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有關重建問題的三大爭論及其結局

第二節 有關重建問題的三大爭論及其結局

在社會黨國際的重建過程中,曾先後或同時出現過許多內容不同的爭論。相對於其他一些爭論,如是否接納德國社會民主黨問題上的爭論,下述三次爭論規模最大、影響也最深遠,對社會黨國際的重建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首先是關於社會黨國際組織性質的爭論(1946年5月—1948年3月)。早在1946年5月克拉克頓會議第一次正式討論重建問題的時候,這一爭論便已經產生。當時,法、比、奧、瑞(士)等國的社會黨代表主張按照二戰前社會主義工人國際的模式進行重建。(Healey,1950a, p.366)確切地說,他們主張建立一個由社會黨人單獨組成的、排他性的國際。這顯然是基於傳統立場而提出的主張。雖然在不久前的世界大戰中,這些黨大多在不同程度上與共產黨人進行過合作,但他們,特別是那些右翼領袖,從來不願捐棄同共產黨人的分歧。在國內,它們不可能並且實際拒絕同本國共產黨實現合並;在國際上,它們也不願同共產黨在同一個組織裏共處。

由於所處的國內客觀條件和地緣政治環境不同,東歐各國社會黨人堅決反對這一主張。他們認為,在東歐的現時條件下,隻有堅持同共產黨的合作以及同蘇聯的聯盟,才能真正、徹底地鏟除法西斯勢力和封建專製殘餘,保證民主製度的建立和延續。因此,他們認為參加一個僅由社會黨人組成的國際是不可能的,主張按照1945年9月建立的“世界工會聯合會”的方式,建立一個統一而又廣泛的,既有社會黨也有共產黨參加的“工人國際”。(Braunthal,1980, pp.137-138)一些西歐社會黨人也支持這種意見,例如在本國國內與共產黨合作的意大利社會黨總書記彼特羅·南尼,比利時的德·勃魯克爾以及法國社會黨中那些主張響應法共呼籲與之實現合並的黨員幹部。(Braunthal,1980, pp.137-138)

麵對上述兩種對立的意見,一度積極提議重建的英國工黨再度猶豫起來,它雖然比較傾向於前者,但又不得不重視後者。作為上台不久的執政黨,它既怕國際的建立會限製自己的活動、背上得不償失的負擔,更怕社會黨人單一的國際組織會惡化自己與蘇聯和東歐的關係。斯堪的納維亞國家的社會黨也持大體相同的態度。因此,克拉克頓會議未能就重建問題達成一致,隻作出了定期舉行國際社會黨會議的決定。(Braunthal,1980, p.138)

在同年11月的博恩默斯會議上,雖然作出了正式解散社會主義工人國際的決定,但有關新的國際組織性質的爭論仍在升級。東歐國家的社會黨在會上明確表示,由於它們在本國與共產黨聯合執政,因而如果成立隻有社會黨參加的國際,它們將不得不宣布退出。由此,尖銳的意見分歧已顯示出組織上分裂的前景。英國工黨隨即提出了“避免東西歐之間的分裂”的主張。經過它的勸說,這次會議幾乎全體一致地同意:“在目前,任何重組社會黨國際的事情都是行不通的。”(Healey,1950a, p.367)

從上述兩次會議的情況來看,關於組織性質的爭論從一開始便給國際重建工作蒙上了陰影,爭論的關鍵在於如何看待社會黨與共產黨的傳統關係以及如何評價戰後政治發展的現實。西歐社會黨,特別是那些大黨(意大利社會黨除外)雖堅持傳統立場,但同時也要根據國內政治力量的對比關係以及國際政治的發展來決定最後的行動。它們既想成立二戰前那種分立性質的組織,但又顧忌蘇聯及各國共產黨在大戰中贏得的威望和實力地位,因而同意暫緩國際重建工作。東歐社會黨的主張則主要是根據它們當時的實際處境而提出的。可見,這一爭論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國際形勢發展的製約和影響。隨後的事態發展也證實了這一點。

