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在卡夫卡的地洞裏
震撼世界的火山?
我知道這座炎山很快就要爆發了。
2009年9月19日清晨六點。
肖申克州立監獄,C區58號監房。
據說,這個囚室曾經鬧過鬼。
而我確信自己曾經見到過,就在這個不到九平方米的空間內。
但我並不害怕,甚至渴望見到——“它”,抑或“他”,總之肯定不是“她”。自1895年這座監獄成立之日起,就從未關押過女囚。
坐在高高的鐵窗下,小簿子已密密麻麻寫滿了字,我的故事才剛剛開始——重生的記憶。
假設能活著走出這座監獄,一定會珍藏起這本小簿子,珍藏起全部的記憶,這裏埋藏著一個秘密。
能活著走出去嗎?
輕輕苦笑一下,因為我的刑期是終身監禁。
一輩子有多久?五十年?七十年?一百年?
想象自己慢慢變老的過程,從青春年少到滿頭白發,從童顏韶華到一臉橘子皮,直到化為一具枯骨,全要在這個狹小的鐵屋裏度過?
回頭看著熟睡中的獄友,這間雙人牢房還不夠轉身伸個懶腰,就像卡夫卡筆下的地洞。
走廊響起一陣鐵蹄般的腳步聲,迅速將小簿子藏起來——盡管這並不違反監獄的規定。
鐵門前閃出一張臉,上麵是獄警的大蓋帽,下麵是黑色的製服和電棍手銬。
這是一張特別的臉,監獄裏獨一無二的臉——是一個月前新來的獄警,長著一張北美印第安人的臉。
新來的獄警叫阿帕奇,很酷的一種武裝直升機的名字,據說也與印第安人有淵源。大家說他就是阿爾斯蘭州的土著居民,但我不這麽認為。
“嗨,1914!”
“早上好,阿帕奇。”
這個印第安人的眼睛有些像中國人,卻是一身黑色的獄警裝扮,詭異地對我笑了笑,卻站在鐵門前什麽都不說。
和他的鼻子一樣,他的眼神也很像鷹,不是美國的國鳥白頭鷹,而是阿爾斯蘭州山間專門叼啄死屍的禿鷹,讓我聞到了死亡的氣味。
我開始懷疑他不是活人。
“再見。”
他這張死屍般的嘴終於說話,然後影子似的從鐵門外飄走,接著就連腳步聲都聽不到了。
猛喘了一口氣,從抽屜裏拿出小簿子,繼續寫我的故事——
水。
又是水。
暗綠色的水,漸漸變成湖藍色,接著化作深紫色,然後是瀝青般的黑色,比這個死寂的黑夜更黑。
又是我。
又是我站在這池水邊,神秘的湖泊寂靜如許,在黑夜下沒有半絲生機。湖水四周環繞著黑色的森林,許多鳥兒在熟睡,除了雙目放**光的貓頭鷹。
突然,一隻貓頭鷹淒厲地叫起來,並不是發現了什麽夜行動物,而是被我的出現所驚嚇。
我有這麽恐怖嗎?
看著腳下黑色的湖水,靜得宛如硯台裏的墨,即將沾上**的雙腿,再也無法洗去……
睜開眼睛,我看到了晨曦,現在是清晨五點半,我正躺在我的小**。
剛才做了一個夢。
又是這個夢,獨自一人走在黑夜,麵對那池寂靜的黑水。自從蘇醒以後的半年,幾乎每天淩晨都會做這個同樣的夢。我的大腦好像一部錄像機,每個淩晨定時播放相同的畫麵。這個夢有自己的生命,強迫我每天都要看到它,看到這片神秘的湖水。
這個湖在哪裏?以前看到過它嗎?無法詳細描述,所以也無從尋找,假使它真實存在。
滿身酸痛地從**爬起來,卻發現電腦還跳著屏幕保護,怎麽昨晚忘記關機了?走過去碰了一下鼠標,屏幕上出現一個網頁,上麵有許多漢字,最醒目的是“蘭陵王”。
昨晚搜索以前的網頁記錄,發現大量與南北朝時期蘭陵王有關的網頁,但不知自己何時睡著的——難道我又丟失了部分記憶?
