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複活夜

眾所周知,我與幽靈先生的交往,梅菲斯特再度爬到我的心房,用手指戳戳我的肺葉說:“喂,你真的準備好了?”

“是,沒人可以阻擋我。”

幽靈大概剛吃完夜宵,打了個飽嗝:“老兄,你什麽時候變得那麽自信了?”

“我已完全改變了,既不是以前的高能,更不是當年的古英雄,而是一具全新的人。”

“HERO?”幽靈梅菲斯特冷笑幾聲,“你以為真能成功?你會遇到沒有預想過的危險!”

“能告訴我嗎?”

“對不起,無可奉告,我雖然可以預見未來,但不能幹預必然要發生的事。”

可以想象梅菲斯特邪惡的表情,但我絲毫不為所動:“可以理解。”

“今夜,那個人真的會來嗎?”

“你說誰?”

連幽靈也倒吸一口冷氣,戰戰兢兢地說出那三個字——

“掘墓人。”

“沒錯,你就快要見到他了!”

2009年9月20日,淩晨1點19分。

肖申克州立監獄,C區58號監房。

掘墓人來了。

我的雙眼如黑夜的貓,始終未曾離開緊閉的鐵門,阿帕奇身上的死屍氣味,殘留在被他反複檢查過的門鎖上。

夜半三更,萬籟俱寂,囚犯們似乎都被催眠,沒有一個發出聲響,C區的走廊如同古老的墓道,隻有死去的幽靈才能自由穿梭。

他來了。

58號監房的門鎖,突然發出老鼠似的細微聲響……

屏著呼吸,牙齒哆嗦,他真的來了?真的信守他的承諾?那個噩夢般無法消散的靈魂,真的從墓地裏爬出來了?

等待不到十秒鍾,什麽聲音都消失了,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最堅固的門鎖已被打開!

悄悄背起那個包,藏著必需的逃亡用品。回頭看了一眼馬科斯,他蜷縮在黑暗的**,明年就會刑滿出獄,不必跟著我冒險越獄——能感到他在看著我,最後默默地祝福。

再見,馬科斯老爹。

深深吸了一口氣,小心翼翼地推開鐵門,精巧牢固的鎖果然已失效,自由為我開了一條門縫!

整個人背著包趴在地上,順著門縫輕輕爬出去,肚子貼著冰涼的地麵,心髒要從胸膛爆裂。先是貼地的腦袋,接著是脖子和胸口,最後青蛙似的雙腿,依次越過牢房門檻。

再見,58號監房。

掘墓人就在我身邊。

他同樣也貼著地麵,四肢伸展向前爬行,宛如夜行的蜥蜴。

轉頭看到了他的臉。

他也轉頭看到了我的臉。

走廊頂上的燈光下,我們彼此麵對,就像兩個同樣古老的幽靈。

忽然,掘墓人對我微微一笑,低頭繼續向前爬去。

就算有囚犯晚上不睡覺,也未必能發現貼地爬行的我們;即便到處安裝著攝像頭,但我們爬行的每一步,都是監控探頭的死角,獄警也無法在控製室發現我們。

很快爬到走廊盡頭,掘墓人抬起上半身,輕輕擺動著門鎖,沒幾秒鍾就輕鬆打開了。但他並沒有破壞門鎖,當我們通過鐵門,他又重新把門關好,看不出被打開過的痕跡。

又一條長長的通道,不需要再狼狽爬行了,掘墓人給我做了個噤聲手勢,彎腰領我繼續前行。拐過一個岔路口,白色燈光照耀之下,他突然蹲下來躲進角落,我也隻能擠在他身邊。同時響起一陣腳步聲,兩個巡邏的獄警說笑著走過,我緊張得心髒都要跳出胸口,那兩個腦殘卻沒發現我們,又轉過岔路往休息區去了。掘墓人身形矯健地抬起,鑽入一條狹窄的通道——這些地方我從沒走過,大概是運送垃圾的管道吧。

管道是一道腳手架般的梯子,而我們處於大樓中間,當我以為要往下爬時,卻被掘墓人一把揪住脖子,伸手指了指頭頂——居然要往上爬?

我的臉色大變,難道不入地,還要上天不成?看越獄電影不都是往地下挖的嗎?

但在這緊要關頭,根本不敢開口說話,生怕引來附近值班的獄警。再看掘墓人已丟下了我,徑自手腳並用爬上梯子。往上眺望隻有黑暗一片,往下看亦伸手不見五指,更不敢一個人留在這裏,隻得壯著膽子爬上去。

兩人就像表演雜技,小心翼翼抓著鐵條鑄成的梯子。完全沒有光線,隻能憑感覺慢慢往上摸,稍有不慎就會摔下來,不敢發出任何聲音,就連蹬鐵條也盡量輕一點。不知爬了幾層樓,終於頭頂閃出一絲微光。

忽然,掘墓人的身影消失,我往上爬了幾步仰起頭,竟看到一方美到極致的星空。

一隻手將我拽上來,原來是平緩的屋頂!鐵梯大概是維修通道,隻是很久沒人使用過了。

我恐懼地蹲在屋頂上,緊緊抓著層層瓦片,大著膽子向四方眺望。

這裏是C區建築的最高點,整個肖申克州立監獄都已在腳下!

透過稀薄的高原空氣,一彎新月掛在頭頂,宛如剪紙的皮影圖畫,射出無法形容的冷豔光芒,整個生命都已被吸入月華。

掘墓人——抑或傳說中的吸血鬼,在高高的屋頂上挺起魁梧的身軀,夜風呼嘯著卷來荒野的寒冷,灌滿他全身的衣服,就像一隻乘風飛舞的大鳥。

這景象看得我毛骨悚然,一如八十多年前的殘酷屠殺。月光明亮如晝,屋頂可以俯瞰整片大操場,甚至亂石堆中的淒厲墓地。

月光還照亮了掘墓人的臉。

一張中國人的臉。

六十歲的中國老男人,來自天機的世界,他的名字叫童建國。

今夜,他就是掘墓人。

無論是否當年靈魂附體,他必將挖掘埋葬這座監獄的墳墓,並承諾將帶我逃出地獄。

“來到肖申克州立監獄的幾乎每個夜晚,我都會悄悄打開牢房門鎖——世界上沒有我打不開的鎖,隻要我願意,任何時候都可以做到。”童建國對著月光深呼吸,整座監獄都被裝入胸膛,“我順著梯子爬到這裏,仰望星星和月亮,眺望夜空下的荒原,我才是這裏的主人!”

