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棋子(4)

“你做過什麽後悔的事嗎?”後來很多個夜晚,我都忍不住想起這個晚上祝融在這陰暗潮濕的小館子裏問我的話,“或者,你為沒做過什麽而後悔?”

“沒有。”當時我是這樣說,“我不會後悔的,做了就是做了,後悔又能怎樣!”

“但我有,雖然後悔並不能改變什麽。但我還是忍不住一次次地想,如果當時我做些什麽,事情是不是就會變得不一樣。”我沒想過祝融會這樣說,他那樣驕傲的一個人,承認後悔就像認輸一樣。而他說這些話的時候,表情卻很淡,輕描淡寫地盯著頭頂那輪明月,一動不動。

後來我才相信,生命還未結束,誰也不能理直氣壯地說“不後悔”這幾個字,說不定再過幾天,你便會被生活扇上好幾個響亮的巴掌。

像我一樣。

從那一天起,林達西似乎成了一個禁忌的話題。

我身邊幾乎所有人都反對我與他在一起。

可人就是這樣,越是被反對的越是得不到認同的,你越會想要去做。李繆繆說我天生反骨,人又固執,所以我始終沒有和林達西分手,感情反而越發熱烈。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戀愛中的人都特別絮叨,我們的電話短信變得特別多,其實都是一些瑣碎無聊的對話。高中時候,我的同桌是個女孩,她每天都要給她的竹馬發很多的信息,一有時間就給他打電話,對話翻來覆去永遠都是“你在幹什麽”“今天吃了什麽”“今天發生了什麽事”,那時我對她嗤之以鼻,並未想過有一天我也成了一個這樣的人,可以以“中午食堂的紅燒排骨特別美味”為話題與林達西探討一個小時的吃食,從紅燒到清蒸到水煮,從排骨到活魚到萵筍。

除此之外,每天下班我都會和林達西在大廈樓下碰麵,然後一起吃飯,再回家—從華宇到我家需要坐一個小時公交車,有時他會送我回家,看著我進小區再到對麵馬路坐車回去。

隔著窗玻璃,林達西那張冷若冰霜略微蒼白的臉慢慢沉澱進這個城市的霓虹中。

七月下旬,我從家裏搬了出來。

姚琳女士也不知從哪裏得知我和林達西同在華宇公司上班,固執地認為我瞞騙了她,一場爭吵後,我疲倦至極,加上公司離家裏遠,索性搬了出來,住進李繆繆的宿舍。

我和我媽說我要從家裏搬走,她臉上沒有什麽表情,坐在沙發上,拿著電視遙控器一個接一個地換台。我爸局促不安地在我身後兜圈子,那隻受傷的腳似乎跛得更厲害。

“一定要出去住嗎?你媽媽說你也是為你好!”我爸是唯一一個沒有對我這段感情發表意見的人。

“公司離家太遠,我每天總遲到。”我輕描淡寫,努力讓他安心,“我搬到朋友那裏去,近一些,周末我就回來。”

他似乎還想說些什麽,但最終隻是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走出房間。

我拖著行李站在陰影裏,客廳沒有開燈,電視也不知什麽時候被關了,我隻能看見我媽模模糊糊的影子,和寂靜得可怕的黑暗。

我爸將我送到李繆繆宿舍門口,看著我上了樓才一跛一跛地離開。

我拖著行李站在李繆繆的宿舍門口,那是一套兩房一廳的房子,坐落在市中心某個半新不舊的小區裏的東南角,二樓。

李繆繆的目光自上而下將我嘲笑了許多遍,才放我進門:“你這一場戀愛可真是轟轟烈烈,山無棱天地合,要是你媽還是不讓你們在一起,你不會學別人自殺吧!”

“狗嘴吐不出象牙!”我將行李扔在地上,將自己扔進客廳那張窄小的沙發裏:“你那是什麽表情,有東西吃沒有,我都要餓死了!”

“不好意思,我們家裏不開夥,不過冰箱好像還有泡麵,你自己拿去!”她嫌惡地看了我一眼,搖搖頭進了房間。

李繆繆所住的房子是由公司分配的,她同另外一個女孩子合住,不過那女孩似乎還有另外住的地方,一個月有半個月的時間是不在宿舍裏住的,我來的時候她剛好不在,所以我可以安心地住下。

雖是與李繆繆住在一起,但是我們每天見麵的時間並不多。

早晨我去上班的時候她還沒起床,我下班回來她還在上班,偶爾一起回家也是各忙各的事。她就像一個上了發條的玩具,每天二十四小時有十七八個小時都是在轉著,我幾乎就沒有見她閑過。

李繆繆可以穿十二厘米的高跟鞋在專賣店站一整天,回來後連衣服也沒換就坐在電腦前劈裏啪啦地打字,末了又開始拍照、發貨或直接幫顧客送貨上門—她除了專賣店的工作外,還兼職倒賣各種名牌包包和服飾,她們是員工,在店裏買東西有折扣價,又和許多顧客建立長期聯係,把她們手上那些不被喜愛或過季的包包衣物花一點錢盤下來,掛在網上賣出去。

這中間利潤並沒有高到哪裏去,偶爾還會遇到一些難纏的客戶,就好比上次那場無妄之災,可李繆繆仍舊願意為了這點錢,每天忙得焦頭爛額,還樂此不疲。

我一直覺得奇怪,她的工資並不低,雖然每個月給家裏寄去一大半,剩下的她少買一兩件包包或衣服完全足夠生活。可她對吃住行都沒有太大要求,唯獨對裝扮充滿了熱愛。我也問過她,為什麽這麽崇尚名牌。

“我覺得我工作這麽辛苦,唯一的喜好就是名牌,我應該對自己好一點,不然我不甘心。”她的手在鍵盤上敲打著,頭也沒抬,“我喜歡名牌並不是因為它有多麽好,而是因為它貴!寶榛你不懂,我一點也不喜歡錢,可又隻有它才能給我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