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政黨發展:中國社會主義持續發展的根本保證_三、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

三、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

執政能力是一個政黨通過執掌國家政權實現政黨目標的領導水平。加強執政能力建設,是關係到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任務。掌握政權是一回事,如何掌握政權,用好權力,即權力的運作又是另外一回事。總結曆史經驗和教訓,中國共產黨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探索建設社會主義道路的同時,把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作為一個加強黨的建設的關鍵性問題。

(一)中國共產黨執政能力建設的探索

執政能力建設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一項基本建設。中國共產黨早在民主革命時期局部執政的背景下就開始了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探索。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時期,黨就如何執政提出了一些寶貴的思想,其中包括政權建設要正確處理民主與專政、黨和政權機關、領導者和群眾的關係等。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黨對執政能力的探索有了新進展:創立了新民主主義社會建設理論;指出在農村革命根據地搞好經濟建設、促進生產力發展,革命的根本目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提出抗日民主政權建設的“三三製”原則;製訂了具有各抗日根據地“憲法”性質的《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提出必須在黨內施行有關民主生活的教育等。這一時期中國共產黨局部執政能力得到鍛煉,局部執政實踐獲得較大成功,不僅推動了中國革命的勝利發展,也為黨在全國的執政積累了經驗。

從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至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前,黨的執政能力建設處於全麵探索時期。其中圍繞新中國建設的主要任務而開展了“三反”、整風、整黨等活動以強調加強黨的思想、作風和組織建設。1956年黨的八大對執政以來的經驗進行了總結,也對即將全麵展開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進行了初步規劃。會議關於國內的主要矛盾是先進的社會主義製度同落後的社會生產力之間的矛盾的判斷,關於主要任務是集中力量發展生產力以解決當時國內主要矛盾的論述,關於既反保守又反冒進在綜合平衡中穩步前進的經濟方針,關於擴大民主、健全法製的方針,以及關於加強執政黨建設的方針,無不體現了黨對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視和對執政規律的初步探索。但是,“由於當時黨對於全麵建設社會主義的思想準備不足,八大提出的路線和許多正確意見沒有能夠在實踐中堅持下去。”八大以後,社會主義建設遭遇嚴重挫折。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勝利召開,標誌著中國進入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進入開創性的新階段。以鄧小平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把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創造性地運用到中國實踐,確立了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推進黨的建設,回答了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條件下建設一個什麽樣的黨和怎樣建設黨的問題,開創了黨的建設的偉大工程。首先,實現了黨的工作中心從“以階級鬥爭為綱”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轉變。其次,黨的一元化領導體製逐步變遷,公民政治參與意識增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不斷推進,規範黨政關係躍入政治體製改革視野。最後,意識形態領域撥亂反正,指導思想上的與時俱進、創新和發展,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思想理論指導。這一時期黨在經濟、政治、思想文化、黨的建設等各個層麵開展工作,保證了改革的成功,把發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有機結合起來,社會主義事業快速發展,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成效顯著。

從黨的十五大到黨的十六大,隨著執政環境的變化和黨對自身執政地位認識的深化,黨開始深化對執政規律的探索,不斷推動執政方式的轉變,拓寬黨的執政資源,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江澤民指出,我們黨是執政的黨,黨的領導要通過執政來體現。加強黨的建設,要把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作為重點。我們的事業最終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

2002年11月召開的黨的十六大,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把執政黨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緊密聯係起來,確立了新世紀新階段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的總體部署。2004年10月召開的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著重研究了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若幹重大問題,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決定》分析了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總結了55年來黨執政的主要經驗,提出了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指出當前

和今後一個時期,黨要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下,按照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要求,不斷提高駕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能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能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應對國際局勢和處理國際事務的能力。《決定》的通過,表明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達到了一個新的自覺和新的水平。

以執政能力為重點,全麵地、自覺地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強調以人為本,展開各個方麵統籌、協調、可持續的發展,這是十六大以後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一個鮮明特點。它使執政黨的執政能力在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實踐中不斷提升,執政績效不斷增強。總之,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是在黨的執政條件和環境條件深刻變化的情況下為人民執好政、掌好權的必然要求。

(二)明確區分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

“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以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其前提之一就是首先要弄清什麽是執政。而要弄清什麽是執政,又必須弄清楚什麽是領導。因而,我們需要從概念上明確區分領導和執政、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不同。

什麽是領導?作為一個政治概念,《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認為領導“意指一個人和幾個人勸使某個集團采取一種特定政策方針的力量”。從一般意義上來說,領導意味著黨在國家政權和整個社會中居於核心地位,可以通過政治動員等方式,在全社會貫徹和實施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執政”是一個法律概念,執政意味著黨依法通過國家機構,以法律和政策的手段,統治和管理國家生活。另外,“從作用層麵和特點來說:領導側重思想、政策、路線與行為層麵,主要靠凝聚力、吸引力、影響力和號召力,且有較多的靈活性和變化性;而執政除了靠影響力,還要靠掌握國家權力,它側重體製與製度層麵,多呈規範性、穩定性和程序性。”在領導中體現黨的執政地位,與在執政中實現黨的領導,實際上是兩種不同的黨政關係模式。兩者相比,後者更符合“依法治國”的精神和原則。可以說,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做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是落實黨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重大治國方略的體現。

執政活動和領導活動既有聯係,又不能簡單地等同。首先,在功能範圍上,領導的內涵比執政寬泛得多。領導的問題,就是黨和社會的關係問題,是針對全部的國家和社會生活而言。領導方式,主要是指執政黨調控和治理社會所運用的體製、途徑、手段和方法等。在大多數國家,執政黨不能直接對社會下達指示和命令,其對社會的調控和治理,是借助國家政權而間接進行的。在中國,中國共產黨除了通過國家政權的途徑對社會實施調控和治理外,還同時運用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等方式,以及強有力的政治網絡直接對社會各個領域的單位和組織進行較全麵的指導和監督。與此相比,執政是針對國家政權而言,是執政黨取得鞏固權力後運用公共權力的行為,是黨和國家機構的關係。

