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歌手王陽生
第二天早上,林楓八點半準時出門。
這一次出門,又碰到許悠悠。
許悠悠背著她的雙肩包,看到林楓,麵帶微笑問了一聲“早安”。
“怎麽樣,喝了那麽多酒,沒頭疼吧?”
許悠悠搖搖頭:“還好,睡一覺就好了,謝謝你送我回來。”
兩人並肩而行下樓。
“你啊,酒量不好,就別喝那多,你知道你有多重嗎?”林楓忍不住吐槽道。
事實上許悠悠不但不重還很輕,但是適當的吐槽一個女生是拉近兩人距離的最好方式。
“你說什麽?你敢說我重,小心我漲你房租!”許悠悠又露出她張牙舞爪的一麵。
林楓無奈地笑了笑,他就是喜歡這樣的許悠悠。
年輕有活力,不會去偽裝什麽,很真實。
至少在許悠悠麵前,林楓可以放鬆做自己。
“還不是你,點了一打酒,你們都不喝在那裏聊,那裏的酒一打兩百多啊,兩百多啊!!不喝多浪費啊~~你這個敗家子。”
兩人一邊打鬧一邊走出巷子口。
到巷子口的時候,兩人分別了。
許悠悠去坐公交車。
林楓則是繼續打的去公司。
來到公司,林楓見到一個背著吉他的年輕人坐在他的位置旁邊,臉上的表情有些緊張。
仔細一看,是王陽生。
“這麽早啊?”林楓笑著打招呼。
“林老師....早。”王陽生站起來。
王陽生的雙眼有些通紅,應該是昨晚一整晚沒睡。
但是看上去人還挺精神的。
“吃過早餐了嗎?”
“吃過了。”
“你先坐一下吧,等一下人事到了,我們再去辦理經紀人手續,到時候我就是你的經紀人了。”
林楓去給王陽生倒一杯水,然後兩人閑聊家常。
林楓也想知道這個歌手的情況,畢竟接下來兩人要有更深層次的合作。
王陽生出生在西部的一個小城鎮,單親家庭的他很爭氣,考上了海城市的大學,由於喜歡唱歌。
在大一就自學吉他,還一邊到酒吧做酒吧歌手,磨煉自己的歌藝還有舞台表現能力。
後來被這家娛樂公司看上,簽約為藝人。
他也滿懷熱情,想要在樂壇闖出一片天地。
但是現實給他潑了一桶冷水。
經紀人的離任,再加上公司的不看好,讓王陽生進入公司以來,一年多都沒有任何進展。
這樣的小娛樂公司,資源也十分有限,那些經紀人給自己的藝人都不夠,怎麽會給他一個其貌不揚的歌手呢。
他來過公司兩次,得到的回複都是沒有經紀人想要負責他。
於是王陽生也對自己的前途絕望了。
期間有其他的娛樂公司也看上了他,想要簽他。
但是他有合約在身,整整五年的合約,現在才過去一年半。
如果要挖他要一筆相當不菲的解約費。
那些公司沒有一家公司願意掏錢。
王陽生也絕望了。
所以林楓打電話給他的時候,他會不信任林楓。
因為經曆了這一年多的冷眼和無奈。
他覺得自己不適合娛樂圈,那些浮躁的人根本不懂他的音樂。
不斷遭受挫折,王陽生已經準備放棄進樂壇的念頭。
這個時候林楓出現了。
說到這裏,王陽生的眼睛更紅了,眼眶裏泛著淚水。
這個二十多歲的大男孩差點落淚了。
林楓拍了拍他的肩膀,寬慰他幾句。
沒多久,人事經理來了。
林楓帶著王陽生去辦經紀人手續。
手續辦完之後。
林楓的耳邊響起一個聲音。
“叮,恭喜宿主獲得練習生級藝人王陽生。”
王陽生正式成為林楓手下的第二位藝人。
林楓手下的藝人又多了一個。
林楓給了他一個擁抱,笑著說:“今後請多多指教。”
接著,他回到座位上,將《那些花兒》的曲譜給王陽生。
“這首歌,屬於你了。”
王陽生看著手中的曲譜,眼眶再次泛紅。
他站起來,給林楓鞠了一躬:“謝謝,真的,謝謝。”
林楓看得出來,王陽生很喜歡這一首歌。
這一首歌交給王陽生,也不算是明珠蒙塵。
“你熟悉一下,我去找負責作品的部門申請一下灌錄單曲。”
雖然現在有各種錄音軟件。
但是灌錄專業的單曲,用最專業的錄音室效果肯定會更好。
外麵看上去簡簡單單的東西,都是有一整套緊密的流程。
就拿出一首單曲來說。
首先要有曲作者幫出曲譜,還要詞作者填詞。
然後還有編曲去進行再次編曲,比如用到什麽樂器伴奏,節奏的快慢長短,都是編曲師做。
做好歌曲之後,就是錄音,要用到錄音師和修音師幫錄歌。
如果需要後期的推廣,還得運營部進行推廣,在各大平台投放。
上輩子的林楓,不需要怎麽麻煩。
現在,林楓屬於寄人籬下。
再加上他在公司裏沒有話語權。
他想要給王陽生出單曲,隻能一步一步來,先去報備。
林楓走到一個作品辦公室,這裏麵有三個人。
公司出品的作品,都需要經過這裏的審批。
林楓敲敲門。
一個戴著眼鏡的中年男人抬頭看了一眼站在外麵的林楓。
“有什麽事,進來吧。”
林楓麵帶微笑走進來,對那戴眼鏡的中年男人收到:“您好,黃老師。我想幫我的藝人申請出一個作品,這是我的申請表。”
林楓將提前寫好的申請表遞過去給那中年男人。
那中年男人接過林楓遞過來的申請表。
當他看到申請表上寫的名字時。
他的嘴角勾起一絲有些奇怪的微笑,說道:“不好意思,你的申請我們不能審批。”
“為什麽?”林楓驚呼道。
那個中年人看了林楓一眼。
“你手下的這個藝人是新人對吧?”
林楓點點頭。
“新人的話,我們沒辦法批這麽大的預算。”
接著,中年人指了指林楓的那張申請表。
“你錄歌需要租錄音室,開支在五萬塊左右。等你歌曲錄製出來,要上廣播電台,要上音樂網站,這些渠道所需的推廣費用,也要二十萬,加起來就二十五萬了。”
“我們沒辦法在一個還沒有給公司賺一分錢的新人身上投資這麽大一筆錢。”
“所以,這張申請表你拿回去吧。”
林楓沒想到提交申請會這麽難,在第一關就卡住了。
他可能沒有在這種小型娛樂公司待過。
當初他剛出道就在大公司,也沒有人會這樣為難他。
現在為了十五萬的製作推廣費。
就直接把他卡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