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想和喜歡的人一起過聖誕節了。

太想和喜歡的人一起過聖誕節了。

今天逛街的時候發現,好多店麵都已經換上了聖誕裝飾,才意識到今年的聖誕節已經來了。

你知道嗎,沒有你的每一個聖誕節,我都過的很孤單,去年聖誕節我和朋友去ktv唱一整晚的歌,或許在崗位上做出24小時備戰的工作,或在早晨的時候匆匆打車回家,或者直接在單位。

所以今年快要聖誕節的時候我一個人裹著毯子在單位宿舍裏發呆,這個聖誕節,還是我一個人。

我不想像歌詞裏唱的那樣:落單的戀人最怕過節,隻能獨自慶祝,或許會收到愛的人給你節日的祝福。

我想和你在聖誕來臨的前一周就開始一起做準備,我們買一棵小小的聖誕樹吧,還可以買很多個小禮物,我們一起蹲在地上將它們細心的掛在樹枝上。

我們還可以買很多彩色的小彩燈,掛在房間裏的每一個角落,提前感受聖誕節的溫馨。

我們還可以一起躺在**做聖誕節的攻略,我拿著帶有聖誕老人的圓珠筆,一筆一劃的將計劃寫在暖黃色的便利貼上。

我還可以提前去做好聖誕主題的美甲,在指甲上小心翼翼的粘上雪花,然後伸出雙手問你:好看嗎?想牽嗎?

而你呢,會提前為我買好我最喜歡的巧克力和水晶球,實用的保暖衣和我平時最愛寫字給我準備好了筆記本和筆,怕我冷給我織圍巾送給我,還時時刻刻強調這些比較實用,而我也給你準備了聖誕節禮物,藏在床邊的櫃子裏,在聖誕節的早上偷偷放在你的枕邊,再親吻你的額頭說:聖誕老人昨晚來過哦!

或者是,我用心的為你挑選了一支聖誕主題的口紅,滿心歡喜的說送你一支口紅,對你耳邊說以後每天還我一點,那一刻你真的好美。

又或者你什麽禮物都沒準備,詢問我有沒有什麽想去玩的地方,我思考了一會告訴你,隻要和你一起,我們去哪裏都可以。

聖誕節那天不知道會不會下雪呢?如果下雪的話,我們一起去堆雪人好嘛?

但是聖誕節真的沒有下雪,我們還想說聖誕節可以一起到白頭了。

但是期望的雪依舊沒有到來。

或者我們去吃一頓熱熱鬧鬧的火鍋,把肉和丸子都一起丟進鍋裏,吃到鼻尖微微出汗,再大喝一口可樂。

不然我們去看一場電影吧,整座電影院都是甜蜜蜜的情侶,我們坐在最後一排,在電影演到一半的時候我偷偷親你。

我們還可以買一堆的煙花,去江邊一根一根的點燃,我拿一支在空中畫圈圈,撒嬌讓你幫我拍美美的照片。

我們還可以一起去超市,我坐在購物車裏指揮著你前進,你在後麵一邊推著我一邊抱怨我又胖了,但是還是會給我買我喜歡吃的果凍和薯片。

回到家之後,我們會挑幾首聖誕節的歌曲一首一首的播放,然後打開所有的彩燈,一起靠在沙發上吃零食聊天。

直到第二天醒來,你還在我身邊,我看著你的時候,就像看到全世界。

其實,上麵這些事我也可以和別人一起做,或者我自己一個人也能完成。

但心裏總覺得,如果不是和你一起,做這些就都沒有意義。

因為我喜歡的不是聖誕節,而是你呀。

其實絕大多數男人都不了解,一旦妻子開始理性且不再愛你時,男人的智商和邏輯基本上都是被碾壓的狀態,女人都是因為愛你才裝傻充愣的……

最喜歡坐傍晚六點的公車,投幣口裏傳出硬幣清脆的響聲,人們就像沙丁魚一樣擠進公交車裏。靠在椅子上小鼾的老爺爺,輕聲打電話對妻子說快到家的男人,或看書或聽英語的高中生,不同的人都在這座城市落日的邊緣不約而同地坐上了回家的車,就好像是人們靠的最近的時候了.