上午,我的電腦被送了回來,公安局說沒什麽特別發現。
我也仔細檢查了一遍,都是工作上的文件資料,沒多少私人信息,實在看不出什麽價值,陸海空怎麽會為此送了性命?或者重要的文件被他在自殺前刪除了?
現在,每次敲打這台電腦的鍵盤,就仿佛摸著死者的手指,有一種觸電般的感覺。找來電工仔細檢查,卻測不出漏電跡象。整個鍵盤包括鼠標肯定留滿了陸海空的指紋,會不會還殘留他的靈魂?當屏幕保護程序閃起,首先會產生一種幻覺,仿佛屏幕裏跳出死者的臉,或倒映出天花板上吊著的屍體。我嚇得大叫一聲,引來周圍同事們的**,才發現不過虛驚一場。
有人傳說是我的電腦勾走了陸海空的魂。
公司組織給地震災區捐款,我去銀行取了些現金,把一千塊投進了捐款箱。老錢這家夥居然隻捐五十塊,紅著臉說:“哎,昨晚把所有的錢都交給老婆了,身上隻剩下一百五十塊,你們總得讓我帶著一百塊錢回家吧?”
銷售六部的嚴寒走過來,在我躲避他的眼睛之前,我們兩個人的目光撞到一起。
不到半秒鍾,電光火石間的刹那,我卻從嚴寒的眼睛裏,直接聽到了一句話——“你!就是你!可怕的人!陸海空就是因你而死的!”
捐款現場有許多人,大家保持安靜肅穆,嚴寒的嘴唇根本沒動過,唯一能與我交流的,隻有他那雙眼睛,傳遞進我的大腦。
沒錯,這不是他嘴裏說的話,而是他內心想的話。
陸海空因我而死?
他懸掛在我的桌子上的情景,就像一格格電影畫麵,在我腦中反複播映。
我緊緊尾隨著嚴寒,他回頭厭惡地瞪了我一眼。他沒有回辦公室,而是溜到外麵的樓梯間。銷售三部的方小案正等著他,兩人的年紀都與我相仿,卻麵色古怪地躲避我。方小案看我的目光,酷似前天陸海空那種詭異眼神。他們交頭接耳了一陣,就坐電梯下樓去了。
回到自己的座位,困惑地托著下巴——我怎麽做到的?竟能看到嚴寒心裏的話?使勁扯了扯耳朵,痛得幾乎喊出來,看來與聽力無關,而我的視力也沒好到哪兒去,難道是腦子?
在一張便箋紙上寫下三個名字——嚴寒、方小案、陸海空。
在最後一個名字上打個大叉,屬於這個名字的人已經死了,就死在這裏,死在我的頭頂。
前麵的兩個名字呢?
而就在一個月以前,這三個名字確實連在一起。
雖然丟失了2006年車禍以前的全部記憶,但在蘇醒以後的半年,所有的記憶都清清楚楚——一個月前,公司派我參加員工培訓,在舟山的一座海島——天空集團在島上買了一個度假村,作為員工培訓的基地。每個人每年都會輪流去島上培訓,美國總公司專門派遣營銷專家過來,鑒定我們的工作能力,聽說我在2005年與2006年都去過島上。公司派去了十幾個人,剛從美國總公司鍍金歸來的陸海空,這次搖身一變成了教官。
度假村在大海邊上,我與銷售三部的方小案同住,每晚枕著濤聲入眠。在培訓的最後一晚,陸海空突然敲響我的房門,他後麵站著銷售六部的嚴寒。前些天我已被陸海空搞得不厭其煩,看來他又要來追問我的過去了。
陸海空歎息了一聲:“高能,還有方小案,我們明天一早就要離開海島了,今晚出去喝喝啤酒吧?”
