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謀生,後謀愛。

我其實是在抵觸自己的無能。

一直以來,我都在埋怨為什麽生活會這麽糟糕。但我忘了,當你一個人的時候,生活是會把你骨子裏的弱點全都放大開來了的,包括那些可能你自己都不了解的恐懼和無能,統統都會被暴露出來。

人,往往很害怕麵對自己的無能。當你發現自己做不到的事,抑或是無法改觀的情況越來越多的時候,你對自身無能的憎恨就會越來越強烈。

一點小事也會讓人徒生很多自我可憐的情緒,挫敗感會被無限的放大。當你發現你根本達不到自己心裏原先的設定時,那種巨大落差更是會使你陷入了一種“自己無法從水深火熱中拯救自己”的無力感之中。

就像我覺得自己已經是一個成年人了,應該有能力讓自己的生活井井有條,為什麽還會整天都陷入害怕和無助之中,哪怕是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處理不好?

我其實是在抵觸自己的無能。

我原本以為,一個人就等同於獨立,獨立意味著你一個人也必須能披荊斬棘。其實,真正的獨立不是無所畏懼,而是心懷恐懼卻能坦然接受。

真正的獨立也不是無所不能,而是你開始學會怎麽樣看清自己,知道自己會因為哪些事情潰敗,然後想辦法去改變和控製。

怕黑就開一盞燈睡覺,搬不動的行李就分成幾次搬。去超市時不要一次性買上你可能拎不動的東西,出門忘了帶傘就找個咖啡館等雨停。

解決的方法有上百種,犯不著因為這些跟自己過不去,你又不是葫蘆娃,哪來這麽多技能。

一個人的時候,要學著去接受自己的弱點,然後快狠準地把問題解決掉,聰明地去避開自怨自艾的情緒。

你要相信,自己一個人也可以過的很好。到頭來你會發現,你雖然沒有你想象的那麽堅強,但你也不像你想象的那麽平庸。

直到今天我依然覺得一個人生活偶爾會很孤單,但我擁有著一副隨時要用胸膛去堵子彈的昂首闊步的樣子,想想就很是霸氣。

現在的我每天都肚子滿足,有幾首很常聽的歌,做著一些特別喜歡的事,開始學著和那個不那麽強的自己和平相處,這樣就能抵禦外來世界的磨損了。

白岩鬆說:“外在所有的聲音,如果能夠影響你,是因為你內心沒有自己的主見。因此就是要學會跟不同的聲音共存。始終是那句老話,我不同意你說話的內容,但是我維護你說話的權利。活成自己並不容易,如果你想按別人的期待去活著,你就活不好自己的一生。”人一定要有主見,不人雲亦雲,不隨波逐流,堅定己見,活出自己!

年齡隻是符號,希望我們都有與之匹配的內涵,或天真,或無畏,或沉穩,或純粹,活的像自己,才是對生命最好的饋贈。

先謀生,後謀愛。

有趣的人生,一半柴米油鹽,一半星辰大海。

遇到你,真的太幸運了吧,連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都想和你分享,我所做的關於我們的所有事情,都能明明白白的告訴你我好喜歡你,想和你一直一直都在一起啊。

我越來越喜歡溫柔的人了。

“溫柔”對於一個成年人來說,是極珍貴,極美好的品質。

說話溫柔,做事溫柔,跟你相處也溫柔,像是天冷的時候幫你順手立一立圍巾,接到了一杯稍燙的水會先晾一晾再遞給你,還要囑咐你千萬小心,而不是迅速傳給你,看你握著杯沿的手指被燒得通紅通紅。

不是諂媚,不是屈意的逢迎與討好,不油膩。是真摯地、周全地對待每一個人,在社交場上,她未必侃侃而談,掌控大局,卻安靜地、潤物細無聲地,為每一處蕪雜與難堪兜底。

是發自內心地在考慮別人的感受了,而這種考慮,不是出於她要從中取利。

而是深植於根的善良和妥帖。

越來越不喜歡被人凶、被人指責,或者被人利用了。

隻想跟溫柔的人在一起,她對你的關懷,細水長流又舒服,像是被冬天下午三點的陽光,曬到渾身發一點點微熱。

喜歡溫柔的人,喜歡跟她在一起。

不是每個人都適合與你白頭偕老,有的人是適合成長,有的人是適合一起生活。還有的人是適合一輩子去懷念的。你要想信,總有一場相遇,是互相喜歡,互相欣賞,是隔著茫茫人海,奔赴而來。

