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幸福,就是一個笨蛋遇到一個傻瓜,引來無數人的羨慕和嫉妒,平淡一生。

說一個絕大多數人都未曾發現的點,一段感情是否能走得長遠,吃飯是很重要的。吃什麽無所謂,去哪也無所謂,甚至好不好吃都不是必要的。

唯一重要的就是,你跟眼前這個人能吃得下去,吃得舒服,還能吃飽。就算坐在路邊吃煎餅果子,你都覺得是珍羞美味,那這段感情基本就可以確定下來了。

最大的幸福,就是確信有人愛你,有人因為你是你而愛你,或更確切地說,盡管你是你,有人仍然愛你。

真心相愛的兩個人,不會輸給外貌距離,不會輸給身高年齡,不會輸給前任小三,不會輸給別人的流言蜚語,不會輸給父母的反對,隻會輸給不珍惜,敗給不努力,不信任。

沒有尊重,愛會走掉。沒有在乎,愛會無聊。沒有誠實,愛會不爽。沒有信任,愛會不牢。

喜歡你的人,你怎麽樣都行。想送你回家的人,東南西北都順路。願意陪你吃飯的人,酸甜苦辣都愛吃。

這輩子,和誰過、怎樣過、過多久,有人因為愛情、有人因為物質、有人因為容貌、有人因為前途、有人因為壓力……而當這日子真的要和選擇的人一起過了,你才明白:錢夠花就好,容貌不嚇人就行。其實真正的幸福很簡單:隻要笑容比眼淚多,你就找對人了。

真正在乎你的人,口袋裏總是有糖,而不是大道理,他知道江湖險惡,並且隻想照顧好你。

也許兩個人在一起,最難能可貴的就是,我們都知道彼此並不完美,但仍然心甘情願為他做所有的事情,無論好的壞的,都覺得是值得的。

魚刺卡過喉嚨你卻還是喜歡吃魚,被狗咬過被貓抓過你卻還是熱愛動物,滿口蛀牙你卻還是嗜甜如命,他棄你於千裏之外,你卻還是願意為了見到他走遍千山萬水。道理是相同的,你喜歡,你就甘願。

願你善待自己年輕的皮囊,也願你擁有不會陳舊的有趣的靈魂,願你活在當下即使深陷泥沼,也能活完一生的天真與驕傲。

所謂幸福,就是一個笨蛋遇到一個傻瓜,引來無數人的羨慕和嫉妒,平淡一生。

走不通的路就回頭,愛而不得的人就放手,得不到的熱情就適可而止,別把一廂情願當成滿腔孤勇,也別把厭煩當成欲擒故縱。

單從看這個男人愛不愛你,我們可以從以上這些細節之中來發現。不愛你的男人,他的一舉一動都掩蓋不了他不愛你的心。有些東西裝是裝不出來的。隻有愛你的男人才會為你付出行動。我們一定要找一個愛自己的男人,以後把自己做到最好。這樣的感情才能長長久久。

有很多人問我:愛情到底是什麽?

我覺得吧,有錢的人給你物質,有時間的人給你陪伴,有情調的人給你浪漫,但這些都不是真正的愛情。

愛情真正完整的模樣,應該是:花心的人,為你變得專一;愛玩兒的,為你變得安定;性子急的,為你開始學會等待;愛逃避的,開始為你堅持;驕傲的,為你學會了謙卑。

真正的愛情是,他因為你,去嚐試了自己並不擅長的事情。她為了你,想要去成為一個更加值得,也更加美好的人。

以前我以為愛她,就是給她想要的一切,零食、自由、一起玩、一起瘋。後來我發現我錯了,其實愛情就是:天長地久的在一起,無論陰晴雨雪,都有我來為你扛。

所以如果你問我愛情是什麽樣子的,我想這些,才是它最傻、最真實,也最可愛的地方。

在戀愛中缺愛的女孩子會有什麽表現

大概就是永遠都沒有辦法真正去愛誰,也沒有辦法感知別人的愛吧。

我一直覺得,缺愛的人是沒辦法真的去愛誰的。不是不想,而是沒有那個能力。如果從小缺愛的人都能夠做到無條件地傾盡真心地去愛別人,那她的那些愛意和真心是來自哪裏呢?

自然而然嗎?可那些溫暖明明是她自己都不曾得到過的東西。

長時間積累的不安、無助、絕望,與人相處的時候會不定時竄出來,一遍一遍提醒自己永遠不被人愛的事實。

這些東西讓缺愛的人與人相處越來越難過,性格也會走向各種極端。

那個我不被愛的念頭,漸漸變成我不配被人愛,並且本身真的接受了這個定位。

自我認知出現偏差,斷定自己根本就是不值得被愛的,這個念頭根深蒂固紮在血液裏以後,再多的甜言蜜語都化不開。

當有人告訴你你很好很喜歡你的時候,根本不會覺得開心,也不會相信。

哪怕好不容易建立起親密關係,在相處過程中裏也會一路走下坡。

無論對方評價說你多優秀,始終都無法正確認識自己的價值。

我真的不好,連個普通的正常人都比不上,也根本就不配得到絲毫的關心和善意。

安全感跌到負數,敏感,對人充滿不信任。

真的遇到不愛自己的人的時候,那些傷害讓心裏的由來已久的毒瘤慢慢變成癌,心裏的小人會跳出來說:看啊看啊,早說了你就是個被嫌棄的人,你就是不招人喜歡啊。你什麽都不好,什麽沒都沒有,什麽都做不好,你活該一直被嫌棄,怪不得人家不喜歡你,你不配。

