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朝暮(三)

“我見過你弟弟。”陸戎突然低頭在紙上寫道,“他和你長得很像。”

林暮比劃到一半的動作有些僵硬,心裏肯定是發虛的,他腦子裏迅速轉了一圈,想起之前林朝有乖乖來上幾次課的時候,他的確陪著接過人。

於是隻能眨了眨眼,故作鎮定地動著手指:“我們是雙胞胎。”

陸戎繼續寫:“看不出來他打架這麽厲害。”

林暮:“……?”

陸戎想了想,又在後麵補了一句:“就是看著太秀氣,長這麽好看,沒人舍得打他。”

林暮眯起了眼,他笑得有些假,用力地打著手語:“你錯了,我弟弟打架超厲害的。”

陸戎的表情有些驚訝,大概是沒想明白為什麽當姐姐的要重點誇自己的弟弟打架有多厲害,他猶豫了一下,在紙上寫道:“那個叫孫海的後來有再欺負你嗎?”

林暮其實有些賭氣,覺得這人肯定小瞧了自己,但他現在畢竟披著林朝的人設,不能給自家姐姐丟臉,於是幹脆誇大其詞手舞足蹈地把“我弟弟如何痛扁教訓孫海那個霸王”的精彩故事給描述了一遍,許是“聲情並茂”手腳並用地過於上頭,陸戎最後的表情宛如在看一場單口相聲。

“後來孫海就就成了我的跟班,我弟弟的兄弟。”林暮慷慨激昂,比劃著手指做了總結。

陸戎的表情沒什麽波瀾,眼神卻不是暖的,他用手語回複:“挺好的。”說完,他又低頭在紙上寫字,“還能和欺負自己的人成為朋友。”

林暮愣了愣,一時沒反應過來,他抬起胳膊正想打手語,遠處的教室後門站了個人。

區委老師朝著陸戎喊道:“小陸啊,奶奶要上廁所了。”

陸戎抬起頭,應了一聲:“來了!”他對著林暮比手語,“我們回去吧?”

林暮點了點頭,跟著起身,陸戎走得有些急,林暮得小跑著跟上去,教室裏人還是那麽點,都挺和諧友愛,幾個聾啞人圍在陸戎奶奶身邊,見到陸戎來了,激烈地比著手語。

陸戎回了個“謝謝”的手勢,彎下腰低聲哄著老人。

林暮能聽到奶奶嘟嘟囔囔著,一會兒“美美不要一個人上廁所,害怕。”一會兒又“美美要手拉著手。”陸戎於是拉住她的手,把人扶起來。

奶奶回頭看到林暮,突然咧開嘴,露出了豁了的牙,問他:“要不要和美美一起去噓噓?”

林暮:“……”

陸戎有些尷尬,低聲道:“美美和我一起去,不要麻煩別人。”

奶奶似乎聽懂了這話,眉眼耷拉下來,不怎麽高興地嘟著嘴。

陸戎鬆了口氣,朝著林暮比劃:“對不起啊。”

林暮抿了抿唇,故意打手語問他:“奶奶說什麽了?”

陸戎猶豫了一會兒,還是老實道:“她想和你一起上廁所。”

林暮笑了笑,他突然伸出手,牽住了奶奶的另一隻胳膊,小幅度地動著手指尖。

他說:“我要和美美一起手拉手去噓噓呀。”

陸戎的奶奶叫陳美花,喜歡叫自己美美,她愛穿鮮豔又不怎麽合款式的裙子,兩頰每天都要塗腮紅,有時候還會在眉心點一個圓點。

老人家的頭發都是陸戎梳的,紮著幹淨又好看的各式辮子,她喜歡無時無刻不光彩照人的,陸戎很努力地在滿足她。

暑假很長,自從林暮代替林朝去社區裏上課後,他幾乎每天都能見到陸戎和美美。

陸戎有時候忙起來根本沒辦法與他聊天,美美得有人看著,天天上廁所都要手拉手。

隻不過後來,美美似乎更喜歡與林暮手拉手著去廁所。

起初林暮去女廁所還有些別扭,但次數多了,他又穿著女裝,後麵便幾乎自暴自棄地習慣起來。

他扶著老人進隔間,幫對方關上門,守在外麵的時候會聽到美美開心地唱著歌。

美美年輕的時候一定有一把好嗓子,甚至粵語咬字都很準。

她唱著千千闕歌,歌聲一直飄到了外麵。

“來日縱是千千闕歌,飄於遠方我路上。”