嚴寒手裏捧著一箱啤酒,還有許多島上特產的海鮮,立刻勾起了大家的食欲。海島上的日子頗為無聊,連手機信號都沒有,我也想到外麵透透氣,四個人便一同走出了度假村。
一路走出去很遠,都是寂靜的黑夜,隻有天上掛著一輪新月。海上的空氣特別清潔,那輪月亮也漂亮得驚人,旁邊還分布著兩顆小星星,構成一幅如詩的海上星月圖。走到海島的最高點,是一處懸崖絕壁,數十米下就是黑暗的大海,波濤呼嘯著拍打岩石,仿佛已遠離人間,滿耳都隻有海的聲音。
陸海空在懸崖的最高處坐下,方小案哆哆嗦嗦地問:“深更半夜的,這裏危險嗎?”
“島上隻有一個度假村,都是我們公司的人,能有什麽危險?難道你還怕我不成?”
大家都坐了下來,打開啤酒吃起海鮮,就著海風看著月亮,聽著黑暗中的大海,仿佛坐在海輪上,感覺真是無比奇妙。四個人的年紀差不多,幾乎同時進的公司,隻有陸海空混得出人頭地,當上了銷售六部的經理。
我吃著最新鮮的生蠔,冷冷地問:“陸總,你把我們叫到這裏,就為了看月亮喝啤酒嗎?”
“幹嗎叫我陸總?太見外了!在這裏大家都是兄弟。”他喝了一大口啤酒,突然指著我說,“高能,你還記得2006年10月11日晚上嗎?那晚也是我們四個人,在公司培訓的最後一晚,也是跑到了這個地方,同樣麵對著明亮的月光,喝著啤酒吃著海鮮。”
“對不起,想不起來了,你還要讓我重複多少遍?車禍使我丟失了記憶,以前的全部記憶,都忘得一幹二淨了!”
陸海空站在海邊懸崖上,月光照著他消瘦的臉,他搖搖頭說:“嚴寒,你還記得嗎?”
“當然記得!”嚴寒也喝了一大口啤酒,“那晚就是我們四個人,當時都覺得工作不太順利,就一起到海邊來喝悶酒,我記得總共喝掉了兩箱啤酒呢。”
陸海空指著方小案說:“你呢?”
“我也不會忘記的,那時我剛剛失戀,正好在月光下借酒消愁,酒量最差的是高能,沒喝幾杯就要倒了。”
方小案說完拍拍我的肩膀,又給我倒了一杯啤酒。
在充滿鹹味的海風中,我茫然地看著陸海空、嚴寒、方小案——他們三個人在月光下形成了剪影,漸漸投射到我的眼睛裏,仿佛化成他們所說的景象,同樣也是這樣的懸崖絕壁,同樣也是這樣的海上月光,同樣也是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不,這些隻是我的想象,真正的記憶仍然空白一片,沒有,沒有,沒有他們所說的一切!
“陸海空,我不知道你到底想要什麽,但我確實失去了記憶,隻記得醒來以後的事,請不要再糾纏我了,我什麽都不知道,好嗎?”
海風吹亂了他的頭發,他一步步逼近我說:“不,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一個人會徹底失去記憶,在腦子裏一點痕跡都留不下來,一定能夠在某個時刻某個地點,找回你的往事。”
“夠了,我難道不想找回來嗎?我比任何人都更想要恢複記憶!”
“所以我們在幫助你,讓你回到當年發生過的環境裏,找回你丟失的記憶。請你看看這月光,看看這黑夜的大海,看看我們四個人,一切都像是時光倒流,回到了那個落魄的晚上。我們都彼此道出心底的秘密,我說我大學時代騙了一個女孩的感情,嚴寒說他小時候偷走了同學的手表,方小案說他以前殺死過一隻貓,你想起來了嗎?”
嚴寒與方小案都羞愧地搖搖頭,看來這些全是真的。他描述的每一句話,都宛如電影畫麵,卻隻能激起我的想象,而無法勾回真正的記憶。
“請不要再說了,我什麽都想不起來,我的腦子要爆炸了!”
但陸海空緊追不舍:“至於親愛的你——高能,卻是第一個喝醉的,當時你心底深藏的苦悶,要比我們所有人都強烈幾百倍。你痛苦地流下了眼淚,說出了關於你家族的秘密。這個秘密是如此離奇,卻又如此重要,牽涉到千千萬萬的人,牽涉到一個古老的傳說,還有一個龐大的帝國!”
