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千絲萬縷(12)
一個員工的幾句話似乎解釋了這種看似不合理現象的出現和存在。
“傳銷組織的成員,都知道自己在搞傳銷,可誰去報警了?”
“聞忠對員工實行電擊懲罰時,從來不自己動手,而是要其他的員工動手。可以說,所有的員工之間都曾彼此互相傷害過,所有人都是聞忠的幫凶。報警的話,是不是把我們自己也都坑進去了?”
“聞忠對我們進行的洗腦教育很成功。每一個退出或逃跑的員工,潛意識裏都會認為自己‘懦弱’‘沒有服從意識或執行力’,甚至會產生‘背叛了聞老板和公司’這樣莫名其妙的負罪感。”
銷售額的下降和員工的陸續退出,讓公司的經營管理最終回到原有模式。但回歸正軌後,聞忠顯然對管理公司失去了興趣,在公司裏經常見不到他人,很多大小事務他都交給史際處理。
但在進一步問及關於史際的詳細情況,以及他的下落時,卻沒有人知道,都隻說這個人沉默寡言,一看就知道是那種“人狠話不多”的角色。
一名員工倒是提供了一條信息,但這條信息有了也相當於沒有:史際曾在清河市城南的夜宵一條街開過一家燒烤攤,但後來又沒開了。至於是在什麽時候沒開的,他又說不上來了。
這名員工是在吃宵夜的時候,看到了史際。他也從來沒想到,受聞老板委托處理種子公司大小事務的史際,會白天在公司,晚上又來賣燒烤。
員工們都不知道史際和聞忠之間的關係,都認為史際不大不小也應該是個老板,但誰都沒想過會是個燒烤攤老板。他們甚至還猜測過聞老板大概是打算把公司盤給史際,所以提前要他來熟悉情況,但時間一長,他們才確定史際真就僅是來替聞老板“打雜”。
史際在夜宵攤上見到這名員工時,既沒有表現得特別熱情,也沒有表現出什麽尷尬,隻問他來幾串,完了之後卻又沒收錢,說是請他了。
該名員工最後還說,別的燒烤攤賣的都是牛羊雞魚肉、蔬菜這些,他家的燒烤攤卻隻賣一樣東西——麂子肉。但是吃起來味道很不錯,很有嚼勁,又是野生的,所以即便價格高,卻也生意火爆,門庭若市,很多時候還要排隊等候,才能吃上幾串。
警方想根據員工們的回憶繪製史際的肖像,卻又沒人記得他長什麽樣了。這一情況同樣也存在於“地雷村”。
同時,警方在夜宵一條街進行走訪,試圖在那裏搜集到和史際相關的信息,結果絕大部分的店主、攤主都不記得他這個人了。少數幾個仍有印象的,卻也是因為他燒烤出來的麂子肉在風味上別具一格,至於對他個人的了解和印象,基本都是一問三不知。
這讓史際的資料在警方這裏始終都是一片空白,甚至都不能確定他到底是死是活。
最後,還有員工補充說,在這一毫無人性的管理模式後期,聞忠似乎對電擊懲罰越來越癡迷。
在電擊懲罰沒有被發明之前,聞忠懲罰員工主要是因為被懲罰對象違反了公司紀律,或者說是出現了不受聞忠支配的行為。但隨著員工對這一管理模式的適應,他們被懲罰的機會越來越少。
在此之後,聞忠卻又提出一條新規定:每天進行銷售業績排名,最後三名將接受電擊懲罰。
一個並不怎麽在乎公司經營是否能讓他的個人財富實現增長的人,每天搞業績排名的規定,其目的明顯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聞忠要的並不是通過電擊懲罰刺激銷售增長,而僅是為了能實行電擊懲罰。
同時,公司裏所有的電擊懲罰,都必須在聞忠的眼前完成。他在觀看的過程中,會表現得極為專注和投入,就像小孩子在看動畫片一樣,顯得極為全神貫注,並且會一邊看一邊時不時的哈哈大笑,自我陶醉。
唯一能將聞忠的注意力從電擊懲罰的觀賞過程中轉移出來的,似乎就是和女孩通電話。
有時候,聞忠在一邊通電話的過程中,會一邊用手勢指示手下的員工對懲罰對象進行電擊,但在聊得起勁的時候,會時常忘記發出停止電擊的手勢,這讓很多被懲罰對象遭受了許多無妄之災,甚至險些出了人命。
該名員工比較確信和聞忠通電話的女孩,不會是聞忠老婆。
“那個膩歪樣,肯定不是他老婆。他和老婆通電話的語氣我也聽到過,完全就是老爺在使喚丫鬟,而且往往都是言簡意賅,一副很不耐煩的口吻,通話時間很短,聊不到兩分鍾。”
“他在電話裏頭,很多時候喊的女孩的名字都不一樣,明顯不止和一個女孩通電話。而且對每個女孩說話的語氣口吻、內容都不一樣,但好像都能和對方聊得很愉快,很投入。”
最開始,被懲罰對象在接受電擊時,會發出各種慘叫哀鳴。但聞忠時常會一邊觀看一邊和女孩們通電話,就規定所有接受電擊的人不許發出慘叫,否則就要延長電擊時間或增加電擊次數。
故此,在短暫而又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在這棟五層高的樓房裏,在二樓的辦公區,幾乎每天都在不停地上演著電擊的酷刑。
這些似乎都在說明地下室裏,那把電椅由來的原因:聞忠僅是出於愛好所設。至於這把電椅上有沒有“坐”過人,曾經“坐”過哪些人,這些暫時是個迷。
根據時間線來看,聞忠在對公司員工實行電擊懲罰的這段時間內,同陳懷安仍有婚姻關係。該名員工的反饋似乎解釋了他們解除婚姻關係的原因。但之後聞忠和寧可卿結婚又離婚,原因又會是什麽?還是說聞忠有習慣性劈腿的毛病?