“我們剛剛逃出牢房,怎麽才能走出這座監獄呢?你真的知道出去的路嗎?”

這聲音剛吐出嘴巴,便被大風卷到了夜空之中,我慶幸沒有被他聽到。

突然,童建國抓住我的胳膊,厲聲道:“走!”

雙腿已不受自己控製,他拉著我爬行在高高的屋脊上。幸好屋頂坡度不是很陡。我才沒七倒八歪地摔下去。

來到屋頂另一邊,在一個高大的煙囪口停住,老頭指著煙囪對我說:“爬進去!”

“什麽?爬到煙囪裏麵?”

這不是又回到監倉裏去了嗎?難道要鑽進典獄長的壁爐?

“這座監獄所有的路線,我都做過詳細的勘察,這個煙囪在許多年前已廢棄不用,所有煙道都被堵塞,但有一條道可以通往地下。”

“真的嗎?”

“相信我!快點爬進去!你想等到明天早上,騎著屋頂觀看大家放風嗎?”

童建國推了推我的肩膀,害得我差點從四層樓頂摔下去!驚險地抓著煙囪口,幸虧蹲大牢一年鍛煉了身體,才有力量雙臂引體向上翻身。

該死!還沒抓牢煙囪的內壁,便感到被扔進萬丈深淵,直接自由落體墜了下去。心跳光速般上升,全身血夜衝上頭頂,雙手雙腳拚命亂抓,卻絲毫碰不到任何物體,就像從母腹中剖出的胎兒,墜入另一個空白的世界。

終於,我控製不住大叫起來,聲音卻像雷鳴回**在耳邊,似乎整座監獄都聽到了!

砰……

謝天謝地,我還活著。

當我即將窒息之時,才艱難地將頭探出,全身陷入一片厚厚的沙土。

一秒鍾前還以為將粉身碎骨死得很難看!一秒鍾後貪婪地深呼吸,到處都是灰塵,嗆得肺裏難受,整個人都已染成灰色。

這就是煙囪的底部?仰頭看著高高的煙囪口,繚繞著濃濃的灰塵煙霧,最後一點夜空都看不見了。起碼有二十米的高度,若直接掉在硬地上,即便大難不死,至少也得殘廢!

塵埃還未落定,頭頂響起一句中國話:“你還活著嗎?”

“在!”

我劇烈地咳嗽著回答,一道手電光束突破黑暗,照亮我的眼睛。

一個近乎橘紅色的人影,順著煙囪內壁迅速爬下來——原來煙囪內是有梯子的,可以沿著內壁一路爬下,而不必像我這樣垂直降落。

“你真的還活著?”

童建國突然出現在我麵前,先是掃了掃我的臉,又把手電往後照亮他自己的臉。

原來掘墓人也怕遇到鬼!

不過,想必我灰頭土臉的樣子,已經變得和鬼一樣了吧。

“呸!”我吐出幾口沙子,頗有男人味地說,“老子死不了!”

“傻瓜,我讓你爬下去,沒讓你跳下去啊!”

他拍了拍我的腦袋,又使勁用衣服擦我的臉,終於確認就是我。

“渾蛋,你為什麽不說清楚!”

“算你命大!煙囪底下是多少年積下的煤灰,要不然你早就活活摔死了!”

我驚魂未定地抓著梯子,揉著眼裏的沙子說:“剛才我叫得那麽響,會不會被人聽到了?”

“放心吧,這個煙囪造得非常厚實,沒人能聽到裏麵的聲音。”

說完他用手電筒照照上麵,爬上梯子說:“跟我來!”

“等一等,還有個問題——你哪來的手電筒?”

“剛才在C區獄警值班室偷的,每天淩晨我會悄悄還回去,那些白癡從沒發現過。”

“獄警的手電筒?”想起阿帕奇用手電照著我的駭人景象,我又抹了一把臉上的灰說,“你不會連獄警的槍也偷了吧?”

“我們不需要那玩意兒!”

童建國隻爬了兩米,便鑽進一個橢圓形洞口,我緊跟在後麵爬上去,前方是條黑暗的隧道。

“上麵所有煙道都被堵死了,隻有這條道是通的,我花了半年才找到這條路。”他用手電照了照我已麵目全非的衣服,“每次通過這根煙囪,我都不會沾上灰塵,包括接下來漫長的地道。我還有足夠多的時間走個來回,換上一身幹淨衣服,從不送出去洗,否則就回不去了。”

“從爬出牢門的那一刻,我就不準備再回去了,寧願死!也不回去!”

“有種!”

手電再度照亮前麵的路,中國老頭帶我穿過地道,似乎越來越往地下走,兩邊也從水泥牆壁,漸漸變成泥土與岩石,小心地摸了一把腳下,感覺是手工開鑿出來的,沒有任何機械工具,想挖出這樣一條通道,得需要多少人力和時間呢?想著想著後背心就發麻,中國古代的陵墓不也是這樣挖出來的嗎?

時不時注意身後狀況,擔心獄警是否已發現越獄,沿著原路追趕而來。

電光照出一個三岔路口,我立時停下腳步:“怎麽辦?”

“你別管,跟我走!”

童建國毫不猶豫地選擇左邊那條路,看上去更低矮而不規則,簡直就像動物巢穴。

提心吊膽地跟著中國老頭,一路扶著地道的岩壁,邊走邊問:“這是一條誰都不知道的秘密通道吧?”

“不,有人知道。”

“誰?”

“掘墓人。”

他嚴肅地說出這三個字。

“他還在這裏嗎?”

“也許。”

眼前又出現一條岔路,童建國照樣選擇往左走。我還是牢牢緊跟老頭,卻掠過一絲懷疑。

果然,沒走幾步再度分岔!

闖入迷宮?沒等我停下腳來,他就轉向左邊的道路。

三次岔路都是左邊!

