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我好想逃,卻逃不掉……
收到法院傳票的這一百零八位好漢,分布在全國各地,最遠的在黑省冰市,與龍城的直線距離接近兩千公裏!
而最近的就在龍城本市。
這些人裏年紀最大的一個已經年過花甲,而最小的還在上初中,尚未成年。
就是不知道,這些人有沒有請律師。
一百零八名被告,如果每人再請一個律師,好家夥,那要是開庭了,場麵怕不是堪比梁山好漢征討方臘。
不過法院應該會從中協調,不會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人數過多場麵會極其混亂不說,法院也沒那麽大的審判庭啊。
對此,羅大狀給出了他的猜測。
同案有多名被告時,他們是可以請同一個律師進行共同辯護的,這並不算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所禁製的利益衝突行為。
不過由於這些被告來自五湖四海,相互之間並無交集,當地法院多半會從中協調,為其安排統一的法律援助律師。
除此之外,這一百零八名被告,也不太可能全部出庭,可能會推舉幾名代表。
……
全璟律師事務所內。
“陳法官,你是說,有一個案子想讓我來當援助律師?”張偉打著電話。
電話那頭的陳法官,正是前兩次審理案件的法官,陳忠漢!
陳忠漢說道:“是的,這是一起刑事自訴案件,比較特殊,被告人數稍微有點多,而且情況複雜。”
“張律師,你是龍城最好的刑辯律師之一,從業多年,經驗豐富,所以我才專程推薦你來為這起案子提供法律援助。”
“雖然法律援助沒有報酬,但這個案子必然會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也可以讓你進一步打響知名度,好處還是不少的。”
張偉沉吟片刻,答應了下來:“好,陳法官,我同意了。”
“哈哈,我就知道你會同意,回頭我把相關材料發給你。你準備一下,五天後開庭。”
“好,再見。”
兩人結束了通話。
廣義的法律援助律師,既包括專門從事法律援助服務的法律援助專職律師,也包括社會律師因接受了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為某一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的律師。
當然,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都是無償的,不能收取律師費用。
這在《律師援助條例》裏麵有明確規定。
張偉便屬於第二種。
他之所有會接受這個指派,除了有一些打響知名度的想法之外,也是想借此轉轉運。
最近接連兩個案子,都碰到豬隊友。
張偉實在是有點身心俱疲。
法律援助律師,也算是做公益,就當為自己積攢積攢運氣,正好也散散心,放鬆放鬆。
更何況,他對陳忠漢所說的“比較特殊,情況複雜”也非常感興趣。
這時,
“叮~”
郵箱提示音響起。
張偉打開郵件,查看附件。
頓時愣住了。
原告:薑白。
原告律師:羅飛!
我好想逃,卻逃不掉……
不過作為一個專業律師,張偉很快便收拾心情,重燃鬥誌。
“羅老師,你果然是我宿命中的勁敵!”
“你確實很強,但是,我也不弱。”
“這一次,我們來一場堂堂正正的對決吧!”
張偉開始仔細查看材料。
被告:李紅,杜湘湘,塗翠花……等一百零八人。
法院發來的材料中,不僅有原告被告雙方的信息,還有案件詳情,以及相關證據。
證據早已固定。
所以,像李紅那種心慌之下刪除文章的做法,完全是愚蠢至極。
哪怕公安機關還沒有進行證據固定,這東西也不是你想刪就能刪的。
互聯網是有記憶的。
而且公安機關也完全可以聯係圍脖官方調取後台數據。
刪除圍脖非但不能抹除痕跡,反而有“毀滅證據”的嫌疑……
在這一百零八位好漢裏麵,李紅或許不是最蠢的,但她一定是麵臨刑期最嚴重的。
她的圍脖賬號粉絲量一百五十萬,而那條圍脖,截止取證的時候,點讚數38459,評論和轉發量均接近2W。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就已經構成了誹謗罪。
誹謗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而李紅這段誹謗信息的傳播量極為之廣,影響也是除開純獄風三姐妹之外最大的。
如無意外,估摸著封頂刑期是沒跑了。
除了李紅之外,還有幾位勇士的發言,也獲得了點讚1W的成就。
點讚最少的一個,剛好500讚,正好踩進誹謗罪的立案標準裏麵。
但薑白也沒放過它。
施暴者,在寫下那番言論的時候,本就是攜帶著濃濃的惡意的。
不管造成的影響是大是小,都掩蓋不了這個事實。
也就是誹謗罪有明確而量化的立案標準,否則薑白願意傾盡家財,把那些躲在網絡背後指點江山,重拳出擊的蟑螂們,全都送進去!
張偉單獨建了個Excel進行統計。
在這個過程中,他把那些文章,評論全都看了一遍。
著實被狠狠的震撼了一把。
張偉自詡從事律師行業以來,也算經曆過風吹雨打,日曬雷劈,不說百毒不侵,最起碼各項抗性還是挺高的。
但看到這些言論,依舊被氣夠嗆。
這就是網絡暴力啊。
這把殺人不見血的刀,不知道傷害了多少人!
隻是因為有網絡這個屏障,所以它們在肆無忌憚的傷了人之後,還能逍遙法外,也正因如此,這些人才愈發囂張,愈發過分。
隻可惜,這次它們算是踢到鐵板了。
還是一個帶尖刺的燒紅了的鐵板!
對於薑白的做法,張偉打心眼兒裏感到佩服。
“呼……”
整理完所有人的信息之後,張偉靠在椅子上,長出了一口氣。
說實話,他並不想幫這些人辯護。
也很厭惡網絡暴力這種惡劣的行為。
不過作為一個專業律師,張偉還是有職業操守的。
不管對方行為多麽惡劣,既然他是它們的委托人,還是要盡量為它們爭取一下。
想到這裏,張偉拿起手機打給陳忠漢:“陳法官,材料我已經看完了,我想見一下被告,了解具體情況,確定辯護方向。”
陳忠漢說道:“沒問題,傳票已經全部送達,被告應該會陸續來到龍城,到時候我讓人組織一下,讓你跟他們見一麵。”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