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7章 事有蹊蹺
事情,一直到這裏都沒有什麽疑點。
也許,唯一的遺憾就是,警方沒有能夠拿到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書,費舍爾一直到底都否認自己犯罪。
關鍵在於,費舍爾表示自己酒醉狀態,不記得犯罪事實,然而這並不是一個自證無罪的強力證據。
也許,費舍爾確實斷片了,並且在酒醉狀態下做出脫軌的事情,事後根本就不記得自己犯下的罪行;也許,酒精恰恰就是催化劑,導致費舍爾偏離軌道,讓靈魂深處的邪惡占據上風,衝動之下**犯罪。
費舍爾的自辨,站不住腳,甚至可能成為佐證犯罪的間接證據。
正如內特所說,這就是一個證據確鑿的案件,從人證到物證,一應俱全,基本就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這是非常簡單的一個案件,信手拈來,從警方到檢方乃至於陪審團,應該都不會遇到什麽特別難題。
所以,今天上庭前,檢察官團隊信心十足。
然而。
從柯克剛剛看到內特和檢察官的表情來看,事情卻發生了轉折——
如果不是辯方律師找到關鍵證人或者關鍵證據推翻整個案件的話,那又是什麽呢?
想到這裏,柯克開口了,第一次打斷內特,“今天上庭前,發生了什麽?”
內特有些意外,“你怎麽知道是上庭前,而不是庭審過程中或者庭審結束後?”
柯克,“你剛剛自己才說,是檢方發現證據,非常大概率應該是上庭前。我隻是猜測罷了,33%的幾率。”
而後,柯克嘴角上揚,露出一口潔白的牙齒,“純粹就是運氣好。”
內特:@#¥%&……
呼。
內特用力搓揉了一下臉頰,他確實是思緒混亂,以至於有些短路。
“的確,庭審前,我們收到一份監控錄像證據。”
啊,剛剛提起的監控錄像,原來在這裏!
本來,柯克還以為,監控錄像的證據從一開始就存在;但現在看來,警方和檢方一直在等待這份證據。
“最初調查的時候,警方曾經試圖調出電視台的監控錄像,因為事情就發生在麥克唐納德的直播間裏。”
“那裏是電視台,角角落落都有攝像機。”
“但是,當晚電視台曾經出現停電,隻有一個偏僻角落的監控錄像在運轉,所以,警方需要確定監控錄像的有效性。”
“警方將證據送往犯罪現場司驗證,就好像你剛剛所說的,我們需要驗證這份證據,確認它沒有被篡改或者被汙染。”
“預審階段,我們曾經向法官提交過這份證據,當時因為沒有犯罪現場司的驗證,被法官直接拒絕了。”
“但我們並不是非常在意,因為我們手頭擁有足夠的證據定罪,這份監控錄像沒有想象中那麽重要。”
“一直到今天,犯罪現場司終於將驗證報告以及監控錄像原件交給我們。”
“不過,我們不能隨隨便便使用這份證據,我們需要先向法官申請,而後通知辯方律師出現新證據,在這之後,才能夠提交證據。”
在電影和劇集創作裏,經常出現控方或者辯方律師最後時刻使出殺手鐧,以一份全新證據完成翻盤。
這樣的情況,現實生活裏的確客觀存在,但非常非常稀少,正如內特所說,主要還是需要看法官的態度,是否允許沒有通知雙方的情況下陳列全新證據,打亂庭審流程;大部分情況下,法官是不允許的。
柯克,“所以,你們遞交申請了嗎?”
內特點點頭,“檢察官希望遞交這份證據,直接讓犯罪嫌疑人認罪,這樣,我們就沒有必要繼續庭審,後續流程都可以簡化,我們和辯方律師達成量刑協議,不需要陪審團,直接交給法官審核判決即可。”
美國,是海洋法係。
也就是說,除非某一個項目的法例,因為客觀環境的需要或者為了解決爭議而需要以成文法製定,否則,隻需要根據當地過去對該項目的判定而評定孰是孰非。
普通法是判例之法,而非製定之法,是法官在地方習慣法的基礎上,歸納總結而形成的一套適用於整個社會的法律體係。
用通俗一點的話語來說就是“案例法(case-law)”。
這種法係根據人們日常生活形成的公序良俗進行判別是非對錯,不看重學曆威望,用平民組成陪審團,即便沒有明文規定,但隻要不符合陪審團是非判別的觀念就是違法。
簡單來說,隻有很少一部分案子需要法官根據法律進行判決,在大部分時候都是通過陪審團完成判決。
而法官則扮演維持秩序、引導程序、最後拍板的角色。
從判決程序來說,第一步,由陪審團判定是否有罪;第二步,則是量刑,在這方麵,不同州有不同法律:
有些州由陪審團建議量刑、法官確認量刑,比如亞利桑那、印第安納、肯塔基、西弗尼吉亞等等;有些州由陪審團建議並且確定量刑,比如阿肯色、密蘇裏、奧克拉荷馬、得克薩斯、弗吉尼亞等等。
另外,大部分州則是由檢察官建議量刑、法官確認量刑。紐約,就在此行列。
在眼前這個案件裏,一旦監控錄像公布,費舍爾幾乎就沒有翻身的可能,並且因為拒不悔改拒不認錯而罪大惡極,陪審團判定有罪也就缺少懸念;同時,因為情節惡劣,檢察官也可能建議最高量刑。
但是!
如果費舍爾認罪,檢方不需要提交監控錄像證據,也不需要後續庭審,跳過一係列繁瑣複雜的流程,直接用檢方建議量刑,法官進行最後判決,事情就簡單多了;而且,檢方也會因為費舍爾的良好態度而降低量刑。
整個事情,非常清晰,也非常簡單。
然而。
恰恰是因為簡單的事情,卻沒有能夠順利進行,於是,事情瞬間就複雜化了起來。
“費舍爾拒絕認罪?”柯克抓住了重點,剛剛內特已經說過了。
“費舍爾拒絕認罪。”內特點頭給予肯定——
百思不得其解。
如果說監控錄像出來以前,費舍爾確實因為酒醉失去記憶而拒絕認罪,情有可原;但親眼確認監控錄像以後,費舍爾依舊那麽篤定自己沒有犯罪,事情就變得蹊蹺了。
誰給她的勇氣,在酒醉失去意識的情況下依舊推翻所有證據堅定不移地相信自己不會犯罪?
這是什麽鞋教洗腦嗎?
“也許……她就是抓住一個信念拒絕認錯,拒絕相信現實,僅此而已?”
內特,想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