這下低得讓人抬不起頭,隻能彎腰往裏鑽,空氣渾濁不堪,喘不過氣,擔心會不會把自己悶死!

老頭在前麵告誡:“這是一個迷宮,隻要走錯一步,就會讓你在這裏轉一輩子。”

腳下仿佛踩破了什麽,低頭一看居然是個骷髏!

這個可憐的頭骨,已被我踩得四分五裂,大概也是當年越獄的逃犯,困在地下化作枯骨。

我戰栗著低頭道歉:“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也想和你一樣逃出去。”

“別害怕,這樣的骨頭,地道裏還有許多!”

雖然老頭輕描淡寫地回答,但我們會和這些屍骨一樣被困死於此嗎?

不能再等待了,必須說出我的懷疑:“這些路你都走過嗎?”

“是,我用了一年時間,幾乎每晚通過煙囪潛入地下,研究這些密如蛛網的地道,終於搞清了逃出監獄的路線。”

“這些迷宮般的道路,你記得住嗎?”

“因為我找到了一個規律。”

童建國邊說邊往前走,很快又遇到一個岔路口。

“就是所有岔路都往左拐!”

說罷他帶著我轉向左邊的路。

“左拐——左拐——左拐?”

暈!

“你肯定不相信那麽簡單的規律,但隻有這個規律才能被牢牢記住,才會不犯錯!犯錯就意味著死亡!”

老頭說完大笑起來,繼續彎腰往前走去。

“是誰修的這些地道呢?”

“還是那個人。”

“掘墓人?”

我的聲音隱隱顫抖,童建國拍著我的肩膀:“恭喜你,小朋友,答對了。”

“這是八十多年前挖的地道?”

“當年,監獄裏出現了一個讀心術者,能透過別人的眼睛,發現對方心底的秘密。他入獄前是給公墓挖坑的,所以大家都稱他為‘掘墓人’。他具有非凡的力量,利用讀心術控製了許多人,甚至包括典獄長與獄警。他利用囚犯們挖地道,迷宮似的布滿監獄地下,但隻有一條路才能通往外麵,其他都是給追捕者準備的死路!”

“這就是真正的‘掘墓人’的故事?”

童建國微微點頭:“沒錯,他組織了一次絕妙的越獄,準備將所有犯人偷運出去,沒想到卻有叛徒向州政府告密。”

“他不是讀心術者嗎?不能發現叛徒眼裏的秘密嗎?”

“很不巧,那叛徒是個瞎子!掘墓人無法看見他的心裏話。”

我狠狠打了一下岩壁:“該死!我忘了瞎子。”

“別浪費時間!你想等到天亮嗎?”老頭拽著我往前走,“就在計劃越獄的當晚,州政府派遣大批軍警進入監獄,憤怒的囚犯們殺死叛徒,奪取獄警槍支開始暴動——結果是一場大屠殺,異常殘酷血腥,大部分囚犯都被殺死。掘墓人消失於監獄中,警方沒有發現他的屍體。一部分囚犯逃入地道,但據說基本都被迷宮困死。”

“從此,就有了掘墓人陰魂不散的傳說?”

“不是傳說!我曾經見過掘墓人!”

“什麽?”

“就在這裏!他告訴我當年大屠殺的真相,否則我怎會知道?而他一直隱居在監獄地下,從不以真麵目示人。”

又遇到一個三岔路口,童建國毫無懸念地走向左邊。

第五個左拐!

而我的問題還沒完:“真的是幽靈嗎?”

“是。”

“不可思議!”

也許掘墓人就在我的身後,就在童建國的身上?

不過,也沒枉費我和老馬科斯的良苦用心。

為了掩護我的越獄計劃,馬科斯到處悄悄散布謠言——掘墓人即將重出江湖大開殺戒!鑒於他在肖申克州立監獄的威信,也鑒於掘墓人和墓地的古老傳說,囚犯們對此深信不疑,甚至連一部分獄警都相信了。

雖然,典獄長三令五申嚴禁談論掘墓人,但他自己也並非完全不信。因為曆屆典獄長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與前任交接監獄圖紙——他們知道地下有密密麻麻的暗道,但從未有人把這迷宮弄清楚,偶爾有幾任典獄長派獄警下去探查,但全是有去無回地送死。

很快又遇到一個岔路口,自然是第六個左拐。

戰戰兢兢地跟在童建國身後,我又有了新問題:“就算當年掘墓人挖出了越獄地道,但肖申克州立監獄周圍都是荒漠,數百英裏內渺無人煙,除非能找到水源,否則肯定活活渴死!”

“算你聰明!地道出口已遠離監獄,在一處秘密山穀之中,那裏就有不為人知的水源。”

“你看到過?”

“嘿嘿!一個月前,我不但看到了,而且還喝到了,那是最上等的荒漠甘泉!”說完老頭舔了舔嘴唇,“小子,如果你帶了水,現在又渴了,可以抓緊時間喝掉,等會兒就有好水喝了。”

爬在這陰暗的地道,我早已口幹舌燥,本來還不舍得喝水,現在立即打開背包,一口氣喝掉半瓶水。

“快一點!”

在老頭催促之下,趕快把水瓶塞回背包,左拐轉過第七個岔道口。

向左,向左,向左……

接下來的時間,我們竟穿越了二十多個岔路口,兩人都成為地下惡鬼,偶爾還會踩到幾片破碎的人骨。

最後一次左轉。

童建國驟然停下,臉色微變地趴到地上,我也顫抖著跟他一樣趴下。

寂靜無聲。

除了我們兩個人的呼吸。

重新站起來往前走,地道已變得很寬敞,坡度也越來越往上,空氣比剛才清新許多,再也沒有喘不過氣的感覺。

要接近地麵了吧?

壓在地震廢墟下一百多個小時的人,終於盼到了救援隊的探照燈!

我們也越走越快,前方手電光暈中,似乎有影子搖晃?

砰!