“不期而遇”這個詞真的太美好了,想想都讓人覺得很心動。就好比:剛剛買到毛茸茸的大衣,就迎來了冬季的第一次寒潮。加班到深夜,卻剛好在地鐵口買到了最後一個熱乎乎的烤地瓜。滿天的烏雲,但等你到家的時候它才落下第一滴雨。而我本以為已經錯過了你,卻沒想到,當我置身在生活的浪潮當中,身不由己的時候,生活又把你輕輕地推到了我身邊。如此一來,我們四目相對,在人來人往的車站,商場,又或者某個毫不起眼的路口小巷。你對我輕輕一笑的那一瞬間,這就是不期而遇。

一個女生最好的狀態就是:

眼裏寫滿了故事,臉上卻不見風霜,每天畫個淡妝,穿上喜歡的衣裳,不羨慕誰,不嘲笑誰,也不依賴誰,隻是悄悄的努力,吞下了委屈,喂大了格局,改變不了別人,就改變自己。

未來很長,愛你的人正在路上,他沒來的時間,願你能做自己的太陽,與山川湖海為伴,自信勇敢,保持善良!

沒必要可以遇見誰,也不急於總有誰,順其自然是最好的,自己要留給最好的男孩!

我喜歡那種我能從他身上學到東西的男生,不喜歡那種什麽都不知道,什麽東西都需要我去說,需要我去教他,在我眼裏愛情裏需要崇拜和欣賞,他自信但不自負,看著他感覺渾身散發著光芒,激勵著我去變得更好,互相的成長與進步,而不是那種隻會說甜言蜜語,隻會跑跑腿買倆杯奶茶,那種低成本的付出長得再帥也不行,對於男生,顏值從來都不值一提,有責任心才是最帥的。

當遇到了那個有沉澱有深度有格局的人,你會自動變成小貓咪。

一個人的閱曆和學識和年齡家境無關,和他的親身經曆有關。

女孩子真的需要擁有一個格局比你大、能力比你強、眼光比你長遠、教你人情世故、帶著你一起跑的男孩紙。

愛情從來都是讓人不理智的,占有欲、敏感粘人、吃醋多疑、莫名其妙,愛情的內在本質不隻有甜蜜,還有爭吵之後複合,然後再一如往昔相處下去,人這一生總會愛上那麽一個人,他可能並沒有多好,你隻是剛好就喜歡那幾分好。

很喜歡的一句話:

以信任之心,不限製對方的自由,以珍惜之心,不濫用自己的自由,這大概就是愛情該有樣子吧。

有時候真的覺得喜歡這個詞會讓人很難過。

就比如,在喜歡你這件事上,我做過無數件聽起來都很蠢的事情,可是聽過許多的勸告,試過許多的方法。

我卻依然沒有辦法用一張冷臉來麵對你,依然抑製不住想要見到你的心情,依然沒有辦法停止繼續愛你。

愛不到你這件事,似乎已經是我生活中的常態了,我已經能很坦然的接受這份不被喜歡,卻始終理智不起來,沒辦法勸自己不再去喜歡。

盡管這樣,我也從來沒有後悔在最美好的年紀遇到你。

喜歡你這件事,對於三分鍾熱血的我來說,是我堅持了最久的一件事情,哪怕這份堅持從未有結果,我也依然引以為傲。

都說,愛不到就要放手,單戀本身就是一場錯誤。

可我就是很害怕很害怕別人勸我放棄他,因為小心翼翼的愛著你,是我生活裏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兒。

忘記太難,所以我想一直記得,反正山高路遠,又不會一直愛而不得。

破例說個秘密,其實我不用看到你的臉才能喜歡你,也不用聽到你的聲音,不用知道你有什麽消息,我所知道的是,在生活中不多見的閃光的時刻我會想到你,煙花升起來,雪落下去

人們圍上來擁抱我這樣的時刻,我猜你和世界上所有的美好連在一起。

長這麽大,我說不出來我最愛的一部電影,我說不出來我最喜歡的一首歌,說不出來我最愛的一個人,時常覺得人生其實沒啥樂趣,偶爾也會質疑活著的意義,所有來自於書上和別人口中的道理都不曾說服過我。

但此時此刻,我突然覺得,大概人生最大的意義就是用餘生去尋找那些樂趣和最愛吧。

其實我們這代人,很多是沒有後路的。感到失敗和望不到頭的時候,沒有那個外界默認的“避風港”。不會覺得“就這樣回家好了”,回到那個有爸爸媽媽的屋子裏,把接下來的日子過完,或者重新振作再出發。

很多人其實不把家當退路的,低穀時家庭有時候會給予更大的壓力。

我見過很多的年輕人站在馬路中間,就那樣站著哭,身後沒有燈火,身前白霧茫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