1947年3月美國總統杜魯門提出了旨在全球反共的“杜魯門主義”,整個歐洲的政治氣氛立即嚴峻起來。這一年6月初,“國際社會黨會議”在蘇黎世開會,決定了設立特別委員會研究國際重建問題。這個委員會隨後在巴黎舉行會議,“研究了當時的國際形勢,主要是西歐和蘇聯的關係現狀對於國際重建的影響,最後提出了一個傾向明顯但結論含混的報告,聲稱美蘇之間的對抗威脅著世界,使歐洲麵臨著分裂為兩大集團的危險。在這種情況下,維持西歐大多數正在執政的社會黨同受蘇聯影響的東歐國家中社會黨之間的關係十分重要,因為它們在“國際社會黨會議”中的共處尚能代表東西歐之間的潛在聯係。因此,報告的結論就是在現時條件下建立一個東歐社會黨不能參加的國際是不適宜的,但這個問題晚些時候還可再議。(Braunthal, 1980, p.142)這個結論的實質就是要等待觀望國際形勢的進一步發展,然後再做定奪。

幾乎與蘇黎世會議和巴黎會議召開的同時,美國又提出了複興歐洲的“馬歇爾計劃”。苦於國內經濟敗落和政局動蕩的西歐社會黨迫不及待地接受了這一計劃,但有社會黨人參政的東歐國家卻在蘇聯的要求下表示了堅決拒絕的態度。(陳樂民:第90頁)這使爭論雙方的裂痕進一步擴大。1947年9月,歐洲九國共產黨和工人黨情報局(以下簡稱“情報局”)在波蘭成立。它的成立宣言不僅提出了兩大陣營已經形成的論斷,而且指名譴責社會黨右翼領袖推行叛賣政策,充當帝國主義的同謀犯,並要求各國民主力量“反對右翼社會黨,特別是英國與法國的右翼社會黨”(情報局:1948,第7頁)。這樣便從根本上否定了建立同時包括社會黨和共產黨在內的國際組織的可能性,也堅定了西歐社會黨單獨重建國際的決心。在情報局成立兩個月之後的“國際社會黨會議”安特衛普會議上,東西歐社會黨在討論的幾乎所有問題上都形成了尖銳的對立。西歐社會黨人著重攻擊了東歐社會黨與本國共產黨的關係,並以保加利亞社會民主黨“親共”為由拒不接納其為正式成員。這表明參與爭論的雙方已經連表麵上的共處也無法維持了。實際上,這也是東歐社會黨以正式成員的身份而參加的最後一次會議。(Healey,1950a, p.367)

進入1948年以後,先是美蘇雙方借公布各自所繳獲的納粹德國外交文件之機互相攻訐,繼而又發生了2月的“捷克政變”。以2月24日羅馬尼亞社會民主黨與共產黨合並為開端,東歐各國也相繼開始了社共兩黨合並。與此同時,美蘇之間的“冷戰”也開始走向**。3月17日,英、法、比、荷、盧5國簽署為期50年的“合作和集體防禦條約”,美國隨即為此撥款60億美元。(何春超:第48—61頁)在這5國當中,竟有4國是由社會黨單獨掌權或參與執政的(Braunthal, 1980, p.184)。與此相應,在3月20日舉行的“國際社會黨會議”委員會倫敦會議上,西歐社會黨在“二戰後第一次向共產黨人公開宣戰”。會議討論了“捷克政變”以及東歐社會黨與共產黨的合並,指責這些都是以“共產黨情報局和蘇聯的協調行動”形式出現的敵對性行為。會議因此認為“各國共產黨已受命要毀滅民主社會主義”,強調社會黨人正麵臨著捍衛民主的使命。會議還決定開除保、捷、羅等國的社會黨,號召波蘭社會黨反抗合並。(Braunthal, 1980, p.188)

這樣一來,關於組織性質的爭論便自然解決了。東歐社會黨的被開除,以及其後不久堅持與共產黨合作的意大利社會黨的被驅逐,使得爭論的一方消失了。由此,另一方(包括先前的猶豫者在內