又是一聲,這回是槍聲。

槍聲毫無預兆地響起,震得我耳膜嗡嗡作響。

忽然,隻剩下我一個人了。

童建國已躺倒在地,墜落的手電正好照到他的臉——眉心多了一個彈孔。

鮮血漸漸染紅他的腦袋。

他死了。

掘墓人死了。

我的大腦空白一片,條件反射地蹲下來,合上童建國睜著的眼睛。

他回到天機的世界去了。

白光,一道白光兀地刺入眼中,下意識地抬手擋住,才漸漸看清來人模樣。

地道盡頭還有一個人。

他穿著獄警製服,左手擔著一盞大燈,右手握著一支手槍。

我認識他。

這張印第安人的臉龐,鷹與狼混血的麵孔,永遠都不會被遺忘。

阿帕奇。

他剛開槍射殺了童建國,他是活人還是幽靈?如何找到這裏?抑或他才是真正的掘墓人?

無數個疑問還在腦中盤旋,阿帕奇對準我的手槍,已然射出子彈。

就像打死童建國一樣,槍口直指我的眉心,火星在瞬間閃爍,我卻本能地閃向旁邊。

一陣衝擊波呼嘯著掠過耳邊,接著感到火辣辣地疼痛……

我死了?

但身體依然挺立在阿帕奇麵前,子彈並未洞穿我的腦袋,隻有左耳被震得半聾。

緩緩伸手摸了摸耳朵,邊緣剛被子彈擦傷,沾上少許的血。

阿帕奇又往前走了一步,這回槍口抵住我的腦門,冷冰冰的金屬感如此真實,這不是幻想也不是拍電影,而是自己即將要被殺死!

印第安獄警照舊散發死屍的氣味,卻麵帶微笑:“1914,我從沒見到一個人,能在這麽近的距離躲避子彈。”

我自己也無法想象,閃得竟然如此之快,也許就是救生的本能。

“你——怎麽找到這裏的?”

阿帕奇的槍口紋絲不動,不給我留任何的機會:“你以為隻有這個中國老殺手才知道這座監獄的秘密嗎?”

“你究竟是什麽人?”

他又露出一絲詭異的笑容:“你命中注定要遇到的人。”

“阿帕奇,你也不是阿帕奇,你甚至也不是獄警,你不是肖申克州立監獄的人。”

“你總有一天會知道答案的。”

“總有一天?”我的額頭還被槍口頂得疼,“你不是馬上就要殺死我嗎?我還有這個機會嗎?”

這個“人”卻沉默不語許久,手中的槍仍未放鬆過,隻要稍微動一動手指,我的腦漿就會飛濺到他的臉上。

可怕的沉默維持了一分鍾。

雖然身體保持不動,他的目光卻微微顫抖。四隻眼睛距離那麽近,我卻什麽都讀不到,隻感到他的眼睛裏,瞬間閃過許多東西,直到他張開嘴巴——“不,我已經改變主意了。”

看著他禿鷹似的眼睛,我不能相信他的任何話:“什麽?”

“原本我準備殺死你,當你越獄就已有足夠理由,先殺死這個幫你越獄的老家夥,再殺死你這個襲擊獄警的亡命之徒。”

“Shit!為什麽還不開槍?”

阿帕奇卻搖搖頭,槍從我額頭挪開,後退兩步:“我不開槍,你走吧。”

終於,腦門不再冷冰冰,但我的精神還高度緊張,下巴顫抖得更厲害:“不,你在耍我?”

“快點走!”

這個印第安人狂暴地怒吼起來,並將手槍插回腰間的槍袋。

但他的任何話我都不會相信,固執地站在原地:“卑鄙的家夥!我不想被你從背後開槍打死,如果一定要死的話,我必須麵對著槍口。”

“你不會死,至少現在不會死,我保證!”

“真——的?”我低頭看了看童建國的屍體,陰沉著臉說,“不,不是真的,你隻是在耍我,讓我興奮地拚命逃跑,然後在我最滿懷希望的時刻,突然開槍把我打死。”

“不要侮辱我!快點走!否則我現在就開槍打死你。”

他又把手放到槍袋上,隻需一秒鍾就可以掀開我的天靈蓋。

一陣濃鬱的死屍氣味飄來,我厭惡地低頭挪到一邊,寧願現在就被他打死,也不願和他麵對麵了!

“為什麽不殺我?”

阿帕奇原本僵硬的表情,突然變得異常豐富:“1914,因為你很特別,我不舍得殺了你。”

“怎麽特別?”

讀心術?抑或Gnostics?他是怎麽看出來的?

“快走!你已經有答案了!”

到底是哪個答案?還是兩者合一?

這算哪一出“捉放曹”啊?

幽靈梅菲斯特卻在我心裏大喊:“笨蛋!快走!快走!快走!”

雖然我還想問下去,身體卻已開始行動,撿起童建國的手電,繞過一動不動的阿帕奇,冷冷地說:“你會後悔的!”

說罷便往地道出口狂奔而去,再也不敢回頭看那個人,以及死去的掘墓人。

“開槍吧!”我一路快跑的同時大吼,“腦殘!”

跑出去幾十米,卻沒等到那記致命的槍聲,也沒有子彈鑽入我的後背心,唯有前方繚亂的手電光束,是幽靈忽隱忽現的目光?

腳下的路越來越寬,手電所及盡是奇形怪狀的石頭,感覺竟是一個天然山洞。接著一線幽暗的光,透過岩石之間的裂縫,傾瀉入我睜大的瞳孔。黑暗中潛伏爬行太久,仿佛化身為夜行的野狼,好久才敢靠近那道裂縫,剛好可容納一個人通過。

小心地側身鑽過去,分娩出母親的身體,這是我的第三次誕生。

老子還活著!

沒有嬰兒的啼哭,隻有野獸般的大聲狂呼:“我生下來了!”

頭頂是寶藍色的天空,荒原清晨五點的晨曦,空氣新鮮得讓人沉醉,貪婪地深深呼吸,想把整個世界吸入肺中!

