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破案的有趣對話2
“最後兩個人是沈一鳴和謝晨,他們的情況和前麵說的兩人有點類似,在11:20他們一起到同一個地鐵站,可是方向完全相反,兩分鍾以後沈的那班地鐵先到,並乘坐了上去。他也沒任何嫌疑了,就算到了下一站馬上下車在乘回來,去案發現場8分鍾是遠遠不夠的。剩下來的謝晨,若是出地鐵站,騎自行車過去,時間上綽綽有餘。不過我們查看了地鐵站的監控錄像並沒有發現謝晨離開地鐵站。”
“會不會他進行了偽裝再出地鐵站?”
“這一點我們也想到了,從11:10-11:30之間隻有一個人出來,就算偽裝得在怎麽高明,那個人不可能是謝晨,無論是身高,體態,臉形都完全不一樣。更何況那人是11:27才出來的,3分鍾的時間裏也到不了案發現場。”
“那,你的意思是沒有人具備作案的條件?”
郝東表情複雜的點了點頭說:“是不是一件很棘手的案子啊。”
田春達思索著沒有說話。
郝東繼續往下說:“街頭搶劫這一可能基本上被我們排除了,原因有兩點,其一是被害者的現金,銀行卡,手機等財物都沒有丟失,其二是從周圍的痕跡來看並沒有打鬥的現象,應該是猝不及防的一刀致命,案發的時間相當短,恐怕就幾秒的時間。這怎麽看都不是在搶劫吧。”
田春達點了點頭表示同意
“既然不是劫殺,那麽犯罪的嫌疑隻能集中到那幾個人身上了。”
“是和被害人一起看球的幾個嗎?”田春達接問。
“對,接下來我就把他們一起看球的詳細情況說一下。
“9月30日正好是十一長假前最後一個工作日,所以他們8個人準備一起聚一聚,因此於7點他們就到了倪嘉的家中,他們分別是:鄭傑,倪嘉,王業,沈一鳴,王玉蘭,呂凡,陶力,以及謝晨。”郝東看著工作手冊說道,“一直到10點前,都沒有人離開,10點時鄭傑說想起了有點事沒有完成,當鄭傑正準備離開時王業也突然說有事要去公司,於是兩人就一塊兒乘地鐵去了,加上等地鐵的時間,總共花費了15分鍾。鄭傑是在11:00離開公司的,王業比他晚5分鍾,這全都有華興公司的監控錄像作證。並且鄭傑與王業走的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方向。鄭傑每次上下班都是步行的,那次也沒有例外,結果11:30分死在了自己回家的必經之路上。”
郝東起身為自己倒了一杯水,一口氣喝掉大半說道:“另一方麵,其餘的幾個人在球賽結束不久後就紛紛回家了,差不多是11:00上下,離開倪嘉家後,又分為3個陣營,往不同的方向。王玉蘭和陶力一起,沈一鳴和謝晨一起,而呂凡獨自回家。”
“照你的說法,那凶手十有八九就是王業了吧”
“嗯?為什麽?”郝東眼裏透過一絲興奮。
“這不是顯而易見的嘛,隻有他知道死者離開公司的具體時間,雖然比死者晚了5分鍾,不過如果是在一起的同事知道他的行走路徑也可以很快追上的。”
“哦,抱歉,漏說了一個細節,在大約10:55分時,死者打了一個電話給倪嘉家,詢問比賽的結果,而且當時倪與死者的對話中有這麽一段,倪問:‘工作忙完了嗎?’得到的回答是‘嗯,搞定了,正準備走。’此時倪正好用的是免提,在場的所有人都聽見了,因此誰都知道死者離開公司的時間。”
“這麽重要的事你都漏說。”田春達有些責怪地說道:“不過即便如此,王業的嫌疑還是不小啊,他不僅是死者最後見到的人,而且自己主動要求和死者一起走,這也令人不得不懷疑啊。”
“沒錯,我們的思路也和你完全一致,在這幾個人中。王業的嫌疑比誰都大,可是經過調查後這一猜測隻能放棄。”
“哦?為什麽?”
