著他的一群少年郎,有樣學樣,在接近林緣三十步左右,也都紛紛擲出了手中的投槍,呼呼啦啦八支投槍紛紛紮在了林緣的樹上,不過也有三支落空,未能命中林緣的大樹,嗖的一下飛入了林中。
投中的人自然是興奮的哇哇直叫,未能投中的人則立即沮喪的叫罵了一聲。
然後他們也撥轉馬頭在林緣處劃了一道弧線,貼著林子轉了回來,有人跟李琛一樣性起,當擦過小樹的時候,拔刀劈砍,將林緣幾棵茶杯粗細的小樹紛紛斬斷。
但是少年中的一個人在揮刀劈砍小樹的時候,可能是因為動作不標準,力道也沒掌握好,哢嚓一聲斬在樹上之後,卻未能將小樹一刀斬斷,反倒將刀身卡在了樹幹上,他又撒手慢了一點,以至於他的刀則當啷一聲當場折斷,手中剩下的半截刀也被震得脫手扔了出去。
當他們撥馬衝到李琛身邊,帶住了韁繩的時候,斷刀的那個少年如喪考妣,忍不住哭喪著臉叫到:“該死!刀斷了!這下壞了!我沒刀用了!我爹不會再給我錢買刀了!”
李琛也看見了這一幕,對他指點了一番剛才他揮刀時候動作中出現的問題,然後說道:“費康,算了,別心疼了!你那柄破刀斷就斷了吧!回去之後,我另送你一柄就是了!不會比你這柄刀差!”
這個名叫費康的少年郎本來正為他的刀心疼呢,一聽頓時就喜笑顏開了起來,連連在馬背上對李琛道謝,因為他知道,李琛自小就喜歡舞槍弄棒,喜歡收集各種兵器,甚至於這兩年他在家中也搞了個小的鐵匠作坊,自己在家打製想要的武器。
所以現在隨便從他藏的私貨裏麵拿出一把刀,都比他斷掉的那把刀強得多,這一下他不但沒損失,還賺大了,於是笑的是見牙不見眼,跟偷了腥的貓一樣,直舔嘴唇。
其他人一聽就頓時開始起哄,吵吵著早知道,他們也把自己的刀給折斷拉倒,正好從李琛哪兒淘換一把新刀,李琛哈哈一笑,也不接他們的茬,這幫小子占他便宜都占慣了,不能慣著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