我的聲音在荒野間回**,宛如雷鳴驚醒這座沉睡穀,腳下是一片陡峭的山坡,背後是一塊刀削般的懸崖,連綿不絕的黑色山穀寸草不生,巧妙掩蓋了這道岩石間的縫隙。

感謝上蒼賜予我誕生的產房——黎明雄壯的天空當作天花板,亂石嶙峋的大地作地板,鬼怪般聳立的山穀作牆壁,古老地球是我的母親,日月星辰是我的父親,無盡的時間與空間是我的祖先……

來不及抒情了,想到身後的阿帕奇隨時可能改變主意,我緊張地爬下山坡,幾乎從碎石堆中滑了下去。一路上衣服破了許多,胳膊和小腿也被劃破,但絲毫不感到疼痛,倒有一般強烈的興奮感,如電流傳遍全身血管,就像回到不曾記憶過的童年。

來到山穀的底部,幾乎沒有一塊平地,想起童建國說的秘密泉水,我慌張地四處尋找。可那麽大一片荒野,到處崎嶇不平的岩石,連一點點綠色都看不到,到哪裏去找什麽水源呢?

但是,童建國不是說他不但看到,而且還喝到了甘甜泉水嗎?

想到這,我的喉嚨又燃燒起來,實在忍耐不住便拿出水瓶,把剩下的半瓶水喝光了。

當喝到一滴不剩才追悔莫及——我已經沒有水了,如果找不到水源,靠什麽走出這無垠的荒漠?

眼前浮現自己渴死在黃沙上漸漸腐爛的景象……

在荒涼山穀中絕望徘徊之際,一線金黃色的光芒,不經意間照到我的臉上,刺得我的雙眼無法睜開,隻能抬手擋著臉,在指縫中看到一圈紅色的發光體。

萬丈陽光!

山穀已變成鋸齒狀剪影,初生太陽露出半圓形,橘紅色的光芒徐徐拱起,不似正午那麽灼烈,反而淒涼悲壯。

風蕭蕭兮日出寒。

就像一幀幀電影畫麵,太陽也一格格跳起,漸漸離開山穀的地平線,直至完全躍入空中。

記憶中第一次觀看日出。

陽光仿佛無數道衝擊波,竟將我重重擊倒在地,我坐在凹凸的岩石上,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色竟是真實的?究竟是荒原上的日出,還是世界末日的盛大演出?如此壯美瑰麗,無法用語言形容,更無法尋找讚美之詞!

終於明白什麽叫震撼!

而我隻是一個渺小的越獄犯,一個狼狽的逃亡者,在這輪太陽麵前如此微不足道。

跌倒在地頂禮膜拜,正如摩尼對光明的虔誠——我的太陽,你拯救了我……

不是誇張與想象,太陽確實拯救了我,因為在前方的絕壁上,我看到一處閃亮的反光。

在這荒無人煙的山穀,除了一汪泉水這外,還有什麽能反射陽光呢?

即刻向那片反光奔過去,清晨的陽光下跑了幾十步,感到一陣刺眼的光芒,從下往上反射到臉上。

就在那!我看到了,在幾塊巨大岩石掩護下,隱藏著一汪平靜的池水。

瘋狂地衝過去趴倒在地,將頭深深埋入水中。冰涼的泉水包圍著我,雖然隻有浴缸那麽大,卻好像在太平洋的海底!

抬起頭渾身都已濕透,放肆地大喊:“謝謝你!童建國!”

再度把頭埋下,大口狂飲泉水。果然如老頭所說,甘甜鮮美到無以複加!這是純天然的礦泉水,附近既無動物也無人跡,數萬年來未曾愛過汙染,甚至還集合天地的靈氣。

貪婪地龍吸鯨吞,泉水順著喉管,源源不斷湧入,一口氣把肚子灌滿,撐得我身體裏晃來晃去,像裝下了一頭小動物。

連續打了幾個嗝,躺倒在岩石上曬著太陽,這就是自由的感覺,那麽簡單也那麽幸福!

雖然這池水看起來那麽小,但清澈可見兩三米深的水底,岩石縫裏不斷有泉水湧上來。

這裏被幾塊大岩石遮擋,恐怕隻有日出才能照到,要是沒有反光的幫忙,大概幾天幾夜都找不到。

我很快冷靜下來,脫掉衣服清洗身體。傷痕仍不感疼痛,或許泉水還有療傷奇效。將空瓶子灌滿了水,又在背包裏找到兩個塑料袋,灌滿水紮緊袋口,牢牢地抓在手裏。

最後,池水倒映著我洗幹淨的臉,竟然第一次覺得自己好看了!

雖然還是以前這張臉,至少不似過去那麽猥瑣,眉宇之間透著一股特別氣質。尤其是這雙眼睛,一如這池甘泉清澈明亮,大概除了莫妮卡之外,還會有其他女孩子喜歡的吧?

莫妮卡——腦中突然充滿她的倩影,多麽強烈渴望現在就能擁抱她啊!

又強迫自己喝了幾大口水,吃下背包裏的吐司麵包,這頓早餐可以補充很久的體能。背上行囊回頭看了一眼山穀,不知肖申克州立監獄會怎樣?突然發現有兩個囚犯失蹤,真的難以想象典獄長的臉色,阿帕奇又將怎麽回去匯報?至少他不可能坦白把我放走的事。

再見,甘泉山穀!

有了太陽就能辨別方向,麵朝陽光走去,艱難地穿過崎嶇的穀底,走了大約十幾分鍾,地勢終於漸漸平坦,從穀底來到一望無際的高原,回頭隻見一片山巒,果然是個極其隱蔽的山穀,大概隻有掘墓人才發現過吧。

然而,剛在荒原上走了幾步,就看到前頭躺了一堆東西,有個物件正在太陽下反光。

小心靠近才發現是具屍骨,散發著惡心氣味——正與阿帕奇身上的味道相同。

強忍著反胃仔細查看,死者腐爛得並不徹底,但鑒於這裏極端幹燥,也很難說死了多久——什麽人會死在這裏呢?難道是與我一樣越獄的囚犯?

然而,那樣反光的物件卻推翻了我的猜測。

一枚警徽。

沒錯,我認得獄警們的行頭,這是專屬於阿爾斯蘭州獄警的徽章。

死者是個獄警?

