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一個願望

這就很有意思了。

一年時間,還沒有人有資格買下這家店?

注意,不是錢,是資格。

方興饒有興致的看著眼前女子。

她約莫二十七八,鼻梁很高挺。

隱隱之間看得出一點混血的感覺,這也給她平添了幾分美麗。

方興便有些好奇的問道:“不知道你們所說的條件是什麽?”

“你是這裏的學生吧?”

女子沒有回答這個問題,而是直接問道。

方興搖了搖頭:“我今年二十七。”

大學畢業回國已經三年,今年剛好二十七。

“二十七?那是這音樂學院的老師麽?”女子有些意外的看著眼前的方興。

主要是她沒有想到方興的年齡竟然已經跟她一樣了。

這看上去太年輕了,就是傳說中的童顏吧。

“不是,我隻是附近的居民。”

方興搖頭說道。

他明顯看到女子的臉上有幾分失望。

便聽得她說:“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想也沒有什麽必要跟你提起這個條件了。”

“??”

方興有些疑惑的看著眼前女子,這算什麽?

還沒等他開口問話。

一陣輕咳聲傳來。

樓上有一個老人家拄著拐杖慢慢走下,留著金色頭發,是外國人。

“琳,對待客人不能這麽沒有禮貌。”

“外公,您怎麽下來了!”

女子見狀,連忙加快腳步走上前去,將老人攙扶下來。

方興回頭看向老人,這老人估計有八十多歲了,腿腳不那麽利索。

走起路來顫顫巍巍的,好像隨時都要摔倒那樣。

“老先生你好。”

“OH,你好先生,我叫喬治·米歇爾,是米國人。”老人笑著說道。

“我外公已經八十多歲了,是一名音樂教師。五十年前就已經來到龍國,遇見了我的外婆,並且兩人很快相愛結婚,對了,我叫米琳。”米琳對方興說道。

“我叫方興,你說你外公是音樂教師,所以這個音樂是跟音樂有關係麽?”方興點了點頭,隨即又問。

米琳點了點頭,她看向自己的外公:“外公想聽一首歌,不過,一首他四五年前聽的歌,很多人都嚐試過,不過全都失敗了。”

聽著米琳的話,方興也怔住了。

都失敗了是什麽意思?

難道是唱得很難聽?

“難道沒有學院裏麵的老師來嚐試?”方興有些納悶的問。

“有的,但是……外公不滿意。”米琳有些無奈的看向外公。

老人用他那熟練的漢語緩緩道來:“他們唱的都很好聽,但是,那不是我想要的感覺。我還記得,大概是五年前吧,我回加州參加慈善音樂節,在那裏,我聽到了一首讓我畢生難忘的歌曲。”

“我深深的沉浸在歌唱者那美妙的聲音之中,所有人都愛上了那首歌。後來,到處都有人放那首歌,但是,我還是想再聽一次那個美妙的聲音,那是多麽讓人陶醉的感覺!”

老人說著,臉上還寫滿了向往。

顯然,他已經在慢慢的回憶,品嚐記憶中的歌聲。

方興這才恍然大悟。

難怪沒有人可以達到這個要求,這就等於要聽原唱了。

一般人誰能隨便將原唱請到這個地方來唱一首歌的?

有這個能耐的人,也不會想在這裏買一家咖啡廳。

所以,這家店才會一年賣不出去啊。

“我外公從小喜歡音樂,所以在這裏開了一家咖啡廳,不過現在他已經上了年紀了,我外婆也已經離世了,在這裏他沒有太多的眷戀,所以想回國了。”

米琳看向自己的外公,微微歎氣:“在回去之前,他最大的願望就是能聽到一次原唱。”

這大概就是一個對音樂執著的老人的故事吧。

“不過你們在加州聽到的音樂,要聽原唱就應該去加州吧?為什麽來這裏?”

方興皺了皺眉,這有點南轅北轍了啊。

“因為唱出那首歌的人,是龍國人,三年前他已經離開了米國,他的家鄉就在龍都。我想,有這麽高音樂才華的人,也許靠近音樂學院比較容易找到,我們就在這裏買下一家店,一直等到現在。”米琳有些失落的說道。

“琳,我已經想明白了,我想我這輩子應該也沒有機會再聽到那位先生的歌了,找了一年,我也不想再浪費你的時間了,如果這位先生想要的話,就將這家店轉讓給他吧。”此時,老人突然開口說道。

他們看著方興的時候,卻發現方興正在發呆。

如果結合老人所說的情況。

時間:五年前。

地點:加州慈善音樂會!

演唱者:龍國人,並且三年前畢業之後就回龍國,還定居在龍都……

這個人,他想來想去怎麽就有點熟悉呢?

“那不是我麽?”方興喃喃道。

五年前他的確參加了加州音樂節。

而且還真的就唱了一首歌火了。

那年他大三,然後兩年後大學畢業,離開好萊塢回到龍國。

這時間完全對得上啊!

“方興、方興?”

這時,米琳的聲音將方興喊了回來。

“啊?抱歉,我在想東西。”方興說道。

米琳笑了笑,看著眼前這健碩的小帥哥,便說:“如果你想買下來的話,那……”

“等等,我有一件事情想問問老爺子。”方興打斷了米琳的話。

然後看著老人。

老人也有些納悶:“請問是什麽事情?”

“喬治先生,你聽的歌,是不是叫做《we are the world》?”

方興直接問。

老人點了點頭,還帶著幾分懷念,說道:“是的,就是那首歌,那個天才橫溢的年輕人寫的歌,我一開始真的不敢相信,那首歌竟然是一個龍國人寫的,他的歌聲是那樣的美妙!我發誓,我從來沒有聽過這麽好聽的聲音!”

確定了。

方興還真有點無語,這位老人竟然一直都是在找他的?

當初他是用‘時空’這個名字唱出這首歌的,所以很少人知道他的真名。

估計也是因為這樣,老人家才不知道吧。

“那如果老先生你方便的話,我可以唱一遍給你聽。”方興想了想,就說道。

米琳連忙說:“已經沒有必要了,我外公已經放棄了,如果你想要的話,這個咖啡店我賣給你就行了。”

“誒,琳,這位先生也懂音樂,我能感覺到他對音樂的熱愛,我們不應該拒絕一個熱愛音樂的人的演唱。”

老爺子直接打斷了米琳的話。

隨後非常紳士的一隻手放在肩上,另外一隻手做出請的姿勢:“那麽,這位先生,請允許我欣賞你的音樂。”

“好。”方興笑了笑,道。

米琳揉了揉腦袋,有點無奈。

外公就是這樣,凡是見到喜歡音樂的人,都會這樣熱情。

隻不過,不是每個人都能唱出好聽的音樂。

眼前這個健碩的年輕人,雖然也很帥,但是總感覺不像是唱歌的,更像是健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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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

晚點還有一章 要謝謝暮秋風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