“來日縱是千千晚星,亮過今晚月亮。”

林暮聽著便忍不住笑,笑完又想起自己聾啞人的馬甲,複又重新板起了臉。

社區裏除了陸戎奶奶這類智殘人群和聾啞團體外,還有不少的盲人和殘肢者,參與照顧管理的人也全部都是免費義工,比如林暮那個班的社區老師,還是剛畢業的大學生,最開始說隻是對學手語感興趣,來了幾趟後操心的像個媽一樣。

林暮好幾次被他煩得有些崩潰。

主要還是小馬老師覺得他太不合群。

“林同學。”小馬老師的手語比陸戎做的還辣雞,“你要和大家一起玩,不要老是一個人!”

林暮懶洋洋地比劃著:“我和小鹿一起玩的。”

小馬老師對“鹿”的理解好像有些偏差,莫名其妙地嚴肅道:“這裏哪有鹿啊,你要和人一起玩,知道嗎?”

林暮笑了半天,他看到陸戎走過來,挑了下眉,舉起右手,食指與小指直立,拇指尖頂在太陽穴的邊上,輕輕地晃了兩下。

陸戎低下頭,自然而然地望向他。

林暮得意地朝著小馬老師比劃:“看到沒,小鹿來了。”

暑期快結束的時候,林暮替林朝上社區課的事兒都沒被家裏拆穿,林朝甚至覺得弟弟有些樂在其中。

“孫海最近一直找我。”林朝晃了晃手機,朝著弟弟比劃手語,“問你怎麽老沒空。”

林暮正拿著林朝的卸妝水抹臉,一隻眼睜著一隻眼閉著,很是敷衍地動著手指頭:“不是幫你上課嘛,開學就能見著了,他急個屁。”

林朝不是很讚同地看了林暮一眼,她找到弟弟帶回來的社區手冊,上頭有不少人的留言,這東西跟殘疾人證一樣,隻要去了的就人手一本,林朝去的那幾次留言很少,結果林暮把後頭的都給填滿了。

林朝翻了一會兒,被幾個留言給逗笑了,林暮擦幹淨臉出來,看到姐姐在看,跟著湊了上來。

“王叔看不見,他邊說馬老師邊寫的。”林暮指著其中幾條朝林朝比劃,“還有李阿姨,你記得吧?她右手臂是假肢,但字寫得特別好看。”

林朝斜了他一眼,“說”:你怎麽比我還積極?

林暮的表情嚴肅:“我這是讓你感受下人性溫暖,以後別逃課了,自己去啊。”

林朝難得沒反駁,她似乎突然想起什麽,彎腰從床底下拖出了個鞋盒,裝作不在意地推到了弟弟的麵前。

“?”林暮一臉問號,“什麽東西?”

林朝神情淡定,不過眼神讀得出挺緊張,打手語的時候都有些抖:“給你買的,要不喜歡,我就去退了。”

林暮簡直樂死了,他一疊聲地喊了二十來串的喜歡,直接開了盒子把鞋穿上了腳,來回看了半天,突然反應過來,對著林朝激動地打手勢:“我之前問你你幹嘛不說?接了指導棋就為了攢錢給我買鞋啊?!”

林朝當然死活不肯承認,昂著下巴,優雅簡潔地比劃手指:“笨蛋。”

林暮全然不在乎姐姐的傲嬌,美滋滋地拍了張新鞋的照片微信上發給了孫海。

林朝不明白,“問”:作什麽?

林暮喜氣洋洋地道:“發給他舔舔。”

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