不知怎麽又聯想到了阿帕奇,他身上那股隻有我才能聞到的死屍氣味。

拋下屍骨往東走去,好在早上並不熱,九月的高原也很涼爽,所以體能消耗不大,但願能支撐久一些。不知不覺走了十幾公裏,空氣雖稀薄但非常幹淨,絲毫沒有城市的汙濁。腳下不是亂石便是黃沙,照舊不見絲毫綠色,隻剩下無生命的大地,如一頭幹渴狂燥的野獸,沉默著迎麵撲來。但我並不恐懼,因為任何凶殘的野獸,都不如道貌岸然的人類可怕——這裏沒有其他人類,隻有一個亡命的讀心術者。

巍峨的落基雪山,陽光下如天堂的珍珠,遺失在這殘酷的環境中。很遺憾隻能遠遠眺望,無法親手觸摸那純潔的冰雪,它們就像莫妮卡微笑時露出的牙齒,假設我能再度吻到她的嘴唇。於是腳步越走越快,再也感覺不到疲倦,腹中的水還很多,無須動用寶貴的儲備水分。

忽然,眼前跳出許多巨大的石頭,每塊都有兩三米高度,如紀念碑矗立在荒野中。它們排列成三圈奇怪的組合,最外圈幾乎是標準的圓形,中圈則是鏤空的五角形,內圈是雞心形。這些石頭總共有上百個,隻有少數還保持完好。目瞪口呆地走進去,明顯是人工搬運組成,有的還有雕刻痕跡,畫著古老的圖案符號。石頭內圈最中心的位置,是大得足以容納一個成年人的石缸——也許是上古時期的祭壇,如同瑪雅文明將活人屠殺祭獻給神。

也許從未被現代人發現過?古代印第安人的遺址?但以他們被美國人征服時的生產力水平,能建造起那麽宏偉的建築群嗎?想起“教授”研究史前文明,傳說中可怕的“GREAT OLD ONES”——舊日支配者,曾以邪惡統治過地球,就是眼前的“巨石陣”嗎?

如果真是遠古的邪惡,有過巨大的力量,但不是一樣被毀滅了嗎?

我輕蔑地大聲狂笑,GREAT OLD ONES?去死吧!

不用回頭看這些石頭了,它們不過是曆史的墓碑,而我將去葬送另一種邪惡。

穿過“巨石陣”,來到荒涼的原野上,終於感到一些口渴,我打開左手的塑料袋,小心地喝下三分之一袋水——至少可以支持兩個鍾頭。

除了遙遠的雪山,四周什麽都看不到了,宛若來到月球向陽麵,整個宇宙隻剩下我一個人,沒有任何人、任何物體、任何組織可以束縛我,可以大笑,可以痛哭,可以咆哮,可以罵天,可以罵地,可以罵世界萬物!

痛快!痛快!痛快!

那些我見過的臉龐,記憶中無法抹去的悲傷,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情景,此刻都已不值一提,渺小得如同我的一根汗毛!伸手觸摸天空,揪下那個虛幻神話,人間的真相已昭然若揭。

讓我大聲狂吼大聲宣布,空氣與陽光是我的家,大地與岩石是我的床,我就是這個世界,這個世界就是我!

自由!

我的名字叫自由!

多麽幸福,多麽美好,即便自由一秒鍾就死去,也比被囚禁苟活一輩子好!

無論能否活著走出這片荒野,無論能否發現自己的秘密,無論能否找到黑暗中的凶手,我已找到真正的我!

這是比理想更重要的一件事,也比複仇與還我清白更重要,因為我令自己獲得自由,令自己拾起自信,令自己感到自豪。

但我不是為自己而戰鬥。

真的自由了嗎?

從逃亡的清晨到行走的正午,從日上中天到黃昏日暮,我在黃沙與戈壁間奔走,萬裏無人,飛鳥無蹤,隻有偶爾所見的白骨,還有永遠不會消失的雪山。

整個白天沒有任何食物補充,也沒發現一滴水源的跡象。隻能依靠身上攜帶的泉水,也許含有某些礦物元素,要比一般的水更解渴,不需要一口氣喝太多。兩個塑料袋的水剛喝完,背包裏的水瓶還沒動過,估計可以支持我度過一夜。如果明天上午還走不出去,又沒找到新的水源或食物,那就有大麻煩了。

但就算渴死餓死被野獸吃掉,也好過老死在肖申克州立監獄。

荒蕪的曠野已被夕陽塗滿金色,影子長長地傾瀉在身前,再度感到一陣蒼涼之氣。

終於忍不住回過頭,落日化作一個巨大圓盤,燃燒金黃的火焰,天空也不再萬裏無雲,而襯托起火紅色的雲霞——荒漠中的火燒雲,配合灼烤地平線的夕陽,倒是極其稀罕的景象,要有專業相機能拍下來,絕對可以登上《國家地理》雜誌封麵。

據說這時容易發生海市蜃樓,天空中會出現千裏之外的景象,甚至有清晰的人形可辨,我希望看到一張臉,一張來自絲綢之路的臉,混合著歐亞兩個世界,栗色長發下的神秘眼睛,張開熱烈狂野的嘴唇……

不,被迫中斷對莫妮卡的YY,回到越獄逃犯的荒野現實,絕望地跪倒在地。膝蓋頂著堅硬的碎石,磨破囚徒的褲管,影子蜷縮為一團,即將要埋入塵土。

當額頭接近地麵,我猛然大吼著搖搖頭,爬起來繼續往東走去。

影子越來越暗淡,金色夕陽化作深藍,背後的落日徹底陷入荒野,夜色籠罩整個世界。

蹣跚著走向大漠彼岸,喉嚨再度灼燒起來,隻能拿出背包裏的水瓶,極度舍不得地抿了一小口。僅僅幾滴甘甜的泉水,暫時熄滅體內的烈焰,這是最後的儲備,每一毫升都如金子般珍貴。

往前走了幾公裏,荒野完全變成黑色,一彎新月升上夜空,懸掛著幾顆星星,繼續為我指明方向。幸好幾天前早有準備,在圖書館讀了幾本旅遊雜誌,其中有大量野外徒步旅行知識。秋天的高原之夜迅速降溫,狂風越過落基山脈呼嘯而下,好在已換上厚囚衣,緊著衣領還能湊合。

忽然,腳下有些異樣,不再是鬆軟的黃沙,也不再是堅硬破碎的礫石,而是一片煤渣鋪成的平地。我拿出背包裏的手電筒,照了照黑夜覆蓋的大地,果然不同於一路走來的天然原野,似乎有人工平整的痕跡,寬度大約有十米,向南北方向延伸下去,月光之下看不到盡頭……

老天!是一條公路!