),一致同意建立單獨由社會黨組成的國際。如果說二戰前社會主義工人國際的建立是以社會黨與共產黨決裂為標誌,那麽可以說,二戰後社會黨國際的建立則是以東西歐社會黨的分裂為主要特征。由於這一爭論的最後結局及其解決方式帶有分裂主義的色彩和東西方“冷戰”的痕跡,因而在此後的一個時期裏,社會黨國際也采取了相應的政策立場。

其次是關於社會黨國際組織原則的爭論(1946年5月—1951年3月)。在1923年5月社會主義工人國際成立時,一些社會黨的領袖認為,第二國際各黨在大戰爆發之際支持本國政府進而形成互相對立的狀況,與國際組織鬆散、對各黨沒有約束力的特點有著直接的聯係。因此他們又認為,通過一般的組織手段便可防止上述局麵再度出現。(布勞恩塔爾:1986年,第317—318頁)。根據這種看法,他們在“社會主義工人國際”章程中規定“:社會主義工人國際隻有當它就一切國際性問題所做的決議對其全體成員都有約束力時,才是名副其實的國際組織。國際的每項決議,應看作是各國政黨對其自主活動的一種自覺的約束”, “一切加入社會主義工人國際的政黨,應公認本國際為處理國家紛爭的最高裁判人”。(布拉斯拉夫斯基:第330—331頁)這就是說,對於社會主義工人國際的某些決定,各黨有必須服從的義務。但在實踐中,上述規定卻從未真正得到實行。在一些涉及各國特殊利益的關鍵問題上,各黨之間互不相讓,激烈爭吵,甚至釀成嚴重的內部危機和國際組織領導人的憤而辭職。(Steininger, pp.13-17)而為了回避章程中的上述規定,為了防止某些成員黨堅決反對國際決議進而退出組織的局麵,社會主義工人國際往往連公開的聲明都無法發表。

二戰後初期,各國社會黨對此記憶猶新,但它們從中得出的教訓各不相同,因而在提出國際重建的同時,關於國際組織原則的爭論也就隨之產生了。法、比、奧、瑞(士)社會黨代表在1946年5月克拉克頓會議上提出了按二戰前舊模式進行重建的主張,這其中顯然也包括了按照原有的組織原則行事的意思。這幾個社會黨曾是社會主義工人國際的主要支柱,為國際提供了主要領導人和辦事人員,它們與二戰前的舊國際也沒有發生過什麽大的糾葛,因而它們認為采用原有的組織原則是順理成章的。但是,戰前曾因拒絕承認國際的某些決定具有約束力而與國際領導機構有過爭執的英國和北歐諸國的社會黨都對此極不讚成。特別是現已執政的英國工黨,反複強調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建立集體解決問題的社會黨國際,這樣的國際隻會幹擾各黨獨立有效地解決自身事務;它認為,國際的意義就在於各黨之間定期接觸和交流情報。(Price, pp.191-205; SI:SII,1964, No 18-19)這種分歧和爭論也是英國工黨對重建國際的態度由一度積極倡導轉變為消極拖延的原因之一。

有必要說明的是,在關於組織性質的爭論尚在繼續的時候,關於組織原則的爭論必然退居次要位置,更何況前者的存在已使重建工作陷於停頓,後者的解決與否便顯得不那麽急迫了。然而就在這個時期,“國際社會黨會議”開始逐漸形成一整套不同於以往任何國際組織的、比較獨特的活動形式和原則。例如,早在克拉克頓會議決定定期召集“國際社會黨會議”時,便為之製訂了簡單的議事規則。其中規定,在每年一到二次的定期會議上,各黨代表可以自由交換意見而無須作出正式的決議,而關於政治問題的決議都必須是一致通過的。這就是後來被社會黨人概括為“協商一致”原則的緣起,也體現了組織活動以交換觀點為主要特點。到1948年,國際社會黨會議進一步健全完善了組織機構,形成了全體會議、常設執行機構 “委員會”和“小委員會”這樣三個決策和活動層次。1949年底,又建立了書記處,並設定了總書記職務,以負責處理日常行政事務。同時,為了解決一些特別問題又開始召集各國社會黨專家的專題會議。這類會議一般不提出正式決議或報告,隻是圍繞具體問題進行深入探討,從而更為集中地體現了交換意見、交流觀點的特點。(Healey,1950a, pp.371-372)此外,還針對疑難有爭議的問題另行設立特別委員會,由有關政黨派員參加,在仔細的研究中尋找出為爭議各方均可接受的結論和方案。所有這些對解決關於組織原則的爭論起了很大作用。

