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麻雀雖小可判五年

看著直播間的水友瘋狂刷屏,林河也是微微一笑。

要的就是這種效果,從法律上改變這些人的認知,這樣的普法才有意思。

爭議越是大,越說明他普法的重要性。

不然,說一些大家都知道的,都能理解的問題,那樣多沒意思。

“大家別激動,先聽我說。”

“等我講完,或許就可以打消一大部分人的疑慮了。”

“我國交通法的目的就是規範保護目的,眾所周知法律禁止超車。”

“禁止超車的目的不是防止你在特定的時間達到特定的地點,這一點不用我解釋了吧,如果不懂的輕重複這句話十遍,你就懂了。”

“法律禁止超速的目的是為了大家的安全考慮,一旦你的車速超過一百二,遇到突發事件,根本就沒有太多的反應時間,這一點是至關重要的。”

“然而,在這個故事當中,即便是張三的反應能力沒有減弱,李四也會被一百二的車速給撞死。”

“法官判張三無罪最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李四的死亡,並不在規範保護區的範圍之內。”

“因此,張三無罪!”

林河說完,眼神上移,嘴角露出一絲邪魅般的笑容。

像極了故事中的法外狂徒張三。

“悟了,悟了,規範性保護目的很重要。”

“牛蛙牛,果然,懂法的人最可怕,這種事情放在常人身上,隻怕都要嚇死了,但主播卻能做無罪辯護。”

“小母牛下崽……牛逼死了,主播牛逼。”

“張三不愧是法外狂徒,超速撞死人都沒事。”

“主播,我想請問你一下,請你出場做辯護律師,費用高不高?”

隨著水友們在直播間討論,又是一大片光效禮物在直播間出現。

一千,兩千,五千,一萬……

看著後台‘蹭蹭蹭’往上漲的直播收益,林河的臉上都要笑出花兒來了。

這還真是數錢數到手抽筋啊。

【叮,恭喜主播觸發隨機任務!】

【直播間人數達到100萬,將會獲得係統提供的獎勵!】

【獎勵一:獲得一百點狂徒值!】

【獎勵二:商業法大全(倒背如流)。】

好家夥,真是想什麽來什麽。

林河上午還想著去哪裏搞一點狂徒值,沒想到下午開播,係統的任務就來了。

隻是,係統這次有點小氣啊。

林河記得,同樣是隨即任務,上次隻要求達到五萬直播人數就能得到獎勵,這次卻要一百萬人。

這其中的,足足有二十倍的人數差距,但係統獎勵依舊是一百點狂徒值。

好在經過剛才的直播,直播間的人數已經攀升到80萬的大關,距離一百萬好像並不是太遙遠。

努力直播,爭取達到一百萬觀看人數。

“接下來咱們要講的這個罪名或許大家會有些陌生,但是我覺得直播間裏,可以被這條罪名起訴的人,沒有一千也有八百。”

“很多人到現在也沒有被關起來,隻是因為沒有被起訴。”

林河笑眯眯的看著屏幕說道。

“什麽啊,主播說的這麽嚇人。”

“難不成是嫖嫦?”

“主播說少了吧,八十萬人的直播間,就隻有一千人做過這事?”

“這個罪名大家也不陌生啊,應該不是吧。”

“那還能有啥,我張某人平日光明磊落,也就隻有這點愛好不敢示人。”

“樓上的,網警已經關注到你,隨時準備上門查水表。”

……

“大家想哪裏去了,我說的這個罪名是《非法狩獵罪》。”

林河有些哭笑不得的說道:“話不多說,直接上案例。”

“李四種了二十畝的小麥,眼看豐收在望,心裏很是高興。”

“可是這天他去地裏查看莊稼的生長情況,卻發現小麥地裏有不少麻雀在偷食莊稼。”

“李四非常生氣,回家拿起兒子的彈弓,直接去地裏射殺麻雀。”

“一下午的時間,就打死一百多隻麻雀。”

“晚上的時候,還把這一百多隻麻雀一鍋燉了。”

“第二天,森林公安找上門來,把他關了起來。”

“最後,檢察院以非法狩獵將李四起訴,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兩千元。”

