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因為我聽見有人說 穿襯衫很有氣質

方宗棠進門以後立馬被震驚到了,這哪兒是豪宅啊,簡直就是一家小型博物館啊!

從門口玄關開始,一直延伸到最裏麵,地上放的,桌子上擺的,牆上掛的,無一不是古物。

她還在這裏看見老宅的東西了。

宋毅指著客廳中央擺著的東西說:“那些是從老宅搬來的。”

方宗棠自動翻譯成,她自己的。

“等老宅修好以後,放回去。“

宋毅一邊帶著她往屋裏走,一邊說:“不會忘記的。”

方宗棠走到桌子前,伸手抹了一下,這積灰厚度,最少也得有四五個月沒有來打掃了。

宋毅看在眼裏,掏出手絹,抓著她手指,把上麵積灰擦幹淨。

“我有時候很忙,叫繼宗來,我也不放心。”

方宗棠哼笑了一聲:“叫他來,還不如讓這兒接著落灰呢。”

宋毅把話題引到兒子身上:“聽保鏢說,他跟著紅鯉,在油麻地租了間房子住。”

她視線落在瓷器上,眼睛都不帶眨一下的說:“能在油麻地租房子,紅鯉還是有些積蓄的。”

宋毅為了讓她放心,把紅鯉的事情,簡單的說了下。

“她家裏人靠她在跑馬地買了樓房,她跟在繼宗身邊這幾年,也撈了不少錢。”

方宗棠沒好氣的推門進了房間。

“你這個當父親的,什麽都知道,也不知道提醒下。”

宋毅跟在後麵解釋:“我提醒過,他是真的把紅鯉當成親人的。後來我再有好東西就不給他了,每個月零用錢也砍去一半。”

她進去以後,又在博古架上抹了一把。

“房間裏積灰全部掃到一起,肯定能做一個大花瓶。”

宋毅剛想用手絹替她擦幹淨手指,手裏手絹就被抽走,去擦花瓶了。

“這布還挺軟,又沒有刺,用來擦瓷器最好。”她忍不了好物蒙塵了。

宋毅見她開始打掃,轉身也去洗漱間了。

再回來的時候,提著一桶水,兩隻手全都濕透了,手上還拿著一塊幹淨的抹布。

“阿棠,你幫我把袖子解開,我手濕了。”宋毅皺著眉頭看著兩隻手腕。

白襯衫手腕的地方,也沾濕了一些。

她沒好氣的把十根手指頭伸出來:“我手指頭上都是灰,還不如你手幹淨呢?”

宋毅雙手伸到她跟前:“我襯衫是真絲的,不能沾水,你手上都是灰,沒有水。”

她掃了一眼宋毅的衣裳,還真是絲的。

“你一個大男人,穿那麽矯情幹嘛?”她把手指頭隨手在手絹上擦了下,手指靈活的,幾下就把扣子解開了。

宋毅:“卷上去一點,裏麵有袖箍,可以係上。”

她心說,要不是看在你做了那麽多事情的份上,我早就揍你了。

“你上學的時候不是都不穿白襯衫的嗎?怎麽現在天天穿白襯衫?”

宋毅低頭看著不耐煩找袖箍的人,喉結動了動。

“因為我聽見有人說,穿襯衫很有氣質。”

方宗棠氣笑了一聲:“光有氣質,穿著難受有什麽用,穿衣服就是為了擺著給人看的嗎?”

宋毅眼睛動了下,反問回去:“難道不是嗎?”