雖然看起來非常原始,但仍是一條人工開辟的公路,幾乎筆直地穿過荒漠。手電照出兩道模糊的輪轍印子,甚至撿到一枚香煙屁股,顯然最近還有車輛通過。

所以,絕不能在路邊守株待兔。

但這條路是唯一走出荒野的途徑,路的一端想必就是監獄,另一端大概是馬丁。路德市,或者其他什麽市鎮?

假如摸對方向一路走下去,必然能夠逃回人間,那時候就有幹淨的水和食物,再也不用擔心葬身於荒野。

不過,假如摸錯了方向……

腦中閃過典獄長德穆革的臉,鼻間聞到阿帕奇身上的氣味。

一邊是人間,一邊是地獄。

向左走,向右走?

絕望地仰天長嘯,為什麽在我短暫的生命記憶中,總麵臨這些生死攸關的選擇?

雖然,我尚能清楚地辨別方向,但不知道肖申克州立監獄在我的東西南北?在迷宮般的地道七拐八彎了整個淩晨,早就搞不清監獄位置,更別說秘密的甘泉山穀。

秋夜寒風襲來,禁不住打了個冷戰,在寂靜的荒漠公路上徘徊良久,下意識地抬頭眺望新月。

忽然,想起地道中的童建國,他在每個岔路口都永遠向左走。

我也向左走!

親愛的掘墓人,求你的靈魂庇佑,向左……向左……向左……

當麵朝東方之時,向左走就是向北走。

迎著北風呼嘯的方向,隻需低頭看著公路,但別忘了身後可能駛來的汽車。不再猶豫也不再回頭,那就是我生命的歸宿?人總要找到一個方向,究竟是不是錯誤?看到結果方可明了,這不是一場賭博。

走出去沒多遠,雙腿就感到酸痛,呼吸也喘了起來,肚子終於饑腸轆轆。走了一個白天的野路,才有這種感覺也算奇跡。強迫自己鼓足精神,打開背包抿了一小口水,忍著各種身體煎熬,艱難地迎風北行。

On the way,走了大約一個鍾頭,遠方地平線亮起一片燈光,我興奮地跳了起來。

然而,月光下仍是荒蕪的原野,不像回到人間的跡象,難道轉了一天一夜,又回到了肖申克州立監獄?

不過,那燈光隻有一個點,不像監獄的一大片建築——不管是不是監獄,必須靠近看個清楚。

向黑夜中的燈光走去,腳下是筆直的公路,那光線就在路邊。隨著越來越接近白光,我壓低身體像潛伏的野獸,直至十幾米的距離。

不,那不是監獄。

隻有一棟孤零零的低矮建築,矗立在靜謐的公路邊,亮著一盞白色大燈,宛如大海與墓地之間的幽靈客棧。

我趴在地上慢慢爬行,一厘米一厘米接近,才發現原來是個加油站!房子破舊如同狗舍,總共隻有一支加油槍,窗戶裏躺著黑人老頭,發出沉重如雷的酣聲。

小心翼翼地繞了加油站一圈,並未發現其他人或什麽異樣,便輕輕走到窗戶邊上,想翻進去找些吃的。

忽然,前方響起汽車的轟鳴,我急忙躲到陰暗角落,公路那頭駛來一輛大卡車,黑夜裏揚起一地煙塵,呼嘯著開進加油站。

司機是個健碩的白人漢子,跳下車敲打窗戶,驚醒裏麵的黑人老頭,罵罵咧咧地走出屋子,打開機器為卡車加油。長途車司機很是無聊,抓到一個人就拚命說話。

趁著他們都不注意,我悄悄從黑暗中溜出來,鑽到卡車背後爬上去。

成功!

車廂用帆布覆蓋,這種車在美國已極少見。車裏堆滿幾百個紙箱,躺於其中也蠻舒服的。很快卡車重新發動,顛簸著駛出加油站,透過帆布縫隙,那盞白色大燈越來越遠,漸漸變成地平線上的一點星辰。

躺在一堆柔軟的紙箱上,終於不用依靠兩條腿了,如果再讓我走一個鍾頭,肯定得累死在荒漠!渾身骨架又累又酸,加上搖搖晃晃的車廂,讓疲倦的我昏昏欲睡。

不能現在就睡著!

強迫自己起來,得確定這輛車會開向哪裏。如果是肖申克州立監獄,那不是慘了嗎?我打開身下一個紙箱子,用手電往裏一照,發現全是服裝——不是獄警製服,更非囚服,而是春秋季的男式夾克,再仔細看看衣服標簽,不出所料又是MADE IN CHINA。打開另外幾個紙箱,都是些休閑時裝,襯衫、T恤、毛衣……還有大量中國外貿牛仔褲,不可能是政府機構的,答案很明顯——這輛卡車與監獄無關。

看來我的判斷有誤,這條公路並非肖申克州立監獄專用,而是阿爾斯蘭州境內的一條普通公路,隻是因為穿越荒蕪高原,很簡易也沒什麽車通過。

興奮地砸了一下拳頭,這輛車將帶我走出荒野,回到熙熙攘攘的人間!

不過,也別高興得太早,不知會不會遇到路障?監獄肯定早就發現了我的越獄,他們會不會封鎖附近的公路,嚴密檢查所有來往車輛?

又緊張了起來,但不管有什麽等著我,先換掉這身囚服吧!橘紅色的衣服滿是窟窿,跑上大街就等於在臉上寫著“我是逃犯”四個字。

迅速脫下全身衣服,塞進一個紙箱裏,赤身**地在車廂裏挑選衣服。先找到一套白色內衣,又一件灰色休閑裝,符合我的身材,顏色看來也很低調,走在人群中不會引人注目。

OK,總算有了新衣服!

為防萬一,我還挑選了一套外衣和內衣,裝在小背包裏,可隨時調換以逃脫追捕。躺在無數柔軟的衣服上,氣定神閑地擰開水瓶蓋子,咚咚咚喝下三大口,就連那強烈的饑餓感,也逐漸消散於無形。想起昨夜地道的爬行,白天的殘酷荒野,這輛卡車已是天堂!