眾多網友聽了這話,也是大吃一驚。

“原來是這樣,我早該想到了,都是說嫖嫦那哥們誤我。”

“不是吧,麻雀也不能抓,那我小時候經常掏麻雀蛋玩,豈不是無法無天了。”

“我剛百度了一下,《動物保護法》裏麵好像還真有麻雀。”

“唉,真是人生無常,大腸包小腸,有時候明明是你認為很重的罪名,可他偏偏就沒事,就像上麵的張三。”

“有時候,你明明以為不是事的事兒,可它偏偏就觸犯到法律了。”

……

“其實,不隻是麻雀,包括壁虎,癩蛤蟆,青蛙這些動物,都是三有動物,一次性隻要捕捉二十隻以上,檢察院就可以以《非法狩獵罪》起訴。”

“當然,或許有人會說,那我一次捕捉三五隻,每年都這樣,總行了吧,這樣就不會觸犯到法律了。”

“很遺憾,這也是不行的,法律上這叫連續犯罪。”

“而且,就算是不去捕捉這些動物,就是食用也不行。”

“比如說你去飯店點了一鍋油炸壁虎,隻要超過二十隻,也是會觸犯到法律的。”

“所以說,廣山的小夥伴要特別注意了,平時盡量不要去吃那些稀奇古怪的東西。”

“保不齊哪一天,你被關進去了,還不明白是什麽原因。”

話一說完,評論區又熱鬧起來。

“這個故事有意思,主播已經成功勸阻無數人犯罪。”

“我家樓下昨天新開一家幹鍋牛蛙,請問我可以舉報嗎?”

“麻雀雖小五髒俱全,我覺得這句話可以改成麻雀雖小可判五年!”

“神踏馬的可判五年,這句話應該寫進《非法狩獵罪》中。”

“這個主播刑,我看可拷!”

……

看著瘋狂刷屏的群友,林河很開心,要的就是這種直播效果。

要講就講一些大家不懂的,講那些都知道的常識沒意思。

“大家覺得吃二十隻麻雀,吃二十隻青蛙就離譜了嗎?”

“不,我告訴你,接下來我說的這件事情更加離譜。”

“簡直就是離譜他媽媽給離譜燒紙……離譜死了。”

“大熊貓大家都知道吧,那可是咱們國家的國寶,張三有一次吃了兩隻大熊貓,竟然沒事,你們敢相信嗎?”

如林河所料,此話一出,直播間瞬間炸鍋。

“臥槽,三哥牛逼啊,不愧是法外狂徒,大熊貓都吃上了。”

“不可能吧,別說是二十隻麻雀了,就是兩百隻麻雀都比不上大熊貓的一根毛,吃了真的沒事嗎?”

“要是別人吃的,或許會判個無期,但是我三哥是誰啊,法外狂徒,幹了那麽多壞事,至今一點事情都沒有,我覺得這事放在三哥身上很正常啊。”

“三哥:基操,勿6,皆坐!”

“何止是離譜死了,簡直就是小母牛學劈叉……牛逼朝天!”

“下麵有請三哥出馬,為我們講解大熊貓的口感……不對,是當時的情形。”

跟上一次情形不同的是,這次

兩分鍾後,林河這才悠悠道:“話說,張三跟幾個驢友去四川旅行,在一座大山中迷了路。”

“一星期之後,張三他們的食物和水都已經消耗殆盡,但是依舊沒有找到出路。”

“就在他們餓的頭昏眼花的時候,突然看到一隻大熊貓闖進視線當中。”

“張三見了二話不說,上去就是一個過肩摔,然後又是一套降龍十八腳上去,成功把大熊貓幹掉。”

“然後幾人將大熊貓給烤了吃了,雖然味道有些酸酸的,口感也很差,但幾人畢竟三天沒吃飯了,還是吃的很歡喜。”

“兩天之後,張三他們還是沒找到出去的路,沒辦法,又幹掉一隻熊貓。”

“幸運的是,這次他們剛吃完熊貓,就被搜救隊發現了。”

“幾人雖然得救了,但是被檢察院以殺害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的罪名起訴了。”

“有沒有人知道,張三這次要怎麽辯護,才能讓他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