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可靠保障:切實推進依法治國_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

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

張鳴起

作者簡介

張鳴起,男,漢族,1953年10月生,山東龍口人,研究生學曆,碩士學位。現任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黨組副書記,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委員。

核心觀點

◆ 尊法,就是要求行為“不逾矩”,使遵紀守法成為一種自覺,依法辦事成為一種習慣。

◆ 領導幹部必須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切實增強思想自覺、行動自覺,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自覺以法為鏡、以法為尺,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堅持厲行法治,切實做到守法律、重程序、講規矩。

◆ 普法教育要走心入腦,由過去注重內容灌輸轉為注重法律意識培養上來,引導全民自覺學法、自覺守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為習慣。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把憲法和法律作為最高行為準則。習近平總書記對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問題高度重視,強調“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於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 “法律要發揮作用,首先全社會要信仰法律”; “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就要信仰法治、堅守法治”。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切實抓好貫徹落實,努力在全社會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為全麵依法治國提供精神支撐。

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需要著重解決的幾個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以來,我國法治建設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不尊崇憲法、不敬畏法律、不信仰法治,目無法紀、貪贓枉法、執法犯法的現象仍然普遍存在,有的還很嚴重。中央嚴肅查處的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蘇榮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表明,不少領導幹部法治意識比較淡薄,有法不依、違法不究、知法犯法等還比較普遍。究其深層原因,主要是沒有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影響社會主義法治信仰樹立的因素很多,深入分析,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思想觀念問題。法治信仰的培育養成是長期的,是在潛移默化中形成的,而非朝夕之功。我國漫長封建社會形成的重禮輕法思想和錯綜複雜的人情觀念,至今還深刻影響著人們的思想和行為。一些領導幹部法治意識淡薄,在權力和法律麵前,崇拜權力,不敬畏法律、不信仰法治。社會發展到今天,辦事找關係、遇事求人情仍然是許多人的基本行為方式。過去講“有理走遍天下”,現在有理也得到處找人。“人情”、“關係”甚至獲得了高於法律的地位。

法治不彰問題。習近平總書記要求:“所有領導幹部都要警醒起來、行動起來,堅決糾正和解決法治不彰問題。”比如立法中,存在部門利益法製化傾向和爭權諉責現象,有的法律法規未能全麵反映客觀規律和人民意願,缺乏可操作性;執法中,有些行政機關執法不嚴、選擇性執法、多頭執法、濫用執法權等,損害政府權威和公信力;司法中,批條子,打招呼,跑關係,權大於法,錢重於法,同案不同判,甚至出現冤假錯案,作為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失守,嚴重損害法律的平等性、權威性,極大扭曲和消解人們的公平觀念、法治意識。

“關鍵少數”問題。全麵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領導幹部在依法治國上存在五個方麵突出問題,其中“不屑學法,心中無法”就是法治信仰欠缺的問題。心中無法,不尊崇憲法、不敬畏法律、不信仰法治,崇拜權力、崇拜金錢、崇拜關係,搞權權勾結、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用人之風不正、家風家教不嚴、社會交往不淨、同誌關係不純,使一些地方和單

位政治生態受到嚴重破壞。有些領導幹部不注重加強法律知識學習,缺乏法治思維,工作僅憑老經驗、老辦法推進,決策基本靠“差不多”、“應該是”形成,往往違了法還不自知,更有甚者把法律當兒戲、當工具,而自己“遊離”於法律之外。這些問題,嚴重違背社會主義法治原則,容易引起“破窗效應”,帶壞社會風氣。

社會環境問題。我國的全民普法工作開展了30多年,取得了很大成績,但整個社會的法治意識仍較為淡薄,法治信仰尚未形成。部分群眾“信訪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鬧不信法”;全社會“敬法”氛圍淡薄,鑽法律空子,“走關係”強於“走法律”,拚實力不如“拚爹”,形形色色的“潛規則”、“劣幣驅逐良幣”的逆淘汰還有一定市場,法律底線屢被突破;守法環境差,“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悖論依然存在,這些法律懸空、製度空轉的背後,無不體現著法治意識的淡薄、法治精神的缺失。

在全社會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的著力點

在全社會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必須針對上述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把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滲透到國家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使人民群眾對社會主義法律體係的內容以及實施過程、結果產生信任和肯定,發自內心地認可、崇尚、遵守和服從,把法治作為處理問題、維護權益的手段,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要把尊法放在首位。增強法治意識、提高法治素養,首先要解決好尊法問題。隻有內心尊崇法治,才能行為遵守法律。我國正處在社會轉型過程中,尊法,就是要改變傳統的“人情”、人治社會思維,改變用權力命令、長官意誌治理社會、管理國家的做法,引導人民群眾達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共識,將法的價值追求浸潤於民眾內心,使人民群眾認同法的精神,理解法的規則,從而理性平和地表達訴求。尊法,就是要求行為“不逾矩”,使遵紀守法成為一種自覺,依法辦事成為一種習慣。目前,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討薪、民眾在決策聽證會上建言獻策、網友按照信息公開程序查看政府“賬單”等,都是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的有效途徑。我們應重視、提倡、支持依法維權,使其逐漸蔚然成風。

