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關好壞,常態而已。
我前幾天看到一個帖子。
自己跟男朋友有長達七年的感情,按說到談婚論嫁了,自己卻不知道要不要分手。
談這麽多年,是因為對方人品好,又是多年同學,有話聊。但現在覺得對方身高不夠高,站一起時自己跟他一樣高;家境不好,自己爸媽也擔心婚後跟著他受委屈。不僅如此,兩個人的生活還麵臨著異地。
但我看下來,腦子裏隻有一個刻薄的問題:七年啊,這可是七年,而不是七天,這七年你做什麽去了呢?
你所介意的男孩的“劣勢”,一身高,二家境,都是完全無法改變的要素,一旦選擇了就是“永遠都如此”。這七年,你既沒有早點理智分析對方是不是理想結婚對象——到了考慮結婚才開始介意基礎條件,也沒有真正在相處過程中慢慢接納對方的不完美——跟不完美的普通人結婚也很正常,但內心深處,你其實覺得這個“普通人”太普通,有點“配不上”。
理論上來講,沒有一紙婚約還不算晚,當然可以“痛快”分手。但實際上,現實生活裏真的很難有足以用痛快這二字形容的舉動,現實生活很多時候,是像那種最心愛的白裙子沾上了汙漬,穿也不是,不穿也不是。
如果這個帖子是真的,那麽姑娘不管怎麽做決定,都是痛徹心扉:
如果提出分手,一定一定會舍不得七年的感情,而僅僅出於對方的條件向陪伴多年的對方提出了分手,一定會帶來懊悔跟慚愧的長長餘味。
但如果不提出分手,兩人結婚,也是後悔。也會在兩個人的每一個小挫折麵前暗暗問自己,是不是當初明明也可以找一個讓自己不那麽難的人。也會在看到身邊的朋友,可以在另一半麵前穿6cm的高跟鞋時感到心酸。
又覺得他不配,又是真的不舍——我詫異地發現,這句話竟然可以概括很多女孩的感情。
作為一個從青春期開始就矯情做作的女的,我每每驚訝於,居然真的會有那麽多女孩,喜歡上平平無奇的對方,僅僅是因為,對方“人很好”。
我不是說對方“人很好”是個問題,“人很好”是剛需項目,而真正的問題是在於,很多女孩骨子裏明明也是「慕強」的,卻很長時間裏沒有意識到。
這就導致,她們在容易被“人間有真情”感動的年紀,喜歡上了一個真的過於平平的另一半——這也很好對不對,真摯的感情又有什麽錯呢?可是——隨著她們年紀漸長,人生閱曆增加,身邊八卦來回幾輪,心跟大腦都開闊後,她們慢慢發現,她們內心深處,還是渴望著一個更加出類拔萃的另一半。
於是她們就走進了一個兩難謎題:說分手覺得對不起對方,這麽多年季節流轉歲月描摹,兩個人從稚嫩到成熟,都一起過來了。但不說分手又覺得對不起自己,為什麽總是被遠遠的舊情分牽絆,現在的更好的我,喜歡一個更好的人就是錯的嗎?
就像開頭那個帖子裏的女孩——以前我真的喜歡他,現在也是真的看不上啊。
可能有人覺得這樣叫“渣”,我倒覺得…還好,我能理解。
人的心本來就是會變的咧。無關好壞,常態而已。
而這件事的本質,是一個人需要好幾年的時間,才能慢慢找到真正的自我,確切地明白自己的需要。那個你在懵懂時期喜歡的人,很大程度上隻是帶來撫慰和快樂,他能滿足你年輕時候對親密關係的期待,但當你一點一點成長起來,也見多識廣,他的所作所為,他的成長速度,可能已慢慢地跟你的期待錯開。
兩個人長久地在一起,之所以難,就是因為你們要勇敢地一起走過那麽多個階段,而每一個階段,你們需要的對方其實都不一樣。
十八歲的時候,你們需要活力,精力,在一群鬧騰騰的年輕人裏顯得有趣且熱忱。
二十二歲的時候,你們需要一起開始對這個世界擁有自己的見解,你們需要一起謀劃人生,去回答長長的questionlist:從事什麽樣的工作,定居哪一個城市……
二十五六歲的時候,你們又開始需要一個精明妥帖且完美融入生活的伴侶,小事上細致追求,能把租住的房間打理得整潔有序,大事上也善於選擇,比如決定需要花多少首付跟總價配置資產。