在關於組織原則性質的爭論於1948年初基本上已見分曉之後,關於組織原則的爭論便被推到前台。由於原有的兩種不同意見仍然相持不下,因此1948年到1950年期間幾個社會黨連續提出的立即重建國際的建議都被束之高閣,甚至在社會黨國際的原則宣言已經著手準備之際,國際重建一事似乎仍令人感到遙遙無期。然而進入1951年以後,這一情況發生了戲劇性的改變。一方麵,“冷戰”對峙的局麵已經形成且趨於穩定,各國社會黨較前一段更加迫切地要求正式建立國際,以利用“國際”的名義和便利來維持和擴大自己的影響,從而與已經正式建立國際組織的自由黨和基督教民主黨相抗衡。另一方麵,這時的西歐社會黨大多已經曆了相當一個時期的執政曆程,它們對外來幹預的反感以及對未來國際組織的設想也日趨一致。因此,一貫主張采用舊國際組織原則的比利時社會黨首先轉變了態度。該黨機關刊《人民報》和《大眾報》在1951年1月5日共同刊載了該黨全國執委會成員致國際社會黨會議委員會主席、英國工黨總書記菲利浦斯的公開信,信中在重提盡早建立國際的建議的同時,又著重指出“國際社會黨會議”既不應當拋棄它“行使職能的方式”,也不應當改變它的“結構和職能”,比利時黨的要求僅僅是改變現有的名稱而已。(SI:SII,1951, No 27-28)這意味著比利時社會黨放棄舊國際具有強製性內容的章程,轉而完全接受英國工黨等堅持的國際重建方案:國際奉行“協商一致”的原則,以交換觀點為主,其決定對各黨沒有約束力。對此,英國工黨作出了迅速的反應。工黨全國執委會馬上專門開會討論了比利時黨的建議。同月26日菲利浦斯以執委會名義發表公開信作答:如果“(未來)會議的製度和決定的體係是建議性的”,而不是強迫性的、必須為各黨所接受並服從,則工黨同意比利時社會黨的提議。(SI:SII,1951, No 27-28)

這兩封信在其他社會黨中引起了強烈反響並很快征得了普遍的讚同。在1951年3月於倫敦舉行的委員會會議上,各國社會黨代表同意了英、比兩黨關於改變名稱、正式建立國際的聯合建議,並且在決議中對組織原則作了進一步的詳盡闡述:“社會黨人的團體所通過的決議都必須反映出自由達成的意見一致。這些決議對那些須向本黨黨員和本國選民負責的政黨並不構成具有某種約束性的限製。任何國際社會黨人的團體都不能自稱擁有下達命令的強製性權力。”(SI:SII,1951, No 27-28)關於組織原則的爭論由此便得到了解決。根據上述決議,總書記布勞恩塔爾歸納總結了現行的各種議事規則,準備了章程草案。經過特設委員會的修改之後,章程的最後文本在社會黨國際成立大會上順利通過。可以說,關於組織原則的爭論的解決為社會黨國際的建立掃除了最後一個障礙。

最後是關於社會黨國際指導思想的爭論(1949年12月—1951年6月底)。在1949年12月於巴黎舉行的“國際社會黨會議”委員會會議上,法國社會黨的代表提議起草一份“民