“什麽?我的家族秘密?”
嚴寒和方小案都點了點頭,幾乎異口同聲道:“沒錯,那晚我們三個人都聽到了,是你親口告訴我們的。”
“你們瘋了嗎?”我猛搖著頭,再也不敢喝啤酒了,“我的家族能有什麽秘密?我在一個普通的家庭裏長大,爸爸是國有企業的宣傳科長,家裏根本沒有什麽值錢的東西。我和我的家庭都非常平凡,哪裏有什麽秘密啊?”
“是的,一開始我們也不相信,覺得你喝醉了說瞎話,很快就把它忘記了。但是,那次培訓結束不久以後,你就突然發生了神秘的車禍,變成植物人躺在醫院裏。這就讓我感到很奇怪,發生在你身上的意外,是否與你說的家族秘密有關呢?”
“也許吧,但我全都忘記了,這些秘密永遠都被埋葬了,你就不要再白費工夫了。”
月夜下的陸海空又喝了一大口啤酒,“其實,我以前一直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所以在你恢複上班以後,也沒有再來問過你。然而,上個月我在美國培訓的時候,卻發生了一件讓人意想不到的事,而這件事竟然與你的秘密有關。”
“什麽?與我有關?”
“那晚你喝醉了酒在這裏說的話,原本是打死我都不會相信的。但在美國經曆了那件事情以後,卻讓我開始相信你的話了。”
“你在美國遇到了什麽?”
陸海空賣了個關子,“隻有當我知道你的秘密以後,我才能告訴你我遇到了什麽。”
“夠了,我沒有故意要向你隱瞞,你也不要和我談什麽條件,我本來就什麽都不知道。”
“不,你應該想起來了,想起來了。”
他就像個偏執狂!靠近我不斷嘟囔,好像隻要他說我想起來了,我就會想起來似的。
忽然,我發覺情況有些不妙,在高高的黑夜懸崖上,他們三個人已把我包圍了。而背後就是萬丈深淵,隻要往後再退半步,便會墜入數十米之下的大海。
陸海空、嚴寒、方小案——月光下這三個人的臉,都如同野獸般可怕,他們喪失了理智,步步向我逼近,是要強迫我說出秘密,還是要把我推入地獄?
深夜的大海依舊呼嘯,我的心跳幾乎要停止了,已經與死神擦肩而過一次,不想再接近第二次了。
“你們看!”
我急中生智指了指後麵,就在他們回頭看的瞬間,飛快地從陸海空與嚴寒之間穿了過去。
一陣海風吹到後腦勺,身後傳來他們追趕的聲音。我撒開腿向度假村狂奔,反正朝有光的地方跑就沒錯。
終於衝到了度假村,我也不敢回自己房間,生怕再被他們三個追上。正好有同事在會議室打牌,我佯裝打牌走進去,他們就不敢再進來抓我了。
第二天,我們結束了這次培訓,一起坐船離開海島。一路上陸海空都沒說話,鐵青著臉麵對大海,嚴寒與方小案則不時看著我。而我大大提高了警惕,不給他們任何可乘之機。
回來以後,陸海空私下向我道過一次歉,我接受了他的道歉,並請他不要再騷擾我了。但沒過幾天,他又開始追問我的過去,甚至有幾次偷偷跟蹤我,被我發現以後差點打了他——這些情況在陸海空自殺以後,我都告訴了警察,不知能否有一點作用?
現在,又看到了嚴寒與方小案,他們兩個人最近形影不離,不時交頭接耳竊竊私語,就像兩隻整天擔心老鷹的田鼠。
我斷定他們與陸海空是一夥的,三個人合謀要得到我身上的秘密,但陸海空的死一定讓他們非常恐懼,或許應了那句古語: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下班後疲倦地擠進地鐵,不再注意襯衫領口與頭發,沒被擠成人肉罐頭已屬走運。在擁擠的男男女女中間,我又一次看到了那個盲姑娘。
經常在這個時間的地鐵裏看到她。
她看起來二十多歲,坐在我對麵,閉著雙眼,手握導盲杖。無論多麽嘈雜,她都能準確地找到車門,人們會給她讓路和讓座。我緊握拉環支撐身體,以此抗衡一個重達三百斤的女人對我後背的擠壓,更不能讓那肥厚的身軀靠近盲姑娘,以免三百斤沒站穩一屁股坐下來。
喧鬧噪熱的車廂裏,隻有盲姑娘保持安靜,身子挺得筆直,導盲杖收在懷裏。她的皮膚白得近乎透明,整體來看很漂亮,特別是臉頰的輪廓,分外清晰與標致。我的煩躁漸漸消失,想象她睜開眼睛的模樣——假設她不是盲人,應該是一雙多麽美麗的眼睛?
