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要不你叫呂奉先吧
盆地妖精們被莫餘從草原上帶回來的巫嚇了一跳,猛將兄和巫也被盆地妖精們嚇了一跳。
正如莫餘所料,巫的出現讓妖精們突然發現靈智並不是妖精的專屬特長,麵前這個與他們對答如流甚至在某方麵見識略有超出的生物並不具備法力;而盆地妖精們的數量更是讓猛將兄和巫感到驚懼。
一個猛將兄的戰鬥力就足以保護他的部族茁壯成長,而就在這片盆地,他們看見了不下二十個妖精。
而莫餘本體擁有的龐大力量更讓他們震驚,原來這股“上天賜予的力量”可以精深到這般境界。
見過了象征勢力的石碑,猛將兄和他的部落也加入了盆地妖精勢力的庇護,莫餘趁機提議,要修改妖精法典。
這項有趣的提議召來了所有知道這消息的妖精,這幫每天閑的除了幹活就是閑聊的妖精在十分鍾之內就出現在了莫餘麵前,等待大會開始。
到場的妖精算上莫餘和猛將兄,總共有三十二位,加上旁聽的巫,三十三位。
就連蘑菇精也被妖精們搬過來了——它在草人莫餘逗留人類部落的時候耐不住寂寞,主動出聲要求加入盆地妖精勢力,才剛開口十分鍾就讓聞訊趕來聽它發言的白玉捂著耳朵跑出了蘑菇房。
誰都沒想到這被抓來之後從不說話的蘑菇精竟然是個碎催,偏生一口普通話清脆標致,光是捂住耳朵壓根擋不住蘑菇精的“魔音貫耳”,一字一句就像是長在腦袋裏。
這次是青玉英勇獻身,告訴蘑菇精隻要能在大會上多安穩一會,之後就陪蘑菇精聊三天三夜,才讓蘑菇精老老實實地出現在會場。
感謝青玉為本次大會做出的貢獻。
莫餘看看周圍,妖精都來齊了,一群飛禽走獸在地上樹上落了一片,中間還混了個人類,怎麽看怎麽怪。
因為莫餘沒變成樹人,依舊紮根在藥田中央,這幫飛禽走獸怕踩到各種靈藥,還特地圍的特別擠,讓這場大會的格調徹底歸零。
莫餘心底歎氣,說不定這就是這個世界的第一場修真者大會,真要是辦成這個樣子,以後的修真者得怎麽寫才能美化到能上台麵的地步啊……
“好了,我來說一下我的提議。我提議將妖精這個名稱改為修真者,然後出一部適用於不會使用法力的非修真者的法典。”既然大家都沒格調,莫餘也不打算組織大會流程,開門見山地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妖精們有點小沸騰,主要問題就是為啥要換名字。
也有問什麽是修真者的。
好在大家並不是有反對意見,莫餘把修真者解釋了一遍,都能接受,並說這比“妖精”那個無頭無尾的稱呼好多了,聽起來挺像回事。
可不像回事嘛,妖精中的精好歹有個提煉得到精華的意思,妖字原本指的可是女子的笑容美麗,要不是經過人類社會幾千年的演變,妖精這兩字合在一起怎麽也不會指具備法力的飛禽走獸啊……
這個世界可沒有那樣發展過的人類社會,妖精們早就覺得這個詞奇怪,現在有了代替用詞,樂樂嗬嗬地就把妖精一詞丟到了一邊,改用修真者來稱呼。
第一項提議就這麽通過了,莫餘都有些訝異。
其實這也是莫餘沒想明白,開大會對這個世界的任何生物來說都是個新玩意,更改名目這種事對各個修真者來說都是新奇事,他們哪知道在地球上開大會氣氛該如何,對他們來說,莫餘所說的開大會更像是一場有提案的多人聊天聚會。
唯一的規則就是別人說正事的時候最好別瞎扯,能圍繞正事聊天就行。
非常簡樸的會議紀律,莫餘沒打算強行改。
倒是第二個議題惹來了眾修真者們的熱烈討論。
來自人類部落的猛將兄和巫瞬間成為了這場大會的明星級人物,一群飛禽走獸圍在他們身邊,詢問他們有關部落的事情。
用莫餘的話說,想要給非修真者立法,那就得先研究非修真者的生活需要。
“人類人類,你有名字嗎?”這是在問猛將兄。
“我叫……”猛將兄身為族長,自己的部族就是自己的名字,此時正在猶豫要不要告知各位。
莫餘插嘴:“要不我幫你起個名字吧,呂奉先怎麽樣?”
反正隻要不拜自己為義父,猛將兄起這名字絕對是相得益彰。
猛將兄並沒覺得莫餘給自己起的這個名字有不妥,很高興地認下了這個名字,和其他修真者聊起了天。
至於巫,他的名字倒是早就有了,“白草”。
一群飛禽走獸嘰嘰呱呱聊天,漸漸地變成了蘑菇精以一聊二,以一己之力和兩人你一言我一語搭上了腔,給眾修真者描繪了一幅新石器時代人類部落生活圖。
大家商討來商討去,決定將修真者法典作為藍本,寫一篇非修真者法典。
先是把修真者法典原樣照搬過來,把修真者全都改寫成非修真者,再由呂奉先和白草手動更改,修改了第五條有關住房的內容。
改完之後大家覺得差不多了,莫餘覺得不夠,問他們,若是你們的部族互相取食,你們該怎麽辦。
修真者表示:又不是我的部族,也不是我的親屬,它們互吃關我什麽事?
少數為王的修真者表示:我隻要約束我的部族不要去吃其他修真者的部族不就行了?等我哪天不想當王了,就讓它們自生自滅。
尤其是那個猴子,部族早就被虎妖屠沒了,其他猴子在他眼裏全都是陌生猴,老死病死與他何幹?
看見有什麽動物在吃猴子,他心情好呢就上去一巴掌打散,心情不好就當沒看見,轉個身繞點路。
最後幾乎是莫餘懇求他們在修真者法典和非修真者法典裏頭加一條,他們才集體討論出了一條。
“修真者法典與非修真者法典共同第十條:非修真者傷殘殺死修真者的非修真者親屬部族成員,由修真者提交共同集體審判。與修真者同族不同部的非修真者,歸屬非修真者法典管轄。修真者不得在取食、共同集體批準情況之外傷殘殺死非修真者,違者歸屬修真者法典第三條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