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當庭起訴!律師變被告!
當庭起訴對方律師!
這種話但凡放在平時那都是非常不合理的。
可現在眾人聽到周銘的話都是無比的認可!
侮辱烈士!
絕對不可原諒!
“你算什麽東西?公審大廳是你家開的?”
“我是被告方的律師!你要起訴我也得問問眾法官同不同意,審判長同不同意!”
“還蹲監獄?我看你這種秉性遲早要蹲進去!”
海歸律師猛地起身,指著周銘就是斥責了起來。
然而就在下一刻,審判長的話卻是讓他的心涼了半截。
“原告方周銘申請當庭起訴程序,請眾多法官裁定是否允許,超半數認可,即可啟動當庭起訴!”
話音剛落,四名法官同時起身正色道。
“同意!”
“允許起訴!”
“馬上啟動當庭起訴程序!”
“附議當庭起訴程序!”
見此情形,海歸律師瞬間感覺整個人都不好了!
要不要這麽齊刷刷的同意啊?
不在多考慮一下的嗎?
當庭起訴對方律師,這種行為是兒戲嗎!
但他此時也不能開口,隻能將希望寄於審判長。
隻盼著擁有一票否決權利的審判長能夠做出否決票。
感受到海歸律師期盼的目光,審判長也是非常人性化的敲下了木槌道:“我也同意!”
“霧城市公審大廳現啟動當庭起訴程序,被告律師陳江,身份由辯護律師轉為被告!”
“陳江,現在你可以為自己辯護了!”
轟!審判長的話在海歸律師的耳邊炸響。
他怎麽也想不到,自己竟然能在法庭上當庭轉變身份!
辯護律師變被告人!
這簡直是業內之恥辱!而且這次的法治直播可是全國範圍的播放!
今天這事情傳出去了,日後他在國內律師行業也沒法混了!
誰還敢找他打官司?
同一時間,律師變被告的奇聞也是直接衝上了熱搜第二!
第一從昨天開始就一直“清暴”行動的公審會。
腦洞極大的網友們紛紛評價著這件事情。
【被告律師:沒想到吧,我替人辯護辯著辯著,馬上就能給自己辯護了,誰能有我強?】
【周銘這種行為讓我想起一個人,那就是律師行業內的翹楚張三,據傳他是有想法把對方律師也送進去的,但一直沒有付諸行動,今天周銘也算是開創了先河啊!】
【這海歸律師純純一個活該!侮辱烈士,老子實名申請重判!】
【實名申請重判加一!】
【就是說啊,這貨剛才辯護的時候,說的話也是一口一個國外怎麽怎麽好,國外好你還死回來幹什麽?還不是在國外混不下去了,想回國撈金?】
【各位,我也是律師,告訴大家一件事情,這次網暴案,為九千多人辯護的律師費高達一百萬元,但我們國內律師都不敢接,就這個冤種接了!】
這一次,網友們的評價出奇的一致,大家都認為這海歸律師就應該被重判!
烈士不可辱這句話不是說說而已!
“審判長,各位法官,我剛才所說的話絕對沒有一絲絲侮辱烈士的想法,由於我剛回國的原因,國語還無法太過熟練的運用,所以才被大家給誤解了!”
“希望大家可以原諒我的行為,我在此向各位道歉!”
言罷,海歸律師就是衝著審判台和攝像機分別鞠躬道歉。
一個律師能說出自己語言不精,才說錯了話。
真是為了自保徹底的不要臉了!
周銘看向被告席嗤笑道:“律師行業怎麽出了你這種敗類呢?”
“說得對!我身為律師為同業有這種人而感到羞辱!”
說這話的,是之前那名猥瑣博主的律師,他義憤填膺的站起來附和著周銘的話。
之前他就覺得海歸律師很晦氣。
沒想到現在這蠢貨作死把自己作成了被告人了!
那現在被告席上,正常身份的律師不就他一個人了?
周銘會不會想著把他也一鍋端了?
很有可能!
懷揣著這種想法,這名律師毅然決然的決定打不過就加入!“審判長,各位法官,我認為今天的案子涉及侮辱烈士子女,事前不知的我才接下了這個案子!”
“可如今我知道了,我必須辭去被告律師這一職務!”
“並且我想申請加入原告!重判這群網暴者!”
這一舉動,屬實是把周銘給雷到了。
為此他還特地掃了一眼,那名律師胸前的工作證,叫石巷?
石巷律師確實很識相啊!
“這......辭去被告律師可以,但是你要加入原告方不是我說了算的。”審判長一時也是有些語塞。
這一天天的,當庭起訴不說,還來個當庭辭職,還要當庭反叛!幹了幾十年的活,還沒周銘出現後的兩場公審會來得精彩!
“周先生!淩女士!請你們一定要允許我加入原告行列,正好你們沒有律師,我可以為你們提供法律條款上的幫助!”石律師說這話的時候,直接走出了被告席來到了周銘的麵前。
不想跟這貨浪費時間的周銘也是無奈的點了點頭。
“可以!”
“感謝二位!給了我一個為正義辯護的權利!”石律師猛地一鞠躬,隨即就是飛速的跑到了原告席上坐下。
坐下的他長呼出一口氣,內心無比的安寧。
或許這就是安全感吧!
就此,被告席席位上隻有一名被告了......
待場麵回到正規,審判長又是開口了。
“原告周銘,請陳述你要起訴陳江的原因!”
聞言,周銘就是開口道:“律師陳江,先前身為被告律師,罔顧自己是國人身份不斷以國外標準來衡量國內律法,此為崇洋媚外,在這種全國人民關注的公審會上,說出此番言論,存在惡意抹黑國家的嫌疑!”
“另,根據刑法第901條規定,侮辱烈士者處六個月有期徒刑,在公開場合侮辱情節嚴重者處一年以上兩年以下尤其徒刑!”
“我認為該律師符合從重判罰的條件!”
審判長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隨即看向幾位法官道:“各位有什麽看法?”
“原告說得很好,理應從重判罰!”
“被告陳江在被揭露後具有胡言搪塞的行為,本質上沒有認識到自己侮辱烈士的錯誤,建議加刑!”
“附議!重判!”
“烈士不可辱,此等公開場合屬於情節特別惡劣,建議酌情提高判罰年限並處罰金!”
海歸律師:真就都想判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