可惜是個盲人。
走出地鐵站,迎麵過來一對年輕男女,麵對著我視若無睹地接吻。我羞澀地躲開,去了附近一家小飯店。昨晚從中學時代的通訊簿裏,找到最要好的一個同學——我迫切地需要了解自己,了解更多真實的過去。父母無法真正了解我,尤其青春年少的時代,每個孩子都有叛逆,藏著許多秘密,隻有最要好的同學才能分享。
“高能,認不出我了嗎?”
我愣了一下,對方看起來比我略矮,相貌也無甚出眾之處——他就是我最要好的中學同學?可我連一丁點故人重逢的感覺都沒有。
“哎呀,我是唐僧啊!”
他說著一把將我拉到座位上。但我疑惑地問:“你不是唐宏嗎?”
“天哪,連我的綽號都忘了?還說是什麽好兄弟呢!”他已經把菜全點上來了,給我倒了一杯啤酒,“高能,你可要自罰一杯哦!你看這個飯店,和十年前沒什麽變化,我們暑假常偷偷跑來點兩個小菜,用光了一個禮拜的零花錢。你不會裝糊塗吧?就算我被燒成灰,你都不會忘記我的——自從當年看了《大話西遊》,大家就一直管我叫唐僧了。”
我已絲毫不懷疑他的綽號了,果然滿嘴廢話喋喋不休,就連長相都與羅家英有幾分神似。
“怎麽還不說話?那麽多年沒聯係了,虧得你給我打電話,還想得起老兄弟,我都感動得要掉眼淚啦!”他說著就自己喝了一大口啤酒,“你是怎麽了,跟你說話一點反應都沒有,難道得了失憶症?”
知道他在和我開玩笑,卻正好說對了,“一點都沒錯——失憶症,我確實得了失憶症。”
我把一年半前出車禍的經曆告訴了他,唐僧目瞪口呆了半晌才恢複多嘴功能:“真丟失了記憶?再也不記得我了?所以來找我想弄清楚以前?”
“是,你說說,過去的我是怎樣一個人?”
“說句實話,高能,以前你很平淡,就像一張白紙,在班級裏從不顯山露水,不像我整天咋咋呼呼的。”
“我就是最不起眼的,最容易被遺忘的那個人?”
其實,我多麽渴望唐僧能說出些駭人聽聞的事件,比如打架鬥毆或者遇到過死人之類的,哪怕是為了某個女孩和人反目成仇也可以——然而我比我想象中還要平庸。
“差不多吧。”唐僧停頓了一下,“實際上你隻有我這麽一個朋友。”
“我在中學裏談過戀愛嗎?”
唐僧擰起眉頭,“說了別不開心,兄弟,那時候你沒有女人緣,也很少有女生注意你。不過,你還是暗戀過的。”
“誰?”
這是今晚我唯一的興奮點。
“馬小悅。”唐僧注意看我的表情,“你還記得嗎?”
“不,我不記得了。”
“她是我們的班長兼班花,當年也算大美女了。馬小悅學習好人又漂亮,自然有許多男生追她。但她誰都瞧不上眼,沒人能贏得她的芳心,是最難啃的骨頭。你從來不敢表白,隻在心裏默默地喜歡,有時還拖我去跟蹤她。”
“那她就是我目前唯一知道的曾經喜歡過的女孩?”
唐僧突然露出曖昧的表情,“高能,半年前的同學聚會上,聽說馬小悅到現在還沒結婚,你要不要去聯係她呢?”
