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堅決遏製腐敗蔓延勢頭_一、堅持目標任務不動搖

一、堅持目標任務不動搖

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報告指出,要清醒認識依然嚴峻複雜的反腐敗鬥爭形勢,保持高壓態勢不放鬆,以堅定的決心和有力的措施,堅決遏製腐敗蔓延勢頭。學習和貫徹這一精神,要求我們認準正確方向,踩著不變的步伐,有靜氣、不刮風、不搞運動,立足當前、謀劃長遠,以頑強的毅力和不屈的韌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一步步引向深入。

必須保持堅強政治定力,不懈怠、不鬆勁。現在,在反腐敗問題上仍存在一些噪音雜音。有的人認為,現在中央反腐敗力度很大,一些幹部在工作上放不開,影響了經濟發展。這種觀點忽視了經濟發展的階段性規律和我們主動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現實。還有的人仍然對中央反腐敗的決心和意誌有懷疑,或認為是政治作秀,或曲化為政治鬥爭,這明顯是對三年以來的反腐敗實踐和一些揭露出來的問題視而不見。諸多觀點,實質上都是企圖混淆視聽、把水攪渾,阻擋反腐敗的大勢,要麽讓自己好從中脫身,要麽為否定黨的領導、否定社會主義的勢力“搖旗呐喊”。更何況,相對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漫漫征程,全麵從嚴治黨僅僅是開了個頭,任重而道遠。腐敗自有人類文明史以來就一直存在,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任何權力都麵臨被腐蝕的危險,執政黨永遠會麵對與腐敗的鬥爭,我們要不為雜音所動,對別有用心的質疑和議論堅決回擊,保持力度和節奏,形成持續威懾,努力實現不敢腐的目標;標本兼治,深化改革,

完善製度,強化不能腐;堅定理想信念宗旨,按照忠誠幹淨擔當的標準選對人、用好人,強化不想腐。

必須明確工作目標,減存量、遏增量。2015年,反腐敗鬥爭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問題線索50多萬件,立案30多萬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0多萬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4萬人。涉嫌違紀的中管幹部已結案處理和正在立案審查90人。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汙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5.4萬餘人。這些數據,在體現黨中央反腐敗的堅定決心和有力舉措,體現“不敢腐”的氛圍得到進一步強化的同時,也印證了反腐敗鬥爭嚴峻複雜的形勢判斷。必須保持高壓態勢不放鬆,以堅定的決心和有力的措施,堅決遏製腐敗蔓延勢頭,把握好“四種形態”,嚴格分類處置問題線索,擴大談話函詢覆蓋麵,清理暫存線索,堅決把存量減下來;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麵,“紅臉出汗”要成為常態,黨紀處分、組織處理要經常使用,堅決把增量遏製住。

必須明確懲治重點,抓關鍵少數、抓重點領域。抓關鍵少數,就是聚焦權力集中、影響惡劣、對全局工作有帶動作用的領導幹部,從層級上來說,就是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和基層鄉科級實職幹部,特別是一把手;從時間點上來說,就是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領導幹部,三類情況同時具備的是重中之重。發生在這些人身上的腐敗問題,涉及

麵廣、危害性大、影響惡劣,往往涉及麵廣、危害性大,不僅會帶壞一批幹部,而且會影響一個地方、部門和單位的風氣,妨礙經濟社會發展,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對其中買官賣官、以權謀私、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官商勾結和權色交易案件、窩案串案,利用人事權、司法權、行政執法權、行政審批權謀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的行為,特別是對一些中高級幹部陽奉陰違、自行其是,公開發表同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的行為、搞非組織活動,欺騙組織、對抗組織的行為,必須嚴懲不貸。抓重點領域,就是要查辦那些資金資源相對密集、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係統或部門。要重點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重要崗位領導幹部中插手工程建設、土地出讓,侵吞國有資產等方麵的案件。當前,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國有企業、金融等領域腐敗案件居高不下,要嚴肅查處在工程建設中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及違法轉包分包的案件,在房地產開發中非法批地、低價出讓土地、違規審批項目或擅自變更規劃謀取暴利的案件,在礦產開發中違法審批探礦權和采礦權、違法入股礦產開發的案件,在國有企業重組改製中隱匿、侵占、轉移國有資產的案件,在金融領域違規授信、內幕交易、挪用保險資金、違規發放核銷貸款和資產處理的案件。嚴肅查處金融、電信等公共服務行業和教育、醫療、涉農、征地拆遷、涉法涉訴等領域腐敗問題和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