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一個願望
這就很有意思了。
一年時間,還沒有人有資格買下這家店?
注意,不是錢,是資格。
方興饒有興致的看著眼前女子。
她約莫二十七八,鼻梁很高挺。
隱隱之間看得出一點混血的感覺,這也給她平添了幾分美麗。
方興便有些好奇的問道:“不知道你們所說的條件是什麽?”
“你是這裏的學生吧?”
女子沒有回答這個問題,而是直接問道。
方興搖了搖頭:“我今年二十七。”
大學畢業回國已經三年,今年剛好二十七。
“二十七?那是這音樂學院的老師麽?”女子有些意外的看著眼前的方興。
主要是她沒有想到方興的年齡竟然已經跟她一樣了。
這看上去太年輕了,就是傳說中的童顏吧。
“不是,我隻是附近的居民。”
方興搖頭說道。
他明顯看到女子的臉上有幾分失望。
便聽得她說:“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想也沒有什麽必要跟你提起這個條件了。”
“??”
方興有些疑惑的看著眼前女子,這算什麽?
還沒等他開口問話。
一陣輕咳聲傳來。
樓上有一個老人家拄著拐杖慢慢走下,留著金色頭發,是外國人。
“琳,對待客人不能這麽沒有禮貌。”
“外公,您怎麽下來了!”
女子見狀,連忙加快腳步走上前去,將老人攙扶下來。
方興回頭看向老人,這老人估計有八十多歲了,腿腳不那麽利索。
走起路來顫顫巍巍的,好像隨時都要摔倒那樣。
“老先生你好。”
“OH,你好先生,我叫喬治·米歇爾,是米國人。”老人笑著說道。
“我外公已經八十多歲了,是一名音樂教師。五十年前就已經來到龍國,遇見了我的外婆,並且兩人很快相愛結婚,對了,我叫米琳。”米琳對方興說道。
“我叫方興,你說你外公是音樂教師,所以這個音樂是跟音樂有關係麽?”方興點了點頭,隨即又問。
米琳點了點頭,她看向自己的外公:“外公想聽一首歌,不過,一首他四五年前聽的歌,很多人都嚐試過,不過全都失敗了。”
聽著米琳的話,方興也怔住了。
都失敗了是什麽意思?
難道是唱得很難聽?
“難道沒有學院裏麵的老師來嚐試?”方興有些納悶的問。
“有的,但是……外公不滿意。”米琳有些無奈的看向外公。
老人用他那熟練的漢語緩緩道來:“他們唱的都很好聽,但是,那不是我想要的感覺。我還記得,大概是五年前吧,我回加州參加慈善音樂節,在那裏,我聽到了一首讓我畢生難忘的歌曲。”
“我深深的沉浸在歌唱者那美妙的聲音之中,所有人都愛上了那首歌。後來,到處都有人放那首歌,但是,我還是想再聽一次那個美妙的聲音,那是多麽讓人陶醉的感覺!”
老人說著,臉上還寫滿了向往。
顯然,他已經在慢慢的回憶,品嚐記憶中的歌聲。
方興這才恍然大悟。
難怪沒有人可以達到這個要求,這就等於要聽原唱了。
一般人誰能隨便將原唱請到這個地方來唱一首歌的?
有這個能耐的人,也不會想在這裏買一家咖啡廳。
所以,這家店才會一年賣不出去啊。
“我外公從小喜歡音樂,所以在這裏開了一家咖啡廳,不過現在他已經上了年紀了,我外婆也已經離世了,在這裏他沒有太多的眷戀,所以想回國了。”
米琳看向自己的外公,微微歎氣:“在回去之前,他最大的願望就是能聽到一次原唱。”
這大概就是一個對音樂執著的老人的故事吧。
“不過你們在加州聽到的音樂,要聽原唱就應該去加州吧?為什麽來這裏?”
方興皺了皺眉,這有點南轅北轍了啊。
“因為唱出那首歌的人,是龍國人,三年前他已經離開了米國,他的家鄉就在龍都。我想,有這麽高音樂才華的人,也許靠近音樂學院比較容易找到,我們就在這裏買下一家店,一直等到現在。”米琳有些失落的說道。
“琳,我已經想明白了,我想我這輩子應該也沒有機會再聽到那位先生的歌了,找了一年,我也不想再浪費你的時間了,如果這位先生想要的話,就將這家店轉讓給他吧。”此時,老人突然開口說道。
他們看著方興的時候,卻發現方興正在發呆。
如果結合老人所說的情況。
時間:五年前。
地點:加州慈善音樂會!
演唱者:龍國人,並且三年前畢業之後就回龍國,還定居在龍都……
這個人,他想來想去怎麽就有點熟悉呢?
“那不是我麽?”方興喃喃道。
五年前他的確參加了加州音樂節。
而且還真的就唱了一首歌火了。
那年他大三,然後兩年後大學畢業,離開好萊塢回到龍國。
這時間完全對得上啊!
“方興、方興?”
這時,米琳的聲音將方興喊了回來。
“啊?抱歉,我在想東西。”方興說道。
米琳笑了笑,看著眼前這健碩的小帥哥,便說:“如果你想買下來的話,那……”
“等等,我有一件事情想問問老爺子。”方興打斷了米琳的話。
然後看著老人。
老人也有些納悶:“請問是什麽事情?”
“喬治先生,你聽的歌,是不是叫做《we are the world》?”
方興直接問。
老人點了點頭,還帶著幾分懷念,說道:“是的,就是那首歌,那個天才橫溢的年輕人寫的歌,我一開始真的不敢相信,那首歌竟然是一個龍國人寫的,他的歌聲是那樣的美妙!我發誓,我從來沒有聽過這麽好聽的聲音!”
確定了。
方興還真有點無語,這位老人竟然一直都是在找他的?
當初他是用‘時空’這個名字唱出這首歌的,所以很少人知道他的真名。
估計也是因為這樣,老人家才不知道吧。
“那如果老先生你方便的話,我可以唱一遍給你聽。”方興想了想,就說道。
米琳連忙說:“已經沒有必要了,我外公已經放棄了,如果你想要的話,這個咖啡店我賣給你就行了。”
“誒,琳,這位先生也懂音樂,我能感覺到他對音樂的熱愛,我們不應該拒絕一個熱愛音樂的人的演唱。”
老爺子直接打斷了米琳的話。
隨後非常紳士的一隻手放在肩上,另外一隻手做出請的姿勢:“那麽,這位先生,請允許我欣賞你的音樂。”
“好。”方興笑了笑,道。
米琳揉了揉腦袋,有點無奈。
外公就是這樣,凡是見到喜歡音樂的人,都會這樣熱情。
隻不過,不是每個人都能唱出好聽的音樂。
眼前這個健碩的年輕人,雖然也很帥,但是總感覺不像是唱歌的,更像是健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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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
晚點還有一章 要謝謝暮秋風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