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相馬與相人
鸚歌確實是一個優秀的情報人員,在她將離舞送到鏡花苑的路上,對於路途中的整體情況已然盡數記在了心中。
當楊明需要投宿之時,根本不用自己操心,鸚歌就為楊明選好了地方。
在距離鏡花苑不遠之處的一座客棧中,楊明包下了一間房,在客棧之人羨慕甚至是嫉妒的目光中帶著鸚歌與胡姬兩人走進了房間。
確實不愧是距離鏡花苑不遠的繁榮地帶,這座客棧的天字一等房之大竟然不輸尋常的小院,竟然有著裏外三層,外層以竹簾隔開,可用以招待客人,中層與後層之間以絲製的屏風隔開,裝飾的典雅幽靜,至於後層,想來應該是起居之處了。
此時時間尚早,楊明也沒有休息的意思,而是坐在臨窗的席位前,看著窗外的熱鬧的街道。
秦人雖然不擅經商,但卻並不缺錢,畢竟,秦國特殊的軍功爵製度讓秦國的百姓間出現了大量的富農,哪怕這些人並不喜好奢華之物,但在龐大的基數麵前,秦國的經商環境還是要勝過大多數國家的。
因此,這座鹹陽城極為繁華,並沒有想象中的那般冷幽肅殺。
“甘泉宮?主人,甘泉宮可不是什麽好地方?”正與楊明隔案對坐煮茶的鸚歌抬起頭說道。
鸚歌,在夜幕之時,一直是負責夜幕對外的業務的,雖然秦國對夜幕來說是一個禁區,夜幕還不敢向秦國滲透,但得到秦國的情報並不一定需要夜幕親自出手,夜幕可以用錢通過其它渠道得到來自秦國的情報。
因此,哪怕從未來過鹹陽,但鸚歌對鹹陽還是有著一些了解的。
鹹陽城雖然很大,人也很多,但也可以說鹹陽城很小,人很少,因為在這個人口眾多的城池之中,真正能夠發揮影響力隻有那幾座宮城和府邸,真正能夠決定秦國走向的隻有那幾個人。
他們才是鹹陽城乃至秦國這個舞台上上的真正主角。
而甘泉宮,就曾經出現在夜幕搜集的情報中,一座早已經荒廢了二十多年的宮殿。
宮殿,它的權勢從來都不是它自身是多麽的宏偉華麗,它的權勢是來自於它的主人,當甘泉宮沒有了自己的主人之後,它的宮牆雖然依舊高大,它的宮殿雖然依舊富麗堂皇,但它卻已經沒有了曾經的魂。
現在的甘泉宮隻是一座有些高大的房子而已。
在甘泉宮這樣的地方當值,在鸚歌看來,那實打實的是一個大坑。
“怎麽說?”楊明像是全然無知的問道。
“甘泉宮如今與冷宮無異,去那樣的地方,主人,有句話雖然不當說,但鸚歌還是要說的,在雁門郡之時,你可以輕輕鬆鬆的擁有不低的軍職,何苦來找秦國當一小小的禁衛?”鸚歌麵色凝重地說道。
楊明還未表態,鸚歌已經跪倒在坐席之上,隻留給楊明一個後腦勺和背部近乎完美的曲線:“還請主人原諒,鸚鵡不是忘記了奴婢的身份,並不是有意冒犯主人。”
“無妨,你能這麽說我還是很高興的,畢竟,若不是真正為我考慮,你又何必說這樣的話。”楊明道。
“你還是起來吧,我可沒有讓別人跪在我麵前的習慣,當然,如果是另外一種情況的話,我或許就會是另外一種態度了。”楊明說著已經笑了。
若是讓紫女跪在自己的身前想來一定很有趣,不過,那還要等到五年之後了。
當鸚鵡直起腰身之時,看到了一副沉思之色的楊明,隻聽楊明說道:“甘泉宮的事情我也有著自己的考慮,我們初來乍到,對於鹹陽並沒有什麽了解,無論蒙驁究竟是出於什麽考慮將我安排在這樣的地方,我們都不方便多說什麽,一切還要看看再說,也許人家另有深意呢?”
