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第一次較量
所有的人都感受到了兩位大佬的火藥味。曹伏昌聽了郭知言暗指他迫不及待之後,他也還了一句郭知言“做事風風火火”,顯然是指郭知言為了自己能當縣委書記而將洪傑、張懷威拉下馬,還將張懷威送進了監獄,實在有點過分。似乎不知道張懷威、洪傑等人完全是罪有應得。
大家都沒有搭話,有的低頭,有的抽煙,有的找旁邊的人閑聊,一副不參與的樣子。
郭知言笑著對曹伏昌說道:“隻要能明白自己身上的責任就行。”顯然意有所指,然後他又轉頭對其他人說道,“同誌們,大家都談談自己的想法。”
曹伏昌笑道:“是啊,自負全責,本分做事,這樣大家都能平安相處。既然郭書記吩咐,我就先說說,我建議讓洪傑同誌擔任金嵐區區委第一副書記。我認為洪傑同誌經驗豐富,原則性……”
說到這裏想起洪傑下台的原因,“原則性強”似乎有點不妥,馬上改口並解釋道:“原則性也不錯。當然,這段時間在工作上有失誤。但人無完人,革命同誌嘛,隻要改正了就是好事。我相信洪傑同誌一定能汲取教訓,一定能知恥而後勇,為革命再立新功。”
郭知言針鋒相對地說道:“洪傑同誌的錯誤,組織上已經做出處理,在此我們就不要再批評他了。大家就自己談自己的意見,覺得他適合哪個崗位就幹幹脆脆地提出來。”
從曹伏昌吞吞吐吐的話裏,郭知言知道曹伏昌並不是真的欣賞洪傑,也不是真的打算為洪傑出頭,從他提議的職位就可以看出,他沒有把握將洪傑留在縣城,連提議洪傑擔任一個區的正職領導的膽量都沒有。
他純粹是在利用今天第一次開會的機會宣示他的存在,宣示他管的那一攤子不容別人插手。
也許曹伏昌開始的本意不是這樣。在他想來郭知言才擔任領導,正處於弱小的時候,正希望塑造形象的時候。麵對自己這個從上麵調來的人,他應該會退讓的。隻有郭知言這次退讓了,曹伏昌就能在眾人麵前樹立強勢的形象,今後就可以與郭知言分庭抗禮。
他萬萬沒有想到郭知言好強不示弱,敢於針鋒相對,導致他馬上修改心裏的計劃,提出了這麽一個不痛不癢的建議:成功了固然好,說明自己有魄力,失敗了也不失多少麵子。
人選問題是縣委常委領導的權力,其他領導無權置喙。他們的目光隨著兩名正職的目光在幾個常委的臉上掃描著。
宣傳部朱部長跟這洪傑、張懷威一起寫了舉報信,一起退出與右派的談判,可以說大大地得罪了郭知言。雖然這次沒有降職,但心裏卻嚇了一大跳,此時不幫郭知言啥時候幫?此時不與洪傑劃清界限,啥時候劃清?他大聲說道:“我認為洪傑同誌工作能力不足以擔任區委副書記職務,我建議將其安排在和平公社或者山河公社擔任一個職位就可以了。”
朱部長話裏的中心意思就兩個字:發配!
如果要加上副詞或形容詞,那就是一句話:有多遠就發配多遠!
陪著郭知言與右派一直談判到最後的統戰部餘部長發言道:“我認為山河公社不錯。那裏正好缺一名辦公室主任。原來的辦公室主任長期在縣城裏不去上班,嚴重影響了公社的正常工作。”
自從曹伏昌提出這個話題起,新黨群副書記胡治山、新組織部長厲行程心裏就罵開了:“我草你曹伏昌的娘,老子屁股還沒坐熱,你就逼我們站隊。我們現在對縣裏啥情況都不了解,就連你也隻是知道你的名字,知道你和我一樣從外麵調進來的,可不了解情況的我們該怎麽說?”
按照一般道理,大家都是外地來的,自然要站一起,問題是新來的人也不見得是一條心,更何況現在大家都沒有通氣,怎麽交換各自的利益還沒有交底,誰願意幫別人當槍使?
胡治山與厲行程對視了一眼,很無奈說道:“我作為組織任命的黨群書記,管的是黨務和人事等方麵的事,但我對洪傑同誌確實不熟悉,對下麵各基礎的情況也不了解,本人在此不表態。隻說一句話:對犯了錯誤的同誌不能一棍子打死。”
雖然棄權,但還是多少給了曹伏昌一點麵子。厲行程緊跟著胡治山表態,也是棄權。
原縣長譚靜秋習慣性地想發言,但嘴快張開的時候才知道自己已經被貶為普通副縣長,已經不是常委了,在這種場合無權說話,心裏不由一陣懊悔,幹脆站起來朝外麵走去。
等他一走,他身邊那個常務副縣長自感壓力一下消失得無影無蹤,連忙說道:“我讚成讓洪傑同誌擔任山河公社辦公室主任。”為了更能表示自己支持郭知言的態度,他又加了一句,“越是艱苦的地方,越能體現一個同誌的工作能力,更能表現一個同誌的工作態度。所以,為了體現組織對洪傑同誌的關心,我認為這個建議很好。”
常務副縣長是政府一邊的人,按道理應該緊跟縣長走。但這次縣長曹伏昌的吃相太難看,而郭知言又是被上級破格提拔的一把手,加上曹伏昌是外來人員,所以對曹伏昌並不熟悉的他堅定地站在了郭知言一邊。作為常務副縣長,他可不怕曹伏昌打擊報複,他知道新來乍到的曹伏昌為了將來能開展工作,遲早會向他伸出橄欖枝。
因為郭知言的強勢反擊,曹伏昌發起的偷襲不但沒有成功,反而遭到了慘重的失敗。
幾個常委都沒有發言附和曹伏昌的意見,唯有胡治山輕描淡寫地支持了一句,但最後還是棄權。誤判了形勢、選錯了時機的曹伏昌可謂偷雞不著蝕把米。
最後還是郭知言用上打人一棒再送一顆甜棗的辦法,決定洪傑擔任山河公社第一副書記兼辦公室主任,這才給曹伏昌保留了一絲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