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新的危險已經出現!
“特維納區”距離盧克住的“艾斯諾區”較遠,中間還間隔了一個“聖蓋爾區”,因此盧克未等太陽完全落下地平線,就駕車出發。
到達雷納德說的“特維納區”第三大道停車場,盧克將車開進去,很快就發現雷納德已經在停車場內等候。
他拿出幾張複印的照片給盧克看,即使是通過複印的黑白圖案,也可以清晰地看到,人類的屍體身上被劃開的亂七八糟的傷口,還有胸腹部破開的大口,內部的髒器大部分已經消失,遺留的小部分殘骸可以看出,好像是被什麽東西咬過,留有清晰地尖銳齒痕。
看上去這人像是被什麽凶猛的野獸襲擊過,例如巨熊、野狼之類。
但鳳凰城這個大城市中,基本不可能出現這些生物,而且根據警局的線索,凶案現場根本沒有任何野獸毛發、足跡的殘留。
看來這次雷納德總算是靠點譜了。
盧克點點頭,打了一個呼哨,汽車後座上的哈爾皮埃衝天而起,開始在街區附近回旋警戒。
盧克正準備扭頭出發,雷納德拉住他,拿出一個磚頭一樣的黑色器械,“這是從肖恩叔叔那裏找到的,無線對講機。”
說著,他拿出另一個對講機,調試了一下,打開通話按鈕,以普通音量說:“通話測試。”
另一隻對講機帶著“斯拉斯拉”的聲音,但也算清晰地同步傳出雷納德的話“通話測試。”
對講機操作很簡單,隻有通話、關閉和調整頻道幾個按鈕,和後世的民用對講機差別不大,隻是體積稍稍大了一些。
盧克很快學會了使用方法,拿起對講機裝進剛買的一個吉他包,他常用的那把溫徹斯特m1897赫然也在其中。
盧克轉身離去,擺了擺手,讓雷納德安心在車裏等候。
凶案發生的現場在第三大道另一頭,與青魚路交叉口附近的一條小巷。
這附近有很多酒吧,是新潮的年輕人們約會交友的常去場所。
有哈爾皮埃關注著街道上的動靜,盧克要做的就是去室內環境尋找,補充渡鴉的盲區。
剛剛走到一個名為“破曉黎明”的酒吧門口,突然,一陣尖叫聲傳來。
盧克轉身靠牆站穩,一兩秒鍾之後,一大群男男女女,從酒吧裏蜂擁著跑了出來,大部分人臉上都帶著恐懼的神色。
有情況!
盧克想進去查看,但人潮太過擁擠,他隻得先在原地停留,稍稍等候。
酒吧裏湧出的人越來越多,後邊的人群好像看到了什麽恐怖的存在,一個勁的往前用力擠,試圖更快逃離。
門口附近已經有人被推倒,眼看就要發生踩踏。
盧克看在眼裏,正要擠進去試圖幫忙,吉他包裏傳來一陣電流嘈雜聲,雷納德的聲音隨之出現:“盧克,來了很多警察,起碼七八輛警車。”
人群外圍,幾個人逆著人流往裏走來,一手持槍,一手拿著什麽證件,喊道:“警察,大家不要怕,慢點走。”努力維持著秩序。
很快,更多的警員到來。
看著荷槍實彈的警察們,人群稍稍感到安全,緊繃的神經放鬆下來,有秩序的往外撤離,不過一兩分鍾,人們都跑了出來,酒吧門口附近不再擁堵。
盧克這才發現,他剛剛被差點發生的踩踏事件吸引了注意,反而沒想到,自己所處的位置,和一臉淡定的表情,與不遠處的人群相比顯得格格不入。
一旁的警察也發現了這個異類。
盧克看起來還很年輕,幾個警官商量了一下,派出了他們之中唯一一個女性過來問話,其他幾人帶著後續的支援警戒著向酒吧進發。
這位女警察身材高挑修長,曲線玲瓏,身穿一身黑色緊身製服,襯托出她修長的雙腿和迷人的曲線,頭發被束成一個高高的馬尾,露出精致的五官和鋒利的下巴。
她的眼睛清澈明亮,一手扶著側腰處的手槍,帶著笑容走向盧克。
“你好,我是阿米莎警長,現在這裏出現了緊急事件,需要你配合一下。”這位警官用空閑的一隻手向盧克出示了證件,“你知道酒吧裏發生了什麽事情嗎?你的包裏是什麽,我能檢查一下嗎?”
盧克麵色無奈,回答:“我還沒進去,裏邊的人就開始往外逃,然後你們就來了,關於酒吧裏的情況,我一無所知。”
說完,他動作放緩,將吉他包慢慢放下,輕輕拉開拉鏈,露出裏麵的槍支。
阿米莎皺了皺眉,看到盧克十分配合的樣子,倒是沒有當下拔出槍來,隻是用腳輕輕一踢,把吉他包稍微帶遠了一些,確保盧克無法第一時間彎腰拿到。
而一臉玩味地問道:“你帶槍逛酒吧?”
盧克無奈的應對:“我上個月剛剛卷入了一起殺人魔案件,現在特別沒有安全感,隨身帶把槍,是可以理解的吧,警官。”
阿米莎有點詫異:“什麽殺人魔?”
盧克撓了撓頭,“是在拉倫斯鎮附近的山林裏。”
聽到拉倫斯鎮這個名字,阿米莎好像想起來了些什麽,“我不久前聽說過那個案子,說是殺人魔還有同夥,還是兩撥人。一波闖進警署殺了一個警察,搶走了部分案卷。另一波冒充FBI從警署騙取了很多消息。”
她有些同情的看了看盧克,繼續說,“後來艾斯諾區警察局在文森高中附近布控了很久,一直沒有等到那兩波殺人魔上門,就暫時放棄了。”
她收起槍,提起吉他包遞給盧克,“你這段時間的確應該小心點,槍拿好了。不過,你會用嗎,小心走火傷到人。”
盧克接過吉他包,將其中的槍支拿了出來,對著牆壁,熟練的向眼前的警官展示了下瞄準射擊姿勢,“阿米莎警官,如果你再詳細了解一下卷宗,就會發現,那個案件中的三個殺人魔都是我親手擊斃的。”
阿米莎有些詫異,眼前這個看起來最多十八九歲的男孩,竟然能在叢林中殺死三個殺人狂魔,就算是警局很多優秀的同事,也不一定能做到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