主社會主義的原則宣言”。(SI:SII,1951, No 27-28)由於當時關於組織性質的爭論已經結束、重建國際的障礙已不複存在,因而對眼下正全力以赴籌建國際的社會黨人來說,起草這樣一個宣言就是為新的國際奠定理論基礎。另一方麵,社會黨人這時也普遍感到,對於他們長期以來所推行的改良主義主張和實踐有必要進行提煉和概括,以便於在戰後所開始的經濟複興活動、政治重建工作中提出有吸引力的綱領。他們對這一工作躊躇滿誌,並且信心滿滿地認為這一“任務”曆史性地落在了他們的身上,因為在他們看來,自馬克思的《共產黨宣言》和《第一國際成立宣言》問世以後,由於第二國際和社會主義工人國際都不曾提出過自己的綱領,因而在近一百年的時間裏,“國際社會主義的目標和原則再未以綜合文件的形式加以重新概括”。(SI:SII,1961, No 26)正是基於這些考慮,法國社會黨的提議立即得到了其他黨的讚同“,國際社會黨會議”很快便開展了這一工作。

1950年1月初,上任不久的總書記布勞恩塔爾將他起草的原則宣言提要發給各黨討論,並要求它們提交備忘錄,說明本黨對於民主社會主義原則的見解和觀點。在同年6月的哥本哈根會議上,法國社會黨領袖摩勒對先後收到的11個黨的備忘錄進行了綜合分析。會議隨後設立了原則宣言起草委員會,由比、奧、法、英、荷、瑞士及聯邦德國斯堪的納維亞等國和地區的社會黨以及“中東歐社會黨聯盟”的代表組成。1950年10月,原則宣言起草委員會在巴黎舉行了第一次會議,討論了宣言草案,並設立了一個三人撰寫小組,由英國工黨國際書記海利、比利時社會黨的拉若克以及總書記布勞恩塔爾組成,負責根據討論情況以及各黨意見再次修改草案。隨後,修改後的草案又發給各黨征求意見。1951年3月在倫敦舉行的起草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同年5月在斯特拉斯堡(法國)的第三次會議以及6月在法蘭克福(聯邦德國)的第四次會議基本上都重複了同樣的程序。(SI:SII, 1951, No 27-28)這樣,提交給社會黨國際成立大會的原則宣言草案已是第四稿了。

正是在這個曆時近一年多的反複修改的過程中,出現了關於社會黨國際指導思想的爭論,其重點集中於對馬克思主義的看法以及社會黨人與馬克思主義的關係問題。在1950年6月哥本哈根會議前,11個社會黨提交的關於原則宣言提要的備忘錄也都涉及了這個問題。在此後的曆次會議上,各黨代表也都就此發言表態。從這些書麵材料或口頭發言中,可以發現各黨之間仍然存在著一定的差別。

其中,荷蘭工黨直截了當地闡述了自己的觀點。作為二戰後第一個通過新黨綱的黨,它顯然對這個問題已有定見。它提出的備忘錄提出:“兩次世界大戰已經使歐洲社會主義運動同馬克思主義疏遠開來,因此,歐洲社會主義即便沒有發展到排斥那些仍然相信馬克思主義理論重要性的人們,那麽無論如何也必須為那些認為自己更接近饒勒斯 和馬薩裏克 的人們留有餘地。”(Braunthal:1980, p.204)而受到費邊社 思想深刻影響的英國工黨則表示,英國社會主義的思想理論及其主張並不是在馬克思主義的影響下產生的,而是在約翰·穆勒的激進思想、費邊社、悉尼·韋伯和蕭伯納的教誨以及英國聖公會社會改革家們的熏陶下形成的。英國工人運動的意識形態與馬克思主義學說之間有著明顯的差異。(Braunthal:1980, p.205)這是兩種最極端的意見,前者試圖通過強調現時條件的變化來指出馬克思主義不再普遍適用,後者則是利用本國情況的特殊性來拒絕馬克思主義的淵源和聯係。兩者的共同點都是否認了馬克思主義對歐洲工人運動的巨大影響。

