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壺中取筷
吳元年三月。
常家叔侄進入拱衛司已有三四個月。常四得了法才和尚的一注大財,在應天城西買了一座三進大宅院。又雇了十個下人,過上了老財主的舒服日子。他雖為拱衛司總旗,對司裏的事卻是漠不關心。前兩個月還日日到司裏點卯,開春之後他竟直接告了病假,整日要麽在宅子裏喝酒,要麽在玄武湖邊釣王八。楊憲也懶得管這隻老醉貓。
常歌則不同,日日上差不說,還獨自辦了幾個小案子。他似乎天生就是幹秘密差事的材料。如果說破盜銀案他憑的是運氣,破最近的幾個小案子靠的則是能力。
平江前線,徐達、常遇春、湯和等悍將已經開始對張士誠發動攻擊。捷報一份又一份的飛向吳王府。朱元璋一統江南指日可待。
二月十五,朱元璋下了一道王命,將一批前線將帥的子侄調入拱衛司效力。名義上是恩賞曆練,實際上卻是當質子。朱元璋的用意很明顯:拱衛司是殺人的地方。你們這群領兵將帥要是敢吃裏扒外臨陣倒戈,小心你們的子侄稀裏糊塗死在拱衛司。
新入拱衛司的將帥子侄中就包括了徐達長子,十三歲的小胖子徐輝祖。本來楊憲安排他在毛驤手下效命。可徐輝祖卻吵著要跟著常歌辦案。還說楊先生要是不同意他就去找王妃。楊憲無奈,隻得應允。於是乎光杆小旗常歌終於有了自己的第一個手下。
應天城郊,聚賢書院。
聚賢書院是朱元璋出資所建。凡有才學的江南儒生學子皆可入書院求學,不但食宿全免,應天府每月還會發給每人一貫錢的補貼。這是朱元璋拉攏文人為他效力的手段。
鬱鬱蔥蔥的柳樹林,環繞著聚賢書院。春風拂過,書院內外好一片鳥語花香的風光。書院的辯經亭,正在進行一場辯經會。
年輕的儒生們,圍成了一個諾大的圈。圈子中央,站著一個六十多歲的慈祥老者。老者乃是江南大儒,方冕鴻。他還有另外兩層身份:應天府正七品教諭。
教諭隻是個芝麻官,似乎配不上方冕鴻江南大儒的身份。方冕鴻懶得在應天城裏對著上司們點頭哈腰受窩囊氣。於是他
自請出了城,負責聚賢書院的日常事務。
常歌和徐輝祖儒生打扮,此刻亦站在辯經亭之中。這二人今日來此可不是探討學問的,他們是來查辦一樁小小的貪汙案。
而這樁貪賄案的案犯,就在辯經亭裏。
方冕鴻環顧儒生們一周,而後道:“諸位上次經會問我:國家如何才能長治久安。這是個大題目啊。我回去思忖了半個月,
今天要反問你們一個問題。”
說完,方冕鴻指了指麵前的書桌。書桌之上,放著一個窄口瓷酒壺。一根楊木筷子。酒壺高約四寸,短筷隻有三寸。筷短而壺高。酒壺下圓上錐,瓶口很小,僅容得一根小拇指出入。
方冕鴻將筷子插入酒壺之中。高聲道:“你們誰能雙手不碰酒壺,將筷子取出?”
一名矮胖儒生答道:“這個簡單!這酒壺是瓷的,打碎它便罷。”
方冕鴻半開玩笑的說:“這酒壺,就好比是江山社稷。難道你要將江山社稷打個粉粉碎麽?”
儒生們聞言,哄堂大笑。
一名高個儒生道:“方先生的意思,手不能碰酒壺,又不能將酒壺打碎?想取壺中的筷子,便隻有一個方法了。用另外一雙
筷子,伸入酒壺之中,將那根筷子夾出來便是了。”
方冕鴻又是一陣搖頭:“如果酒壺是江山社稷,你手中那雙筷子,就好比是刀兵。難道你要用刀兵治天下麽?那跟偽元朝廷有何分別?隻會逼得百姓揭竿而起。”
一眾儒生麵麵相覷,誰也想不出好辦法,取出酒壺中的筷子。
方冕鴻道:“諸位,治大國,如壺中取筷爾!你們誰能想出取筷的巧妙法子,誰就能想出國家長治久安之策!五日後的辯經會,我將告訴你們正確的答案。”
儒生們漸漸散去。講經亭中,隻剩下方冕鴻跟常歌、徐輝祖三人。
方冕鴻邊收拾書桌上的典籍,邊頭也不抬的問常歌:“你怎麽還不走?是想問壺中取筷的方法麽?我說了,五日後才會告訴你們答案。
常歌亮出了拱衛司的腰牌。
方冕鴻瞥了一眼腰牌,蹙起了眉頭:“你是拱衛司的人?”
常歌笑道:“沒錯。在下拱衛司小旗,常歌。這位是我屬下校尉徐輝祖。方教諭,我今天來聚賢書院可不是來找你探討什麽治國安邦的大學問的。”
說完,常歌坐到了涼亭中的椅子上。徐輝祖更是不客氣,一屁股坐到了方冕鴻的書桌上。
方冕鴻問:“你們是來抓我的?”
常歌用半嘲不諷的口吻說道:“方教諭,我不明白。你是江南名士,名士嘛,向來是不為五鬥米折腰的。為何要貪汙修聚賢書院的官帑?”
方冕鴻倒是沒否認自己的劣行。因為他知道,被拱衛司的人盯上,即便他再狡辯也是無用。他意味深長的說:“因為我患了絕症。需要錢治病。”
常歌大為驚訝:“哦?什麽絕症?”
方冕鴻答道:“此症名曰:窮!窮能要人命。且還傳代。唯有一味藥可治,便是:錢!”
常歌“噗嗤”一聲樂了:“方教諭,我初入拱衛司才幾個月。不過貪官倒也見過幾個。那幾個貪官一見到拱衛司的人就抖若篩糠。你不僅不怕拱衛司的人,反而還有心思打哈哈。不愧是名士大儒啊,”
方冕鴻轉身,凝視著常歌:“我說的是事實。我祖上八代都是安守本分的稻農。我是稻農的兒子。方家曆代祖先,麵朝黃土背朝天,苦巴巴的在稻田裏流汗。到頭來呢?貧窮就像是頑固的絕症,一代又一代的傳給方家的子孫。到我這一代,終於讀了書,有了些虛名,還做了官。我不能讓我的兒子、孫子,再受絕症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