其次,在活動性質上,領導在廣義上是政治活動,而執政更多的是法治活動。領導是政黨用自己的價值和目標影響國家和社會,體現為製定國家和社會發展的路線與大政方針、提出和議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事項、動員民眾、向國家和社會推薦官員、協調各種政治力量和社會群體之間的關係等行為。這些活動,不具有法律強製力。人民可以選擇接受,也有權利拒絕。執政就不同。執政是政黨對國家權力的運用。因而,執政具有公共權力的強製性品格,人們對其應當服從。同時,執政活動本身也要受憲法和法律的規範和約束。

最後,在活動方式上,領導體現政黨與民眾的直接聯係,執政則必須通過政府,體現為政府行為。政黨可以通過各種社會活動,傳播自己的主張,樹立自己的威信,對政府運作產生影響。執政方式主要是指執政黨和國家機構相聯係的方式,以及執政黨在政府過程中的運作模式等。它必須按照權力運行法則組成政府,由政府代為行使公共權力。政黨是現代政治的主角和政治權力的實際操作者。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政權都是由政黨來執掌的,差別在於各國執政黨掌握政權的方式,即執政方式不同。

區分領導和執政,意義重大。中國共產黨自新中國成立後,就一身兼二任,既是領導黨又是執政黨,但是領導黨和執政黨是兩個不同的角色,承擔著不同的功能,也有著不

同的發揮其功能的特定方式。領導主要是政治領導、思想領導和組織領導,一般是通過宣傳的方式讓人民群眾了解,通過說服的方式讓人民群眾接受,而不具有對人民群眾的法律約束力。執政則是以國家的名義,通過行使國家權力的方式從事處理社會事務的行為,這種行為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法定的約束力和強製力。長期以來,我們混淆了二者的區別,認為“領導就是執政”,由此產生了不良後果:一方麵是以執政的方式領導社會生活,放鬆了用行政命令手段強製人們服從,反而增加人們的對抗情緒;另一方麵,以領導的方式處理黨和國家政權機關的關係,以黨的政策取代國家法律,不通過法律程序而直接指揮,甚至以黨取代國家政權機關,反而使自己成為矛盾的焦點。從某種意義上說,共產黨在執政過程中出現的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等弊端,與把領導和執政混在一起,有很大關係。

(三)加強領導班子執政能力建設

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各級領導幹部的執政能力是關鍵的一環。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以加強領導班子執政能力建設影響和帶動全黨,使黨的全部工作始終符合時代要求和人民期待。”不提高各級領導幹部的執政能力,整個黨的執政能力就無從提高。

首先,加強領導班子執政能力建設,要貫徹落實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不斷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科學執政就是執政黨結合中國實際,不斷探索和遵循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科學界定執政黨的角色和功能,從而做到科學決策,以科學的思想、科學的製度、科學的方法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有所為有所不為。

民主執政,就是要按照民主原則和民主程序行使執政權力,領導、支持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它強調的是黨的執政理念和執政方式要充分體現民主,符合人民意願。就是執政黨要傾聽人民的呼聲,把來自人民的正確意見集中起來,形成決策,並動員和組織人民加以實施。我們黨植根於人民,既要為人民執政又要靠人民執政。

依法執政是指執政黨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執掌和行使權力,依照法律從事對全體社會成員發生約束性影響的國家政務活動。其中執政是黨的代表進入國家政權,並通過國家政權這個中介從事政務活動;依法則是指進入國家政權是人民依照憲法和選舉法進行的選擇,執政黨的代表們從事的政務活動是依照反映人民意誌的憲法和法律來進行的。提出“依法執政”是黨從治國方略的高度,從法治的層麵上解決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問題。要落實依法執政首先需要摒棄傳統的“領導”習慣,建立起符合法治要求的“執政”觀念。

其次,加強領導班子執政能力建設,要提高領導幹部執政本領,讓他們著眼於謀劃發展思路,把握發展大局。當今,我國改革開放處於關鍵階段,迫切需要把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成為堅定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善於領導科學發展的堅強領導集體。為此,領導班子必須全麵把握科學發展觀的科學內涵和精神實質,增強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和堅定性,著力轉變不適應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思想觀念,著力解決影響和製約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把全社會的發展積極性引導到科學發展上來,把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麵,把握好事關全局、事關長遠、事關民生的大事。

最後,不斷深化領導幹部人事製度改革,積極探索提高領導幹部素質的有效途徑。具體措施有:第一,發揮黨的政策優勢,推進領導幹部任用製度改革。堅持科學的標準,努力營造一個民主、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環境;為優秀年輕幹部脫穎而出、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重視幹部的革命化、年輕化、專業化、知識化建設,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第二,發揮黨的組織優勢,完善領導幹部的學習培訓機製。集中統一性是黨的一個顯著特點,這也為對各級領導幹部進行集中係統的培訓提高奠定了組織保證。建設學習型社會,就要繼續發揮好這些優勢,通過有計劃、有組織、有針對性的學習培訓,大幅度提高幹部素質。第三,發揮黨的傳統優勢,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我們黨曆來重視走群眾路線、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和搞好統一戰線工作,這是我們黨長期保持的光榮傳統。通過走群眾路線加強群眾監督,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加強黨內監督,搞好統一戰線工作,加強民主黨派監督,對於各級黨的領導幹部保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政治本色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