而一旦遇到一個願意愛自己的人,不管對方對自己多好,心裏的小人又會跳出來:假的假的都是假的啊。不信你看看再過一個月,再過一年他會不會繼續喜歡你。對方隻是沒發現真實的你有多討厭啊,他眼裏看到的你的好都是假象而已,你自己有多差勁自己不清楚麽。

對方越愛越關心,心裏反而越不安,越不信,然後孜孜不倦地從蛛絲馬跡裏尋找對方不愛自己的證據,把一手好牌打的稀巴爛。

終有一天將對方折騰到忍無可忍,最終逃走,心裏反而落得輕鬆。

然後繼續告訴自己,看,我就是不值得被愛啊。

終其一生,都活在敏感,掙紮和痛苦裏。

那個不被愛的執念,好像終生都不能放下。

因為缺愛,因為渴望得到溫暖和關心,反而刻意隱藏自己對愛的需求,對愛人,對朋友,甚至對家人,什麽要求都不敢提。

因為害怕失去,所以一味迎合。

性格好,是外人對這些女孩子最多的評價。

在別的女朋友口紅包包滿天飛的時候,心裏羨慕那種理直氣壯,但知道自己永遠不會開口,因為覺得自己不配得到這些寵愛。

在別的女孩子炫耀1314,520的紅包的時候,收到對方200以上的紅包都會覺得惶恐,想著怎麽買些對方需要的東西還回去。

不敢依賴,不敢無理取鬧,平等的相處莫名其妙變成討好。

極度渴望擁抱,渴望被穩穩牽著,極度害怕被推開,被拒絕,被無視。

努力去做到善解人意,忽略自己內心的需求去迎合,佯裝開心和囂張,隻有自己知道囂張的背後是自卑。

所以極端到前一秒張牙舞爪,下一秒謹言慎行小心翼翼。

不敢提自己的要求,生怕多說一句別人就不高興了。

伸出去想碰觸對方的手,捧著奉上的一顆心,如果被推開被嫌棄,會在心裏重重捅上很多刀,然後,徹底離開,徹底畏懼任何親密關係。

很想有那麽一個人出現,一遍一遍告訴我:不要這麽小心翼翼地活著,你可以任性一點,自我一點,在我身邊你可以為所欲為,無論怎樣我都會愛你。

但是,你知道的,這些話,我都不會信的。

我時常在想,最後陪在我身邊的是個怎樣的人。

總覺得我這個人不適合談戀愛,我性子比較強。我還是適合直接結婚,在感情裏大多時候都是說著反話,特別是情緒上來的時候,總喜歡把對方推的遠遠的,然後反反複複。

或許是因為太沒安全感了,總喜歡用冷冰冰的語氣說著反話去試探對方的心意。完了自己心裏又難受,覺得自己過分了,不應該這樣,但還是會這樣做。

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在感情中有很多優點。我會處處為對方著想,什麽事情都會把對方放在第一位。

換句話說,就是我一旦談起戀愛,整個人的心都會放在對方身上,比愛自己還要愛對方。

可我怎麽能全部都是優點呢?放在對方身上就一定有弊端,敏感多疑,沒有安全感,都是附加條件,總不能因為我的好而討厭我的壞吧。

總之呢,我覺得我是個很奇怪的人,在感情裏我是對你忠誠的,也是專一不變的。但我沒辦法正確表達自己的感情,隻能用些方法去試探,希望另一半能懂自己。

很多時候我都覺得自己不會再喜歡上任何人了,我也不想再談,但是看到別人被愛的時候還是會羨慕。

有些人,可能不是自己的最終歸屬,但隻是遇到就很知足了。

有些人遇見了,或許就已經是最好的安排,愛而不得是尋常,愛而所得是僥幸。

最終未在一起,至少曾經擁有過,我牽過你的手,你也給過我熱烈的擁抱,我們一起笑過,一起哭過,已經是人間值得。

喜歡這東西,稍縱即逝,時間會給我們答案。就像《春嬌與誌明》的那句台詞:有些事情不用再一天之內做完,我們又不趕時間。

再晚也要嫁給愛情。

你不應該為父母親結婚,你不應該聽外麵的言論就想著要結婚,你應該想著跟自己喜歡的人去結婚,昂首挺胸的,憧憬的,好像贏了一樣。

然後在這一天帶著他走到父母麵前,我找到了,就這個人。

“你比著勝利的手勢讓爸媽看,那個表情,多驕傲啊。然後跟媽媽說,我就告訴過你,我找得到吧。”

那一刻不是因為年齡大了家人催促,不是對方有車有房條件不錯。

願我們都能牽著心愛之人的手,從小巷走到老街,從破曉走到黃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