我爬到車廂尾部,從帆布縫隙往外看去,荒原沒有任何亮光,司機一定開著遠光燈,小心翼翼趕著夜路,大概被老板催著送貨吧,我緊緊抓著擋板,身上再裹一件外套,抵禦肆虐的寒夜狂風。實在困得不行,就狠狠掐自己大腿一把,免得睡著栽下去送命。

卡車開了好幾個鍾頭,估計已到後半夜。我超過二十四小時沒合眼了,將近二十小時沒吃過一粒米,堅持下來太不可思議了。不能用身體鍛煉來解釋,也不能說是命運的垂青,而完全是精神能量。曾經以為自己精神很脆弱,在困難麵前將不堪一擊,現在才發現我並不平凡,能忍受常人難以想象的痛苦,也能堅持到足以令他人崩潰的境地。

轟鳴震動著亙古寂靜的荒原,黑暗覆蓋著遙遠長路,那是我的逃亡之路,也是連通地獄與人間的路。

當我搖搖欲墜之時,眼前忽然閃過兩道亮光,定睛一看竟是兩排路燈——有了路燈就離城市不遠!果然,一輛集裝箱卡車從左邊開過,呼嘯著駛往相反方向。幾分鍾不到又是數輛小轎車開過,我們已經不再孤獨了!

不久,公路兩邊出現更多燈光,依稀可辨一些鄉村別墅,農場與工廠的倉庫,甚至還有徹夜通明的廣告牌!包括去年掛上的奧巴馬競選廣告,大概是這裏的人懶得換了。

突然,路邊閃過一座破舊建築,昏暗路燈照耀五層樓房,馬路對麵也有相同的一棟公寓樓。刹那間,心頭猛烈地顫抖,逼迫我將頭伸出車廂,仔細辨認這幅淩晨景象——

我認識這幢樓!

眼珠都快要掉出來了,就算化作一堆枯骨,也認識這幢荒涼的公寓樓。

整整一年前的秋夜,我被一個自稱吳秘書的人,帶到這幢詭異的公寓樓下,告訴我天空集團大老板就在樓上。來到五樓的一個房間,卻發現一張寫有“DAYDREAM”的字條,接著是剛剛被殺死的常青,我被“及時”趕到的警察逮捕……

就是這裏!

噩夢開始的地方,凶殘的殺人現場,精心策劃的陷害空間,將我拋入萬劫不複的地獄。

自從上次被押上警車,這是我第二次回到這裏,藏身於運送服裝的長途卡車,看著這兩棟公寓樓漸漸遠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這裏是阿爾斯蘭州的首府馬丁。路德市,開過幾個十字路口與紅綠燈,路邊樓房已綿延不斷,基本沉浸在黑暗之中。以如此方式重返這座城市,激動得恨不得跳下去,在淩晨街道上自由閑逛,看看地方法院的大樓,看看警察局門口,看看逮捕過我的警察。

車停了。

在一個路口拐角處,看起來是倉庫大門。如果司機過來就危險了,我趕緊背著小包,掀開帆布爬下來。在車上顛簸了大半認,終於踩在人間的土地上。

“真棒!”

麵朝滿天星鬥,輕聲對自己低吼,揮舞拳頭舒展身體,大口呼吸自由的空氣。

擰開背包裏的瓶子,把最後的泉水統統喝完,才想起一天一夜都沒吃過,穿過小巷又是條街道,我走在陰暗的角落裏,仔細觀察周圍店鋪——沒有一家亮燈的,路上也沒什麽行人,倒是不少野貓四處亂竄,發出駭人的叫聲。

其實,我也是一隻流浪的野貓。

在無人的街上遊**許久,看到一輛警車開過來,慌亂地閃到小巷中。警車並未減慢速度,很快開了過去,想必不是來抓我的。

但我的腳步越來越慢,體能也越發虛弱,甚至有些踉踉蹌蹌。餓得實在難受,扶著路燈喘氣,才看到屋簷下蜷著一個流浪漢,被厚厚的毛毯包裹,渾身散發臭氣——這不是美國嗎?不是富甲天下公民福利有加?怎麽還有人露宿街頭?我同情地看了他一會兒,想起自己也不過是個身無分文的逃犯,便無奈地低頭離去。

天空漸漸亮起魚肚白,我的身上沾著露水,晨曦灑在馬丁。路德市的屋頂,距離成功越獄已過去了一個晝夜。

路上行人開始多了,鑒於這裏華人極少,我不敢大大方方走在街上,隻能在樓房之間躲躲藏藏。我發現美國人的防盜意識很差,尤其在這種偏遠的小地方,隨隨便便就能翻過低矮的籬笆牆。

沒錯,我走投無路私闖民宅——這戶人家窗戶沒關,趁著四下無人,大膽爬進廚房,打開冰箱取出麵包和牛奶,悄無聲息地吃起來。

沒想到飯量變得如此之大,竟吃了三個人的份量。強忍著要打飽嗝的感覺,輕輕摸到客廳,從電器與擺設情況來看,是個典型的美國中產階級家庭。當我要摸到電話時,腳底卻不小心碰到一個花瓶,清脆的破碎聲響徹整棟房子。

心被狠狠揪了一下,樓上臥室也響起聲音,主人眼看就要下來了。我六神無主地在底樓轉了一圈,卻發現大門沒辦法打開!隻能跑回到廚房,剛想從窗口出去,卻看到一個男人正順著排水管,從房子外牆爬下來——隻穿著一條**,狼狽地穿過花園逃出去。

想必女主人紅杏出牆,趁老公不在家與情人偷歡,聽到樓下發出聲響,以為老公回家來捉奸,便慌忙讓情人穿著短褲逃亡。

不禁苦笑一聲,這棟房子可憐的男主人,大概還以為老婆守身如玉地等待他回家呢。

樓上的女人一時半會不敢下來,我冒險再次摸到客廳,迅速拿起電話撥通一個號碼。

隻等待了一秒鍾,電話裏傳來焦慮的中國話:“是你嗎?”

莫妮卡!

我戰栗著抓著電話,又不敢放大聲音,用手掌護著話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