我身邊有那種特別典型的早戀。

男孩成績差,女孩成績好,男孩是那種沒多少心思放在學習上的。

他會攢錢買當時流行的牌子的牛仔和雪地靴,會在周末跑去KTV跟人唱「歌詞滄桑地講述三四十歲中年男情愫」的歌,會在耳朵上悄悄戴假鑽的耳釘,查得特別嚴的時候才摘下。

女孩成績好,家裏人覺得放心,不過問名次,也不怎麽教她生活自理,所以女孩會在善於給自己的普通生活搞花頭的男孩麵前,顯得很笨拙——她搞不懂手機藍牙怎麽用,不會辦流量套餐,第一次跟男孩去網吧的時候,打遊戲的一瞬間屏幕卡住了,女孩有點害怕地對隔壁桌的男孩說:我是不是把電腦搞壞了,要賠錢了…

男孩對女孩特別好。我現在想想,是那種人生第一次特別喜歡誰,就想滿格傾注真心的好——挺像那種,在每個學期開始的前幾個星期,一整個班的人都會特別整裝待發、一絲不苟地對待學習的狀態。

省錢給她買情侶項鏈,每每記住她上一次的生理期,晚自習的時候她說一聲餓了,他悄悄跑去小賣部給買零食。周末的約會就是在學校,女孩的家就在小鎮上,放假的時候出家門十分鍾就能走回去,但男孩的家在大巴車單程5小時的地方,偶爾出了點狀況回不了宿舍,住不起酒店,就隻能在網吧通宵。

第二天沒精神,被老師點著名罵,他也不覺得怨恨的,也不對女孩說“我為你才這樣”,隻覺得自己本來就該這樣,當時我跟你約會很開心,就好了。

而且也不是三分鍾熱度——雖然我們很容易覺得那時候的年紀就是三分鍾熱度。男孩也不算是,跟女孩在一起的一年一直對她很好。

直到他的一個前任頻繁地跑來找他,而他又有些老好人的懦弱,或者自己心裏確實也掰扯不清,總之經過很多次跟前任界限不明的行為後,女孩就提了分手。

分手是在假期,男孩開學前就轉了學,很無可挽回地,這個故事就到了終章。

很普通的一個故事對不對,但那個時候,女孩表現出來的分手狀態,讓年幼的我咋舌——新學期開始她已經在假期分了手,整個人瘦了一大圈,也不怎麽跟朋友聊天了,體育課上,一圈人中不知情的提到男孩的名字,她當即跑遠去哭,一直到下課都不回來。

自習課上我問,那你分手這幾個月怎麽過來的,她說,每天都哭,是每一天的一整天,早上起床,哭到累了,上床睡覺,醒了又哭。後來覺得眼淚實在是哭幹了,生理意義上的哭幹了,就難受也哭不出來了。但還是很痛苦,每天一醒來,都覺得這顆心是空的,覺得什麽都沒意義,也覺得不想做任何一件事,隻想回到跟他還沒鬧掰的時候。

我現在還有這個女孩的微信,她現在過得很好。是個很有想法、很獨立的女孩,本科時候轉了自己喜歡的專業,現在從事著自己從小打算好的職業,前陣子剛剛跟男朋友兩個人,用手上的存款付了房子的首付。

但時間回到多年前她的第一次分手,她真實地覺得自己沒救了,並告訴我,“難受得像死過一次”。是不是這樣的,朋友們:就是在你不懂事的時候,經曆的很普通的戀情,你都會覺得是你人生的高光,是你深切的救贖。

當你失去它,你覺得失去了一切。

年輕的時候好容易這樣,我覺得人在沒有想清楚自己真的要做個什麽樣的人的時候,都會這樣——雖然那個人很普通,他給的愛也很普通,我們的關係也很普通,但除了跟他建立的親密,我好像找不到,人生裏有什麽特別想珍視的、與別人的人生不同的東西了。

我們以前,都想被愛拯救。

我沒談戀愛,但也曾一樣癡迷,從看《初戀這件小事》起,我就覺得我一定會遇到屬於自己的阿亮學長。會遇到一個好看、乖巧、在書卷裏長大的少年,心氣清爽又昂揚,像夏天路邊被陽光照得透亮的樹葉。我覺得是注定的,我肯定會遇到他,他會成為我青春的注腳,所有人都知道我得到了他,並且因此高看我一眼。

那時我覺得,我要是能得到那樣的人,跟站在萬眾矚目的頒獎台有什麽區別呢?我們會牽手、擁抱、談論理想、互相惦念,“這才是酣暢淋漓的青春啊”。

被一個足夠好的人喜歡,是我那時自己以為的人生的意義。得到與眾不同的愛——我們曾以為這才叫浪漫。

哪個女孩年輕的時候,沒有傾注全力,認真覺得,自己要把自己的一輩子,“都交給某個很愛的人”?

