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很長,我們攜手同行慢慢為你說
我真的很喜歡秋天啊,秋天不夠熾熱也不夠寒冷,就算是帶著一點溫度的晚風,也會因為我們的擁抱變的溫暖。
一夜入秋,那這個夏天有過遺憾嗎?
人生中有無數個粘稠的夏天,盛夏總要和聒噪蟬鳴、橘子氣泡水、海鹽芝士冰淇淋、冰鎮西瓜、洶湧的海浪、晴天夜裏的星空相配。要抓住夏天的末梢相愛,風吹起白裙子和襯衫,肆無忌憚揮霍著少年熱誠,要星星就絕不摘月亮。
祝你我都像回憶裏那個盛夏,永遠年輕,永遠熱熱烈烈,永遠風風火火。
我的手機備忘錄裏一直都存著這樣一段話:
我理想中的愛情不是交朋友,不是誰都可以的,如果等不到那個人,那麽怎樣都是孤獨的,將就的孤獨或許更可怕,我還有時間,所以,再等等你。
我一直都覺得很多問題的答案第一反應都是對的,就好像是,小的時候,有人會問你,你長大了是要找一個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還是找一個喜歡自己的呀?,或者在另外一個方式出現,或者低穀期遇到自己想戀愛的人。
當我們在低穀期遇到想和自己戀愛的人時,你也許認為那是救贖,那個人將會是你度過低穀期的一份動力,但有時候其實並不然。
當你優秀時你身邊便是優秀的人,可想而知,當你處於低穀期時,會遇到怎樣的人,所以永遠不要在低穀期戀愛,而是努力讓自己更優秀,遇見更優秀的人。
當我們在低穀期時,生活已經是一地雞毛,當你戀愛時會發現,生活與愛情也許會讓你疲憊不堪。
低穀期,我們唯一能做並且隻能做的就是花更多的時間在自己身上,而不是在他人身上,你要相信,生活最終是自己的,隻有自己優秀了,一切才會變好。
努力的讓自己度過低穀期,變得優秀,才去尋找屬於自己的那一份愛情吧。
我想,我們第一反應給出的答案一定是,自己喜歡的人。
在這20出頭的年紀,我們都沒有辦法確定,自己最後會和誰在一起,所以既然不確定,為什麽要將就,還是要努力和自己喜歡的那個人在一起,說不定,他也很喜歡你。
特別喜歡村上春樹的那句話:哪裏會有人喜歡孤獨,不過是不喜歡失望罷了。
單身的時候,我就總是勸自己,如果真的是因為孤獨才和一個人交往,那肯定不是愛情,我不能因為沒人陪我聊天,沒人陪我逛超市,沒人陪我吃飯,就隨便向自己妥協。
一個人的孤獨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兩個人也還是孤獨。
真的,一輩子太長,和錯的人在一起,比孤獨更可怕。
愛情裏,可以不喜歡,但你不可以將就。
愛一個人,一定要順著人性去愛,也就是說,當兩個人在感情中遇到問題,一定要及時說出來。
而不是你認為他應該如何去愛你,但從未向對方說出過你清楚的需求,隻是讓對方在猜測中去揣摩你內心的想法。
最後他猜到累了,離開了。而你呢,卻認為他從未懂過你,從未真正的愛過你。
其實真正良性的愛,是懂得向對方表達自己的需求,展示自己的內心,才能讓對方真正懂得。這種愛別人的方式是動態的,不是靜止的。
愛不是天生的默契,它需要被展示,遇到問題你不說,卻讓對方靠猜,時間久了,他也會覺得你根本就不愛她,你也隻是愛他愛你的感覺而已。
更何況“懂你”這個詞,從來都是通過溝通、磨合、理解、包容獲得的,而不是一味的沉浸在各自認知世界裏。
不要過於高估愛你的人的情商,也不要過於低估對方愛你的決心。好的愛情,是迎合人性的,而不是和人性作對抗的。
故事講述1.
本故事來源於粉絲投稿:
(為什麽一定要好好告別。
在成長過程中,我們經曆過太多的告別。每一次畢業離校,每一次工作調動,每一次住所的遷移,和戀人的分手,和朋友的疏遠,甚至長輩過世。
離別似乎已經成了我們人生的常態,我們總是要不斷的和曾經熟悉的那些人分別。
正如張小嫻所說:紛紜世事,人們適逢其會,卻又難免一場告別。
然而,人生最難學會的一課,不是如何擁有,而是如何告別。
感情裏,我們總以為,每一次的爭吵和冷戰,每一次的拉黑與刪除,都還有回旋的餘地。可人與人之間的緣分總有定數,隻是那天你不經意的說了一句再見,後來我就真的再也沒有見過你了。
親情裏,看李安的《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時,其中有一個情節很打動我,主角回憶起過去的經曆,在談到父母、兄弟和夥伴理查帕克最後都離自己而去時,他滿含熱淚,說了一句:人生也許就是不斷的放下,然而最令人痛心的是,自己卻沒能好好地與他們告別。
很多人,很多事,一轉身就是一輩子。
世事無常,當有朝一日身邊那些曾經親密的人終於要離開我們的時候,願你我都能微笑地跟他們揮手道別。
聽一聽他們的聲音,喊一喊他們的名字,也許在之後的日子裏會再次相逢,或者永不相見,但我們依然感謝那些歲月裏他們最真摯的愛和陪伴。
擁有的都是僥幸,而失去的,都是人生。
謹以此文,獻給那些在我們生命中已經失去、正在失去,以及即將失去的人。)/本故事完。
故事講述2.
