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精準扶貧方略,加快貧困人口精準脫貧

實施精準扶貧方略,加快貧困人口精準脫貧

當前,我國扶貧開發工作已進入“啃硬骨頭、攻堅拔寨”的衝刺期,貴在精準、重在精準,成敗也係於精準。2015年6月18日習近平在貴州調研時指出:“在扶貧攻堅上進一步理清思路、強化責任,采取力度更大、針對性更強、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續的措施,特別要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上下更大功夫。”他同時強調:“扶貧開發貴在精準,重在精準,成敗之舉在於精準。各地都要在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第一書記)精準、脫貧成效精準上想辦法、出實招、見真效。要堅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貧困原因施策,因貧困類型施策,區別不同情況,做到對症下藥、精準滴灌、靶向治療,不搞大水漫灌、走馬觀花、大而化之。”精準扶貧要找準靶心,步步精準、環環精準。習近平在2015減貧與發展高層論壇上指出:“在扶貧攻堅工作中實施精準扶貧方略,堅持中國製度的優勢,注重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等六個精準,堅持分類施策,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長汪洋在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第八次全體會議上強調,脫貧攻堅要取得實效,關鍵在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要完善建檔立卡工作,做實做細扶貧台賬,開展定期核查,實施動態管理,打牢精準基礎。要瞄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因戶因人施策,精準落實幫扶資源和措施。要強化脫貧責任,完善精準脫貧考核督查問責機製。加快推進扶貧資金統籌整合,形成精準脫貧合力。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指出,要實現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麵著手。

第一,健全精準扶貧工作

機製。抓好精準識別、建檔立卡這個關鍵環節,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打好基礎,為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創造條件。按照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的要求,使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有5000萬人左右通過產業扶持、轉移就業、易地搬遷、教育支持、醫療救助等措施實現脫貧,其餘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實行社保政策兜底脫貧。根據致貧原因和脫貧需求,對貧困人口實行分類扶持。

◇每戶建檔實施精準扶貧

第二,發展特色產業脫貧。製定貧困地區特色產業發展規劃。出台專項政策,統籌使用涉農資金,重點支持貧困村、貧困戶因地製宜發展種養業和傳統手工業等。實施貧困村“一村一品”產業推進行動,扶持建設一批貧困人口參與度高的特色農業基地。

第三,引導勞務輸出脫貧。加大勞務輸出培訓投入,統籌使用各類培訓資源,以就業為導向,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大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和貧困戶教育培訓工程實施力度,引導企業扶貧與職業教育相結合,鼓勵職業院校和技工學校招收貧困家庭子女,確保貧困家庭勞動力至少掌握一門致富技能,實現靠技能脫貧。

第四,實施易地搬遷脫貧。對居住在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農村貧困人口,加快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堅持群眾自願、積極穩妥的原則,因地製宜選擇搬遷安置方式,合理確定住房建設標準,完善搬遷後續扶持政策,確保搬遷對象有業可就、穩定脫貧,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

第五,結合生態保護脫貧。國家實施的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保護、防護林建設、沙漠化治理、防沙治沙、濕地保護與恢複、坡耕地綜合整治、退牧還草、水生態治理

等重大生態工程,在項目和資金安排上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傾斜,提高貧困人口參與度和受益水平。加大貧困地區生態保護修複力度,增加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

第六,著力加強教育脫貧。加快實施教育扶貧工程,讓貧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國家教育經費向貧困地區、基礎教育傾斜。加大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支持力度,特崗計劃、國培計劃向貧困地區基層傾斜,製定符合基層實際的教師招聘引進辦法,建立省級統籌鄉村教師補充機製,推動城鄉教師合理流動和對口支援。

第七,開展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脫貧。實施健康扶貧工程,保障貧困人口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努力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保險製度對貧困人口實行政策傾斜,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救助範圍,使貧困人口大病醫治得到有效保障。

第八,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兜底脫貧。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對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建立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的數據互通、資源共享信息平台,實現動態監測管理、工作機製有效銜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製度,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引導農村貧困人口積極參保續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第九,探索資產收益扶貧。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其他涉農資金投入設施農業、養殖、光伏、水電、鄉村旅遊等項目形成的資產,具備條件的可折股量化給貧困村和貧困戶,尤其是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戶。

第十,健全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和殘疾人關愛服務體係。對農村“三留守”人員和殘疾人進行全麵摸底排查,建立詳實完備、動態更新的信息管理係統。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特殊群體關愛服務工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