但是幸好幸好,我們錯過了他。

幸好幸好命定結局不是他,所以我離開了那樣的小鎮,去了幾千公裏外的城市,所以你在填報誌願的時候,決定不要跟他在同一所學校,所以我們看到了更多的霓虹,也穿過了更多的心傷,所以我們一點一點變得勇敢跟果斷,一點一點把自己打碎,又一點一點把自己黏合起來,重組,描繪好看的圖案,注入靈魂。

今年我26歲了,經濟獨立,在上海買了房,最近在忙裝修,我一點一點,把一個空**的家填滿,讓它裝下我的生活。

沒有白馬王子,沒有“從校服到婚紗”,隻有努力學習,再努力考研,隻有咬牙攢錢,認真工作,眼淚中學教訓,失落中變得強大,這些,才是我這種普女的浪漫。

以前我寫,如果沒有愛的人在身旁,那麽在富麗堂皇的地方看月亮也不會怎樣。

但我現在覺得,在富麗堂皇的地方看月亮確實不一樣。

就像我那個,從“痛苦得要死”的初戀分手中走出來的女同學,她終於發現失去一個人沒什麽大不了的,生活秩序還能重建,都還能好端端地繼續愛人。

而我,我終於,終於,變得成熟而圓融,終於,我不再覺得哪段感情,或者哪個人會是我的救贖,會是我平淡人生中的光,我終於不再需要這樣虛弱的光去照映生命中那些無人問津的角落,這種感覺真的無與倫比。

浪漫不是“被人愛”,而是始終對自己充滿信任和希望。

你往前走,人生緩緩流淌,山高水長。

在戀愛裏,打動我的,從來都不是對方送了什麽貴的東西或者搞個什麽大場麵出來,也不是什麽承諾啊,海誓山盟啊。

而是一種下意識的惦記,夜裏醒來迷迷糊糊先給我掖好被子、回家路上想起我隨口提起的東西就買了捎回來、吃到好吃的一定要往我嘴裏塞一把,像小朋友一樣,像爸媽一樣,用天真去對你好,用本能去愛,這才是我最需要的愛。

愛情不就是我敢喜歡又敢離開。

人成長是因為我想變成更好的自己,而不是因為我被傷害之後,變成別人想要的自己去討好對方。

愛情的確會讓人成熟,不過是在痛和坑的前提下。

從最初,我們覺得,愛情的所有組成部分是**,是我的全世界,到後麵,愛情它隻是我所有生活中的一部分。

我明確我需要它,但它不是我的救命草,如果沒有,我也可以很好。

我明確對伴侶的付出,是因為我認為他值得,而不是我拚命想要在他身上要回報。

我能接受愛情美好的樣子,亦也能接受愛情最差的樣子。

真正愛你的人,推了又推還是想和你在一起,無論說了多狠的話,那都是腦子一熱的氣話,其實還是想留在你身邊繼續愛你。

張國榮說過:“永遠不要因為新鮮感而拋下一直陪你的人,因為心動是本能,忠誠是選擇,讓你心動的人不一定是讓你心安的人。”

小心那個每天都陪你聊天的人

單身的時候總覺得身邊要是有一個人,肯一直陪著你,是件多幸福的事啊。

就算隻是在微信上聊聊天,肯傾聽你的煩惱,你的憂愁,你的快樂和你的各種情緒,就仿佛覺得自己之前遭遇到的所有苦難,都不再是孤單的,就連歲月也變得溫柔了起來。

你開始對他,甚至是未來,突然有了期待。

就像一個人出去吃飯吃到好吃的東西,會想到與他一起分享;

就像偶然間看到一部感興趣的電影,會想要與他一起去看;

就像穿梭在人來人往的大街上,看到身邊手牽手的情侶路過,會幻想與他也許也會有這麽一天。

這種心情的轉化,到了最後,已經不滿足於僅僅隻是在微信上聊天了,你渴望自己每天都能見到他,渴望他所有空餘的時間都可以拿來陪伴你,甚至渴望他能夠成為你人生中的另一半。

都說女人最終會愛上每天都肯花時間陪她聊天的人,可能一開始隻是因為無聊,但隨著聊天的時間越久,依賴也就越深。

這就像愛情啊,一旦嚐到了甜頭,就覆水難收。

知道嗎等你是我做過最有耐心的事兒了。

覺得一個人可愛,是我心裏對喜歡的最高表達,和外表無關,是身上的那股子勁兒,不管這個人做什麽都會覺得可愛極了,所有絞盡腦汁的誇獎,看起來都像恭維,隻有一句“你好可愛啊“是我最真心實意的喜歡,我誇你可愛其實就是在說,我喜歡你。

遇到相互喜歡的人可真好啊,好像一下子變回了幼稚的小孩,就算說了再見兩個人都舍不得先轉身,要親親抱抱好多好多次才依依不舍的分開,才剛剛消失在視線中就立馬拿起手機說“我想你了”。

好的愛情從來不是阻止你社交,而是足夠了解你,知道你不會背叛,放心大膽的讓你去**做的事,去交感興趣的朋友,你是我的,這輩子就是我的,不是我的,拿鏈子拴也拴不住。

真的在意一個人就不要去聽說他、打探他,而是以手觸碰、以眼去觀察、用擁抱去感受聽對方說自己,試著去站在他們站的方位去體會與洞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