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千絲萬縷(4)

阮星竹無奈,隻能在公公挨餓時,偷偷給他東西吃。這讓她很快就獲得村民的認可和誇讚。

阮星竹雖然讓公公成功逃脫被武力家暴的命運,但她自己卻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究其原因,主要就是因為聞達太有錢。

於是,土豪聞達家裏,經常就會出現這樣一個怪現象:每天晚上的時候,鄰居們會聽到聞達家裏傳來各種毆打女人和小孩的聲音,還有醉酒後的聞達各種各樣的辱罵聲。可到了白天,鼻青臉腫、傷痕累累的阮星竹卻像個沒事人一樣,會笑著和她出門碰到的每個人打招呼。

醒酒後的聞達偶爾也會摸著老婆孩子的傷口傷痕,說這樣肯定很痛。

家暴的方式和手段,在聞達的銳意創新下,推陳出新,新方式和新手段層出不窮。

拳腳棍棒隻是主食,如米飯白麵;上述的水瓢砸頭、掃帚戳眼、刀戳鬢角在讓阮星竹也領略了幾遍過後,逐漸成為“家常便飯”當中,隔三岔五必然要出現在餐桌上的一道“家常菜”;酒瓶砸頭、皮帶抽臉、揪著頭發把頭往裝滿水的水缸水桶裏捂、把人吊起來用帶刺的植物藤條抽、用煙頭燙手和腳等等,這些都是間或出現的“營養套餐”。

除了罵聞忠和史際一個是“坑爹貨”,一個是“拖油瓶”,他還罵阮星竹是“掃把星”,全家都死了就你沒死,你不是掃把星是什麽?很明顯,你全家人都是被你克死的嘛。

村民們有時候甚至都會覺得很詫異,這樣的環境中,聞達的老婆孩子到底是怎麽生存下來的。

因此,在路上碰到阮星竹時,他們會拐著彎兒地告訴她,聞達的兩個前妻都是“跑”了的。他們故意在“跑”字上加重語氣,然後又加上一句,你反正又沒有孩子。

阮星竹一點就透,立即就明白這些好心人的意思,卻說,這裏就是我的家,除了這裏,我還能去哪?

有時候,麵對一些故意對她談起類似於這樣話題的女性鄰居,她也會說,就算再找個人改嫁,可我多半也不會認識,萬一他沒有打人的毛病,卻有性.虐的愛好,豈不更糟?

也有人和她聊著聊著,就告訴她當地派出所的地址。

當時,家暴還沒有列入《刑法》,甚至都還沒有“家暴”這個說法。警方對於此類“家庭糾紛”,大多隻能作調解處置,頂多也隻能對施暴者進行“威嚇”。

鄰居們的這個建議治標不治本,僅能聊以**。

阮星竹不懂這些,卻說,這是她家男人在和她、和孩子們鬧著玩。

好吧,既然你這個被打的都這樣說了,那我們圍觀群眾還能有什麽意見?隻要你自己享受這種狀態就好。

還有一些和聞達關係不錯的鄰居,趁著白天聞達沒喝酒、酒醒的時候,會提醒他,不要忘記你的第一個越南老婆為什麽要跑。

聞達最初還假惺惺地說,他也不想這樣,他也想戒酒,可戒酒實在太難了,他這輩子估計把女人戒了都戒不了酒。

鄰居們就說,你打不打老婆孩子,好像和你喝不喝酒沒有多大關係,你在不喝酒以前好像也有打老婆孩子的習慣。區別隻在於,你喝了酒以後,打起來會更厲害。

聞達訕訕地說,這也不能怪他,他身體裏有很多彈片,一到陰雨天氣就痛,這讓他忍不住想要打人。

鄰居們嗤之以鼻,說咱們這兒雖然雨水多,但也沒有天天下雨啊。

聞達啞口無言。

到了後來,他幹脆挑明了,說她要跑就跑吧,大不了老子再找一個,左右不過幾千塊錢的事。

或者也說,那女人聰明著呢,如果要跑早就跑了,她就是舍不得我口袋裏的錢,知道就算重新找一個,也不一定能再找個像我這樣的有錢人。

鄰居們總算明白了。聞達仗著自己有錢,在對待女人上,已經到了為所欲為、肆無忌憚的地步。他之所以放任阮星竹成天在外頭走,壓根兒就不在乎她會不會跑,甚至篤定認為她不會跑。這和他在成為土豪之前,對待第一個越南老婆的態度完全不一樣。

再結合阮星竹麵對村民們的“建議”所給出的答複,以及她目前仍舊留在聞達身邊來看,村民們很快就得出一個結論:要成功栓住一個女人的心,果然還是不能在她的手腳上套鐵鏈,而是得在她的脖子上掛金鏈。隻要在她的脖子上掛金鏈,她似乎也不在乎手腳上是不是被套鐵鏈。

但好心的鄰居們似乎仍然不願對聞達“放棄治療”,說女人你可以不在乎,甚至可以再換,孩子呢?兩個孩子年齡那麽小,你也下得去手?