“因為他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王業在那天晚上發現了一些工作問題,他打電話向領導反映,領導覺得事情挺嚴重的,於是要求王業到他家去詳細說一下。所以他就去了領導家。”
“哦,這樣啊。”田春達有點失望。
“所以王業離開公司後並沒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他們領導的家中,經過核實他是11:40分到的,從案發現場到那位領導家中10分鍾的時間是絕對不夠的。”
“這麽說來王業就沒有嫌疑了?”
“對,沒有。”
田春達像突然想起來什麽似的把身體向前湊了湊說:“對誰是凶手,我倒有些想法。”
“你的意思是你已經知道了凶手是誰了嗎?”郝東似乎還不大相信。
“按你的說法沒人可以作案,那排除一切不可能剩下的隻有可能了。”
“你就不能直說嗎,別那麽拐彎抹角的。”郝東顯得有些急躁。
田春達衝他笑了笑說:“我一開始注意到的有兩點,第1是那個滑蓋手機的問題,第2就是關於案發時倪嘉打的兩個電話。”
“可電信局已經證實了那兩個電話的事,倪嘉沒有說謊啊。”
“我不是這個意思,而是那兩個電話,打的很不符合常理。”
“不符合常理?”
“想象一下你若是倪嘉,碰到這種事你會怎麽做?當你聽到一聲慘叫,隨即是電話的跌落聲,然後,電話被掛斷,此時你的第一反應難道是立刻報警嗎?我想這不對吧,第一反應應該是再打個電話給被害者,確定到底是怎麽回事,如果還是沒人接才會想到報警。同樣的,報完警後,也不會有誰在那幹等消息,還會繼續給被害者打電話。但是,倪嘉隆卻省略這些步驟,而是放下電話直接報警,報警之後也是不聞不問,這給人的感覺就是……倪嘉早就知道鄭傑已經死了!”
郝東想了想,田春達的說法確實有些道理。
田春達接著說:“下麵我來說說我的推理:11:00當所有人都離開倪嘉的家後,倪就開始行動,他騎自行車前往被害者回家的路上,他不需要在某個特定的地方伏擊,隻要在路上遇到他就行,大約在11:08在案發現場倪遇見了被害者。由於本來就認識,倪隨便編個理由就可以靠近他,然後乘其不備殺害了對方。之後他拿走被害人的手機,迅速趕回家中,回到家大約11:20左右。他用家裏的電話裝模作樣地打到被害者的手機上,10分鍾以後,再將其掛斷,緊接著撥了110。打完這個電話後他再趕去殺人現場。由於警方不知道具體地方,但他很清楚,所以他肯定比警察先到一步,在11:38他又一次回到現場,將手機放在被害人的旁邊,裝成是打電話時遭到襲擊的樣子。警察是11:45才到的,此時倪嘉可能已經快到家了。至於為什麽死者的手機會被滑開來,可能倪沒用過這類手機,他認為既然是打電話時死去,滑開來更加自然一點吧。”田春達說到這裏頓了頓,過了片刻又補充道:“這僅僅是我個人的推理,沒什麽證據作為依托,可這恐怕是唯一的可能了。”
郝東一時語塞,可如果不是這麽回事那還有別的可能嗎?田春達說的合情合理。
沉默了一陣,郝東仿佛認輸一樣舒了口氣說:“看來的確是這樣啊,為什麽我們就沒想到呢?”
“是先入為主吧。”田春達回了一句。“從倪嘉報案那一刻起,你們就認定了在案發時被害者在打電話,而倪嘉正是那位在家中與被害者通話的人。之後無論是現場的情況和電信局的記錄都證明著你們沒想錯,這起案子又沒什麽別的線索,自然而然你們就把這個情況當成了救命稻草,成為了之後推理的根據,也就沒有細細思考了。倪嘉在一開始就對你們進行誤導,你們是受了先入為主的影響,我作為旁觀者就可以冷靜地分析。”
郝東摸摸頭,嘴裏嘟囔著:“先入為主?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