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站穩立場,堅持以人民為中心_四 尊重人民主體地位、保證人民當家作主

四 尊重人民主體地位、保證人民當家作主

尊重人民主體地位、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站穩人民立場,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在政治方麵的要求,是我國政治製度的基本內容。習近平同誌指出:“尊重人民主體地位,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我們黨的一貫主張。我們要毫不動搖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長期堅持、全麵貫徹、不斷發展人民代表大會製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基層群眾自治製度,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擴大人民群眾有序政治參與,保證人民廣泛參加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形成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麵。”

要堅持人民代表大會製度,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是我們黨始終高揚的光輝旗幟。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人民代表大會製度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製度。要完善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充分發揮國家權力機關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監督、決定、任免等職權,加強立法工作組織協調,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提高基層人大代表特別是一線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代表比例,降低黨政領導幹部代表比例。在人大設立代表聯絡機構,完善代表聯係群眾製度。健全國家權力機關組織製度,優化常委會、專委會組成人員知識和年齡結構,提高專職委員比例,增強依法履職能力。

要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習近平同誌指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在我國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是中國共產黨人和中國人民的偉大創造,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不斷為事業發展凝聚人心、增添力量。”必須完善協商民主製度和工作機製,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係,確保協商民主有製可依、有規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通過國家政權機關、政協組織、黨派團體等渠道,就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廣泛協商,廣納群言、廣集民智,增進共識、增強合力。必須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中國共產黨自覺肩負首要責任,做到虛懷若穀、集思廣益;民主黨派自覺肩負重要責任,建真言

、謀良策、出實招,為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貢獻。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增強民主協商實效性。深入進行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積極開展基層民主協商,提高協商效果。

要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確保各族人民的民主權利。民族區域自治製度是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與中國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是中國共產黨的偉大創造,是適合中國國情,保障各族人民民主權利的一項基本政治製度,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係。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加速經濟和文化的發展。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習近平同誌指出:“我國56個民族都是中華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員,共同構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也離不開誰的中華民族命運共同體。”堅持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確保各族人民的民主權利,必須全麵正確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在各民族中牢固樹立國家意識、公民意識、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搞好民族團結,將心比心、以心換心、爭取人心,手足相親、守望相助,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賞、相互學習、相互幫助,堅決反對一切危害各民族大團結的言行,堅決依法懲處和打擊暴力恐怖活動,築牢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國家統一的銅牆鐵壁,共同維護民族團結、國家統一。必須加快民族地區發展,著力增強民族地區自我發展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尊重民族差異、包容文化多樣,讓各民族在中華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親、守望相助、團結和睦、共同發展,共同實現全麵小康。必須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促進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

要堅持和完善基層群眾自治製度, 保障人民的直接民主權利。基層群眾自治製度,主要包括城市居民委員會製度、農村村民自治委員會製度、職工代表大會製度和基層各類組織製度。它們是我國政治製度的有機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礎,是人民群眾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以及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方式。堅持和完善基層群眾自治製度、保障人民的直接民主權利,必須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製,以擴大有序參與、推進信息公

開、加強議事協商、強化權力監督為重點,拓寬範圍和途徑,豐富內容和形式,建立完善居民委員會的協調會、聽證會、評議會、居民來訪、居委會工作報告等製度,創新村民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方式方法,有效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必須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製度,強化職工在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和各項事務中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作用,保障職工參與管理和監督的民主權利。必須強化基層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團體以及各類社會組織的自治功能,創新基層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方法,推動各類社會組織廣泛發揚民主,發揮其協同作用,實現政府管理和基層民主有機結合。

要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保證人民廣泛參加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統一戰線,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愛國者、擁護祖國統一和致力於中華民族偉大複興愛國者的聯盟,是中國共產黨凝聚人心、匯聚力量的政治優勢和戰略方針,是奪取革命、建設、改革事業勝利的重要法寶,是增強黨的階級基礎、擴大黨的群眾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重要法寶,是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中國夢的重要法寶。其工作範圍和對象是: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少數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製經濟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及其在大陸的親屬;華僑、歸僑及僑眷;其他需要聯係和團結的人員。習近平同誌指出:“統戰工作是全黨的工作,必須全黨重視,大家共同來做。”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凝聚各方麵的力量,必須緊緊圍繞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全麵深化改革、全麵依法治國、全麵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高舉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旗幟,堅持大團結大聯合的主題,鞏固統一戰線的思想政治基礎,正確處理一致性和多樣性的關係。必須堅持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堅持黨委統一領導、統戰部牽頭協調、有關方麵各負其責的大統戰工作格局,加強同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團結合作,促進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標上同心同向、行動上同心同行,加強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選拔和推薦更多優秀黨外人士擔任各級國家機關領導職務。必須全麵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必須鼓勵和引導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作出更大貢獻。必須落實黨的僑務政策,支持海外僑胞、歸僑僑眷關心和參與祖國現代化建設與和平統一大業,進而凝聚起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中國夢的強大力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