“我想,蒙驁也不像是心胸狹窄到要為難我一樣一個少年的人。”
楊明可是記得,在數年後,蒙驁會將自己的孫子蒙恬送到平陽重甲軍中曆練。
蒙恬進入平陽重甲軍後,可是得到了身為主將的王齮的重用,以千夫長之職執掌軍法,在十萬平陽重甲軍中可謂是真正的位卑而權重。
現在王齮提前數年請求蒙驁幫忙,蒙驁不可能不顧及王齮的麵子才是。
“而且,甘泉宮如果真的是如同冷宮一樣的存在,倒是更合我的意,現在,我隻想找一個地方能夠安心的修練武功,以完成第一個兩年之約。”
“是鸚歌錯了,主人的考慮肯定是要比我深的。”鸚歌聞言露出了恍然之色。
“你沒有錯,關心自己的主人又能有什麽錯,鸚歌,看來你現在已經真正完成了自己的身份轉變,對於這一點我很高興。”楊明打量著麵前的俏殺手道。
鸚歌不算太過漂亮,尤其是在與紫女這樣的女子相比之時,但鸚歌的長相卻十分符合楊明的審美,更準確的說是他另外一份記憶中審美。
前世的他是一個十分普通的人,雖然也喜歡美人,但也僅僅隻是欣賞而已,不會有太多的想法,因為普通,所以注定不可能有什麽交集,自然也不會有什麽妄想。
反而是像鸚歌這樣的女子,卻正是楊明心中的理想型,因為她漂亮,但又不足夠漂亮,既然滿足楊明在視覺上的追求,又不至於無處下手而遺憾。
準確的說,鸚歌是一個漂亮且能夠真正接觸的美人。
作為殺手,鸚歌的靈覺十分靈敏,當楊明的視線停留在她的臉上之時,鸚歌下意識的別過了腦袋,在楊明的身上,她本能的感覺到一種危險的氣息。
在她的腦海中不由浮現出雁門郡的死牢,在那裏,就在她以為自己要死的時候,一隻手掌出現在她的麵前,也正是那隻手掌拉著她走出了死牢,走出了死亡,但……
餘下的隻是無言的沉默。
“茶煮好了嗎?”就在鸚歌有些不知所措的時候,楊明突然開口道。
“嗯,啊,好了,好了。”鸚歌連忙回道,一時間竟然有些手足無措。
第二日,清晨。
楊明照著約定的時間騎上從雁門郡帶回來的坐騎朝著蒙家而去。
當楊明來到蒙家之時,蒙恬已經等候在府門外了。
相較於昨天的一身布衣,現在的蒙恬身著輕甲,一副秦軍的裝扮。
似乎看出了楊明的意外,蒙恬道:“在兩年前我就已經在軍中效力了。”
“那還是挺早的。”楊明道。
大族子弟確實不一般,兩年前的蒙恬才不過十四歲,就有蒙驁帶著親臨戰陣,這樣培養出的子弟,在整體素質方麵,可要超越大多數的同齡人了。
“也隻是見識見識了真正的戰爭而已,倒是楊兄你,這坐騎可是非同一般。”蒙恬打量著楊明的坐騎,目光中流露出興奮之色。
“這話怎麽說?”楊明問道。
將楊明的問題當成了考驗的蒙恬道:“這匹馬應該來自於狼族之地,狼族戰馬雖然沒有東胡遼東之地戰馬那般高大力壯大,也無隴西馬的凶悍狂野,但耐力卻是最強,隻是較之隴西馬與遼東馬而言,較為矮小,失之爆發力。”
“但楊兄的這坐騎卻不一樣,它雖然出自狼族之地,但體魄卻不輸遼東馬,看其氣勢也不輸隴西馬,絕對可以稱之為千裏駒,千金難求。”
“是嗎?我倒是不知道還有這麽多說道,不過我從另外一個角度也能看出來它很不錯。”楊明笑道。
“另外一個角度?難道楊兄還有獨特的相馬之術?”蒙恬驚訝道,神色間已經多出了討教之色。
“相馬?我不會。”楊明搖頭道。
“不會?那是?”蒙恬愕然道,不會相馬,怎能知道馬的好壞?
“相馬之術我沒學過,但我學過相人之術。”楊明笑道。
在蒙恬越發不解的視線中,楊明接著道:“它的好壞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它的前主人身份非同一般,所以我知道那人的坐騎定然也是要配得上他的身份的,因此,我在見到那個人的時候,就把他的坐騎給搶過來了。”
“搶的?”蒙恬怔住了,過了稍許才反應過來,人已經笑了:“楊兄的這相人之術確實厲害,厲害,隻是不知道它的前主人是誰?”
“狼族王子頭曼。”楊明平靜地說道。
“狼族王子頭曼?”蒙恬震驚道,頭曼這個名字他雖然沒有聽說過,但狼族王子這四個字的意義蒙恬還是知道的。
狼族雖然被七國排斥,但蒙恬卻是知道,狼族的實力非同小可,其王子的身份不見得就比七國王族公子來的差。
這樣的人也能被搶?
“年初狼族大軍侵入趙國北境,那個時候我正好也在趙國北境,就被征召進了趙國邊軍之中,在戰陣之上正好遇到頭曼,趁著趙國邊軍大勝之際,一路追殺過去,僥幸取了頭曼的頭顱,他的一切自然就歸我所有了。”
聽著楊明平靜的敘述,蒙恬恍惚間有著一種錯覺:祖父他或許錯了,楊明這樣的人根本就沒有必要去試探。
楊明說的雖然隻像是一件小事,但對戰陣並不陌生的蒙恬又怎麽將它看的那麽簡單,戰陣爭殺之間,獵殺一個狼族王子,哪怕是趁著趙國邊軍大勝之際,也不會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思索間,蒙恬看向楊明的視線中已經多出了幾分敬意,如果說昨天以及方才他對楊明的禮遇隻是出於自身修養的話,那麽現在他對楊明的敬意則完全是真心實意的。
雁門城下,數十萬大軍對陣,其中有一少年縱馬持戈追殺敵酋數百裏,摘其頭顱,掠其戰馬,這是屬於兵家弟子的浪漫。
少年心性還不曾完全褪去的蒙恬心中愈發的炙熱:“楊兄威武。”
“還成,還成。”小小的裝了一下的楊明很是滿意蒙恬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