“不,我再也不敢想了。”
我決然地搖搖頭,心底莫名悲哀。
回到家沒和父母說話,立即把自己關在房裏,煩躁地打開電腦。
進入昨晚搜索過的係統文件夾,找到那些關於蘭陵王的網頁記錄。還發現一個博客地址,2006年總共打開過一百多遍,幾乎每次都有登錄頁麵,隻是沒有留下密碼。
無疑就是我自己的博客!
時隔一年零六個月,我終於回到了自己的博客——名字叫“在卡夫卡的地洞裏”。
剛打開博客,音箱裏就傳出趙傳的歌聲:“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像一隻小小鳥,想要飛卻怎麽樣也飛不高,也許有一天我棲上了枝頭卻成為獵人的目標,我飛上了青天才發現自己從此無依無靠……”
《我是一隻小小鳥》?原來我以前除了粉邁克。傑克遜以外,還喜歡趙傳的歌。
閉上眼睛安靜地聽趙傳唱完,發覺這首歌唱的就是我——想要飛卻怎麽樣也飛不高的小小鳥,幸福是否隻是一種傳說我永遠都找不到?
很奇怪我把博客背景弄成黑色,看起來非常不舒服,像在古墓裏看書,想必以前心情壓抑。博客點擊量隻有少得可憐的619,如果以兩年時間計算,平均每天不到一個人的流量,大概也都出於我自己的鼠標。
博客翻到最後一頁(其實總共也隻有三頁),在第三頁最底部看到第一篇文章,發表時間是2006年1月19日,博文題目叫“地洞”——
我把洞修成了,看樣子還挺成功。從外麵隻能看到一個大洞口,但實際上它不通向任何地方,進去幾步就會碰上堅硬的自然岩石。我無意炫耀自己故意玩了這麽個花招,從前有過許多徒勞無功的造洞嚐試,倒不如說這就是這些嚐試之一的殘餘,然而我畢竟覺得留下一個洞口不掩埋有其長處。當然有些花招是弄巧成拙,這我比其他誰都清楚。留下這個洞口提醒人家注意此處可能有什麽名堂,這肯定是冒險。誰若是以為我膽子小,誰若以為我大概隻是由於膽怯才修了我這洞,那就把我看扁了。離此洞口約一千步遠的地方才是地洞的真正入口,由一層可以揭起的地衣遮蔽著,這世上無論什麽能有多安全,它就有多安全。毫無疑問,可能有誰會踩到這塊地衣上或是把它碰下來,那我的地洞就無遮無擋了,誰若有興趣,誰就能夠闖進來永遠毀掉一切,不過應當注意必須具備某些並不多見的才幹才能這樣。這我非常清楚,我的生命如今正處於其巔峰,可即使如此也幾乎沒有完全寧靜的時刻,我會死在深色地衣下麵的那個地方,在我的夢中,常常有一隻貪婪的鼻子不停地在那裏嗅來嗅去。
——卡夫卡《地洞》
我的博客第一篇文章,竟然是卡夫卡的小說《地洞》的開頭。我立刻從我不多的藏書中,找到了那本《卡夫卡小說集》,翻到小說《地洞》的那一頁。半年前醒來之後,就在我的房間裏發現了這本書,但不再記得書裏的內容,便在幾個月前重讀了一遍。
《地洞》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篇,寫於卡夫卡去世之前,那時默默無聞的作者暫住在柏林,還未寫完《地洞》就病重離開人世。小說裏的“我”不過是一隻小動物,行將就木地居住在地洞中,日夜提防天敵入侵——我明白了博客名字的意義,我的生活就是藏在地洞裏。
接下來的文章全是些生活瑣事,比如博客第二篇——
“上班已經兩年時間了,我早已失去了剛開始的熱情,整天都必須看著老板、同事、客戶們的臉色,我就像僵屍一樣不能露出自己真正的表情——我討厭他們,討厭他們每一個人,但我被迫麵帶微笑地看著他們,即便心裏充滿了委屈,即便偷偷咒罵他們斷子絕孫,但我還得強顏歡笑,就像賣肉的娼妓,永遠戴著一副麵具……”