來源投稿:
你有沒有過非常具備“氛圍感”的戀愛場景?
就是那種,你在某一個時間某一個地點,突然覺得:我此生最浪漫的瞬間就在這裏了。
朋友跟我說,是她和前任在巴厘島度假的時候。那天的黃昏把海麵照成了粉紅色,而他倆就一前一後的在沙灘上走。
倆人都默契的沒有說話。旁邊有人在玩排球,在唱歌,在喝啤酒,而他們就那樣一直走了很久很久。
她後來無數次回憶,都覺得那是太浪漫的十幾分鍾了。無關乎身邊的人是誰,但那一刻她體會到了戀愛的意義。
我也有一個,大概是幾年前的冬天,我和老張坐晚班機在BJ匯合。
他從武漢來,我從成都去,我倆見麵後拉著手,走出機場大門的那一刻,寒風撲麵而來,抬頭滿天大雪。
當時我們對視了一眼,然後相互緊了緊手,一起抬頭邁出了大門。
後來我總想起那個畫麵,覺得我倆好堅定又好英勇,像某部愛情小說的開頭。
我一直覺得,每個人心中都有一些這樣的氛圍感戀愛。浪漫的天時地利,動人的會心一擊。
它就像淩晨在便利店買的關東煮,可能本身味道很普通,但那一刻你就覺得它是全天下最好吃的。
高頻率聊天,會有一定概率出現戀愛錯覺的,隻不過這個還是因人而異。但是更需要注意的,這個戀愛的錯覺是主觀的,客觀是逐漸養成的習慣。
要知道,大多數時候我們分手之後的戀戀不舍,並不是來源我們對一個人的喜歡,而是來自於我們對之前生活方式的習慣。
習慣可是很致命的東西啊,用一種習慣替代另一種習慣更是傷人,懂得應該都懂。
頻繁聊天的過程,很容易讓兩個人邊界模糊,當邊界沒有那麽清晰的時候,自然就會滋生出情愫。
如果對方本身隻是覺得聊聊天就好了,而你卻在習慣聊天中,產生了一種戀愛的錯覺,最後的結果,不忍去想。
/本故事完。
我常常也在想。
那個對的人啊,到底是什麽樣子呢,什麽性格,喜歡吃什麽口味的菜,中意什麽類型的歌曲和電影。
我們會不會因為養寵物的事情意見不合,我們會不會因為瑣碎的生活而磨滅了對彼此的耐性和包容。
這些我其實都不確定,但我能夠確定的是,一旦這個人出現在我麵前,我一定會緊緊用力把他抱住。
先在他懷裏撒個嬌:你知不知道,我一個人的時候真的好辛苦。
然後告訴他:你終於來了,謝謝你來了。
原來不戀愛的人是最幸福的。
原來愛與不愛真的很明顯。
愛一個人,是藏不住的,眉眼之間,舉手投足,都會暴露出你內心的小秘密,別人一眼就能看得明明白白。
楊絳先生曾寫到:你喜歡吃草莓,你會毫不猶豫的買下它,如果你不喜歡吃香蕉,但考慮到香蕉助消化,你還是會買它。所以,喜歡是單純的,不喜歡,才會權衡利弊,在你猶豫的一瞬間,其實已經做出了選擇。
所以愛一個人很明顯,但不愛一個人,其實更明顯。
真正的愛,是藏在細節裏的,甜言蜜語誰都會說,海誓山盟張口就來。
不要用耳朵去戀愛,真正對你好的,都是細節,真正愛你的人,從來都不會讓你去猜,而是會讓你真切的感受到他的心意。
好的愛情是有所表現的,會把愛落實到現實裏,我們分清楚愛與不愛,如果愛請深愛,如果不愛請離開。
講真,我可以單身很久,但戀愛一定要和很愛很愛很愛很愛很愛很愛的人談。
明明世界上比談戀愛有意義的事情多了去了,看書、健身、學習、思考、旅行、努力工作,哪一樣不比在情情愛愛裏糾結好得多?
