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站在世界的兩端,成為彼此最深的夢。
夏日就該談個簡簡單單的戀愛。
在黃昏的傍晚可以一起穿著拖鞋piaji~piaji~的走在有著晚風的街旁,平常也不需要那麽多所謂藝術氣息的照片,吃東西喜歡拍照就拍照,愛去哪兒打卡就去哪兒打卡。
偶爾一起窩在沙發上看最新的綜藝節目,玩過時的遊戲,聽熱門歌曲,看搞笑視頻,有爭吵的地方,有開心的時候,沒有話說的時候就各自安靜的玩著自己的手機。
我們是一個整體卻又各有各的生活,我們每日三餐都要在一起吃飯,我們每天都要抽時間看一會黃昏。
我們都清楚生活是幽暗的海,當你拉著手出艙走到甲板上時,這浪漫又普通的一切都在告訴著你,這份普通的愛勝過所有的轟轟烈烈。
我已經在心裏和你複合了366次。
我曾經問過很多朋友一個問題:分手後如果還愛著對方,你會不會找他複合?
得到的答案都是不會。因為破鏡不能重圓,因為好馬不吃回頭草,因為複合的結果大多都是重蹈覆轍。
有些人失去了就是失去了,再來一次也回不到當初了。可即使聽過了那麽多道理,真正輪到自己的時候,還是放不下。
我和前任是朋友介紹認識的。
她給我發了一組畢業合照,讓我猜猜是哪個男生。沒想到我第一眼就看中了站在最後一排穿著藍色T恤,留著寸頭的男生。
說實話,他並不是照片中最高最帥的一個,也不是在人群中最顯眼的那一個,甚至可以說是平平無奇、普普通通,但不知道為什麽就莫名其妙吸引了我。
朋友一臉不可置信地望著我,問我是不是以前見過他,不然怎麽會猜得這麽準。我笑著說沒有,隻是我對留寸頭的男生有一種莫名的好感。
可能就是因為這樣奇妙的巧合,讓我們在一起這件事瞬間變得浪漫起來。
頗有一種“命中注定”、“一眼定終身”的宿命感。
後來朋友攢局,我們一起吃了幾頓飯,還玩了幾次劇本殺。沒多久就順其自然地在一起了。
所有人都說我們很般配,年齡相仿、性格互補、家境相當,我也一度覺得我們是天生一對。
可在一起三個月後,我們就開始出現爭吵,開始指責對方不懂自己、不理解自己。
進而得出結論:我們好像沒那麽合適。
大家都以為分手後我不會太難過,畢竟才談了三個多月,感情應該沒有多深。可他們不知道,分手後的366天,我一直沒有放下。
我一直在瞞著所有人,繼續愛著他。
即使他已經從我的生活中淡出了,可我的思緒還停留在我們最相愛的時候。
每天晚上我都會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翻看我們的聊天記錄,試圖從中分析出問題到底出在哪兒。
每天都會盯著手機幻想著他會突然給我發消息,跟我解釋彼此的誤會,然後告訴我,他也放不下我,我們和好吧。
可是等了一年,什麽都沒有發生。
那種感覺就像“我知道那個月亮現在不屬於我了,但是曾經有那麽一刻月光確實照在我身上。”
而被月光溫暖過的人,又怎麽能輕易就放下呢?
也許是因為我真的太喜歡他了,也許是對那段感情的結束心懷愧疚。
總之,在所有人的反對下,我找他複合了。
而他,也毫不猶豫地同意了。這一次,我們決定要好好相處、好好相愛,不再因為一些幼稚的事提分手。
有人說,“兩個人分手後複合的概率是82%,但複合後能一直走到最後的隻有3%,那97%再分手的理由其實都跟第一次一樣。”
我想,我們會成為那特殊的3%。
複合之後,我明顯感覺到我們兩個人都變得成熟了,我不再因為一些小事而刨根問底,不依不饒;而他也學會了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著落。
我們會主動避開所有可能產生爭吵的話題,也會在察覺到對方情緒不對之後及時收斂。朋友們都說我們感情越來越好了,可我卻發現我們越來越疏離了。
也是那時候我才意識到,其實我們從來沒有真正走進過彼此的內心。
所有的察言觀色,所有的小心翼翼,所有的謹小慎微,都是因為我們沒有信心。
是的,我們都不確定,這段感情到底有沒有以後。
後來如你所料,我們還是再次分手了。
隻是這一次,好像釋然了很多。
那天晚上,我沒有失眠,也沒有翻看曾經的聊天記錄,甚至沒有跟任何人提起這件事,隻是很平淡地吃了頓晚飯,然後關上手機,睡了個好覺。
其實感情到這裏,我已經很滿足了。畢竟我們兩個人都努力過了不是嗎?