博客第三篇——
“昨天和爸爸吵了一架,他要我坐下來和他談心,但我根本不知道和他談什麽。前兩天和大學同學通電話,他很羨慕我進入世界500強的天空集團上班,而我羨慕他根本不用上班,因為他老爸是個老板,早給他準備好了將來的產業。而我的爸爸是個碌碌無為的男人,他不能給自己的家庭很好的生活,不能讓他的兒子像崇拜英雄一樣崇拜他……”
博客第四篇——
“我最恨的是我自己。大學畢業時給自己定下目標:二十五歲買車,二十八歲買房,二十九歲結婚,三十歲生孩子,三十五歲住進一幢別墅(最好是獨棟)。然而,按照我目前上班的收入,再按照現在的房價,就算幹到四十五歲,也根本買不起房子,頂多買個衛生間。我不會讓父母給我貼錢付首付,我也知道爸爸沒多少積蓄。我經常站在我們寫字樓下,看著那些跑車進進出出,看著車上載著的美女,香水氣味隨著車輪軌跡留下,我隻能聞著味道發呆,真想挖個地洞藏進去……”
接下來十幾篇博文,全是些無聊的日常生活,兩年前我就是一個苦悶青年,渴望買車買房過上體麵人的生活,這種欲望充滿著我的博客,然而現實除了失敗還是失敗,看不到希望在哪裏。雖然是世界500強企業的員工,但在光潔的白領底下,卻是打腫臉充胖子的遍體鱗傷。
後背心發涼了——沒錯,我過去是,現在也是!一個小人物,或者說是一個小動物,像個小老鼠,永遠在黑暗的地洞裏爬來爬去,等待我的隻有捕鼠夾。
翻回到博客第一頁,最下麵一篇寫於2006年9月19日,連標題帶內容僅僅一句話——
“我發現自己不是平凡的人,在我的身上背負著一個使命!”
看到這裏我心裏一動,怎麽原本生活在平凡與苦悶中的我,突然又發現自己不平凡了?是不是發生了什麽特別的事情?趕緊往下麵去看,2006年9月23日——
“沒錯,就是他,蘭陵王,這個神奇而偉大的男人,他把一個秘密留給了我,他是一切的起點,而我則將是一切的終點。我知道我的使命,我注定將是一個‘曆史的終結者’!”
什麽是“曆史的終結者”?眼前先是浮起阿諾德。施瓦辛格,然後被迅即擦掉,最後剩下的是一個黑色的人影,但看不清那個人的臉,究竟是不是我?
接下來的一篇寫於2006年9月28日——
“昨晚,我夢到他了。難以置信,他居然長得那麽美!就和傳說中的一樣,有一雙月光般明亮的眼睛,配著微微上揚的劍眉,挺得適中的鼻梁,烏黑的發絲散在耳際,皮膚白得就像凝固的羊脂,整張臉找不到一絲一毫的瑕疵。他看到我了,對著我露出淺淺的笑容,就連嘴唇也充滿了光澤。他穿著一件深色的長袍,腰際佩著一把長劍,在華麗的宮殿大廳裏跳舞,讓四周所有人都發出羨慕的讚歎。夢破之後,我發現自己還躺在這張小**,便絕望地哭泣了。”
顯然我夢到了蘭陵王。可為什麽醒來以後的半年裏,從來沒做過這個夢?而現在的夢裏,隻有那片神秘的黑色湖水。
接下來的博文更讓人吃驚,2006年9月30日——