不是說年輕的時候不要談戀愛,隻是想說無論哪個階段,你的人生都不該被愛情占據。
不要談個戀愛,生活就圍著男朋友轉了,太沒出息了真的。戀愛是能給你一些甜頭,但指不定哪天它就突然給你一巴掌。
談質量差的戀愛,交勞心費神的男朋友,講真,還不如把這個時間用來好好賺錢。
一個沒有自我的人,不配擁有好的饋贈。所以別整天想著男人愛不愛你,那樣真的很low。
把安全感寄托在銀行卡餘額上,都比寄托在一個男人是否秒回的信息和是否真摯的話語上踏實得多。
把時間和精力投注到能提高自己的事情上來,實現人格和經濟獨立,讓自己外表更美,內心更強大,靈魂更豐富,你自然會擁有你想擁有的一切,優秀的伴侶也會如期而來。
一時的孤獨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輩子渾渾噩噩庸庸碌碌。
喜歡是棋逢對手,而愛是甘拜下風。
《愛情公寓》中,宛瑜給展博的信中寫到:愛是當你愛上一個人會改變自己的人生成全他的心願,愛是當你愛上一個人會願意放開手留下最好的回憶和祝福。
讓一對戀人互相怦然心動的是棋逢對手,但真正促使一段長久發展的戀愛靠的是雙方的甘拜下風。
打球時候你可以爭強好勝,但是愛我時候必須要甘拜下風,愛是一物降一物,我偏偏就想要輸給你。
都過了耳聽愛情的年紀,愛情不可能一直處於高甜和高溫的狀態,每次不愉快時候,總要有一人先願意舉手投降,這樣兩個人才可以在寒涼歲月裏安暖相陪,兩個人才可以一起堅定地攜手前行。
祝福我們都能在平淡又普通的日子,收獲到相守一生的愛情,過得美滿又甜蜜。
我不知道你會不會和我一樣。
一旦愛上一個人,就用盡全力的對他好,想把全世界的溫柔都給他。
他想要什麽,你會比他還著急努力,他討厭什麽,你會比他還憎惡厭倦。他皺下眉頭你就跟著緊張,他咧開嘴唇,你也跟著微笑。而且奇怪的是,隨著日子的疊加,你對他的好不但不會減少,還會隨之加倍。
你愛人的方式就是這樣的老套不新潮,你不會欲擒故縱的把戲,也不懂什麽是保持距離,對他好就是你表達愛最簡單最直接的方式。
可是,當你對他越來越好的時候,他卻對你越來越隨意和不珍惜。
明明是兩個人的感情,慢慢的,竟變成了一個人的一廂情意。
周末跟朋友一起吃飯的時候,她突然心平氣和地跟我說她想分手了。我吃了一驚,我一直認為她會和現在的男朋友結婚。
她和男朋友在一起還蠻久了,在我的印象裏,她一直對男朋友超好的。有多好呢?之前有一次我們一起聚餐,大家都有一句沒一句的聊天,隻有她忙著給男朋友燙餐具洗餐具,吃飯的過程裏還不忘不斷地給男朋友夾菜。
自從談戀愛後,她包攬了男生的所有衣服,甚至連**也會幫男生買好。去年雙十一的時候,她一共買了十三件東西,有九件是給男朋友的,剩下的四件裏,有三件是廚衛用品,她隻給自己買了件毛衣。
男生體型有些偏瘦,朋友為了給他增肥,硬是擠出可憐的空閑時間去報了個烹飪班,每天下班後挎個菜籃子就去超市搶購,變著花樣的給男生進補。
我們都覺得她的男朋友上輩子一定是拯救了銀河係,才會遇到這種好到爆燈的女朋友。
但是因為愛的太多,是主動付出愛的那一個,朋友在這份感情裏越來越被動。
她明明不吃辣的,男朋友剛開始挑選吃飯的地方會小心照顧她的口味,後來就很隨意的帶著她去吃麻辣火鍋。他吃的津津有味,朋友從頭到尾喝光了好幾瓶水。
她因為打掃家務太累就抱怨了兩句,男生不僅沒有幫忙還很生氣地衝她吼:太吵了,你能不能閉嘴。
剛談戀愛的時候,無論多晚他都會接她回家,每次還會特意買一杯她愛喝的奶茶。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奶茶沒有了,打雷下雨他也不會來接了。
看著別人的男朋友撐傘擁女朋友入懷的瞬間,她有了分手的念頭。
有很多事情不是他做不到,隻是因為他現在不想做了。比如照顧你的口味,包容你的情緒,保護你接送你回家。
明明以前他也挺愛你的,怎麽好好的人,說變就變了?
其實他沒變,他隻是習慣了,而你卻越來越愛了。
凡事都是不公平的,愛情也是。
在愛情中,愛多一點的那個人永遠都在付出,而被愛的那一個永遠都很輕鬆的獲得偏愛與心疼,果真應了那句歌詞:被愛的人不用道歉。
有一個經典的問題是:你想找一個你愛的人還是一個愛你的人談戀愛?
很多人都曾想著我一定要和我愛的人在一起,我一定要嫁給愛情。
可是現在我不那麽想了。
下一次,我隻想找個更愛我的人談戀愛或者結婚。
我也會喜歡他,但我一定要確定,他永遠都比我喜歡他還要更加喜歡我。一旦他沒那麽喜歡我了,我就會告訴自己該離開了,並且安慰自己:幸虧你沒那麽喜歡他。
我知道這樣很自私,對對方不公平,但對不起,我實在是不想受傷害了,就讓我自私一點,做個被愛的人吧。
我是個膽小鬼,我真的不想再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