聞達仍舊毫不在乎,說兩個兔崽子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我打他們幾下怎麽了嘛?

甚至還會言簡意賅地說,這是我家事,感謝關心。

這就是沒得聊了。

毫無疑問,部分村民鄰居們提出來的這些充滿善意的建議,都被聞達當成耳邊風。他依然我行我素。

聞達在沒有發跡之前,由於習慣性毆打父親,當地村委和派出所曾試圖“想個辦法”,將他送進監獄,但考慮到他家裏一老兩小的生計問題,這一計劃最終胎死腹中。這說明當時村裏不乏路見不平的“俠義之士”。

在此之後,聞達對父親不再明目張膽地進行武力毆打,而是采取較為“柔和”的不給飯吃的“非暴力方式”,並且有阮星竹偷偷給老人送吃食,這讓聞達的虐父行為變得似乎也沒那麽讓人“不堪忍受”。

更重要的是,發跡後的聞達不但一次性償還了先前雇傭在茶樹山勞作的村民們的工錢,並且支付的單筆工錢明顯呈逐年上漲的趨勢,雇傭的勞動力數量也越來越多,這似乎才是遮擋住他身上種種令人詬病之處的“耀眼光芒”。

先富帶後富,最後大家一起富。這才是這個小山村裏,村委更想要的局麵。也是這個原因,聞達甚至獲得過全縣“勞動模範”的榮譽稱號。

至於打老婆孩子,人聞達不也說了嘛,那是他的家務事,咱這是山窩窩,又不是大海邊,管那麽多那麽寬做甚。

再說,偉大領袖都說過,人無完人,孰能無過。咱不能隻盯著人的缺點,得一分為二地看,要多看優點。

一個被地雷炸過三次,被炸得又瘸又瞎的人,卻成了全村數一數二的富戶,還創造了不少的就業崗位,這麽大的優點我們看不到,卻盯著人雞毛蒜皮的家務事,我們這不是瞎麽?打老婆孩子而已,村裏有幾個男人沒這樣幹過?憑什麽要盯著人聞達不放,這傳出去還以為我們在歧視殘障人士。

故此,在久勸無效後,不管是善良的村民,還是當初的“俠義之士”,對聞達的過分之舉似乎也越來越看不見。

尤其是當初的“俠義之士”,想起自己居然還有過“想個辦法”將聞達送進監獄這樣的想法,難免有些心悸。這是違法的勾當啊,咱怎麽能這樣幹。

久而久之,聞達虐待一家婦孺老小的事,如春風化雨潤物無聲,居然逐漸成為生活日常,讓村民們習以為常。

居住在聞達家隔壁的幾個鄰居,那時候家裏沒有鍾表,到了夜裏以後計時的方式就是聽聞達家的動靜。

各種各樣打在人身體上的聲音、聞達的辱罵聲和女人孩子的哭聲響起,這代表聞達已經吃完飯喝完酒,也就應該是夜裏八點左右。各種聲音停止,則代表聞達已經打完老婆孩子,這時應該是夜裏九點左右。到了這個點,咱家也該洗洗睡了。

當然,年頭到年尾,聞達家偶爾也有全無動靜的那麽幾天。這代表聞達去了縣裏或清河市裏和人談茶葉售買的生意。如果是這種情況,第二日從聞達家裏出門的女人孩子,看起來就會顯得特別有精神,臉上的笑意也明顯要特別甜。

正當不正常的淪為正常,一切似乎都融入如同太陽東升西落這樣的自然規律,成為村裏一道另類的“風景線”,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一個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人卻突然出現。

在史際生日的當天,他的生母黎玉真帶著一個生日蛋糕出現,還給了史際1元人民幣。

鄰居們都說,黎玉真或許有回頭之意,但聞達已經有了阮星竹,黎玉真的回頭顯然為時已晚。

黎玉真也知道自己的出現不合時宜,倒也並未多說,隻問史際願不願意跟她走。聞達沒有為難這對母子,也和史際說去留自願。

史際看看聞達,又看看黎玉真,最後問她:“媽媽回來,到底是找爸爸,還是來找我?”

當時,聞達在場,阮星竹為免尷尬自然早就借故離開。

黎玉真沒想到年僅十二歲的孩子會這麽問,看了聞達一眼,對史際說:“媽媽當然是來找你。”

史際不信:“那媽媽當時為什麽要把我丟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