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捧起愛人的頭顱
■蔡駿
十七歲那年,我第一次讀司湯達的《紅與黑》。
書中第四十章名為“瑪格麗特王後”,開頭引用了一段《葡萄牙修女書簡》——“愛情啊!為了讓我們尋得歡樂,你什麽樣的瘋狂達不到呢?”接著,於連就在餐廳裏,看見德·拉莫爾侯爵的女兒瑪蒂爾德小姐穿著一身重孝的黑色喪服。驚詫的於連不久得到答案——1574年4月30日,當時法國最英俊的青年德·拉莫爾,在巴黎的沙灘廣場被斬首。德·拉莫爾是納瓦爾國王亨利的忠臣,同時卻是亨利的妻子——瓦盧瓦王朝的公主瑪格麗特王後的情人。德·拉莫爾為了營救亨利國王,率領二百名騎士來到聖日耳曼牆下,結果遭到逮捕,並被下令處死。這位被斬首的德·拉莫爾,就是現在於連所服務的德·拉莫爾的祖先。而真正感動到讓瑪蒂爾德為之穿戴孝服的,卻是瓦盧瓦王朝的末代公主,也是波旁王朝的開國王後——以多情與浪漫著稱於史的瑪格麗特王後,她在德·拉莫爾被斬首之後,竟然向劊子手要回了愛人的頭顱。“第二天午夜,她捧著這顆頭顱坐上她的馬車,來到蒙瑪特爾山腳下的一個小教堂裏,親手把它埋葬了。”因此,“德·拉莫爾小姐的名字叫做‘瑪蒂爾德·瑪格麗特’。”每年的4月30日,她都會身穿重孝的黑色喪服,紀念當年的祖先與瑪格麗特王後。《紅與黑》的最後,也是這個癡情大膽的女子瑪蒂爾德·瑪格麗特,為死去的於連送終埋葬。我十七歲的腦中,總是揮之不去這段畫麵——十六世紀的巴黎深夜,一個黑衣女子,膚如白雪,發似烏木,手捧著愛人的頭顱,沾著一身的血汙,行走在盧浮宮的高牆之下……
2000年,我寫了一個短篇小說:《愛人的頭顱》,說的是不知什麽年代,有個男人被斬首示眾,可這被砍下的頭顱卻還有意識,看到自己心愛的女子從皇宮中逃出來,帶著人頭潛入山林之中隱居。許多年後,當這個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