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他在對她示好嗎?

文殊蘭越想越氣。

回了家,她直奔廁所,洗了個冷水澡,用肥皂來回搓了三遍,皮都要搓紅了,才把那股臭洗腳水味洗幹淨。

出來換了一身幹淨的衣服,整個人終於清爽了,但心裏依然憋著一股火。

先是被王曼姿開車撞,然後被王曼姿的馬仔潑洗腳水,鎖在樓下不能回家,如今還要被誣陷,指不定王曼姿會怎麽借題發揮。

怎麽會有人這麽戲精,這麽歹毒呢?

隻要她一天沒跟程銳離婚,還待在大院一天,就一天是王曼姿的眼中釘肉中刺,絕不會有好日子過。

可是,能怎麽辦呢?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走一步看一步吧。

文殊蘭暗暗給自己打氣,又摸了摸已經叫了老半天的肚子,再看了看天色,是該做晚飯了。

整理好情緒,文殊蘭轉頭去廚房,把買回來的食材一一放好。

肉隻有小半斤五花肉,青菜是一把空心菜,要不就做蒜蓉空心菜和紅燒肉吧。

蒜蓉空心菜好做,把蒜頭拍碎切成泥,熱鍋裏倒了油,撒上蒜蓉爆香,放上洗好的新鮮蔬菜,翻炒兩下,香味彌漫開就可以出鍋了。

紅燒肉得費點時間。

先把五花肉切成小方塊,涼水下鍋,等煮沸

了撇掉浮沫,繼續煮5分鍾再撈出來控水,才到接下來是最關鍵的步驟——

炒糖色。

小火熱了鍋,下小半抓冰糖,要反複慢炒,直到晶瑩剔透的冰糖化開,慢慢變至金黃,才能下煮過的肉塊。

買菜時,她順勢去了一旁的供銷社,買了些香料,八角、香葉、桂皮、幹辣椒這些,這時都下到鍋裏,洗好切好的薑蔥蒜也一並下鍋,最後,油、鹽、醬、醋、酒各來一些,把肉炒出醬糖色,飄出濃濃的香味,最後倒水悶煮收汁。

不多時,軟爛滑潤,肥而不膩的紅燒肉,就可以上桌了。

濃濃的香味,不僅彌漫了整個屋子,也從窗口飄散出去,饞了半個大院。

“誰家做紅燒肉?也太香了!”

“我的媽呀!我就沒聞過這麽香的肉味兒,到底是誰家,讓我也嚐一口吧,饞死我了!”

一個兩個,沒給過她好臉色,還想吃她做的紅燒肉?

想得美!

文殊蘭懶得理他們,洗了碗筷,米飯盛了滿滿一碗,她是真的餓壞了。

才坐下,門突然開了。

來人一身軍裝,寬肩長腰,風姿卓絕,可不就是讓王曼姿為之發瘋的那位嗎?

說沒有怨氣,那是不可能的,但文殊蘭分得

清,發瘋的是王曼姿,冤有頭債有主,遷怒到程銳身上是沒道理的。

再說這兒是他的房子,也就是她“房東”,她難道還能跟房東鬧起來不成?

反正這位房東從來不在這兒過夜,多添一副碗筷,等他吃完飯走人,她就清淨了。

“你吃飯了嗎?”

文殊蘭洗好碗筷,看了他一眼,語氣不鹹不淡的,“我正好做了飯,要吃完飯再走嗎?”

看著賣相絕佳的紅燒肉,程銳精神一振,但是下一秒,他幾乎條件反射,問:“哪兒來的錢?你不是說私房錢,全都掏出來還債了嗎,哪來的錢買肉?”

這質問的語氣是怎麽回事?

文殊蘭一沒偷二沒搶,坦坦****,從兜裏掏出錢來,一把放在桌上。

10元的,1元的,5毛的,1分的,什麽麵值都有,總共25元左右,全在這兒了。

沒等文殊蘭說錢是掙來的,程銳眉目一厲,“你又找人借錢了?文殊蘭,你說過會改過自信的話,全都當放屁嗎?曼姿說得對,你就是狗改不了吃屎,我真是看錯你了!”

又是王曼姿!

張口閉口都是王曼姿!

“王曼姿說什麽都是對的嗎?她要是說我是殺人凶手,你也信嗎?”

“什

麽殺人凶手?”

程銳麵色一變,瞬間逼近文殊蘭,一把拽住她的手臂,用力到手背青筋暴起,“文殊蘭,你又幹了什麽好事!”

痛!

被抓到的地方,正好是被王曼姿開車刮到的位置,本來就紅腫了,如今痛得讓她幾乎無法呼吸。

好痛!

痛得下唇幾乎咬破,但文殊蘭一聲不吭,脊背挺得直直的,瞪著眼看他。

看似很凶,實則沒有半點威懾力,反而泛紅的眼眶,倔強中帶著委屈,像受了傷卻沒人可以依靠的小獸。

程銳渾身一震,隻覺得被這雙紅彤彤的眼睛,狠狠地刺了一下。

是他太過分了嗎?

還是誤會她了?

他一時竟有點些手足無措,但又不知道要怎麽安慰她。

好半天,才擠出來一句話來,“不是餓了嗎?先吃飯吧。”

見文殊蘭還緊抿著唇不說話,從不會說甜言蜜語的男人,隻覺得坐如針氈,他鬼使神差地拿了筷子,夾了第一筷子肉,放進文殊蘭碗裏。

文殊蘭一愣。

在原主的記憶中,程銳沒給過她什麽好臉色,跟她的關係比陌生人好不了多少,給她夾菜?

那是想都不敢想的,心平氣和跟她坐在同一個飯桌上,都嫌抬舉她了。

那他

現在又在幹什麽?

突然主動示好,還是拐著彎跟她道歉?

堂堂程營長,居然會低頭跟她道歉,太陽打西邊出來了?

文殊蘭打量的目光,讓程銳如芒在背。

頭一回跟她坐在同一個飯桌前吃飯,他也覺得尷尬,讓他說軟話,他又不會說,索性埋頭扒飯。

一口下去,足足呆滯了三秒。

這飯……

這菜……

尤其是這紅燒肉……

程銳滿臉不可思議,看了看那碗紅燒肉,又看了看文殊蘭,“這紅燒肉哪兒買的?”

“我做的,不好吃?”

哪裏是不好吃,根本是太好吃了!

先前還沒上樓,就聽到半個大院的人都探出頭來,左聞聞右嗅嗅,又到處問是哪家做紅燒肉,還有人碗筷都準備好了,就等著上門蹭飯。

程銳也被勾得不行,就是萬萬沒想到,勾得半個院子犯饞的紅燒肉,居然是文殊蘭做的。

可文殊蘭不是懶鬼一個嗎?

既不打掃衛生,也從不下廚,家裏買的調味料都快過期了,也沒見她用過一回,什麽時候會做飯的?

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瞧瞧這紅燒肉的色澤,聞聞這香味,還有一口咬下去,這香軟滑嫩,肥而不膩的口感,簡直太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