要厲行法治,提高司法公信力。法治信仰需要在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具體實踐中逐漸形成,需要用“看得見”的法治建設實踐來培育。

一要科學立法。科學立法是樹立法治信仰的前提。立法的過程就是樹立法治信仰的過程。要通過拓展渠道,擴大公民有序參與立法,落實人民代表聯係群眾製度,廣泛聽取民意,使各種利益訴求得到充分表達,把反映不同利益的民意帶入人大,通過充分討論和審議立法草案,形成共識。通過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等多種形式,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提煉出共同意願,以法律形式確認。這樣的立法過程,就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過程,將立法與公民的權利緊密結合起來,有利於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

二要嚴格執法。嚴格執法是樹立法治信仰的關鍵。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實施,或者實施不力,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法律就形同虛設。“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強調的是公開透明;“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強調的是監督製約。嚴格執法,就要一手抓公開,一手抓監督。結合推行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麵清單製度,認真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公開工程建設,抓好執法公開工作。構建全方位的監督體係,加強對重點崗位、重點事項的監督,修訂並認真執行《行政監察法》,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製度,加強對執法權力的監督。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各項行政執法工作,堅決杜絕行政機關的“越位、缺位、錯位”。通過嚴格執法,堅守法治,彰顯法治。

三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樹立法

治信仰的基石。彰顯司法公平正義應重點抓好三個方麵工作。要靠製度建設維護,通過深化司法體製改革,加大司法公開力度,強化監督製約機製,落實人民監督員製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提升司法人員的專業素養,落實審判獨立原則;要用程序公正保障,程序公正不僅是實現實體公正的手段,更是保障訴訟參與人合法權利並提供救濟的重要機製;要以個案公正來增進人們對公平正義的理解,讓人民群眾從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樹立起法治信仰。

領導幹部要做表率。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領導幹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 “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是領導幹部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領導幹部是人民群眾樹立法治信仰的活教材。黨的主張、法律的實施,要通過領導幹部的具體工作來落實。讓民眾信仰法治,領導幹部必須首先尊崇法治、敬畏法律。領導幹部尊不尊法、學不學法、守不守法、用不用法,人民群眾都看在眼裏、記在心上,並且在行動中效仿。領導幹部必須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切實增強思想自覺、行動自覺,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自覺以法為鏡、以法為尺,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堅持厲行法治,切實做到守法律、重程序、講規矩。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治國理政,糾正和解決法治不彰問題,對各種危害法治、破壞法治、踐踏法治的行為要挺身而出、堅決鬥爭,努力做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要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係,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的《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幹規定(試行)》指出,“對政治上不守規矩、廉潔上不幹淨、工作上不作為不擔當或能力不夠、作風上不實在的領導幹部,要堅決進行組織調整”,著力解決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問題。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從一定意義上說,就是法治信仰缺失的問題。要把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幹部選準用好,把那些存在問題或相形見絀的幹部調整下來,確立“守法者上、違法者下”的用人導向,促進領導幹部提高法治觀念,樹立法治信仰。

要把全民普法作為基礎。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要求,推動全社會樹立社會主義法治意識,繼續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係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把憲法法律列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必修課,培養造就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的法治人才及後備力量。要注重總結普法教育30多年來的經驗,立足新形勢、新要求,創新務實管用的載體,創新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把普法教育做細做實,把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轉化為生動活潑、特色鮮明、富有成效的群眾性實踐。普法教育要走心入腦,由過去注重內容灌輸轉為注重法律意識培養上來,引導全民自覺學法、自覺守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為習慣。要全麵貫徹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充分發揮黨的群團組織聯係動員廣大人民群眾“重要法寶”的作用,利用遍布城鄉的組織網絡和基層陣地,引導所聯係的群眾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文化,自覺培育和踐行法治這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全社會崇德向善、敬業誠信、遵紀守法、互助友愛、文明和諧。

我們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築牢法治的根基,使社會主義法治成為凝聚全麵深化改革共識的最大公約數,充分發揮法治對協調推進“四個全麵”戰略布局的重要保障作用,使社會主義法治信仰成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和中華民族偉大複興中國夢的重要精神力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