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公司成立

1991年10月28日,星期一。

喻明下午的課程結束後,將四人討論後的公司章程打印了出來後,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名,明俊若華名稱沒有重名,可以使用,隨後辦理了企業預名核準通知書。

由於沒有驗資程序,可以著手走注冊公司程序了。

晚上,喻明再次招集四位公司發起人小聚,商討注冊成立公司的具體事宜。

喻明:“企業名稱預名核準已經辦好了,後麵還有幾個問題需要我們商討一下,我們先確定公司的注冊地址,大家有什麽意見?”

薛俊:“可以租一間寫字樓。”

馮華麗:“公司剛起步,我覺得先期還是應該本著節省的原則,租房的事情,我覺得應該推後考慮。”

徐芷若:“我讚成馮姐的意見,我們公司現在是初創時期,業務還沒有開展起來就花重金租寫字樓,我覺得操之過急,不合適。”

薛俊:“我們是音樂公司,要講究臉麵,我認為,不僅要租寫字樓,還要裝修好,讓我們明俊若華顯得高大上。”

喻明:“你們說的都有道理,我提個建議,大家看怎麽樣?”

馮華麗:“什麽建議?”

喻明:“我們公司草創階段,首要目標是提升名氣,不會有太多的業務,有業務到咖啡廳和餐廳去談就可以了,不需要氣派的辦公場所,租寫字樓的事情可以容後再考慮,大家覺得呢?”

徐芷若:“同意。”

馮華麗:“同意。”

薛俊:“少數服從多數,就這樣吧,不過公司的注冊地址選擇哪裏呢?”

徐芷若:“就租一間普通的民房算了。”

馮華麗:“租的房間越小越好,隻是為了辦公司注冊時有個注冊地址。”

徐芷若:“嗯。等公司發展後再換個好地方。”

薛俊:“我看行!要不是《公司法》規定成立公司要有公司住所,我覺得房子都不用租。”

喻明:“那就這樣定了,薛俊你的人脈廣,租房子的事情就交給你了,記得簽訂租房協議後要房產證,辦理公司注冊時要用到。”

薛俊:“可以。”

公司注冊地址終於敲定了,喻明鬆了一口氣,接著說道:

“第二件事情就是完善公司章程。”

喻明把打印出來的文件發到大家手上後說道:

“這是我根據我們上次的討論意見編寫的公司章程,大家先看看,看完我們再討論。”

十分鍾後,喻明說道:

“我們先討論公司注冊資金的問題,公司章程上我寫的是500萬元,這需要各位發起人在隨後的兩年時間按股份比例追加投資,當然也可以將注冊資金按我們現在的實際出資額確定為150萬元,這就成了一次性投資,以後不需要追加投資了,注冊資金確定到多少,幾位有什麽想法?”

徐芷若:“兩年內再追加投資,我難以完成。”

馮華麗:“我也有困難”

薛俊:“雖然我也有困難,但我還是同意提高注冊資金的,音樂公司要簽約歌手、要購買音樂著作權,要製作mv,花錢似流水,投資少了根本不管用啊!”

喻明:“我有兩個方案,一是適當地提高注冊資金,讓大家可以順利地將需要追加的資金到位,二是引進風險投資資金,或者找到其他的投資人。”

徐芷若:“我讚同第二個方案”

馮華麗:“最好采用第一個方案,第二個方案我也接受。”

薛俊:“如果直接引進其他的資金,我們的股份數量勢必大幅度減少,利益損失很大,我覺得注冊資金就定在500萬元,我們幾個發起人先認購一部份後,剩下的缺口再引進其他的投資方。”

馮華麗:“我附議。”

徐芷若:“我附議。”

喻明:“我讚成,我們明俊若華音樂有限公司注冊資金就定在500萬元,也就是說公司總股本為500萬股,我們幾個發起人先根據自己的情況認購一部份股份,剩下的缺口再引進其他的投資方,我們大家現在就聯係家裏在確定自己的資金認購額度吧。”

薛俊:“我找親戚朋友借點,兩年內應該能籌集到一些資金,我認購100萬元。”

馮華麗:“我認購60萬元。”

徐芷若:“我認購40萬元。”

喻明:“你們三人認購了200萬元,還餘下300萬元,為了不讓外來資金控股,我認購160萬元吧,這樣我們公司的股東股份分配情況是薛俊20%,馮華麗12%,徐芷若8%我占32%,引進的股東占28%。”

喻明將提前辦理的公司賬戶華夏銀行的卡號告訴大家後,說道:

“請大家在本周日之前,務必將啟動資金打入公司賬戶上,等薛俊租好房後,下周我著手辦理相關手續,在公司追加投資前,我們按公司啟動運作資金總額150萬元分配股份,具體為我和薛俊占26.667%,馮華麗和徐芷若占20%,我占33.333%以後追加投資後按實際出資額分配股份,下麵我們確定公司法人代表和公司總經理,大家發表下意見。”

薛俊說道:“喻明是公司主要發起人,也是公司最大的股東,法人代表和公司總經理非喻明莫屬。”

喻明的理想是建立強大的經濟帝國,不可能將精力放在這一家公司,於是說道:

“法人代表我可以接受,但公司總經理我不接受,因為我要將主要精力放在音樂創作上,術業有專攻,本來我們應該請音樂界的職業經理人出任公司總經理的,但我們公司初創,還請不起職業經理人,隻好先我們內部人員出任了,我提議薛俊出任我們明俊經音樂有限公司總經理一職。”

馮華麗:“同意。”

徐芷若:“同意。”

接著有決定了公司董事會人選,確定了公司監事。

董事長:喻明;

董事:薛俊、徐芷若;

監事:馮華麗。

然後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確定了公司的領導層和組織構架,初期成立了四個部門,分別是宣傳人事部、業務部、運營部及財務部。

總經理:薛俊;

人事經理:喻明,兼任宣傳人事部部長;

業務經理:薛俊(兼),兼任業務部部長;

運營經理:馮華麗;兼任運營部部長;

財務經理:徐芷若,兼任賬務部部長。

各部門的職能如下:

宣傳人事部:負責聯絡各個媒體讓所有媒體都能出現公司藝人的消息以達到宣傳的目的,負責到電台、電視台、報社、雜誌社、發布旗下藝人消息;負責公司人員就職報到、薪資、保險、年假、員工活動、在職訓練和員工離職等;負責處理和藝人的簽約等相關的事宜;負責公司大大小小的雜事如清潔、文具、簡單印製、表格、門禁(門口值班人員)總機以及冷氣.食物電話彩印機等硬體設施的管理等。

業務部:負責負責宣傳活動的執行亦即專門辦理簽唱會、記者會、簽名會、演唱會等大大小小的軟硬體設施;負責旗下藝人商業演出的接洽(拍廣告、拍戲、演唱會)行銷配合(產品代言.媒體代言)等;負責邀歌、收歌、選歌、製作唱片、產品企劃等,包括專輯的包裝設計音樂錄影帶的製作拍攝藝人的服飾及造型設計等。

運營部:負責公司的倉儲管理、網絡管理、銷售分析、進貨、銷貨、退貨的管理與外部聯係等;負責公司有關的法律合約問題,文件及谘詢處理有關錄音著作音樂著作等知識產權的保護等。

財務部:負責公司的財務資料、帳務處理、報表設製以及結算版稅等,將唱片收益,分門別類地付給國內外的藝人版稅、經紀人版稅、詞曲創作版稅等。

最後,討論了公司注冊成立後的招工問題和初期的運作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