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野球之王

“再來!”

汪雪峰不信邪,再次運球。

速度極快,三步上籃!

籃球的基本操作,對他這校隊隊長來說,已經是爐火純青的地步。!

啪!

籃球脫手的一瞬間,被一隻手直接截了過去。

汪雪峰眼睛凝固了!

是林辰!

怎麽可能!

他剛剛明明還在三分線外,怎麽現在就到內線了!

持球後的林辰,猶如獵豹般,迅速穿梭過三人防線,手中籃球嗖一聲拋出。

籃球化為一道拋物線,穩穩落去籃筐!

空心球!

刹那間,全場沸騰了。

“厲害啊!牛逼!牛逼!”

“這球也太帥了吧,校隊的這幫人直接不是對手!”

“那個小哥哥叫什麽名字,好帥!好帥!”

場外看熱鬧的人,都露出驚歎之色,一時間籃球場外圍滿了人。

連秦瑤都看傻了。

她挺喜歡看籃球賽的,雖然對林辰這個人不怎麽感冒,但也不得不承認。

林辰的球技還是很厲害的。

“他的球技……很厲害!”

現場的歡呼聲太大,連趴在欄杆上睡覺的白修都醒了過來,目光專注說道。

“安逸,要不要來試試,老打野球,連個認識你的都沒有,如果你像汪雪峰這麽高調,說不定早就脫單了。”秦山笑嘻嘻問道。

“費力不討好,又沒錢,沒興趣。”

安逸聳聳肩說道,瞥見神色專注的秦瑤,露出若有所思之色。

秦瑤似乎對籃球挺感興趣,可以從這個方麵入手!

“還要繼續嗎?”

林辰單手嫻熟運球,淡淡問道。

汪雪峰臉色通紅,知道自己碰鐵板了,想靠球技碾壓這小子,在女神麵前找場子,不僅沒法實現,很可能還會讓他顏麵大失!

“繼續!”

汪雪峰咬牙說道。

事是他挑起來的,如果就這麽結束了,豈不是玩不起更丟人。

林辰單手抓住了籃球,嘴角浮現笑容:“既然如此,那就繼續!”

接下來的場麵,簡直不忍睹視!

林辰宛如虎入羊群,持球後的他根本無人可擋!

汪雪峰一隊,仿佛蒼蠅般,來回的亂躥,節奏全亂了,配合崩得一塌糊塗!

“啊!我不行了!”

紅隊的兩名球員,直接撲倒在地,渾身是汗,大口大口喘息著。

汪雪峰氣道:“還沒結束,幹嘛呢!給我起來!”

“跑不動了,真跑不動了!”

兩名隊員都是搖搖頭,表示體力不支。

他們雖然攔截,追林辰沒什麽成效,但跑來跑去也累的慌。

半天一個球沒進,身心俱疲!

不遠處,秦瑤依舊興致勃勃看著。

“艸!”

汪雪峰氣得一拳打在籃球架上。

他知道秦瑤喜歡看籃球賽,每次學校舉行籃球賽,她都會看。

因此,他拚命的學習籃球,拚命地練習,就是為了在秦瑤麵前一展身手。

他成功了,現在的他是東大學校籃球校隊隊長。

論球技,他當之無愧的學校第一人!

秦瑤雖然依舊不怎麽關注他。

但偶爾看到觀眾席上,有那一抹靚麗的身影,他就感到很知足了。

誰能想到,今天撞見了一塊鐵板!

實力強到恐怖!

這一次,在秦瑤麵前,他臉麵恐怕是已經丟幹淨了!

汪雪峰感到不服,氣得渾身都在戰栗!

躺在地上的這倆人是指望不上了,但替補也沒那麽好找!

他們就是籃球校隊的,東大實力頂尖,誰能替補他們?

就在這時,汪雪峰看到了安逸,宛如看到了救命稻草,欣喜喊出聲來:“逸哥,要不要來一把?”

安逸?

秦瑤看向了安逸,不禁露出好奇目光,他也會籃球嗎?

安逸笑而不語,伸出了一根手指!

汪雪峰一臉嚴肅,伸出了兩根手指!然後,又伸出了第三根!

場外眾人一臉懵逼!

這是幹嘛呢?

哪知,看到這一幕,安逸瀟灑的從單杠上跳下來,嘴角勾起笑容興奮道:“大山,老白,達超,一條大魚,該咱們上場了!”

林辰微微挑眉,看著活動著手腕進場的安逸,眼睛不禁眯了起來。

陰魂不散,怎麽去哪都是這家夥!

安逸打籃球,不過不怎麽正規。

而是靠籃球賺錢的野球!

一根手指!

代表著一千塊!

汪雪峰財大氣粗,一千塊壓根放不在眼裏。

直接送出兩千!

再豎起第三根手指,表示,如果能贏了,再加一千!

三千塊錢呢!能頂安逸半年房租了!**不可謂不大!

“換人,我們四個上場!”

安逸拎起躺椅上一條幹淨的紅色球服換上,悠然說道。

“喲,來新人了,行,隨便你們換。”

藍隊的一名球員,笑眯眯說道,顯然不把安逸四人放在眼裏。

畢竟林辰這麽牛掰!一人狂奪三十多分,讓對方連個球毛都蹭不成,換成省隊的,他都不覺得能贏得過。

“不是,你們誰啊!說上就上!”

紅隊的球員,有些不爽了。

這幾個又是哪來的蔥,換人就換人吧,還一下子換四個!

汪雪峰一臉冰冷道:“垃圾,還待在這不夠丟人現眼,下場,換下球服,趕緊滾!”

“這……”

紅隊幾名球員麵麵相覷,隻好滿不情願的聽從。

汪雪峰也不是什麽好東西,說白了就是一個二世祖,在校隊,他們平時可沒少受壓迫。

但誰讓人家有錢有勢,連學校籃球隊,都是他家讚助的。

“贏不贏不好說,但說好了,錢可是一分都不能少!”

安逸淡淡說道。

“野球之王,我聽過你這號人,放開打就是。”

汪雪峰冷聲道:“這點小錢我還看不在眼裏!如果能拉大比分,再給你加上一千!”

安逸嘴角咧開笑容:“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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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