這個推測存在很大爭議。
清河市警方內部,一部分人認為這個可能性存在。
其他人卻對這一可能性持否定態度。他們認為陳懷安和寧可卿,她們兩家人的失蹤,和聞忠極可能存在關聯,說白了極可能就是聞忠“讓”這兩家人失蹤的。聞忠如果僅是因為習慣性劈腿,最後因此被女方發現,造成前後兩段婚姻關係破裂,他也完全沒有必要“讓”女方一家人都失蹤。
這兩名女方各自一家人的失蹤,還有阮星竹和屈正罡的失蹤,這些所有和聞忠關係親密的人,都有這麽一個詭異結局,再結合那個如同“渣滓洞”一樣的地下室,這自然而然就讓警方將聞忠默認鎖定為這些詭異結局的“製造者”。這是警方內部沒有爭議的共識。
李竹道作為“外來戶”,作為案情分析會上的列席人員,在會上始終保持沉默。
調查到了這裏,聞忠的個人特征,或者說他的興趣愛好似乎變得有跡可循。
這個人熱衷於煽動人心、蠱惑人心,其目的就是為了操縱人心、支配他人。他似乎非常享受支配他人的這一過程。
學生時代參加辯論賽似乎就是為了鍛煉自己的口才,這是說服別人,“支配他人”必不可缺的一項基本功。
擔任學生會紀檢部部長是他享受“支配他人”的又一體現;說服劉同學聯合全班同學寫舉報信,將廖老師從班主任的位置上換下來,也是“支配他人”的進一步體現;在公司內部試行類似於傳銷組織的管理模式,更將他重在“支配他人”的興趣和樂趣暴露無遺。
同時,在聞忠的成長和經曆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虐貓、給青蛙剝皮的愛好,以及對電擊的癡迷,都說明這個人性格殘暴,愛好“血腥”,似乎對施暴於他人也懷有濃厚興趣。施暴於他人,似乎也是聞忠用以“支配他人”的重要手段。
熱衷於施暴,毫無疑問同聞忠小時候遭受的家暴有關。他由一個家暴受害者變成了施暴者。
人們所有的情緒都在尋求被理解,如果在成長過程中那些痛苦的感受始終沒有得到理解,那麽可能就會用讓別人體驗自己曾經體驗的痛苦的方式,讓對方明白和理解。久而久之,這種讓他人體驗的方式,對他人施行暴力的行為,會逐漸演變為個人的行為模式,甚至發展為興趣愛好。
大多數人受到傷害後近乎於本能地想把這種傷害“轉移”給別人。這類人,往往沉浸在被傷害的陰影裏無法自拔(或沒有意識到),他們往往是偏激的,缺乏理性。隻有他們自己在某種條件下,突然意識到自己是處在被傷害的陰影裏,並且走出來的人,才會內心溫和,淡然處之。毫無疑問,聞忠不屬於後者。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人的攻擊行為、暴力行為產生的條件有兩個,一個是模仿,一個是強化。一個在家暴環境中長大的孩子,耳濡目染,看到的、接受的就是暴力,那麽他學到的、感興趣的也就是暴力。這是密不可分的因果聯係。
簡而言之,家暴當中的暴力行為,具有傳遞性和延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