當初複合的時候,我沒有後悔;所以後來再次分手,我也不覺得遺憾。
因為有些人,就是需要愛一次,再愛一次,才能徹底放下。
徹底遺忘一個人需要多久。
走進心裏的人,可能這輩子都無法遺忘了,愛一旦發生就不會消逝,有些記憶從來沒有被遺忘。
我們總是如此擅長自欺欺人,不露聲色地克製自己的情感,好像說了不愛了就真的不愛了,以為自己能忘記就真的忘得了。
可騙過了別人甚至騙過了對方,卻騙不了自己的心,那些原本刻意抑製的思念,那些努力深藏於心的感情,總在不經意間想起。
我們以為自己已經百毒不侵,可以開始新的生活卻被突如其來的回憶卸下了鎧甲,走進心裏的人,哪能說忘就忘。
彼此之間存在太多共同的記憶,即使忘了,放棄了,也一定會被某些事物承載,一定會在某個瞬間悄然想起。
很喜歡楊絳先生的一段話:“如果有一天,愛真的走到了盡頭,請不要爭執,也不要哭鬧,人生何其短,要笑的格外甜,不要糾結過往,不要猶豫未來。總有一個人,讓你一眼萬年,用三生煙火,還你半世迷離。願你懂得放下,活的自在,如果事與願違,請相信另有安排,所有的失去,都將以另一種方式歸來!
“有沒有女孩對你說過一句話,讓你很多年都念念不忘?”
這是今天在國外論壇刷到的話題,本來以為回答肯定是關於愛情。但把評論看了一遍後才發現:
「讚美真的是這個世界上最溫柔的事情。」
有人講了這麽一個故事。
自己高中時社恐嚴重。有一次老師要求大家做演講,他全程都非常緊張。結果當他回到座位上時,前桌的女孩突然轉過來對他說:“你講的真好。希望我也能像你一樣。”
這個男孩說:“已經過去15年了,但我仍然覺得這是我聽到過最溫暖的話。她不知道那句話對當時的我來說,意義真的非常重大。”
還有人說,是他8年前買了一件法蘭絨襯衫。
在去朋友家的路上時,突然被一個女孩攔了下來,並告訴他:你穿這件衣服很好看!
而直到現在,他還留著那件襯衫,盡管已經褪色變舊了,但還是會想起那天開心的感覺。
當然,也有關於愛情的。
是一個男生講,前女友對她說:你讓我成為了更好的人。
那時他們的愛情已經有了一點小隔閡,雖然最終沒有解決問題,走向了分手,但那依然是他經曆過最好的事情。
但最打動我的,大概還是一句無心的誇獎,故事的經曆者也是一個女孩。
她說某次收到了朋友的短信,內容是:“沒有你就不一樣了。”
那天朋友正在說服她參加另一個朋友的生日晚會。
“她從來不知道,當那條短信點亮我的手機時,我正決定離開人間。但這段文字讓我從窗台上爬下來,然後徑直走到一家泰國菜和他們見麵。那天晚上雖然也沒有特別開心,但我再也沒有回到那個窗台,或者其他任何類似的地方。”
“那是14年前的事情了,但我仍然常常想起。”
看完就覺得,坦率地表達讚美和喜歡真的好重要哦。它可能無意中拯救了一個人的一生,也可能成為某個人念念不忘的高光時刻。
決定以後認真誇獎我認為每個值得誇獎的人,每件值得讚美的事。說出的那一刻,我也一定會很開心。
女孩子一旦上了年紀就明顯變懶了。
懶得跟人計較,包括感情。你不愛我就算啦,我也實在沒力氣變著法子的哄你開心,挖空心思想哪個角度最溫柔就用哪個角度多衝著你笑笑。
想愛啊,但是更想被愛,想在被愛的時候把同樣的愛還給你。
但是如果你不要那就算了,我也不會硬塞。
我甚至想像小孩子那樣被特別溫柔的哄一哄,你要是這樣就好了,我答應每天都多愛你一點。
很難受吧,那個上千頁聊天記錄的人不見了。
你體會過那種有上千頁聊天記錄的人突然不再聯係了的感覺嗎?
舍不得刪,又不敢打擾,你隻能眼睜睜的看著他的生活與你再無交集,而你什麽也做不了。
很多人都喜歡做一些無意義的事吧,比如偏執的愛一個不愛自己的人,無休止的想念,別人並不會在乎的關心,發了也不會收到回複的短訊。
其實,很多時候,我們在對方心裏已經沒那麽重要了,隻是我們始終不願意相信,不願相信曾經視你如寶的人,現在陌生的像個路人,甚至是看到他在別人懷裏嬉鬧。
不能聯係卻又斷不了想念的感覺,最是折磨。
對不起,我遇見了你,又失去了你。
緣分這事,能不負對方就好,想不辜負此生真的很難。難的不是兩個人沒有在一起,難的是相愛的兩個人也會有過不去的坎。
不是不愛了,而是在用盡全力後,卻發現,不是所有的愛都可以山海皆可平。
最後,我們隻能在彼此的人生中悄然離場。
“喜歡你,是我這輩子做過的最不後悔的一件事。
但是,我們也隻能到此為止了,從此以後,我最大的遺憾便是,你的遺憾與我無關了。
最後,送給你一段傅首爾在節目裏說過的話:
“人生所有求而不得的答案,這個答案叫做麵對現實,珍惜所有。
人永遠要去學會麵對求而不得,小時候是一個洋娃娃,一輛小汽車,長大了以後是一份不滿意的工作,是日漸遠去的愛情,是夢不斷碎裂的聲音。”
事實上,人生中沒有什麽事是過不去的。
非要讓這件事過不去的,隻有自己。
成全彼此,或許比黯淡收場要好得多。
從此以後,我們站在世界的兩端,成為彼此最深的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