但這類看法並沒有得到其他代表的讚同,其他社會黨都沒有明確表示自己同馬克思主義毫無關係,有的甚至強調馬克思主義對於自己的重要意義。例如,1945年8月,法國社會黨第37次代表大會在修改黨綱時,曾在如何對待馬克思主義的問題上發生爭論,但爭論雙方都表示馬克思主義學說中對資本主義社會的分析和判斷是適用的。(Graham, pp.92-94)而屬於黨內左翼、素有正統馬克思主義者之稱的摩勒在這次國際討論中更是明確指出“:我們全黨,包括蓋得、饒勒斯以及較近的勃魯姆、布拉克在內,都毫無保留地接受馬克思主義對資本主義社會所做的分析。”(Braunthal,1980, pp.205-206)即使是奧地利社會黨從奧地利馬克思主義流派的角度申明了黨同馬克思主義的曆史聯係和師承脈絡。由意大利社會黨右翼出來的另組成社會民主黨的巴拉巴諾娃也認為,馬克思主義不僅是一種認識社會內部各種社會力量的方法,而且還是工人階級信心和力量的源泉。甚至連自稱對理論問題從無興趣的瑞典社會民主黨的領袖艾蘭德也承認,雖然瑞典社會民主黨從未建立任何學說體係,但從誕生的那一天起,黨就受到馬克思主義理論觀點的強烈影響。(Braunthal,1980, pp.205-206)這一表現顯然說明上述社會黨還不願完全割裂自己黨的早期曆史和最初起源,不想完全忽略馬克思主義對普通黨員和工人群眾發揮的並且仍然具有的重大影響,更不能完全否定馬克思主義對資本主義社會所做的正確分析和深刻批判。盡管如此,需要指出的是,這些黨在具體的實踐中已在很大程度上放棄或背離了馬克思主義學說。它們之所以強調馬克思主義與自己黨的聯係,在一定程度上包含了利用馬克思主義的術語來吸引群眾、使自己區別於資產階級保守主義政黨的意圖。

正因如此,後一種有所保留的意見與前一種極端的意見之間並沒有形成尖銳的直接交鋒,沒有形成各不相讓的僵局,因而通過宣言起草委員會的協調活動,它們最終走到一起,完成了一個“妥協的混合物”。(Portelli, p.53)在成立大會通過的《民主社會主義的目標與任務》原則宣言中,關於社會黨國際指導思想的爭論得到了大家皆歡的解決。宣言稱:“社會主義是一個國際的運動,它不要求在處理問題的方法上嚴格一致。不論社會黨人把他們的信仰建立在馬克思主義的分析社會的方法上,還是建立在其他方法上,不論他們是受宗教原則的啟示或是受人道主義原則的啟示,他們都是為了共同的目標而奮鬥。”(世界知識出版社:1959年,第1頁)

盡管後來的社會黨人把上述說法歸結為民主社會主義所特有的“多元化原則”,宣稱這是適應現代社會發展、民主化和自由化傾向,反對偽科學一元論和壟斷權的必然結論。(邁爾:第87—92頁)但在當時,原則宣言的主要起草者之一、總書記布勞恩塔爾卻強調馬克思在《國際工人協會共同章程》中所說的“勞動者在經濟上受勞動資料即生活源泉的壟斷者的支配,是一切形成的奴役即一切社會貧困、精神屈辱和政治依附的基礎”, (馬克思恩格斯:第2卷,第136頁)“曾經為第二國際準備了指導方針,也是提交法蘭克福會議審定的民主社會主義原則宣言的最主要的概念。”(SI:SII,1951, No 25)實際上,這種情況也反映了關於社會黨國際的指導思想的爭論造成了原則宣言的內在矛盾。

總之,上述三大爭論在時間上互有重疊,在實質內容上又互相聯係,表現出循序漸進的邏輯發展關係。這三大爭論的產生、發展和解決,拖延或推動著社會黨國際重建的最後完成,同時也深刻地影響著社會黨國際以後的發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