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提升黨員幹部政治能力的核心_三、堅持民主集中製

三、堅持民主集中製

民主集中製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原則,是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中的運用,是堅持黨的領導、維護黨中央權威的製度保障。

民主集中製是我們黨的一貫主張,是進行科學決策的基本遵循。黨章規定:“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製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委員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要求:“堅持民主集中製,增強黨的地方委員會領導集體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黨委書記應當帶頭執行民主集中製,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善於集中正確意見,自覺接受常委會其他委員監督,不得淩駕於組織之上、班子之上,不得搞獨斷專行。”因此,堅持和運用民主集中製,是黨員幹部必須具備的基本政治能力。

必須堅持“四個服從”,即堅持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這是堅持民主集中製原則、提高黨員幹部政治能力的基本要求。

一要做到個人服從組織。個人服從組織是正確處理黨員個人與組織關係的基本原則,是民主集中製的重要內容,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更好地代表和實現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向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看齊的要求和保障。做到個人服從組織,要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克己奉公,多做貢獻;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要正確處理個人意見與黨組織決定的關係,在個人意見與黨組織決定不一致的時候,黨員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見,也可以向黨的上級組織反映自己的意見建議,但黨員本人必須無條件地服從於黨組織決定,堅決執行。要嚴格遵守黨章黨規,全黨全國性的重大方針政策問題,隻有黨中央有權作出決定和解釋,各部門各地方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可以向黨中央提出建議,但不得擅自作出決定和對外發表主張。要嚴格執行黨的組織紀律,加強黨內監督,對違反民主集中製原則,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拒不執行黨組織的分配、調動、交流等決定的問題,給予紀律處分。

二要做到少數服從多數。少數服從多數,是民主集中製原

則的重要內容,是我們黨一貫堅持的原則,是進行科學有效決策,實現全黨意誌統一,向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看齊的保證。做到少數服從多數,要充分發揚民主,堅持和完善黨內民主各項製度,暢通黨員參與討論黨內事務的途徑,推進黨務公開,廣泛征求方方麵麵的意見,進而形成多數人的意見和觀點,奠定少數服從多數的重要基礎。要做到權利平等,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落實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擔任領導職務的黨員個人和普通黨員群眾一樣,隻有投一票的權利,不能以個人或少數人的建議或意見代替以及否決大多數黨員群眾的意見。要遵守法定程序,形成令人信服的多數,確保公平正義,實現少數服從多數。

三要做到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下級服從上級,是我們黨成立初期就提出的處理黨內組織之間關係的基本原則,是完成黨的任務和全麵從嚴治黨的需要,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需要,也是向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看齊的要求。做到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黨的下級組織必須堅決執行上級組織的決定。下級組織如果認為上級組織的決定不符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可以請求改變;如果上級組織堅持原決定,下級組織必須執行,並不得公開發表不同意見,但有權向再上一級組織報告。黨的各級組織的報刊和其他宣傳工具,必須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必須遵循黨章規定的職責權限,下級組織和上級組織都要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活動。要正確處理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的關係,黨的上級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群眾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

四要做到全黨服從中央。全黨服從中央是“四個服從”的核心,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歸根到底是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這是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做到全黨服從中央,要堅持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麵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把堅持黨的思想路線貫穿於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全過程,任何時候都不能有絲毫偏離和動搖。要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所有黨組織都要不折不扣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嚴格執行重大問題請示報告製度,自覺防止和反對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本位主義,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要正確處

理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合理地界定和劃分中央和地方的權限和職責,保證黨中央的政令可以暢通,保障當地地方能在黨中央的政策指導下依法去享有當地的自主權,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的積極性,在統籌兼顧中央和地方利益的過程中,做到全黨服從中央。

必須堅持科學的議事決策機製。這是堅持民主集中製,提高黨員幹部政治能力的關鍵。這就是要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程序。集體領導是民主集中製的精髓,是民主集中製在黨的領導方麵的具體體現,是黨的領導的最高原則,是黨的領導實踐經驗教訓的科學總結。堅持集體領導,領導幹部要充分發揚民主,擺正自己位置,做到主要領導與班子成員一律平等,絕不能搞家長製、一言堂,更不能剛愎自用、獨斷專行。個別醞釀是領導班子進行決策之前,班子成員要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個方麵的意見建議,交流思想,交換意見,統一思想的過程,是黨內民主的具體體現。民主集中是民主與集中的統一,是民主集中製的關鍵環節,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與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的統一,其理想狀態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誌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麵。在集體討論和決定問題時,個人應當充分發表意見。一把手應當帶頭執行民主集中製,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善於集中正確意見,自覺接受常委會其他委員監督,不得淩駕於組織之上、班子之上,不得搞獨斷專行。會議決定是民主集中製的具體體現,是議事決策的具體形式,要求一切重要工作和重大問題都必須經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做好會議決定工作,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理論聯係實際,實事求是,充分發表各自的意見,取長補短,求同存異,少數服從多數,依靠集體智慧作出決定,既反對草率決策又反對優柔寡斷、議而不決,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無權擅自決定。會議表決可以根據討論和決定事項的不同,采用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者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讚成票超過應到會人數半數為通過。未到會領導幹部的意見不得計入票數。會議討論和決定多個事項,應當逐項表決。會議由專門人員如實記錄,決定事項應當編發會議紀要,經會議討論通過、上報或者以文件形式下發。個人對集體作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有不同意見的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級黨組織報告。領導幹部應當根據分工和集體決定,勇於擔當、敢於負責,切實履行職責;對不屬於自己分管的工作,也應當從全局出發關心支持,加強研究,積極提出意見和建議。應當健全決策谘詢機製,重大決策一般應當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提出方案,充分聽取各方麵意見,進行風險評估和合法合規性審查,經過會議討論和決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