“淩晨,又一次夢到他了!我的蘭陵王。這個俊美無比的男子,走出他華麗的宮殿,看上去就像即將出閣的女子,那麽嫵媚動人又那麽英姿颯爽。然而,他卻穿戴上沉重的全副武裝,那是著名的明光鎧,兩塊護胸鐵甲宛如鏡子能照出人的容顏,遠看卻似婦人的**,就連盔甲都穿得那麽令人銷魂。他騎上一匹塞外的駿馬,抓起數十斤重的鐵槍,緊了緊馬刺便奔向戰場。所有人都被這一幕驚呆了,看似柔弱如女子的美男,卻縱馬提槍衝向凶惡的敵軍。他的馬術卓越超群,很快來到萬軍之前,勇敢地麵對敵軍大將。而如惡煞一般的敵國大將軍,看到閃亮的鐵甲之下,卻是一個陰柔美麗的男子,便輕蔑地大笑起來。蘭陵王也報之以同樣蔑視的目光,取出了一副麵具戴在自己臉上,那是比地獄惡鬼更猙獰的麵具,仿佛被巫師施下最毒的詛咒,讓敵人嚇得魂飛魄散。比麵具更恐怖的是蘭陵王自己,他毫無畏懼地舉著鐵槍,獨自躍馬衝入敵軍陣中,一槍便刺穿敵國大將軍的心髒,拔出佩劍取下首級。那些嘲笑過他的敵將們,一個個被他剁下了腦袋,幾十萬的敵人全都潰不成軍,北齊大獲全勝。蘭陵王酣暢淋漓地殺光所有敵人,渾身沾滿沸騰的鮮血,他的馬頸上掛滿人頭,一個個睜著恐懼到極點的眼睛。沒錯,他已變成嗜血的殺人魔王,不——他就是一部機器,一部殺人的機器,殺人的機器……”
這段夢境如小說般精彩,我才發現自己的文筆真是不錯,怎麽沒去當作家呢?但這篇博文充滿了血腥味,殺戮到最後讓人不寒而栗!
接下來的幾篇博文,反複描述自己的夢,每次都會夢見蘭陵王,那張俊美到極致的麵容,那張猙獰凶惡的麵具,還有屍橫遍野的戰場。
2006年10月12日——
“結束了為期四天的培訓,今天從舟山的海島歸來。昨晚我在海邊喝醉了酒,不知道說了些什麽,現在還有些頭疼。”
沒錯!這篇博客文章證實了陸海空所說的話——在我出事之前不久,在海島參加公司培訓的晚上,喝醉了並且酒後吐真言,泄露了一部分秘密。而這秘密究竟是什麽?並最終導致了陸海空的死?
直到2006年11月1日二十三點五十五分——
“今夜,我終於見到了藍衣社,一個讓我不寒而栗的人。”
看到這兒我不禁怔了一下,“藍衣社”是誰?讓我不寒而栗的人?再看時間是11月1日的深夜,正好是我去杭州前幾天。
果然,在我去杭州失蹤並出事的前夕,我的博客裏出現了怪異的信息,甚至有一個怪異的名字——“藍衣社”。
來不及浮想那個穿著藍色風衣的陰冷背影,我看到了下一篇——也是博客的最後一篇,位於日誌第一頁的頭條位置——
“必須做出選擇,我知道一旦踏出這一步,我的人生必然會有翻天覆地的改變,很可能將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這對我來說是個巨大的賭博。值得這麽做嗎?不,當然值得!因為現在的我一無所有,如果不踏出這一步,所有夢想永遠無法實現,我永遠是一個銷售部的小職員,永遠將被同事、客戶、朋友甚至自己的父母看不起,永遠無法找到一個女人來愛我,永遠是一隻坐在井底遙望天空的癩蛤蟆!我不能,不能去麵對這樣的未來!是的,我已經做出了選擇,相信我自己的勇氣,那才是我真正的命運。明天,就在明天!”
再看這篇博文的發表時間:2006年11月2日。
文章最後寫到的“明天”,也就是我當年去杭州的那一天!僅僅兩周之後就發生了嚴重車禍,結果在病**昏迷了一年。
最後一篇博文已顯露無遺——那年那月那天那時那刻,我處於極端的矛盾之中,很可能發現了某種巨大的**,將自己引入進退兩難的境地——杭州,我將前往這座人間天堂的城市,去做一件極為秘密的事情,而這件事可能會徹底改變我悲哀的命運,得到我夢寐以求的美好未來,也可能為此而付出極大的代價甚至生命?但我無法甘於平庸,必須要去把握這個改變命運的機會,哪怕搏上自己的一切。
最終,我選擇了在2006年11月3日傍晚前往杭州。
那個致命的**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