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車窗血字(1)
郭斌和吳麗瑩自從到了朝霞被割喉的 12.20 案專案組後,就忙得不可開交。郭斌負責外圍調查,吳麗瑩負責屍檢和痕跡分析,兩天下來,他們有了不少收獲。
這天晚上,照例要進行案情分析會,郭斌、吳麗瑩、曹勇、市局借調來的兩名刑偵骨幹以及寧安分局的二十多名刑偵人員濟濟一堂。
一屋子人看著大屏上的照片,陷入了沉思。
大屏上打出的,是紅色奔馳車右側車窗上的兩個用鮮血寫成的大字——騙人!
經鑒定,這兩個字是凶手在殺了受害人後,用揉捏後的一大團紙巾,沾著受害人的鮮血寫在車窗上的。
吳麗瑩說:“這個‘騙人’二字,一是它的書寫規則我們要搞清,將來查到嫌疑人後有比對價值,其次我們要弄清這兩個字背後究竟是什麽含義。”
郭斌跟著老國那會,偵破手段沒有現在先進,這也讓郭斌在那幾年中紮紮實實地學到了上個世紀末刑偵人員必備的本領,包括嫌疑人步態辨識、現場重建、筆跡分析等。雖然步態分析老國是強項,但郭斌文化程度高、知識結構新,他跟著老國學會了筆跡分析,經過長期的實踐和鑽研,這方麵他比老國要強上一籌。
郭斌看了一會車窗上的“騙人”兩個血字後說:“從這兩個字,我有四點想法。整體上看,這兩個字非常大,幾乎占滿了右側車門玻璃,缺乏和諧度和節奏感;其次,前麵的‘騙’字相對較小,而後麵的‘人’字相對較大,並且‘騙’字相對偏下,‘人’字相對偏上;第三,這兩個字都偏瘦長,不是方方正正的形狀;第四,‘人’字的捺粗壯有力,一直沿伸到車門上……”
“這四點說明了什麽呢?”自從案發以來,曹勇精神壓力倍增,幾乎患上了焦慮症,他急於從郭斌口中知道答案。
郭斌用激光筆指著大屏上的這兩個字,對眾人說:“第一,這兩個字很大,說明凶手性格狂放、不知收斂。俗話說,字如人形,整體缺乏和諧度和節奏感,說明嫌疑人文化程度不高,行事缺乏規範和約束。第二點,‘騙’字略小、‘人’字略大,說明嫌疑人殺人後很淡定從容。他要是心慌、並急於想逃走,第二個字一般會略小一些,字跡也會更潦草。第二個字‘人’比第一個字高一些,說明嫌疑人更強化自我意識,因為這個‘人’字就是嫌疑人自己,他把‘人’字寫大、寫高,表明他在潛意識中,高度自我膨脹、唯我獨尊;第三,不知你們發現沒有,一般文化水平較高,行事循規蹈矩、有自控力的人,書寫的字跡都比較方正,不論字跡是否美觀,都說明書寫人很在意字體的整體飽滿,相反,那些行事經常出格越軌的人,字跡一般瘦長。接下來也是第四點,‘人’字筆跡粗壯,一捺甚至寫到了車窗的邊框上,說明書寫人行事沒有規範和約束意識,隨時可能突破禁區。綜合來看,嫌疑人文化程度較低,有暴力傾向,強調自我,行事張揚,不受約束,是典型的犯罪型人格。”
見郭斌處處說到了點子上,大夥頻頻點頭,對郭斌的分析不僅認同,而且十分欽佩。
吳麗瑩說:“郭支隊說的很有道理,這也為我們排查嫌疑人提供了參考。接下來我發表一下對這兩個字字意的看法。”
大夥靜靜地聽著,他們想知道,這兩個字究竟包含了哪些內涵,包括了哪些犯罪信息?
吳麗瑩白淨的臉上表情嚴肅,與老國似有幾分相似,她說:“這兩個字顯然是凶手說給受害人聽的,這也是典型的犯罪標記。一般來說,不論是搶劫還是仇殺,殺完人後犯罪人都會急於逃離現場,而本案的嫌疑人卻甘願冒著風險,花上半分鍾左右寫上這兩個字,說明這兩個字是一直壓抑在他心中、想一吐為快的。第二點,如果有點文化的人在書寫‘騙人’這層含義時,一般會用書麵語,而不是口語。比如我要是寫,我會寫‘騙子’二字,或寫上‘謊言’、‘失信’、‘可恥’等,綜上我認為,直接寫上‘騙人’二字的嫌疑人,文化程度肯定不會高,一般來說,其很少有書寫的機會和閱讀的習慣。”
曹勇想了想說:“吳科長說得有道理,這兩個字一定是嫌疑人要告訴受害人的話。但我有個疑問,您和郭組長都認為嫌疑人文化程度低,郭組長還認為嫌疑人粗魯暴力,行事張揚,缺乏自製力和約束力,這樣的人怎麽會和一名著名的節目主持人存在瓜葛呢?”