十八歲的時候你喜歡上一個每天給你帶花的人,是真心的喜歡,但幾年後,到了步入社會的關口,當你們麵臨找工作、租房、生活瑣事,他種種差勁的表現曆曆在目,於是你決定拋下舊情,跑開——我覺得沒有什麽不對的,隻是說,你對他又做了一次篩選,而這次必須給他一個“fail”。說個不恰當的比喻,就好像在崗的員工,也是需要年度績效考核的。
而且我始終覺得,因為被關照的感動萌生的愛,本身就隻能存在一小段時間,人生稍有變動,這種感恩為主的愛就被稀釋了。
因為,在我看來,“對你好”不能撐過人生的大多數階段。
那麽,與其像開頭的帖子裏的女孩,不明標準地跟自己並不真正看得上的人消耗,還不如一開始就“勢利”一點。
我以前有個閨蜜,高中被同桌表白,同桌晚上表白後她腦袋一熱口頭答應了,但是回家後想了一整晚,覺得自己始終很介意那個男孩子抽煙,而他也不像會改的人,於是第二天跑去拒絕了。
你們說,如果一開始答應了,而兩個人在一起多年,是不是就會發展成那個帖子裏那樣——“跟男朋友在一起五六七八年,他其他地方都還行,就是一直戒不掉煙,我真的無法跟一個愛抽煙的人結婚,但我又舍不得這麽多年的感情”。
就是何苦嘛。
我覺得女孩兒就是,早點明白自己的需要,而且永遠不要以自己看重對方的條件為恥。
戀愛這個事,就好像每一個人生關卡都有一次“複查”,即使當初心軟放他“過關”,後續關卡通不過的人,還是不能陪你走到最後。如果以你的性格,你可以非常自在地享受陪伴的過程,那無所謂,如果你也是重離別的可憐人,那不要輕易開始恐怕是最好的辦法。
我一直是個用條件卡人的人,我覺得蠻好,我不會給自己後悔“怎麽我選的人不夠好”的機會。
我的人生信條是,我隻跟夠好的人周旋。
簡·奧斯汀曾經說過:“婚姻,隻考慮家境是荒謬的,不考慮家境是愚蠢的。”
婚姻是講究門當戶對,勢均力敵的。
這裏指的不僅僅是經濟條件的匹配,更多的是在精神層麵,包括生活觀念,道德三觀是否能夠達成一致。
就比如我的以前同事,她和丈夫已經結婚多年但卻依然能夠默契和諧。
原因就在於他們的成長經曆相似,圈子相同,相處起來就很融洽。
朋友喜歡畫畫,丈夫就經常陪她去看畫展;
丈夫喜歡喝茶,朋友就會去學習茶藝,閑暇的時候,兩個人還能一起品茶聊天。
朋友說,結婚就是要找一個合拍的人,三觀相似,對生活有一致的目標,相處起來就不會有那麽多磕磕絆絆,婚姻生活也才能夠長久幸福。
所以說女孩子選擇結婚對象的時候一定要稍微的現實一些。
千萬不要戀愛腦,更不要妄圖去做拯救別人於黑暗的神,你要找一個擁有完善人格和優秀品質,與你價值匹配的男生,這樣的人才能給你帶來正麵的情緒和更好的生活。
也許生活避免不了一地雞毛。
但還是希望每個人都可以找到那個值得相守終身,共擔風雨的人。
有濾鏡,不缺物質的愛情,特別容易結婚,而且婚後很幸福。
那種談了很久結不了婚,或者婚後大變樣(變差)的愛情,都是因為一開始就沒有濾鏡,達到目的之後就不在乎了,拖著對方,自己也不付出,等著對方當壞人結束。
我第一次知道我老公對我有濾鏡是交往幾個月時問他:你為什麽從來不過問我之前分手的原因。他說:我了解你的性格,能讓你這麽善良的人分手,肯定是因為你受了很多委屈,所以沒必要提這些,免得你難過。
我當時就有點淚奔了。(好像我在感情上也不是那麽善良吧。)
後來,我才知道。
原來愛是每天提醒要好好吃飯,愛是多吃一口飯都會被表楊,不小心燙到也會被心疼飯碗裏的菜是滿的,衣服穿少是會挨罵的。愛是信息是發不完的,走哪是會被牽著手的,犯了錯是不會被責怪的,無聊了是有人陪的,委屈了是有懷抱的。愛是洗頭沒吹會被擔心,蝦是沒有殼的,板栗是不帶皮的,聊天是不會讓你墊底的,電話是打不完的,就連不經意的咳嗽,也是會被擔心的。愛是一物降一物,愛是甘拜下風。愛是實際行動,愛是講不完的心事,說不完的話,愛是事事有回應,是隨口一說他就記在心裏。愛是動詞,是雙手合十的願望。兩個人總是比一個人溫暖,兩個人在一起分享日常,總能讓枯燥乏味的日子變得更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