不知不覺中,會議已經開到晚上十一點多。對郭斌和吳麗瑩分析的結果,大家都想不出答案。
曹勇說:“在那種場合殺人,性侵的動機可以排除。案發後,嫌疑人價值不菲的拎包及包內財物、手上的鑽戒等都沒有遺失,既然嫌疑人有時間在車窗上寫字,說明他並不慌張。既然不急於逃離現場,他完全有機會拿走受害人的拎包,如此看來,侵財殺人的動機也可以排除;最後就剩下仇殺和情殺兩種動機。如果說是仇殺,嫌疑人和受害人身份地位明顯不同,生活中應該不會有太多交集,特別是能引發仇恨、仇恨到要殺了她的這種緊密型交往關係。最後是情殺,但根據剛才郭組長對嫌疑人身份的分析,他們之間也不可能存在感情糾葛。”
曹勇頭上又急出了汗。
“我看,會不會是因情感糾葛而引發的雇凶殺人案?”郭斌從市局刑偵支隊帶來的骨幹大陳說。
郭斌和吳麗瑩對視了一眼,沒有出聲。
自己的案子還沒有忙出子醜寅卯,接到郭斌和曹勇的電話後,老國還是帶著周薇來到了寧安分局,他想初步了解一下 12.20 案。同時也想調查一下,兩案的受害人都是公眾人物,凶手是否為同一人?是否有並案調查的依據?
然而老國在初步了解了案情後,放棄了並案調查的想法。
受害人停車的地方正好是監控的盲區,技術人員沒有找到嫌疑人上車下車以及逃跑的視頻,無法從步態上和孫晨露案中的視頻進行比對。其次是作案動機,12.12 案經過兩天來的深度介入,已經基本確定凶手和受害人孫晨露曾在多年前的節目中相識,嫌疑人殺人的動機是性侵;而 12.20 案的性質很顯然是報複殺人。
至於為什麽要報複?老國讚同曹勇的分析——受害人和嫌疑人之間不太可能直接產生經濟糾葛或情感糾葛,那麽會不會是與之有糾葛的人雇凶或買凶殺人呢?
老國說:“盡管現在還沒有任何證據,但我們可以假設,並根據假設的結果倒推,對前因進行調查。曹隊剛才的想法不是沒有可能。那麽接下來,我們一是要調查受害人朝霞的丈夫有沒有出軌行為、會不會因為喜新厭舊而雇凶殺妻?第二,我們要深度調查受害人朝霞的情感關係,她有沒有情人?如果有,他們之間的關係是否和諧?有沒有鬧出糾紛?”
郭斌和吳麗瑩對視了一眼,沒有發言。
老國忽然想起一件事,於是問曹勇:“曹隊,記得案發當晚我曾說過,要你們摸一下受害人的出行規律,她是偶然出現在大東方商場外,還是經常將車停在那裏?”
曹勇說:“國顧問,我已經調查了,受害人淩朝霞的丈夫王某原是一家國企的小領導,這些年企業效益不好。朝霞的社會關係廣、人脈多,她拿下了一個知名奶茶品牌的代理權,在江濱已經陸續發展了四十多家連鎖店。由於生意越來越大,三年前她讓丈夫王某辭職,專門負責奶茶店的經營管理,奶茶連鎖店的總部就在大東方對麵的商貿中心寫字樓內。據王某說,當晚妻子朝霞將車停在路邊,就是來接他一起回家的。”
老國問:“我剛才問你受害人是不是經常把車停在這裏?你還沒有回答。”
曹勇有些尷尬,解釋道:“這不正往下說了嘛!據朝霞的丈夫王某說,他妻子並不是每天都來接他,他自己有車,但他應酬多,經常喝酒,喝了酒就不能開車,平均起來,一周中會有兩三個晚上,他會提前和朝霞約好,讓妻子將車停在路邊等他。對此,我們從他們的微信聊天記錄中可以證實。並且,王某公司員工可以證實,在朝霞遇害的時候,王某正在向他們布置聖誕、元旦期間的加班事宜。”
“她和丈夫的感情如何,王某在外麵有沒有包養情人,或有第三者插足之類的婚外情?”
“這個我們也調查了,確定沒有,她丈夫王某很老實,一看就是能夠受老婆氣、依附於女人的那種沒有主見、即使有賊心也沒有賊膽的男人。”曹勇笑了起來,停了停接著又說,“我們調查了淩朝霞丈夫公司的員工,一名員工反映,說前台的女孩曾想傍上王某,但每次這個女孩約王某吃飯或看電影等,王某都緊張得一口回絕,女孩在他麵前撒嬌他也像遇到了毒蛇,避而遠之,這些小故事成了員工們私下裏的笑談。”
“你的意思是說,王某很老實,在家中真正當家作主的是他的妻子朝霞?”老國問。
“是的,這一點朝霞的兒子也證實,我們在調查中,她的公公婆婆對此還深為不滿,認為兒子被兒媳管得太死,活得很窩囊。”
老國想了想說:“從以前偵辦的許多案件中,我發現有個規律,在夫妻關係中,強勢一方出軌的概率要遠遠大於弱勢的一方,既然朝霞在家中是非常強勢的一方,如果她是因為婚外情被害,那麽出軌的會不會是朝霞?這一點,你們調查了嗎?”
老國緊盯著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